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楔子
嗨!你好!我是路华,一个不怎麽好脾气的男人。本来我是没打算跟你们打招呼,但是不巧今天是我的大喜日子,我想每个男人在这一天里多少都会有反常现象,像个驴蛋似的看人就笑,是可谅解的一件事。
化妆师说:每位新娘部是动人的。这句话很有待商榷,至少今天我将娶的女人就平凡得要命,脸上的青春痘瘢痕用再厚的粉也掩盖不住,只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她的性情柔顺脾气好,很没我意。告诉你,我今年三十岁了,已经不耐烦再为美丽的女人献尽殷勤还得不到报债忍气吞声,那种委曲求全的事留给青春太多的少年去干吧,我只要有个贤妻良母作後盾,让我放手去做男人的事业。
当然,像我这样坦白的男人通常是缺乏情趣的。亲爱的爱幻想小姐,在此我将善意地打破你脑中的美梦,实际上,结婚後的男人十之八九将事业放在第一位,他已经觉悟罗曼蒂克是多余的绊脚石,决心於蜜月後将那套束之高阁楼:永不再清扫、使用。
哈!你想劝新娘考虑放弃我这个乏味的男人?抱歉,又叫你失望,新娘已经娶进门,只等客人到齐,大开酒席,直过了今夜,任大罗神仙也无法阻止我在她的身分证配偶栏填上「路华」两个字。
我的合夥人和好朋友陆星座一直赖在今天四伴娘之一、也就是我的小姨子樊细珠身边,活像苍蝇黏上蜜糖,使我不得不察疑他自告奋勇作伴郎的目的。现在他居然舍皮白肉净的樊细珠回到我身旁,倒叫我瞪起眼来。
「路华,」陆星座只用肘子碰我一下,眼睛却看向门口,「看见没有,那个女人?」
「那个?」
「长头发,穿紫色洋装的,最年轻最好看的那一个。」
紫色系一向是拣人穿的,那年轻女人,不,我看她简直还是个女孩,穿起来居然颇有韵致,实在是她生得甚美。
「你认识她?」我问陆星座。
「我正要问你。」
「我没见过,可能是明珠的朋友或亲戚。」
「是吗?喂,路华,咱哥俩好兄弟,反正你是死会了,认识的话帮我介绍一下。」
我看多了陆星座交女朋友的态度,才不干这种缺德事。
「我真的不认识她。小陆,我劝你收敛点,不要换女朋友像换衣服一样,你不是喜欢细珠麽,怎麽不到十分钟又打歪主意?」
「得了,得了,有了老婆说话口气就变样,少来这套,你无福消受美人,看我的。」
这位陆公子是标准的女人奴,不曾安分在家待上一天,只要是女人,十七岁以上,三十岁以下,都是他的目标。看对眼就追,乱没品味的。而且硬是要得,他真有女人缘。不过,今天他可是棋逢敌手,那女子不给他说完话表清情意的机会,跟他点个头,消失在新娘休息室里。
我真想笑他一顿,但我的教养战胜顽劣念头。
「我没猜错吧,她是明珠的朋友。」我走过去意思意思安慰两句,「所以,你还是有机会的。」
陆星座还陶醉未醒,「啧,她真有女人味。」
这花痴,所有不被他追上的部是最有女人味的女人,等追到手,最久半年,就由「女人中的女人」落人「强悍的男人婆」或「没骨头的菟丝花」的下场。」
几位家族长辈到场,我便丢下他上前招呼,亲友陆续到来,虽有不少招待人手,但大家似乎喜欢跟新郎打交道,愈接近开席时间,我愈连喝口水的空间也没有,所以当一只白手将我拉到一旁说「有话问你」,我很是乐意。
「姊夫,姊找你。」樊细珠说。
我正想喘口气,就跟她进新娘休息室。
气氛不对!
相信各位即使尚未成家,也参加过婚礼,新娘子不该用这种服光看新郎:暴怒、鄙夷、怨恨,和一点伤心。
我开不了口。
「路华—;—;」
我的天哪,我从来不曾发现将成为我老婆的女人有这般狰狞的面目和高八度的尖锐叫.
爱是忍耐,爱是体谅,明珠今天第一次作新娘。
我在心里说服自己。
「明珠,」我用最温柔的声音说:「外面客人很多,我忙不过来,所以才没进来陪你,不要生气罢!
一向小鸟依人的明珠,像是忘了轻声细语这项最迷人的武器,今天换了一副面貌,粗声级气的质问我:
「你这个骗子!已经有太太了选骗我跟你结婚,我要告你诈欺!」
各位,我第一个反应是想笑,而我果然笑了起来。明珠欺近我身,清脆的巴掌声於焉响彻新娘休息室,却痛在我面颊,於是我有了第二种反应。
「新娘在新婚之日打新郎,你想给我下马威啊!」我生气的说:「樊明珠,我爱的是温柔听话的你,难道你以前都是装出来骗我的?」
「过分的是你,想娶两个太太。」明珠哭了起来.
「你听谁胡说啦?如果我有太太就不会娶你,重婚罪是好玩的吗?」
任我解释再三,明珠依然大哭大闹,这笨女人,不仅得哭闹又会议男人心烦?
三位伴娘围在新娘四周劝说,站在一旁的紫衣女郎就显得突出,我像溺水抓住一根浮木,「小姐,你可不可以告诉我,这到底是怎麽回事?」
紫衣女郎凝视著我一会,突然也哭了起来。
我只有废然地坐在一旁,等这群莫名其妙的女人恢复正常再说,手还正好有杯茶,我就拿起来喝了。
如今回想,还是我那小姨于聪明,请了岳父、岳母和家舅进来。(家父母己过世,由家舅代主婚礼)
岳母大人看也不看我一眼,忙去安慰女儿。
「刚结婚就吵架,年轻人真是的。」舅父摇头数落我。
「好了啦,快点准备,客人都到齐,要开席了。」还是岳父明理。
明珠抬起一张惨不忍睹的脸,哭叫道:
「爸、妈,我不嫁了啦,我要退婚!」
岳母吓了一跳。
「唉哟,你在胡说什麽,明珠啊,人都进门了,快别说不吉利的话。」
「妈,路华已经有太太了,难道要我嫁他作细姨?」
我感觉每个人都在瞪著我看,连忙辩驳:
「没有的事。舅舅,我有没有娶过太太,你最清楚了。」
「对哦,我们阿华不是那种人啦!」
「你太太都找上门了,你还敢骗人一」明珠的伴娘朋友杨小姐站出来主持公道,用手一指,比向正拭泪的紫衣女郎。
这句话产生的结局,读者或许可想像出大概,不过为了不使那些不爱动脑筋的人不习惯,我还是说了吧!
那位紫衣小姐黏到我身旁,斩钉截铁的说我就是跟她订婚,在结婚当天突然失踪的准丈夫,这一年半来她四处找我,终於能够及时挽救樊小姐将陷於不义之人的不幸。接著叙述她跟她准丈夫认识到结婚的经过,真邪门,她的准丈夫食、衣、住、行、育、乐等方面的品味,居然跟我不谋而合,叫我反驳不得。
她说:「再糊涂的女人也不会抓错丈夫吧?路华又不是多显贵的大人物,如果不是我们已经有那样的关系,我也不会来这里,再一次承受被抛弃的伤心。」水汪汪流不停的眼泪,真令人同情她的遭遇。
於是,整个房间吵杂不休,每个人都对准我开炮,不给我说完一整句话的空隙,那种非人的拷问,比任何刑罚都可怕,终於我气恼欲裂,当明珠诘问我:「你说,你自己说,你这种人选配娶我吗?」
我再也忍耐不住的大吼:「你说对了,随便你啦,要退婚就退婚!」一口气冲出饭店,陆星座追上来,我也不理他,只告诉他女方要退婚,驰车回公寓喝闷酒。」
当天,宴席照开(不能退的),虽缺少新郎、新娘,反而热闹,因为多了一道话题啊!(这是陆星座事後说的。)
别怪我没风度,不留下来收拾善後,我早声明我不是好脾气的人,最最最讨厌无理的忍耐,一发脾气只有一走了之。
以上,就是我的告白。
第一章
我生来就是一个幸运的孩子,自然形成一个快乐的人。
熟识我的人都叫我爱丽丝,其实这只是一个绰号,带点甜甜、宠爱的味道。我的真实姓名叫张丽丝,在俗不可耐的名字充斥的世界上,我爱这名字还算差强人意,这是我第一件幸运事,必须感谢我的父母.
还有就是我是一个敏感的女孩。举例说明,我常发觉人们的同情心滥用得很,简直到了可怕的地步,好像不如此一番就不成为一个人似的.就拿我上个月去一家牙医诊所代理家务的情形来说,当那位好心的女医师得知我四岁便成了孤儿,立刻额外加我一笔五百元的外快,告诉我可以不必向公司报帐。天哪,五百元呢,有钱人就是爱乱花钱,美其名为行善,其实天知道,我一点也不可怜。
父母死於车祸,这不是我的罪过,除非我有自虐狂,大可不必终其一生都在悲叹自己的身世。父母出车祸那日,心血来潮想重温没孩子烦人的可爱日子,毅然将我交给敏柔姨妈代劳,因此我逃过一劫,不又是一件幸运事?
克坚姨丈和敏柔姨妈顺理成章留我下来陪伴三个吵翻天的表兄弟,大概想藉我来调和家里太阳刚的气氛吧!总之我在蔡家过得十分愉快,如果不是伯父母在坟茔里抗议,早改口叫姨丈、姨妈为爸、妈了。
克坚姨丈曾对姨妈说过一句话:「爱丽丝很像你。」
这句话既褒且贬.
我看过我亲妈和姨妈合照的相片,两人长得好像,都是大大的眼睛、小小的鼻子和小小的嘴,差别的是我亲妈有天生的卷发。我没遗传妈的卷发,而是像姨妈一样的直发,都是长相秀气但称不上美艳动人的平凡女子.不幸,我也有教姨丈失望的事,那就是我不太会读书,勉强读完高职就升不上去了,以至於他对我的计划—;—;先念二专,将来再插班大学一—;施展不开。我虽然很感激他的好意,更宁愿顺应自己的天性,不去强求得不到的事。
姨妈说:「爱丽丝处理家务是一把能手,不像时下的女孩子都不大会做家事,所以不管我们的爱丽丝念不念大学,都不愁找不到好丈夫。」
天真的姨妈!她一直认为现在的男孩子还跟当年追她的姨丈一样,只求找个会顾家的贵妻良母就好了。
不了,时代真的在变,时下的男生对太太的要求是:「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自己去找草。」真正现实得很。
克坚姨丈对姨妈的话不置可否,私底下还不死心的劝我:「没有大学文凭,很难找到高尚的工作,我想你最好考虑一下、补习一年,明年再考。」
我答应考虑:其实答案早已摆在眼前」我以及格边缘的成绩毕了业,如果我补习一年便考得上,世上也不会有「重考生」这个名词。
如此一来,我只有一个选择:就业。
姨丈在台中一家颇大的银行当裒理,薪水不坏,所以姨妈於情於理都可以拒绝抛头露面去嫌一份也许将很微薄的薪水。但我不能保证自己也能遇上像姨丈这一类的「稀有人种」,所以必须理智点,为自己谋个一技之长。
好心的克坚姨丈曾想让我进银行当临时雇员,方便日後考试成为正式职员。毕竟这是一份高尚的工作,我没有理由拒绝,可是为了安心起见,姨丈替我举行一场小考试,结果他脸色发白的呻吟说道:「爱丽丝,你的会计糟透了,借贷方怎会不相等?」姨丈怕砸了自己招牌,这件事便不了了之。
由於深受敏柔姨妈的影响,我志在当贸妻良母。信介表哥曾笑我跟不上时代,但他也不得不承认,我实在有做家事的天才。每回他放假回家,看到房间不沾点尘,衬衫、西裤熨得笔挺,餐餐吃富於变化的菜肴,对我的感激是溢於言表的,总不忘给我带礼物,答谢我使他可以很称头的约会女朋友。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