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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承宠-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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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弦叹气,“知道就好。”
晓宜的事情也已经告了一段落,叶思睿和温弦再去别墅找她的时候,她已经不在了,只是桌上留了一封信,上面只草草说了几句,晓宜或许是真的恨他们,然而,有时候血缘就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让你忍不住心软,晓宜大概是恨不起来他们,却又无法面对他们,所以选择逃避。
不得不说,逃避有时候真是个好东西,逃避也不一定是真的逃避,只是找个谁也不认识的地方重新酝酿,重新开始。
这样,有什么不好?
温弦和叶思睿举行婚礼的那天,其实谁也没看见教堂黑压压的人群里,有一个孤单的身影只是看了他们一眼,然后快速离开了,或许真的是无法面对,时间是最好的良药,让时间治愈一切伤痛。
扔捧花的时候,是季境那口子家的严颜接到的,叶思睿挑眉,对季境说:“看来你们也要好事将近了。”
严颜觑了他一眼说:“管好你自己就好了!”
叶思睿揽着温弦得意的说:“嗳,以后我要做个堂堂正正的妻管严!”
季境和严颜同时投来鄙视的目光,温弦也笑,“你说真的?”
“当然了,我说过假话吗?”
想想,似乎真没有,除了骗萧亦澜家的小不点撒了个谎以外,他家媳妇儿就是借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说一句假话啊。
“别后悔啊,以后别说你委屈。”
“谁说谁是猪头!”
不久以后,叶思睿就彻底委屈了,为毛当初要和温弦签订这种不平等条约?叶思睿找了很久的原因,于是把当初的愚蠢行为归结为当时被幸福冲昏了脑子。
事实证明,做个妻管严,不容易,说出来一把辛酸泪啊!
又过了一段时间,温弦怀孕了,叶思睿自己本就是医生,可是还是很白痴的贴到温弦肚子上去听胎动,温弦笑,“你听得见吗?”
叶思睿还在仔细的听,一本正经的回答:“好像听见了,他在动。”
温弦摸摸隆起的肚子说:“最近他踢得厉害。”
“老婆,我们明天去医院看看是男是女?”
温弦鄙视,“你们做医生的不都不让看男女吗?”
叶思睿嘚瑟,“没办法,我有特权!”
“……”
“要是女儿就好了。”
“为毛?我喜欢儿子!”
叶思睿囧,“儿子有什么好的?没听说过么,女儿是招商银行,儿子就是建设银行,再说了,女儿多乖巧!”
“……叶思睿,你舍不得花钱?”
“……温弦,你脑子装的什么!要是女儿,不管她想要什么我都给她弄来!”
温弦惬意的喝了一口温热的牛奶,“嗳……我刚刚听见,你女儿说她要天上的月亮,你能弄来?”
“……还不一定是女儿,搞不好是儿子,儿子的话就不用麻烦了。”
温弦风中凌乱了,这人重女轻男,严重的性别歧视啊!
好在,温弦肚子里,果然是个女儿。
温弦恼,“叶思睿,你还我儿子!”
叶思睿温柔的摸着温弦的肚子,喜爱的说:“温弦,你看女儿多乖!”
“……她成天踢我肚子她还叫乖?”
“……这是胎动反应嘛!要是儿子,踢得更厉害!”
一句话,堵得温弦哑口无言,好吧,她说不过叶医生。
很多年以后,叶思睿深深的后悔,为毛生的是女儿,被萧家那臭小子给拐跑了!
一旁的萧某人听完这话,腹黑的腹语说,就算是儿子,一样是我家媳妇儿。
亲娘说:萧大神啊!这样你也能接受?好前卫的思想!
亲娘有话说:
好啦!叶思睿和温弦的爱情就于此结束啦!还会写一点关于柯笑的番外!之后嘛,就是写厉轻川和苏隐啦!
腹黑舅舅和腹黑外甥女!
不过之前说这本书的名字叫做《许你忘川流年》,现在有点小改动啦,因为觉得这名字不太符合文风,所以说,暂定为《缚爱为牢》,这本书会很精细的!到时,欢迎捧场!!!





 番外 【柯笑】(完结)新坑走起
 更新时间:2014219 11:17:50 本章字数:6196

如果再有一次机会,我仍旧不后悔,遇见你。
——柯笑
那年,我二十二岁,喜欢漫画,喜欢帅哥,喜欢美女,喜欢各种各样的泡沫剧。忽然有一天,看着韩剧上的花样美男,一个大胆的想法闪过我的脑子。
我也要拍电视剧,我也要和美男近距离接触,我也要有忠实粉丝。
就这样,只是一个想法,改变了我以后所有的人生,甚至可以说是颠覆。
我踏进娱乐圈认识的第一个人,是我的导演,随后,便是那个人。
当时我很奇怪,为什么会很顺利的拿下《云起》这部电影的女主角角色,导演都说我好福气,圈内的几个同时出道的女艺人也说,我傍上了一个有权有势的黄金单身汉。
很多年以后,我会想起这句话,都不由发笑,当初那个人就不是什么黄金单身汉了,人家有家室,而且要是真傍上了那个人,即使当时不愿,恐怕在日后的日子里,也要偷笑了。
那个人,就是有这样的魔力,你此生遇见这样的人,所有人都要为之失色,所有的人都要在你心里为他自动让道,或许这就是爱情,空降而来。
后来再见到那个人,是在《云起》的庆功宴上,他静坐在那里,手中摇晃着酒杯,红酒在灯光下有诱惑的漩涡,他四周都有强烈的磁场,吸引着我,也有生人勿扰的疏浅,我抬眸偷偷看他的时候,正巧和他的目光撞上,他眸子里有隐隐的笑意,像是在看我,又不像是。
我心中一阵慌乱,可是对他,却完全没有非分之想。
我是个极其简单的人,从小到大,最想要的也不过是那种细水流长平平静静的安稳生活,只是这样无争的我,竟然也大着胆子进了演艺圈,老实说,我自己也不知道脑子怎么就突然一热了。
那天晚上,他指定叫我送他回家,所有人都用暧昧的眼光注视着我,我一时难堪,心里对他有恼意。
可他就这样光明正大,他深邃的眼眸似乎在说,我们一清二白有什么好怕?
他喝了不少酒,所以是我来开车的,他和我说了不少话,话语里没有任何轻佻,我略略放了心,他就一直看着我,我心头犹如千头小鹿乱撞,车子开得极慢,我手心里也湿湿的淋了一层薄汗。
一路上,他问我我就答,不多说也不少说,从他的说话方式里,我猜测他一定是个有涵养很绅士的男人,应该不会像那些肥头油光满面的暴发户那样做出包二奶之内的事情吧?
他对我算是很好的了,与我无缘无故,可又愿意出手帮我,平步青云。《云起》这部电影反响很大,我知道我有天赋,可是他一定出了不少力,就算我再有天赋,如果没有他的钦点花名册,我估计就算到我死的那一刻我也混不出什么名堂来。
这样的想法让我很沮丧,在学校里,如果想拿奖学金,拼命就好,靠的是真凭实力。可是走上社会,我好像什么也不是,就算现在随着《云起》的播出,我已经小有名气了,可是这风光却是别人施舍的。
我的想法并没有错,果不其然,第二天一早的晨报,我就上了头条,不过是因为那个人,我再度风光了一回。
昨晚送他回家,进他家里喝了杯茶水,他家的装修让我大吃一惊,客厅里有一半竟然是悬空的,头顶就是穹苍似的玻璃,漫天星辰仿佛都被罩到家里来了。
我说好漂亮,他只是淡淡的笑,看着天窗淡淡的说,她也说漂亮。
我不知道他口中的“她”是谁,不过应该是他的好朋友亦或是挚爱的人。
当时他的眼神很柔软,完全没有白天的犀利,一个人的目光若是变了,那么这个人会变化很大,他在我心里就属于那种冰与火交融的矛盾体,也不是说矛盾,只是反差很大。
爱恨分明?
好像也不是。
后来接触的更加频繁了,我才知道他有一个妻子,可是不在家,我不敢细问,他也不会说,我们之间更多的时候只是纯聊天,聊天的时候他喜欢看着我的眼睛,我心有戚戚,却不知道,自己已经逐渐沦陷在这样深沉的目光里。
再后来,我爱上这个男人。
我一点也不意外。
因为,这样一个浓墨重彩的男人出现在你的视野,并且用柔软的目光注视你的时候,如果你不会爱上这个男人,我只能说,要不就是你性取向有问题,要不就是你脑子有病。
我本身就是个很活泼的人,和他熟络起来了,于是我就情不自禁的缠着他叽叽喳喳的和他说各种各样的事情,他好像也不反感,只是眼里有怀恋的感觉,似乎很喜欢我这样的叽叽喳喳。
后来我才明白,原来曾经在他的世界里,有过那么一个女子,对他叽叽喳喳,他却喜欢的紧。而恰好,我的眼睛和这个女子有几分相似。
再恰好,我出现的时候,是他的婚姻濒临死亡的时候。
很多个恰好,这也让我之后不得不信一件事情,那就是人得认命,命运是个很强大的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可是它就是强大的存在着。
那一次,他醉酒把我抵在墙壁上亲吻,他清晰的喊着一个名叫“晚晚”的女子,我几乎害怕死了,从来不知道原来一个人的亲吻也可以这样火热,在呆滞了两三秒以后,忽然大力的推开他,拔腿就跑。
天知道我当时双腿都是发软的,思绪一片空白,凌乱的可怕,自那次以后,我躲了他很久,不过最终还是抵不过对他的思念,重新出现在他面前,他对我说抱歉,我知道他是在为那晚的失礼道歉,其实我并觉得自己吃亏了,不过就是亲吻,又不是失身,况且我喜欢他,别说亲吻了,就算是把自己全部交付出去我也愿意。
可是,他道歉的时候明明是在给我道歉,可我却觉得,是在对他忠诚的爱情道歉。
我越发觉得他是一个难懂的人了,对于我来说,萧亦澜这三个字可以和高深莫测这个词语划等号。
像是曼陀罗,明知有毒,却忍不住去吸食。
于我而言,萧亦澜就是这样致命的毒药。
相处的时间越长,我就越喜欢他,我喜欢他偶尔柔软温柔的目光,我喜欢他一举一动之间的优雅……总之,很多喜欢,就像迷上韩剧里帅气的男主角一般痴迷。
我开始注意他的喜好,比如,他喜欢吃竹笋炒肉末,比如,他喜欢穿那件巴宝莉的大衣,比如,他喜欢随身带着那枚断裂的戒指。
说来也可笑,后来,很多个后来,我才明白,竹笋炒肉末是那名名叫晚晚的女子最爱吃的,那件巴宝莉的大衣是那个名叫晚晚的女子所赠送的,那枚断裂的戒指是他和那名名叫晚晚的女子的婚戒。
所有的一切,都关于晚晚。
那么多难捱的深夜,即使在睡梦里,也只有晚晚。
我有些嫉妒了,可是又无能为力,人家先遇上他的,我也没有办法,不过他总是透过我的眼睛看另外一个人,说起来,我多少是生气的。可是,又为他这样的深情而感到心疼。
人总是犯贱的,得不到的,永远都在骚动。
我在他身边陪伴了两年,即使没有得到他的心,但是我也是有所得的,比如,我的演艺事业,平步青云。
可是他呢?他在我这里又得到了什么?对一个人毫不休止的疯狂思念,我可以缓解吗?
事实证明,我只是连代替品都不如的路人甲,他不碰我,更不会侵犯我,对待我,永远绅士,我有时候对着他撒撒娇,抱抱他的脖子,也会被他不着痕迹的拿下来,好像这一切,只是属于一个人的,而这个人,一定是那名名叫晚晚的女子。
我气馁,可我毕竟太年轻,我耗得起,当我想要对他表白的时候,他说他要去墨尔本找一个朋友,我想着等他回来再说也不迟。
可是,永远都没有这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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