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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加大对花生加工产业的调控力度,给予花生产业较大的扶持。例如,在国家实施的“双优一高”技改项目重点中,应增列花生加工项目。在国家重点产业结构调整中,在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的前提下,尽力扶持优势花生龙头企业,带动一大批骨干企业,使国内农业加工贸易的综合实力日趋庞大,带动广大农民,实现我国农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迅猛发展。
5、建议国家经济政策法规调研部门和舆论媒体领导监督部门,对于发展中国花生产业给予关心与支持。其中应特别注重对科技创新、科普推广和花生对人体营养与健康等相关内容的宣传。
2002年6月29日,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水法修订草案。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水法修订一定要充分考虑农民的利益。
修订草案规定,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证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水塘中的水除外。
李登海指出,这一规定目的是给农民做好事,但却与实际情况不符。在北方地区很多农民不是使用水塘中的水,而是使用地下水(井水)。这种使用地下水的行为不应收费。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许志道说,农民对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非常关注。建议上述规定关于用水不收费的范围再宽一些,这对农民有好处。
2003年在2月26日至29日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草案)》首次提交审议。
这个法律草案是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76个项目中的一个,也是2003年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中的一项。李登海与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应松年,一个是中国的农业专家和农业产业化、机械化的积极实践者。一个是法学专家。对这部刚刚出炉的草案,其立法目的、宗旨、作用、意义持相同的看法
应松年说:“这是一件好事!是到了该通过立法来促进农业机械化的时候了!”他对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明祖在《关于<;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草案)>;的说明》中关于立法的必要性和立法宗旨的表述表示赞同,“制定这部法律,对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支持和保护农业,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建设现代农业,确实是必要的、适时的”。
李登海则详细分析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他说,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在农村,重点在农民。农民要增收,农业要增效,农村经济要发展,农业基础地位要稳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提高,特别是粮食生产能力要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要提高,都离不开农业机械化。而从我们的国情实际出发,也非常有必要制定这样一部法律来保障和促进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发展。李登海认为,“现在的草案基本涵盖了当前农业机械化工作的焦点与热点问题,各方面的关系基本都考虑到了,这部法律肯定会对我国农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效果。”
李登海还提出,“尽管是促进法而不是管理法,还是要考虑到明确一个牵头单位的问题。”李登海说,“目前草案中的表述是‘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负责农业机械化有关的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业机械化促进工作’,如果他们不能密切配合,怎么办呢?所以还是明确一个牵头单位为好,这样才能确保本法有一个组织贯彻实施的单位。”
城里人可以贷款买汽车,乡下人也可以贷款买农机
作为一部促进法,草案把“扶持措施”单列一章,李登海对此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草案中的扶持措施,提法都很好,但关键还是落实!尤其是对科研开发、推广使用和社会化服务的扶持,都是很紧迫的问题,国务院要在法律出台后尽快出台实施细则。譬如草案中提到的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贷款政策等问题,就必须落到实处。要特别照顾到中西部,那里经济相对落后,购买力低。”他说:“农民收入低,添置或者更换大型农机具的能力弱,而银行又要考虑经济效益,所以政府就要为农民考虑这个问题了,政府通过制订政策使我们城里人贷款买小车很方便,也要通过制订政策使我们农民兄弟贷款买农机方便起来!”
李登海还提出,草案中在规范加工企业的时候不应该局限于初加工,而应该考虑把整个农业加工企业的农业机械化纳入到法律中来,由国家加以扶持,只有这样才能更快地提高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这也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
“不让猴子爬树,叫它游泳;不让鸭子游泳,叫它爬树。按一种标准要求所有的人,只会浪费人才。”2005年3月8日,在十届人代会上,美国小说《动物学校》里的讽刺故事,被人大代表于金明当成了批评我国现行人才评价体系的“武器”。
于金明代表是肿瘤问题专家,现任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副院长、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院长。他对我国现行人才评价体系的弊端有着深刻的认识。他以医院的情况为例说,有的大夫,医术很高明,但他可能不会写论文;有的人会写论文,但临床技术可能不行,如果用发表论文一个标准来衡量所有的医生,显然有失公正,也严重脱离了广大患者对医生的实际要求。
李登海对此表示赞同。他说:“我们评价人才,沿用的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做法,暴露出的是重理论研究轻实用技术研究的思维方式。”
2000年以来,,对人才评价问题的批评频频见诸报端。有教师批评职称论文之累,有媒体质疑职称外语考试的必要性,近期又有对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抨击。两位人大代表认为,不顾实际需要,不管对从事基础理论研究的人还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单纯地用论文、用外语考察他们的学术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既不科学,也不公平,相反,还会产生许多负面影响,一是会助长学术造假之风,二是会造成各种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
作为评委,于金明代表在一次评定职称时亲身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有位医生,采用移花接木之术,把自己的一篇文章硬塞进一份权威医学刊物,印刷了数份刊物,提交给职称评委会。不想,恰巧有一位评委是当期刊物作者,医生的“魔术”因此露馅。于金明代表感慨道:“这件事,既说明现在一些人不讲学术道德,也说明我们的政策导向确有改进的必要。”
一位医术高明的医生,能够挽救许许多多的生命,但如果他没有论文,在晋升职称等问题上,他就可能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李登海代表认为,要改变目前的现状,充分发挥每一个方面专家的积极性、创造性,就必须从实际出发,根据实际需要,区别对待,扬其所长,避其所短,不能再闹让猴子游泳、鸭子爬树这样的帮故事了。
李登海从1978年以来每年冬天都得去海南育种,在海南的三亚、陵水、乐东有多个玉米育种、科研基地,他对海南可说是再熟悉不过了。2005年3月11日,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李登海“两会”开幕前几天还去过海南,察看他的玉米基地。说起海南的农业的发展、农民的增收,李登海强调,市场意识非常关键。他认为,在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工业生产充分面向市场,但农业生产上做得还不够;农业的发展以市场为导向,十分需要信息的传递和流通,建立农业市场信息预警机制很有必要。“如果卖不出去,种了也是白种。”李登海认为,农业生产的盲目性,造成农产品的过剩、积压,是一种极大的浪费,因而农业市场信息预警机制是农业服务体系的关键一环。让农民及时知道什么作物市场销售状况好,农产品什么时候好卖,农业效应就能得到提高。
“农业生产要跳出海南,有伸向全国市场、国际市场的触角。”李登海认为,不仅是销售环节,在品种引进上,也应立足市场,不断引进有市场价值、有市场潜力的新品种。
李登海说,建立农业市场信息预警机制,靠农民自身的努力很难实现,因此需要政府筹划、建设,在有了一定基础后,也可扶持成立相关的民间组织。他还提出,应更多地发展订单农业,使农民的生产有明确的目的性,从而提高农业收入。
海南的水资源应该合理利用,是李登海提出的另一个建议。“海南只要有水,什么都可以长。”在他看来,海南的冬天缺水,好多地都“闲着”,很是可惜。他提出,应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充分储藏水资源,合理利用水资源。
李登海还建议,海南应多发展农产品的深加工,既能使农作物有销售的渠道,也能使本地的农产品升值
2006年3月13日李登海呼吁:《创新法》亟待出台。
李登海指出,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创新型国家”,标志着“自主创新”理念已经成为国家产业和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创新型国家已成为“十一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出台《创新法》将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制度和法律保障。
李登海说,出台《创新法》有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保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调动其创新积极性。作为社会的个体只有不断的去创新,自主创新,获取知识产权,才最具竞争力,才能在全球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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