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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崩离析-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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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景琰,有事吗?”黎夕可以感受到,卢卿尽量在让自己变得平静。只是,微微蜷曲的指节,可以看出她的紧张。
“哦,你要结婚了啊。”卢卿干笑了几声:“恭喜。”
“嗯,我会记得的,到时候一定回来捧场的。”
“好,再见。”
卢卿挂掉了电话,想对黎夕扯出一脸笑。可是,连装,都装不出来:“黎夕,我一回来他就给我这么个重磅炸弹,他真厉害。”
“卢卿,别去想了。叶景琰,不值得你这样。”
卢卿一手扶额,固执地说:“可我不甘心,我把我的所有都给了他。他居然……要跟别人结婚?”顿了顿,她像是无力地补充:“黎夕,你说……这是不是太搞笑,太狗血了一点呢?”
黎夕没有安慰她,话音寡淡,却有毫不吝啬的气愤:“三年前,你因为他背井离乡的时候,他有疼惜过你一句吗?卢卿,你值得更好的。至于叶景琰,他,配不上你。”
卢卿突然苦涩地笑了:“你知道吗?我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强悍,只是想让他回头,再看到我的时候,能够对我刮目相看。可是……”
卢卿的眼泪,陡然毫无意识地从眼眶里滑落:“可是,他都要跟别人结婚了。这些强悍,我还要来干嘛?”
“卢卿……”黎夕不知该怎么安慰她,卢卿与叶景琰的一路,她都是鉴证过来的。卢卿的苦,她懂。
“黎夕,我不甘心。”卢卿抹了一把眼泪,没有一点优雅可言:“我要去找他,即使抢婚,我也不能让他跟别人结婚。”
语毕,卢卿拿起手机,朝门外跑去。黎夕看了一眼,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卢卿永远是比任何人都冲动,但也比任何人都脆弱。
黎夕没有说话,只是一把抓住了她:“别忘了,车钥匙。”
“好。”
将车钥匙递给她,她就快步打开门,毫不犹豫地跑了出去,像是要逃婚的新娘,那样决绝。
温暖的包厢里,只剩下了黎夕一个人。
黎夕意兴阑珊地吃着桌上的菜肴,却食之无味。她有些倦怠地想,好像从始至终她只有一个人,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一生。
她不像卢卿,能够放肆大胆地去爱叶景琰。她曾经爱过许豫旬,但也是曾经。如今的她,已经疲累,爱不起任何人。
如果当初,江聿琛没有那么做。或许,她也能像卢卿一样,大胆地去追寻许豫旬的脚步吧。只可惜,世上没有如果。
这些年,她试着找过许豫旬,只是人海茫茫,她一直没有找到。她有些恋恋地想,如果许豫旬还爱她,如果许豫旬不嫌弃她,那她也愿意像卢卿一样,飞蛾扑火。
**
菜冷,茶凉后,黎夕才走出包厢。
原本,她就酒量不佳。如今站起身来,更是有些摇摇晃晃。她有些晕眩地迈出包厢,只是才走出半步,却被一双大手擒住。
熟悉的温度,从手掌传到她的臂膀,然后一直抵达到她的心里。
“放开。”黎夕冷冷地说。
那双手没有放开,反而攥地越来越紧。黎夕本就有些失意,不禁生了些怒火。她使力挣脱那人的手:“我叫你放开!”
“够了。”那人声线冰冷,没有一丝波澜。
黎夕的动作一下子顿下,不是因为乖顺,而是因为恐惧。这样的口气,黎夕曾经在噩梦中无数次的回放过。
那时候,他是那么说的:“黎夕,不准动!”
“江聿琛,你给我滚。”黎夕用尽了所有的力气,拍开了他的手。而后,她站在他的面前,静静地看着他,恶毒的字眼,从她的唇瓣里,一个个吐纳而出:“江聿琛,你这个恶魔。我总有一天,会杀了你。”
照江聿琛的性子,他是应该不会回答的。只是,他却平静地开了口:“江黎夕,你醉了。”
包厢里的人,都意识到了外面的动静,纷纷走了出来。
“江总,没事吧?”有人小心翼翼地问,生怕触动了他的怒火。
“嗯。”
简简单单的敷衍,就是江聿琛一贯的作风。于是,那人只得识趣地走回包厢,不敢再多话。
包厢的门敞着,黎夕就那样直直地忘了进去。
不知为什么,黎夕却独独看见了那一盘松鼠鳜鱼,它完整地躺在酒桌的正中央,没有任何人动过。
“江黎夕,你醉了,我送你回去。”走廊里恢复安静,江聿琛的声音不响,却让黎夕觉得有些刺耳。
黎夕冷哼了一声:“江聿琛,我跟你没有任何瓜葛,还请自重。”
江聿琛听见黎夕急于撇清她与他的关系,突然就有些不悦:“江黎夕,你别忘了,你是我妹妹。”
她急于逃离他的时候,他总是只能搬出兄长的身份,来安慰一下自己。
“江聿琛,你真的当我是你的妹妹——江黎夕吗?”
江聿琛没有回答,一双深邃的眸子,没有任何的情绪。
黎夕显然觉得不够过瘾,她一步步迈向江聿琛,含着残忍的笑靥,附在他的耳边。
“江聿琛,你有多肮脏,你自己心里明白。”

chapter 4

卢卿去了S市找叶景琰,一连十天都没有音讯。黎夕也不着急,或许对于卢卿来说,这是一件好事。
毕竟,没有什么事情发生,总比噩运接踵而至,来得好。
黎夕觉得,最近她总是有些倒霉。比如,原本一件做好的企划书,在是否确认保存的时候,按了否。然后,她又只得花一天的时间,重新把企划书补上。
再比如,早上刚买的面包,打开包装袋,准备把包装袋扔了,结果,却把面包当成了包装袋,扔了。
又比如,现在。
黎夕所在的是一家建筑公司,规模不算太大,但也小有名气。三年的打拼,谋得了一个主管的职位。虽然算不上高薪阶层,但也算是小康了。
周一例行会议,黎夕像往常一样,提前了半个小时出门。结果,这次却不像往常一样顺利,车子开到半路的时候,突然抛锚了。
她赶紧打电话给122,结果拖车倒是的迅速,直接把她的车拖走了。可她呢,只得站在路边等车。
黎夕看了一眼手上的表,才发现忙忙碌碌这么久,而距离例会开始只剩下半个小时了。
今天,比往常特殊一些。是例会,也是工程总监的退休仪式。老总监好比是黎夕的半个师父,要是迟到了,未免太过失礼。想到这里,黎夕不禁生了些遗憾。
不过幸好,车子没坏在渺无人烟的地方。否则,她一定会迟到。而现在,她还能勉强祈祷,是否有好心人能载她一程了。
黎夕打量了周遭的环境,方才了然。原来,车居然是坏在了路途中央。
这条通往公司的路,她走过无数遍。以前刚开始工作的时候,买不起车,她就一直骑自行车上下班。后来升职,加薪,顺理成章地买了车。
道路两旁,大树参天。日光顺着树叶的缝隙,打落在沥青地面上,形成了斑驳的树影。黎夕等了很久,都没有等到任何车辆的出现,甚至连人影都太过稀少。
她皱了皱眉,一脸无奈地往树荫深处看去。只是一瞬间,她的眼神就从慵懒,霎时变为惊诧。
中心闹市区,寸土寸金的地盘。竟然有人在这里盖起了别墅!黎夕不禁有些鄙夷,作为一个建筑部门的业务主管,她对地皮的估价十分敏锐。
Z市中心,最繁华的地段,地皮的价值绝对不会少于十个亿。想必,住在这里的也是非富即贵。
她又看了一遍手表,距离例会开始,仅剩下十余分钟了。想必,她也不可能来得及了。她有些无奈地,打算徒步去上班了。
只是,还未等她跨出第一步。一声浩亮的车鸣声,就打破了所有的宁静。黎夕第一次体会到了“作鸟兽散”的含义。
树林阴翳中的鸟雀,都被一声车鸣所惊醒。拍打着双翼,从枝头中涌出,奋力地扑向天空。有树叶稀稀落落地掉下,散落在黎夕的脚下,宛若落叶缤纷。
一辆银灰色的保时捷卡宴,就那样不动声色地停在了黎夕的身侧。
黎夕带着惊喜的笑意,望向那辆车。等了这么久,终于算是等到了一辆车。想必,也不会迟到了吧。
沉黑色的车窗,将车外的世界与车内的世界分隔开来。黎夕看不清车内的任何事物,于是,她只得贸贸然上前。
“先生……”黎夕轻轻扣了扣车窗,想问问车主是否介意,载她一程。
车窗徐徐降下,深邃的侧脸,无声无息地曝露在黎夕的眼眸里。瞳仁里倒影出江聿琛的影子,像是点点波纹,在水光中泛滥开来。
黎夕还没来得及收回笑容,就怔在了原地:“怎么会是你……”
江聿琛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只是声线淡淡的,带着些初醒的慵懒,像是一杯白开水:“上车。”
黎夕本是靠着车窗的,却在看见江聿琛的那一刻,如同一只刺猬一样,变得警醒。
她直起身子,朝路旁走去,就好像从没有遇到过江聿琛一样。
一头海藻般蜷曲的长发,随着风动撩动起缱绻的弧度。一身黑色的职业装束,不掺杂任何色彩,干练的纯粹。
江聿琛倏然想起,他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她只是一个稚弱的洋娃娃。而现在,她都快能独当一面了。至于那个,他缺失的八年,他会用时间,好好弥补。
江聿琛并不急,一路静默地跟着她。就好像能陪着她,这样走过一生。她走的慢,他就跟的慢。她走的快,他就跟的快。
黎夕偏走进一旁的鹅卵石小道,妄图避开江聿琛的跟随。可惜,她刚准备走上小道,脚上的高跟鞋就毫不留情地,给了她一个下马威。
整个人就那样毫无预警地跌倒在地上,透色的丝袜,瞬间裂开了巨大的口子。膝盖上俨然已经磨破了皮,还带着些血淋淋的鲜红。
江聿琛见状,立刻打开车门,快步走向黎夕。
逆光中,黎夕看见江聿琛火急火燎地奔向她,丝毫没有昔日的优雅沉敛可言。他向她伸出手,炽烈的光线刺入她的眼睛,几乎有些晕眩。
似乎,她所有的不堪,所有的狼狈,都是败江聿琛所赐。
她狠戾地拍开江聿琛的手,声音冷冷的:“江聿琛,你还嫌你害我不够多吗?”
一瞬间,她萌生了些歇斯底里的愤怒,嗓音中满是不甘:“你是天之骄子,市长的儿子,而我只是一个毒贩的女儿。江聿琛,我已经够卑微的了,你何必再这样打压我?”
江聿琛无言,只是猛地将黎夕从地面上拽起。
黎夕被他拉起后,反而狠狠地拍开了他的手,又往反方向走去。膝盖磨破的一处,血滴顺着小腿曲线,蜿蜒而下,江聿琛看的惊心。
“江黎夕,上车!”
只有黎夕,才能把江聿琛那样沉稳内敛的人,弄的气极败坏。
不顾黎夕的挣扎,江聿琛反握住她的臂膀,将她扔进了车厢。霸道,却又不失温柔。
黎夕不敢再与江聿琛抗争,毕竟,江聿琛一旦被激怒,魔鬼的本性就会暴露无遗。她不敢冒这个险,她宁可唯唯诺诺着。
发动机轰鸣,黎夕不知道江聿琛是用了多快的速度,才将她送到了医院。
其实,擦伤不过是小事。在黎夕活过的二十六个年头里,这样的伤,不算少。不过每次,被江聿琛遇到的时候,总会小题大做。
就比如,黎夕刚进大学的那一年。
那时候,她暗恋着许豫旬,基本每天傍晚都会等在篮球场,看许豫旬打篮球。而许豫旬在校队里,也是数一数二的篮球尖子,迷恋他的女生不少,也不缺黎夕一个。
某天,黎夕照常等在篮球场。只是这一次,与许豫旬一同来的,却多了一个江聿琛。
江聿琛从不碰篮球,黎夕是知道的。那时,卢卿总爱奉承他说:“艺术家的手,是不会用来碰篮球,这么邋遢的东西的。”
而那天,黎夕看见他,也着实惊讶了一阵。不过也就是一阵,她就装作,跟江聿琛完全不认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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