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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深夜,开罗与台湾的越洋电话正在热线中。
“宝贝儿子啊,你一定要听妈的话,妈告诉你的绝对没错,你乖,先把手边工作放下,好好找个女人交往交往,听见了没?”
“哦……”
“真不懂你为什么就爱摸死人的东西,唉哟,我就晓得一定是碰那些不干净的东西碰久了,人才会跟着带衰,早知道你会这样,就不让你去念那考什么东西来着,我早告诉你爸,没事当个捡骨师干么碍…”“嗯……”“喂,宝贝儿子啊,是考什么来着……”“喔……”“毓夫,你别在那边哦呀嗯的,妈在说话你有没有听见!”
秦似蜜粗嗄的嗓门一喊,当场让孔毓夫差点掉落床下。
“妈,你知不知道现在这里是半夜,你让我好好睡个觉行不行,明天有个新的古墓要进行探勘,对我来说是很重要的。”他搔了搔凌乱的黑发,小麦的肤色全是拜在沙漠中工作所赐。
“重要?有什么事比你赶紧娶个女人回来给妈看还要重要?你姑姑现在到维也纳你大哥那边去,万一你大哥在那边先有个结婚的对象,那你就来不及了!”就怕孔秧熙还真捷足先登一步,不过秦似蜜很了解他的个性,应该还不至于那么快才对,不过凡事总不能太过乐观,临时阴沟里翻船就惨了。
惺忪的眼仍带着七分睡意,他隐隐约约听到老妈说什么来不来得及的话,反正现在除了他的那些木乃伊之外,其他的东西对他而言都引不起他半点兴趣。
“来不及就算了,有什么大了不起的……啊哦……”他打了个大呵欠,对于老妈的疲劳轰炸他快要招架不祝今天和一群考古学家进行完一座新墓探勘后,早就快要累坏了,哪还有精神听老妈说那些引不起他兴趣的话。
“我看你这孩子也真是的,你要再这样下去,你老爸就不会把大部份的财产分给你,这样一来,我们母子就只能分到一点点塞牙缝,到时候我就要看你大妈和三妈的脸色,你忍心吗?”
秦似蜜哭得是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反观电话那头,静得像在午夜的山林,再也听不到对方发出一些声响,只是偶尔传来几道打鼾声,规律且绵长地传进秦似蜜的耳里。
“毓夫……你究竟有没有在听碍…毓夫……我真快被你这孩子给气死……”无线话筒垂落在毓夫的腹间,他坐靠在床上,头斜侧一旁,俊美的五官在睡眠的状态下,仍具有灵气之美。
凌晨三点十分,在寂静神秘的开罗城里,有着一位身价上亿的考古小开,正舒服地睡在他阿拉伯般的华丽宫殿里。
他是一个精力充沛的冒险家,也是个精通古文明的考古学家,更是擅长各种交通工具的专家,除此之外——他对什么都提不起半点兴趣。
更别提要娶妻生子这回事了。
第一章
七月盛夏
“天啊,这是什么鬼天气,热死我了!”一名戴着圆框眼镜,并剪了一项齐眉小瓜呆头的大学生,正不停用湿毛巾擦拭自己发烫的颈部。
“现在是下午五点,如果你连此刻的温度都没办法接受的话,我劝你还是趁早买张机票回美国,在家吹冷气吃冰还来得实际!”毓夫俯看一旁个头不到他肩膀的家伙,在文明世界养尊处优惯的小孩,是很难体会出考古学家的辛苦。
“孔老大,说着玩的,你可别介意啊!”薛大冠一笑带过,他可不敢在孔毓夫面前说热喊累。
在台湾就读人类学,然后到哈佛转念考古学,为了要交出毕业论文,薛大冠给自己三个月的时间,千里迢迢从美国来到埃及,透过很多关系才找到在埃及担任文化部研究员的孔毓夫,本来要跟他在木乃伊实验室里实习研究,却刚好碰到在路克索这地方发现有新墓开挖,因此也就顺理成章当起孔毓夫的助理了。
“在还没正式出发前,有三件事我必须先说在前头,一,你要不怕太阳;二,你要不怕一些奇奇怪怪的昆虫;三,你要不怕……”毓夫将他的耳朵拉到嘴边。“鬼!”
薛大冠一听,整个脖子全缩短了三寸。
“你说真的还假的?”
“没听过有些坟墓是受了法老王的诅咒吗?以往有些坟墓在开挖时,很多工人都会在无预警的状态下,被活活埋在里头,那些被冤死的魂魄就会在古墓里徘徊不去,像这回开挖的新坟,听说一开始就已经不怎么顺利了……”毓夫说得活灵活现,听得薛大冠额冒冷汗,萌生退念。
“照你这么说,每个新坟都会有冤死的魂魄在里头喽?”从未见过世面的薛大冠,正犹豫着自己这份论文该如何写起。
“几乎是……”他看他吓得两排牙齿不停打颤,认为这玩笑最好别再开下去,立刻爽朗地大笑起来。“瞧你没胆成这样,怎么跟我去冒险,真是的!”
毓夫呵呵笑着,这薛大冠社会经验太过生嫩,跟在他身边的这三个月,最好再磨练磨练,至少要让他像个男孩子,对自己也是一项很不错的成就啊!
这时,他不免拿起表来看了看,都快五点半了,康纳瑞教授怎么还没来,说好他开吉普车,三人一同前往路克索的,可左等右等,就是等不到他的踪影。
跟一个快要六十岁的老先生一同工作,效率两字千万不能太过苛求。
“从开罗到路克索搭火车不是比较舒适吗?为何这位康教授还要自己开车?”薛大冠对这样取繁弃简的动作,感到莫大怀疑。
“对了,忘了提醒你,这康教授性情是出了名的古怪,所有探勘古墓的工作,他都要用他自己习惯的工具,一大堆精密的仪器都由他自英国带来,并不愿意假手他人。”除了一台吉普车外,后头还拖曳着一台专载他私人用品的小拖车。
这样一大堆的东西,全部都是无法离开他视线范围的,叫他怎么放心去搭火车呢?
这位康纳瑞教授跟他一块共事有两年了,他是英国牛津大学专研古埃及文物的教授,两人曾一同参与哈斯普苏女王神殿内的木乃伊研究工作,因此,对于彼此的脾气早已是了若指掌。
两人可说是互相吸引,又互看不顺眼。
主要是毓夫豪迈洒脱的个性,碰上阴沉老练的康纳瑞,搭在一块,实属一对奇妙的组合。
不过也由于两人在学术及专业领域上的地位无人能及,于是也就这样培养出默契,成为一对绝妙的工作拍档。
每次只要一有新出土的文物发现,这两位国宝级的人物自是立刻受到埃及政府当局的通知,前往第一现场进行探勘研究的工作。
只不过,今天现象出现一些反常,平常两人相约好的香草大街上,却迟迟不见康纳瑞教授的踪影……反倒是——“别跑,你这坏小孩,要是让我抓到,我绝不会放过你……”从香草大街的左侧,突然传出一道熟悉的中文声音,很快地,便看到一位体型瘦小,黑脸光脚的小孩跑过他们眼前。
十秒后,后头一位打扮时髦,皮肤白皙,同样也是光脚的妙龄女郎,火速奔过他们面前,两人一前一后追逐着,响亮的追贼声在开罗市的大街上响了开来。
“真是活该,就爱打扮得光鲜亮丽,才会被人家当做肥羊。”薛大冠咕哝着,这本来嘛,不管到哪个国家都别太过招摇,不然会被当做下手的目标也不足为奇。
“不要在那边幸灾乐祸,要换成那女孩是你姐或你妹,你还会这样说吗?”事不关己漠不关心,人之常情。
被毓夫这么一说,薛大冠这才噤声不语,大多数的人不都是这样,自扫门前雪的心态实在要不得。
“如果刚才那个情况再来一次,那你会帮她吗?”薛大冠想探探他的反应。
“这种事我当然义不容辞……”才说着,便见那位黑脸光脚的小男生又从右侧冒出,咚咚咚咚灵活地从他面前跑过去。
只见后头黏得死紧的妙龄女郎,一点也没松懈的迹象,当她一边骂一边跑到两人跟前时,突然停了下来,好像发现什么新大陆,对着毓夫叫嚷道:“你们真是冷漠耶,都不会发挥同胞爱吗?”
毓夫被这么一说,先是愣了会,接着便二话不说拔腿朝小男生窜逃的方向跑去,这市集内弯弯曲曲的巷道甚多,若非在当地住上一年半载,绝对没办法抓到这样刁钻的小偷儿。
也该算这小小偷活该倒霉,碰到一个开罗通,几条明巷暗道,哪边好吃好玩好穿好买的地方他都摸熟弄透,要抓这样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鬼,就像探囊取物般轻松简单。
果不其然,在绕到一处卖香料的铺子前头,巨掌一擒,便将这小鬼头给持住,当场让他双脚腾空,四肢只能在半空中挥舞。
“放我下来……快把我放下来,你这只大猴子……”瘦弱小鬼用埃及话叽哩咕噜乱骂一通,把人高马大的毓夫当做是只穿了衣服的大猴子。
“你拿人家小姐什么东西,快点拿给我,要不然,我把你带到优力古魔法师那边去!”
拜一千零一夜神话之赐,许多坏心的魔法师在埃及此地的小孩子心中,早已留下不少可怕的阴影,就像是以前小时候听到虎姑婆,总会不寒而栗,头皮发麻。
“求求你……我不要去优力古魔法师那边,你别带我去……拜托你……”小男孩的声音出现极端的恐惧,眼泪早已在眼眶内打转。
“那可以,把东西交出来,大哥哥我就不带你去。”毓夫掌心一摊,深邃的大眼再一瞪,立即出现立竿见影的效果。
只见小男孩从破烂的大口袋里拿出一个女用皮夹,枯枝般的手指让毓夫看了好不心疼,这一看就知道是贫苦人家的小孩,若非到了肠子黏肚皮,他也不会去做这种铤而走险的事。
毓夫将皮夹接过后,便将小男孩放下来,他从腰包里掏出十块埃磅交到他手上,“去买一些吃的,记住,别再抢人家的东西了,明白吗?”
小男孩颤抖地将钱收下,趁毓夫一不注意时,往他的脚背一蹬,接着便快腿一提跑得不见人影。
“哇……痛死我了,这小鬼……”毓夫像只独脚木马,不停在街上跳着,这一踹还更不轻,可见这小乞丐是扮猪吃老虎,骗取他的同情心。
脚上的疼痛才稍稍暂缓,街角随即冒出两道人影,薛大冠与那位被抢的小姐总算追上他们,不过,眼前所见只剩毓夫一人,小男孩早已溜得不见人影。
“有追到那个小鬼吗?”女子一把抓住毓夫的手臂,着急问道。
毓夫点了点头,胸口还微微喘气着。
“那人呢?”女子又再追问,好像毓夫帮她追小偷是理所当然的。
“跑……跑了!”真痛,看起来皮包骨的样子,还挺有力气的。
“什……什么,你让他跑了?”女子惊呼,一张粉唇半张在空中,她还一手按在额头,不解地责怪。“我的天啊,你一个大个头,跑输一个小鬼?”
毓夫什么话也没说,掌心一个摊上,上头一个LV皮夹好端端出现在主人面前。
“我没跑输他,只是他还了钱包,我就放他走了。”
女子看到自己的皮夹又出现在眼前,那种失而复得的快乐让她顿时眉开眼笑,开心得快要飞了起来。
“女人……真是个善变的动物……”一旁的薛大冠看了,不禁摇头兴叹,怪不得人家会说,女人心海底针,始终捉摸不定。
“呐,这皮夹还你,有件事我必须提醒你,在这种回教国家,女孩子家最好不要穿袒胸露背、露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