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千城覆今天也和杜家兄妹去了地里,家里唯一闲下来的人就是老妖婆。
她闲着不打紧,那张嘴几乎就没闲着。
整个人窝在最热乎的炕头,几乎除了必须去厕所会离开正屋外,其他全部时间都用在给庄家母女挑毛病上。
一会儿指责庄千落手脚笨,做出的针线活丑的无法忍受,若不是招了个上门女婿,绝对会嫁不出去。
一会儿又挑毛病说庄母眼神不好使,针脚缝得不够密实,随便一划就会散开。
烦得庄千落一个劲儿分神,一天的时间扎了十几次手指头,好端端的左手食指就这样变成,又红又肿又布满凹洞的‘草莓’。
还没等天黑,庄千落就实在是忍不下去了。
狠狠的丢下针线,转身就往出走。
“娘,我去做饭,堵住她那张喋喋不休的嘴!”庄千落没好气的说完,人就消失在正屋内。
因为晚饭做得早,饭好的时候杜家兄妹和千城覆都还没回来。
庄千落不想回去听老妖婆墨迹,干脆去东西厢收拾屋子,准备找点脏衣服洗洗打发时间。
收拾来收拾去,花费了不少时间,还真是找出好几身脏衣服。
这也不怪杜家兄妹懒,实在是早出晚归忙地里的工作,根本就没时间洗啊!
就在庄千落想抱着脏衣服出去洗的时候,突然在那堆脏衣服里掉出一样东西。
第130章 杀鸡
看了看地上属于自己的旧手帕,再看看怀里这堆属于杜家兄妹的衣服。
庄千落无比纳闷!
应该是从杜月美的衣服里掉出来的吧!
否则谁会留着她用过的手帕?
呃!
不对!不对!
她在现代用惯了纸巾,来到这个异世后,一直都嫌带着手帕麻烦,所以多数需要手帕的场合,她都是用袖子代替的。
若说唯一一次用过,那就是杜姨下葬的那一天。
因为要适合悲伤的气氛,所以她才翻箱倒柜找出这么一块白手帕。
只不过,不习惯的她一直都忘记拿出来,后来干脆就忘记还有这么件事。
怎么也没想到,今天居然会在这里又重新看到这块手帕。
会是庄母见她不用,找出来给杜月美用的么?
应该是这样吧!
庄千落无奈的摇摇头,笑自己总是太粗心大意,自己的东西丢了都不知道。
却也没有多心,抱着脏衣服捡起手帕,通通抱到丰收河去洗干净。
直到把衣服都拿回来晾好,他们几个才从地里回来。
刚一进门,杜霁景就兴高采烈的对庄千落喊道:“大姐!大姐!你快来看啊!姐夫好厉害,抓了好肥的一只山鸡呢!晚上有鸡汤喝了!”
庄千落闻声回头,果然看到一袭银衣出众的千城覆,手里提着一只还在不停挣扎,五颜六色的山鸡。
庄千落立刻兴奋的冲了过去,抬头望着千城覆一脸崇拜死他的表情,赞道:“千城覆,你真是太能干了!”
千城覆无语的挑挑眉,回了她一个大惊小怪的眼神,之后直接迈步进了厨房,找刀开始杀鸡。
庄千落屁颠颠的跟在他身后,要去准备开水褪鸡毛。
刚走了两步,就突然想起什么,回头对杜月美眨巴眨巴眼睛,悄声道:“等着哈!大姐一会儿给你扎毽子,就用山鸡尾巴上的毛,一定漂亮得你爱不释手,绝对有资本和小伙伴吹牛的!”
杜月美被庄千落滑稽的表情逗笑,只不过那笑容安安静静,怎么看都是透着一股温柔的美丽。
庄千落在心底淡淡一叹。
看来有些东西,就是天生注定好的。
杜家明明是农户人家,杜月美却天生带着一股大家闺秀的矜持端庄。
虽然内向了一点,话少了一点,腼腆了一点,可是谁能说,这样就不好呢?
庄千落刚想夸杜月美几句,可是话还没来得及出口,就听到另一边传来一声惊叫。
“大、大姐,是你把我、我们这些衣服洗出来的?”庄千落回头看去,果不其然就是杜风良在那里大惊小怪,目瞪口呆的看着木杆上已经晾好的衣服惊叫。
庄千落白了他一眼,摊摊手道:“不是我,还能是老黑洗的衣服不成?”
“挺大个人了,干嘛来是一惊一乍的?我是你们大姐,给你们洗衣服还有什么功劳,需要上报不成?赶紧的,该干什么干什么去,别在这里吓唬人。”
杜风良是个有分寸的人,即便只是和两个弟弟一起住的时候,也从来不乱丢内衣。
之前庄千落想去洗衣服,还特意避开一些可能是内、衣的地方。
不过结果是她多想了,那堆脏衣服里根本没什么内、衣,自然也没什么好避讳的。
听到庄千落的回答,杜风良的脸色却仍旧不太自然,盯着庄千落看了一会儿,确定她没有什么不对劲之后,他才总算安下心来,一闪身进了厨房去帮千城覆杀鸡。
杜霁景见大哥又挨骂,小脸露出一抹笑容,凑到庄千落的身边,抱住她的胳膊左右晃着,笑嘻嘻的问:
“大姐,你别生大哥的气嘛!大哥也是害怕大姐累到,才心疼你,不想让你去洗衣服的!”
庄千落抬手戳了戳杜霁景的眉心,故作生气嗔道:“就你个小人精会哄人!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在生气了?”
“两只。”杜霁景是家里唯一不怕她的人之一,所以回答的也是相当爽快的。
而另一个自然是千城覆。
严格意义上来说,千城覆还不是这个家的人,所以暂时可以忽略不计吧!
他说完以后,又笑得更加开心,直接钻到庄千落的怀里撒娇,继续道:“大姐最好了!大姐不气,大姐不气哈!”
对于杜霁景牛皮糖似得嗜好,别说庄千落,就算是冷面冷心的千城覆都抵挡不住。
所以庄千落很快就投降了,抱着小人精一般的杜霁景,笑得眉眼弯弯的回答:“我不气,就是觉得你大哥的反映太过了。我们都是一家人,互相帮忙是应该的,干嘛老和我这样见外?”
“嗯。大姐说得对,我会告诉大哥的,他以后不会这样了。”杜霁景小脑袋上下用力的点,就像个啄米吃的小鸡崽一般。
庄千落被他认真的表情逗得前仰后合,叹道:“上了学就是不一样。连你大哥的事儿都敢管了,也不怕他打你屁股。”
杜霁景嘿嘿的笑,黑瘦的小脸却是溢满了得意的神采。
看到杜霁景有进步,从最开始就主张他去读书的庄千落自然也是骄傲的。
只不过这份骄傲只能藏在心里,不能表露出来得瑟。
更不可能挡着杜霁景本人说,否则这孩子以后就不好教育。
所以,她也只能压下心底的兴奋,抬手拍了拍杜霁景的额角,笑道:“好了!别夸你两句就臭美,赶紧去洗手,然后去练字。鸡还需要一段时间能炖好,你趁着时间多写一会儿。别放一阵秋假,再回学堂就把读过的书都还给先生。到时候,少不得你挨板子的!”
杜霁景闻言乖乖的点点头,笑嘻嘻的拉着一旁安静腼腆的杜月美去洗手。
其实原本农村是没进家门就洗手的习惯,只是自打庄千落穿越过来,她就没改掉这个现代人的毛病,又传染给了家里人,其他人也都自觉的遵守。
庄千落转身进了厨房,却见千城覆和杜风良两个男人,对着一只咕咕叫的山鸡在对阵。
“扑哧!”庄千落一个没忍住就笑出了声。
换来两个男人皆侧目看过来。
千城覆更是直接,丢下手里的菜刀,冷哼一声就离开了。
意思很明显:你行你来啊!
第131章 分鸡肉
不就是杀只鸡吗?
至于他们两个大男人这么犯难?
庄千落满头黑线的看着千城覆飘逸的背影,无论怎么想都找不出来用以形容此刻心情的词汇。
杜风良抿了抿唇角,很小步的微不可查却很坚定的向庄千落的方向躲,一双大大的眼睛戒备的看着,满屋子乱跑凶恶的山鸡。
“大姐,你小心呐!这鸡凶得要命,刚才都把我手叨破了。”虽然觉得说出来没面子,总好过一会儿庄千落受伤,所以杜风良非说不可。
庄千落向天丢了一个卫生球眼,波澜不惊的回答:“这有什么好怕的?什么动物被杀还不反抗?不反抗,那就是个傻的。”
“……”这是什么理论?杜风良无语。
庄千落也不给杜风良理解的时间,直接向山鸡跑去,只是三下五除二就抓住那只被菜刀吓得四处乱跑的山鸡。
然后……
画面暴力,此处略去一百字。
后来,鸡汤好了,还是按照西餐的方法,庄千落给每个人单独装碗吃饭。
两个鸡腿,一个给了庄母,另一个给了杜霁景。
两个鸡翅,一个给千城覆,另一个给了杜月美。
把肉最实诚的鸡胸脯分成两半,一半给了杜风良,另一半给了老妖婆。
都说鸡腿有营养,所以给家里最需要营养的人。
据说吃鸡翅的人手巧,所以才会给需要补充的人。
至于鸡胸肉热量最高也最解馋,所以才会给了出体力和最馋的人。
至于她自己,一点鸡汤和可以吃的内脏,泡点饼子吃也就够了。
就着离厨房最近的东厢,庄千落挨个给端饭菜过去也没什么废话。
唯独只有到了正屋的时候,老妖婆看了看自己碗里,为了方便煮熟切成小块的鸡胸肉,又看了看庄母碗里的鸡腿,瞬间就不干了。
“哎呦喂!这一看就是亲闺女啊!待遇差距需要这么大吗?给你娘碗里的是鸡腿,干啥到我这里除了汤就是骨头?你懂不懂得尊重老人啊?难不成你就没老的那一天?”
一听她这话,庄千落就知道今天吃不上热乎饭。
如果她回西厢吃饭,这老妖婆一定会把庄母的鸡腿抢过去。
庄母大病初愈身体很差,家里平日的伙食又不好,好不容易炖只鸡,可绝对不能落老妖婆嘴里去。
庄千落愤愤的将老妖婆的碗放到她面前,气哼哼的瞪着她道:“爱吃不吃!不吃我现在就拿走。”
说完,作势就要去抢,老妖婆赶紧把碗护住,一脸谁抢我就咬死谁的模样。
庄母看着自己碗里那个鸡腿,虽然不是很肥,可是一看就知道是野生的山鸡,营养价值高不说,味道也比家里养得更好。
吞了吞口水,她却没动筷子问道:“落儿,你的碗呢?”
庄千落白了一眼狼吞虎咽的老妖婆,抬手示意庄母也快点吃。
直到庄母有了吃饭的动作,她才回答:“在西厢呢!娘,你快吃吧!等你吃完,我就过去吃饭。”
庄母目光沉了沉,放下才咬了一口的鸡腿,直接推给她,心疼的说道:“看这鸡腿就知道,这鸡肯定不肥,也没多少肉吧?家里人多,你顾着这个,顾着那个,自己肯定又没留肉吃。娘不想吃,你把这鸡腿吃了吧!”
庄千落还来不及感动,还来不及劝说庄母继续吃。
没想到,之前还低头一个劲狼吞虎咽的老妖婆突然抬头,伸出筷子就要去夹庄母碗里的鸡腿。
“不想吃正好,我这里还不够呢!小孩子,吃的日子在以后,她不用吃。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