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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千落却是反手推他出门,吩咐道:“她的尸体留在这里,会引来麻烦的。你把娘送回去,然后回去换身衣服,赶紧把血衣烧了。”
杜霁景本来还想问,现在的庄千落要怎么处理百合的尸体,可是话到嘴边又不想问了。
反正无论怎么处理,他都帮不上忙,那不如就赶紧听命行事,先把自己和庄母处理好。
看着杜霁景带着庄母走,脚步还算镇定。
庄千落这才放下心来,转身看着百合的尸体犯难。
百合虽说是杜霁景的书童,却没有签订卖身契,既然算不上家里的奴仆,生杀大权自然不在她的手上。
若是影卫还在,大可以丢到山里一问三不知,就说人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辞而别跑了。
这也是为何之前,庄千落并没有真的杀了百合的原因。
现在线索断了不说,百合的尸体也成了罪证,到底要怎么办才好呢?
庄千落将房门关闭,四下看了看,确定只有东山那一条路走,也只好这么办了!
好在百合瘦小,庄千落背起来并不吃力,确定外面没有人看,这才趁着夜色向东山跑去。
跑着跑着,庄千落发现脚边跟着一个白色的小毛球,仔细一看居然是麻团。
这个时候,庄千落也顾不得麻团跟来干什么,只是一心想着,赶紧进山去丢百合的尸体。
不知道自己到底跑了多久,总之她已经累的差点没吐血。
确定四周黑漆漆的,似乎已经很远很远了,庄千落才丢下百合的尸体,想着往回走。
“麻团!麻团!”看不到麻团,庄千落喊了好几声,奈何这个小东西,就是一点都没有回应。
庄千落惦记着家里的血迹,也顾不得等麻团,就又赶紧往回跑。
反正麻团也不是第一次来东山,想来绝对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庄千落跑着跑着,突然就听到身后传来的狼群声,吓得她双腿一软,差点就瘫在地上。
“老天保佑!狼群是发现了百合那个混蛋的尸体,而不是冲着我来的!老天保佑!佛祖保佑啊!”庄千落站起身,边跑边嘟囔。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祷告有用,虽然耳边不时还能传来狼吠声,她却是一头狼也没发现。
又跑了一会儿,她才发现脚边突然又跟过来一个小白毛球。
庄千落害怕后面的狼群,根本顾不得停下脚步,只得小声叨咕:“麻团,快跑啊!后面有狼,会吃人,会吃掉你的!”
麻团虽然四肢短小,却是地地道道的狐狸,哪里有跑不过庄千落的道理?
可它就是不紧不慢的跟在庄千落身边,闻言轻轻哼了哼,像是在回答庄千落的话,也像是在警告那些潜伏着的野兽。
因为它不会说话,所以它不会告诉庄千落,后面那些在啃百合尸体的狼群,就是它引来的。
回到家,冲刷了屋子好多遍,终于是将血迹和味道通通散光了。
庄千落也赶紧洗澡,换衣服,烧衣服,一切准备妥当,刚打开门,就看到院子里站着杜霁景,已经不知道等候了多久。
“进来吧!”庄千落语调很平静,也是十分的坦然。
事到如今,就算庄千落再不想说,家里的事儿,她也必须告诉杜霁景了!
之后的一个时辰时间,庄千落将家里的所有事儿,包括千城覆的计划,通通详细的告知了杜霁景。
杜霁景越听双拳握的越紧,紧紧抿起薄薄的唇瓣儿,为微显稚嫩的容颜,添上一抹凌厉和内敛。
庄千落唯独没说的,只是百合昨夜对杜霁景做的龌龊事。
于是杜霁景就问她:“姐,你为何会怀疑白河?”
庄千落将早就想好的借口,脱口而出:“是因为我发现,她女里女气的样子,根本不像个男人。再加上他没有喉结,以及还未完全掩盖掉的胭脂气,这才让我怀疑起来。没想到逼问的结果,还是上了她的当。好在你聪明!否则的话,咱家又要闹得鸡犬不宁了!”
杜霁景微微颔首,对庄千落说的话,向来是深信不疑的,这次也不例外。
“姐夫去做的事,真的有把握吗?”杜霁景最担心的,还是已经离开的千城覆。
上一次奸细的事件,几乎已经是板上钉钉了,可是关键的时刻,还不是让奚术尘跑了?
之后奚术尘的事业依旧顺风顺水,似乎根本一点都没受到影响!
想打败奚术尘,谈何容易啊?
相反的,危险倒是多多,杜霁景怎能不担心他呢?
庄千落抿了抿唇角,压下不舒服的感觉,安抚他道:“奚术尘厉害,你姐夫更厉害!我们应该相信他!”
杜霁景本来还有一肚子话想说,可是看着庄千落红的比白兔还要吓人的眼睛,只能将所有话都咽回去,只是轻声对她说道:“姐,明天我不走了!姐夫不在家,大哥又受了那么大的刺激,家里需要个男人。你好好休息,我明天早晨来看你。”
庄千落闻言蹙眉,直接拉住他起身准备离开的手腕,忧心的劝道:“霁景,你的心思姐都明白。可是你要知道,清风书院,在全国都是数一数二最好的,能去那里读书,是多难得的机会?你不可以就这样浪费!听姐的话,明天早晨按时走!家里的事儿,有姐和你姐夫呢!绝对不会被坏人算计了去的!”
杜霁景反握住庄千落的手,轻轻拍了拍,像个大人安抚孩子一般,看着她的眼睛,认真又坚定的回答:“姐,我还记得,当初你说过,送我去读书,不是为了让我做大官光宗耀祖,而是为了让我明事理的。如今又为何要为那些虚幻的名利,置我于不义呢?”
见庄千落还想说什么,杜霁景抢先说道:“姐,我之前说要考功名,是想保护早早离家的二哥。如今我说不想去读书,是为了保护更多我在乎的家人。我想如果二哥在,他也会支持我这样做的。所以你别劝了!如今有我在,我一定会保护全家人的,你好好休息。别让姐夫回来,看着心疼!”
说完,杜霁景抬手摸向庄千落乌黑的眼圈。
庄千落闭上眼睛,感受着弟弟的疼惜,想要出口的劝说,终是全数吞了回去。
是啊!
他们是一家人,她担心他的前途,他又何尝不担心她的安危?
她想让他走的安心,他更希望她留的踏实。
一切顺其自然吧!
杜霁景出门后,庄千落就把门闩撂下,大夏天的还将所有窗户都锁死,这才抱着麻团窝回到床上。
六月三伏天,没有空调和风扇的房间,可想而知会闷成什么样。
奈何没有千城覆在身边,没有影卫守着,庄千落是根本不敢开窗户的。
怀里的麻团已经睡着,毛茸茸的身子放松的展开着,这证明附近并没有什么威胁。
庄千落也知道这个道理,原本应该安心的睡了,可她就是觉得不踏实,偶尔培养出来的一点睡意,也敌不过心底的恐惧,翻来覆去的折磨着她,就是睡不着。
突然,她听到外面传来熟悉的读书声,那轻轻柔柔的语气,并不像是在背诵。
此时天色已经接近黎明,外面又没有灯火,杜霁景哪里可能是在看书?分明就是在一片漆黑里背书。
他为什么会这样?
庄千落的唇角勾出一抹放松安慰的笑容,十分感激看透却不道明的杜霁景,这种无声的守护和陪伴。
杜霁景,真的长大了!
大到足够包容,理解,守护,疼惜一个人。
而他方式,却又和她心底的那个男人那么想象,同样的内敛深情!
耳畔不停传来轻轻的背书声,还没一会儿的时间,庄千落总算睡了过去。
很难得的,这一觉,庄千落一点梦都没做,也算是为了她恢复了不少体力,以面对未来更大的挑战。
她醒来的时候,外面的太阳都已经走到了正屋,窗外听不到杜霁景的声音,似乎是早就走了。
就连原本在被子里趴着的麻团,此刻都已经来回在地上蹦跶,明显一副精力太过旺盛,想出去却出不去的郁闷样子。
庄千落赶紧把房门打开,麻团就立刻跑了出去。
转身洗簌完毕,她就想去杜风良的院子,看看那边情况怎么样。
没想到,她才走到一半,对面就迎上米嫂。
“小姐,老夫人醒了,正让我找你过去呢!”庄千落一愣,这才想起来,昨天晚上她刺百合的画面,被庄母亲眼看到,并且吓晕过去了。
“我娘,才醒?”庄千落暗忖自己忙糊涂了,连这么大的事儿,她都能忘记个干干净净。
好在庄母没事儿,若不然的话,她一定会后悔死的。
“是啊!老夫人才醒,三少爷在房里陪着她呢!”米嫂点点头,轻声回答。
庄千落微微颔首,转身就朝庄母的院子走去。
没想到才走了两步,就听到米嫂突然对她说道:“那个……小姐,老夫人的状态不是很好,姑爷又不在家。不如我去请张大夫过来,给老夫人把把脉看看吧?”
庄千落闻言脚步一顿,微微思量一下后,摇头道:“不用了!心病还须心药医,找谁来也是没用的。你去准备午饭吧!另外给我娘准备一碗好消化营养的粥,晚一些时候送过去,劝她喝一些。”
之后迈步就走,也不告诉米嫂到底是什么原因。
其实,就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不是吗?
庄母的房间犹如一片死灰,就连杜霁景在房间里,也听不到任何一丝声响。
庄千落犹豫一下,还是迈步走了进去,看到庄母的第一眼,她就知道事情大了!
庄母身体一直都不好,经常性的生病,今个儿这儿不舒服,明个儿那儿不舒服。
经过昨夜的一吓一晕,此时的脸色绝对不能用人类的来形容了,病病恹恹中带着几分魂不附体,看到庄千落的眼睛,就像没反应一般。
庄千落用力吞了一口口水,偏头看向之前就到了的杜霁景。
杜霁景脸色同样沉重,微微对她摇摇头,意思是他来到这里,庄母就是这样的,他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庄千落看懂了杜霁景的眼神,突然就想到,之前米嫂还说,庄母要她喊自己过来呢!
现在杜霁景也说,他来的时候,庄母就是这个表情。
也就是说,守着庄母醒来的人,是米嫂?
庄千落转了转慧黠的眸子,并没有再说什么,而是直接坐到庄母的床边,刚伸手去抓庄母的手,原本一脸魂不附体的庄母,突然就一把甩开她的拉扯。
那力道大的,差点没将庄千落从床沿上甩下去。
杜霁景慌忙伸手去扶庄千落,而庄千落的全部视线,都放到突然暴走的庄母身上。
“娘……”庄千落的一声轻唤还没出口完全,那边就被庄母给打断。
“不要叫我娘!我没有你这样一个,心狠手辣杀人放火的女儿!”庄母声音大的,简直都达到了破音的程度,尖锐又狠戾的嗓音,几乎要刺穿人的耳膜。
庄千落被她吓得一个哆嗦,双眸倒影着庄母怒气冲冲起身的样子。
“庄千落,你从前迷恋镇上的公子,我可以纵容你!可是我万万没想到,你连杀人放火的事儿,都做的出来啊!我这是遭了什么孽?居然生下你这么一个没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