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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精神正常的妖怪,我实在搞不懂神仙的想法。
可越是这样,我越发觉得选择实验楼中的一个老房间做囚笼,可疑得不得了。
心动,便立刻行动。我快速修理起工作台上的半盒手机,争取下班的活动时间。
工作台上,我的同类们无精打采,有无法开机的,有触屏不好用的,有掉到马桶里被淹个半死,每一个,都有一段辛酸史。
我两手一秒不停歇,大约个半小时左右,便把修理好的手机们按序检测后放入各自的标签袋。
将起死回生的手机们在盒子里码放整齐,我拿着它们去找小乔,拐到隔壁检测间,小乔正和王哥在讨论手机主板上一个元件,两人看到我笑意盈盈端着盒子过来,都低头去看手表。
“三十八分钟,诺亚,你又创纪录了!你不愧叫诺亚啊!”小乔惊叹。
“好孩子,真能干。”王哥朝我竖竖大拇指。
“奖励你,想喝什么,康宝兰还是卡布奇诺?一会儿姐请你。”小乔接过我手里的盒子开心道。
我吓得后退了一小步,虽然那天与于呆子相约北江俏我吃了肉肉吃了菜,安然无恙,可是喝饮料,还是不敢。
害怕他们看出我的反常,我连忙开始胡扯:“不用不用小乔姐,我最近看牙齿,只喝白水。这些都修理完了,一会儿我先去牙医那里看牙了。”
可是,人家那么真挚,还是提点要求嘛。机不可失啊,失不再来。
于是,我凑上前拉住小乔的制服袖口,“对了小乔姐,求你件事儿啊。”
“尽管说。”小乔豪迈地一挥手。
“我看到那边门后有一件白大褂,也不知道是谁的,也不见有人穿,看起来和我的尺寸差不多,我能不能当工作服穿?你们这里的蓝色制服,我穿着都有点儿大。”我甩了甩自己挽起来的袖口,营造出几分桌子身上广袖的感觉。
“就这点儿事啊,准奏了。”小乔说完就把门后衣架上的白大褂递给我。
“拿去穿吧,你穿着应该正合身,这是以前王雪的白大褂,她调到二经街店去了,衣服就一直留在这里不要了。你和王雪身形差不多,别说,咱们修理部,就你穿正好。”王哥推推鼻梁上的眼镜道。
我欢喜地接过白大褂,谢过小乔姐和王哥,回隔壁屋收拾好工作台,将白大褂仔细叠好放入分配给自己的柜子,我离开手机修理部,沿着路边人行道,向N大走去。
冬日的下午,是太阳最暖的时候,我迎着太阳的方向走,脸上头上,竟然暖暖的。每一个小小愿望的实现,都会让人觉得幸福。
那件白大褂,我一直想要。
每当我在工作室里检修客户用来的手机时,就特别的想要。
工作台上,那些被主人们送来检修的同类们宛若病人,有的只是得了感冒,吃点儿药就好,有的只是得了阑尾炎,切切就好,有的虽然得了癌症,可以仍然不是晚期,总有对策解决,而我一定会找到他们的癌细胞。
修理每一部手机的时候,恍惚间,我就觉得自己不知不觉变成了一个医生,检查修理,将他们一个个治疗痊愈,送回到主人们身边。
让他们再一次顺利地开机,
让他们崩溃的系统重新加载,
让他们每一个按键反应快捷,
让他们触屏的每一个角落接触良好,
让他们被水浸泡的元件升级替换,
让他们中了毒的软件格式化彻底,
让他们短路的断点牢固连接,
让他们电路板和芯片细微的变化恢复如新……
健康的机体,高效的工作。
这样,他们就再也不会和主人分离……
再也不分离,
那是我在修理每一部手机时,心中默默响起的声音,贯穿工作的执念和难以消磨的动力。
原来,修理手机的时候,是这样的心情。
想到于呆子对我的每一次检修,那时,他都会先关机,我则陷入沉睡。
于呆子,每一次对我检修时,你是怎样的心情?
…………
一路想着,不知不觉,就已经逛回了N大,我径直奔向学校东侧的物理实验楼,这次我的目标不是自习室中的储物间,而是一个人——实验楼收发室的吴大爷。
说到吴大爷,家里四个孩子,三个曾是N大的教工,后来都出国了。他本人虽然只有初中毕业,却号称N大物理系的历史教师,他每天来得最早,走的最晚,实验楼大大小小的事情,最是了解。
我站在实验楼的红砖墙外,闭目,静静感应。
这是我最近几日在迷踪幻境中习得的新招式。
迷踪幻境中和风暖阳,没有黑夜,而对于我来说,只要能量充沛,根本就不需要睡眠,而自从我发现自己会做梦之后,更是不敢入眠。
于是,每一个人间的夜晚,我就在迷踪幻境中与果子小院旁的溪水畔吐息修炼。
奇怪得很,在迷踪幻境中,很容易静下心来,修习时,效果也特别的显著。很快我就发现,我逐渐可以感知其他手机的位置,而如果这个手机有摄像头,我可以通过电磁波的侵入,透过摄像头看到远处摄像头范围内的景物。
住在于呆子的寝室时,我也曾用过这个方法去查看佟雯的手机,但是那时费力不说,可以探查的范围亦非常有限,如果多部手机临近,在细微判断上亦容易混淆。而现在,我的速度、范围和精准度都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对于不同的手机,其移动通信运行商也许相同,但是每一个手机在开机时所产生的电磁信号则不全然相同。
这绝不是一种偶然,这种相似性中的不同性,贯穿于整个世界:
就好像人类都拥有二十三条染色体,每个人的形貌心性身高体重却都不一样;
就像一棵梨树上同时开了一树繁华,金秋之时,即便同一簇花朵结出的梨子也有大有小有浑圆有椭圆;
就像同一批次同一个模子里出炉的蛋糕,在烘焙加热膨化的过程中,每一个都带上了自己独特的特点。
每一个手机周围的电磁场亦是如此,带上了它们特有的,不为人类所查的不同,而就是那细小到极致的不同,使它们每一个,变成了独一无二的存在。
没有言语,也没有生命,可它们依然是这世间唯一,不同于任何一个的存在。
真高兴,我能分清它们每一个。不必多说一句,不必多看一眼,我和它们同在。来自于它们,并仍和它们在一起。
我不确定,我这种能力的迅猛提升源自离开于呆子身边不用遮遮掩掩,可以全心修炼?还是这迷踪幻境别用奥妙,对于妖怪的修炼大有裨益?
亦或者,我这也算是情场失意、妖场得意?
两秒后,红砖墙外我睁开了眼,穿过实验楼的一侧打开的小门,朝收发室走去。
我的步子迈得很稳,因为我已经检测到了于呆子的手机信号,那个山寨的我,现在正在于呆子的寝室里,那么,于呆子现在应该在寝室里写论文,我不会撞到他。
撞不见他,我就不会心慌。
这样,我的心不会咚咚咚跳个不停,我就不会手心漏水,我就不会跳到他面前说:于呆子,我喜欢你。
咚咚咚——
我敲了敲一楼收发室的门,很快便听到了里面吴大爷慈祥的声音,“谁啊,请进。”
我推开门,一阵暖意迎面而来。不大的收发室中,冬日的阳光从窗尾斜斜地照过来,吴大爷就坐在他的老木椅上,面向着门,背负着暖阳。
迫不及待地,我也想融入那份温暖,抬脚,我就迈了进去奔向吴大爷。
“大爷,我是……咳……咳咳咳咳咳咳……”
“哎呦,这孩子这是怎么的了?”吴大爷从椅子上起身说道。
自我介绍还没说完,我就被自己的口水呛得剧烈地咳嗽起来。
不是我不会说话,从我变成人形以来,我也没少开□谈;
不是我不会撒谎,从我变成人形以来,我就没少胡诌八扯。
我只是,被惊异到了。
收发室里有一排收发信件的格子柜,那是我在门口时,看不到的角度。而在格子柜后,于庸泽正背对着我在一个角桌前收拾东西。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森森地体会到,越是害怕什么人和事,就越是会遇到什么人和事。
于是……句子毫不犹豫拉诺小亚童鞋来垫背。
诺亚:……
防抽正文,以下内容已看到正文的童鞋不必再下拉
既然知道得比较多的妖怪们暂时联系不上,也许……我应该先从别的地方下手。
不是问神仙,也不是问妖怪,而是去寻寻几十年来,那房间的故事。
那房间,即是囚禁桌子的牢笼,另一方面,也是物理实验楼普普通通的一个老房间。
几十年来,它一直在那里,教授们从黑发到白发,学生们换了一拨又一拨,而实验楼和实验楼中的房间,却一直在那里。岁月流逝,时光荏苒,它们,却依然如此。
王导接手那个房间后,那里变成了储物间,可是,究竟在什么时候,箱子搬进来,结界设下去?
孙大圣被压倒的五指山,是唐三藏西游的必经之路。
沙和尚静静守的通天河,是唐三藏西游的必经之路。
历史告诉我们,监狱的选址很重要,比法庭重要得多了去了,绝对不是一扬眉毛一拍脑袋一动脚趾就能随随便便决定的。
背后,一定有什么不可言说的秘密……
通常妖怪都不太清楚及眼见的无影之壁,定然是尘世的稀罕物,而那位上神为什么要将这样高级残酷的囚牢设在人间而不是天上或者险境?为什么将无影之壁的范围圈定在储物间的范围?如果那位上神中意N大人杰地灵是块风水宝地,那么N大地下有不少废弃的防空通道,将桌子扔到那里划下无影之壁反而更加不会惹人注意,那样不是更好?
作为一个精神正常的妖怪,我实在搞不懂神仙的想法。
可越是这样,我越发觉得选择实验楼中的一个老房间做囚笼,可疑得不得了。
心动,便立刻行动。我快速修理起工作台上的半盒手机,争取下班的活动时间。
工作台上,我的同类们无精打采,有无法开机的,有触屏不好用的,有掉到马桶里被淹个半死,每一个,都有一段辛酸史。
我两手一秒不停歇,大约个半小时左右,便把修理好的手机们按序检测后放入各自的标签袋。
将起死回生的手机们在盒子里码放整齐,我拿着它们去找小乔,拐到隔壁检测间,小乔正和王哥在讨论手机主板上一个元件,两人看到我笑意盈盈端着盒子过来,都低头去看手表。
“三十八分钟,诺亚,你又创纪录了!你不愧叫诺亚啊!”小乔惊叹。
“好孩子,真能干。”王哥朝我竖竖大拇指。
“奖励你,想喝什么,康宝兰还是卡布奇诺?一会儿姐请你。”小乔接过我手里的盒子开心道。
我吓得后退了一小步,虽然那天与于呆子相约北江俏我吃了肉肉吃了菜,安然无恙,可是喝饮料,还是不敢。
害怕他们看出我的反常,我连忙开始胡扯:“不用不用小乔姐,我最近看牙齿,只喝白水。这些都修理完了,一会儿我先去牙医那里看牙了。”
可是,人家那么真挚,还是提点要求嘛。机不可失啊,失不再来。
于是,我凑上前拉住小乔的制服袖口,“对了小乔姐,求你件事儿啊。”
“尽管说。”小乔豪迈地一挥手。
“我看到那边门后有一件白大褂,也不知道是谁的,也不见有人穿,看起来和我的尺寸差不多,我能不能当工作服穿?你们这里的蓝色制服,我穿着都有点儿大。”我甩了甩自己挽起来的袖口,营造出几分桌子身上广袖的感觉。
“就这点儿事啊,准奏了。”小乔说完就把门后衣架上的白大褂递给我。
“拿去穿吧,你穿着应该正合身,这是以前王雪的白大褂,她调到二经街店去了,衣服就一直留在这里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