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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然知道你满十八了。”麦其慎看了她一眼,发现她脸上多了些灵动的气息,以往几次聚会她总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连说话都客套得紧,这下看来她是真的不把他老板的身分放在眼里了。
“我们先说好,回公司以后不许公报私仇,虽然我们平常见不著面,但是如果不幸狭路相逢,你就假装不认识我,少给我添麻烦!”哼!她老早就想把话说清楚了。
“吃人嘴软你没听过吗?请你吃东西还想翻脸不认人啊!”他索性跟她斗起来,平常雪芬和大头他们上演的戏码,换他们两个来当主角似乎也挺有趣的。
“我认你干嘛?,请吃东西就请吃东西,大不了抹抹嘴、拍拍屁股走人啰!”
“你没忘了你什么都还没吃吧?菜都还没送上来呢!话就说得这么绝?”麦其慎微笑著恐吓道。
“你要是没品的反悔不请我吃也没关系,反正我对你印象已经很差了。”
“小姐,我只不过是陪你睡一觉而已,有那么糟吗?”
最气人的就是他那种不在意的口吻!伶珍眯起眼。
“你压得我的头很痛,你知不知道你那颗猪头有多重啊?而且……什么叫做只不过是陪我睡一觉?这种说法很不雅,还有污损我的嫌疑。”
睡的人明明只有他,她可是一直努力的睁大眼睛,免得自己随著他的呼吸频率被催眠跟著睡著。
“你为什么不叫我起来?”麦其慎反问她。
“电影里的轰炸声都吵不醒你了,我哪有那个能耐?”
“你可以吻醒睡美男呵,我不介意。”
“我介意!”笑话,吃亏的是她,他当然不介意。
两人一旦开始吵嘴就好像停不了,打破那层隔阂后,麦其慎不再像以往那么沉静,伶珍更是一反常态的泼辣。
酒足饭饱后,她才不情愿的瞪了他一眼。“我最讨厌跟人吵架了。”
唉,她维持了那么久的端庄形象,为什么会毁在这男人手里?
“我也不喜欢啊。”
“你八成是跟阿志他们混太久,被潜移默化了。”伶珍说。“真奇怪,我以为你不会跟阿志他们那样的人来往,像你们这种人应该是爱打高尔夫球,然后在自家别墅游泳,晚上在家庭剧院里看DVD。”
“你想太多了,我并不喜欢打高尔夫球。”
“是喔,反正那也不关我的事。”说著她又喝了一口蓝色的鸡尾酒。“你吃饱了吗?我想回家睡觉了。”
“有人不胜酒力了是吗?”
“是是是!如果我酒量那么好何苦在你的公司里工作,我大可去当酒国名花!”她也不想否认,酒精的确发挥了作用,让她的四肢充满无力感,而且今天很累人。“累死人了……”
“你又没下场打球!”真不晓得她在累些什么。
“我又不是雪芬,体力没有她那么好,而且今天是星期日,我下午应该在家里睡觉的。”
“那你今天为什么会到球场去?”
“我想试试看自己适不适合运动啊!”
“看来你不太适合。”
“对,我不适合,就像我根本不适合跟你们这群人混在一起一样。”
站起身,她跟著麦其慎前去结帐,然后走出餐听,坐上了他的车。
“为什么你刚刚那么说?”他延续之前的话题问。
“我们既没有共同的兴趣,也没有相同的嗜好,我喜欢偷懒睡觉、看电视,而你们个个都是运动好手,我何必混在里头呢?”
“你只是一块去吃冰而已。”
“是呵!为什么我要跟你们一块去吃冰?平常我一个人也可以去吃,还可以打包回家吃,总之我就是觉得……那样没什么意义。”
“不见得所有的事情都得有意义才行,除非跟我们相处让你不快乐。”
“也不是。我只是不想让雪芬觉得我是那种娇娇女而已,我们是两个完全不同典型的人,有几次我回去,她的话总让我觉得她在奚落我,也许她没那个意思吧!只是我听了会有些想解释。我不是那种成天只想著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女孩子,但是她似乎已经把我定型了,所以我才想在她面前表现另一面,让她知道其实我也可以和她过一样的日子,除了不在脸上化妆抹粉之外,还可以穿著休闲的衣服到球场。”
“你这么在意她的话?为什么?”
“我们住在一块啊!我想你应该没有跟人同住的经验吧?”像他这么有钱的人哪需要去跟人合租公寓。
看见麦其慎点了头,伶珍更确定自己的看法。
“我跟她一直都没有什么交流,平常偶尔见了面说说话,但总是话不投机半句多,我不喜欢她眼中那种嘲笑的目光,我不认为自己有什么错,我只是想把自己弄得干干净净的,不见得是想让所有看到我的人都喜欢我,单纯为了自己看了开心而已。可是她看我的眼光,好像我化了妆、穿上裙子,就是要去勾引男人一样,我想向她证明我不是那样的,其实我去约会的大多是普通朋友,可是我总觉得她不大相信,所以……我就想试著和她熟一点,让她知道我不是她想的那样。”
“那是主观意识作祟吗?”
“或许是吧!”
“你不觉得你也是吗?”
“我?”怎么扯到她身上来?
“你也让我觉得你眼中的我,是打高尔夫球的凯子,是高高在上的大老板,是只吃鱼翅燕窝的有钱人。”
“我没说得那么白吧?”
“你的表情已经说得够清楚了,其他人不知道我的背景,对我根本不会有那层顾虑,可是你的态度就很明显的不一样。”
“哈……你错了!”说到这儿伶珍才觉得好笑。
“我哪里错了?”
“其实我应该说,雪芬是对的。”眼看著自己所住的公寓就在前方,她只觉得自己的头真的在发昏,但是既然他想知道,那她就告诉他也无所谓。“其实她想像的我并没有错,我喜欢打扮,喜欢把自己弄得美美的,而我在跟男人相处的时候,也的确是很惺惺作态,假装自己温柔可爱,试著留给所有人好印象。对你也是,因为你也是男人,当然,你是我的老板也是原因之一,但主要还是因为你是男人。”
“就因为我的性别而已?”
“再加上,你也是容易让我吸引的那个年龄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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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你的用意到底是要吸引我……还是怎样?”
“我怎么知道呢?”伶珍双手一摊,做出了一个无奈的动作。“那是我的习惯,不过今晚我发现,我根本没必要把你当男人看待。你放心好了!反正以后也不会有机会了。”
车子一停,她跟著打开车门下车,临走之前靠在车窗边跟他说:“再见了,大老板。记得我跟你说的话,不许公报私仇。”
真有什么仇,也是因为她最后那一段话才产生的,就算她眼神再迷蒙,声音再含糊,麦其慎都感觉得出来,伶珍说的是真心话,而非喝了酒失言。
“我本来还觉得你们两个挺配的,没想到连去看场电影都会出事。”雪芬一边吃著冰一边说道:“你们不觉得麦子跟伶珍两个人的眼睛很像吗?都会电人!”
她一说完,大家马上把目光聚集在麦其慎脸上,而且所有人都颇有同感的点头称是。“还真的挺像的,两个都是桃花眼,有夫妻眼喔!”
“是吗?”麦其慎没好气的应道。
像有什么用,伶珍居然当著他的面,说没必要把他当男人看!他越想越不开心,甚至有些心浮气躁。而且自从那天之后,她便不再一起来吃冰,每次雪芬约她总说有约不克前来。
这摆明了是嫌弃他!
小庄以为他是为了那天在电影院睡著的事气恼,安慰的说:“麦子,别放在心上啦!我那天也差点睡著,撑了很久努力忍著,怕我老婆回家杀了我。”
吴老师则拍拍他的肩膀,用一副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口气说:“老弟,别在意那么多,我那天去看演奏会也睡著了,比你还糟!我想张老师这辈子应该都不会理我了。”
“你们也未免想太多了吧!”雪芬沉不住气的开口,“伶珍她应该不是因为那天的事生气不来,她的约会本来就很多啊!想约她的人一大堆,她是前阵子比较空闲才有时间来。我看她心情一直都很不错,今天出门一样穿得美美的,她跟我们在一块都没化什么妆,也没什么打扮,可她去约会就不一样了。”
“哪里不一样?”阿志问道。
“就是穿得特别漂亮啊!”雪芬想也不想的说。
“要怎么样才算特别漂亮?”这回换麦其慎开口问了。
“她不会穿得像我这么朴素。”这很显而易见吧!雪芬双手一摊,向大家展示她身上老旧宽大的棉T恤,以及那件及膝短裤。
众人看了她一眼,接著没人开口。
“干嘛看了我又这么安静?!”雪芬瞪众人一眼。
“大,姊,你可知道‘朴素’和‘邋遢’是有差别的?”大头说话比较直,既然她问了,他就招了。
“你说我邋遢?”雪芬是知道自己懒了点,她所有的精力都花在运动上头,回到家有洗过澡已经算不错,但是她哪里邋遢了?
“我是觉得伶珍看起来满朴素的啊!其实你仔细观察,你跟她都是穿一样的衣服,牛仔裤跟T恤,但你的牛仔裤看起来就是很普通。”
“那你去给我找一件‘特别’的牛仔裤来让我瞧瞧!”雪芬这可不服气了。
“话不是这么说,她穿垮裤也穿得出女人味,但是你穿垮裤却很男孩子气。”
“这叫中性。”说她没有女人味她接受,但她比较喜欢“中性”这个名词。
“好好,反正你说什么都有理,那我问你,你的T恤呢?”阿志又问道。
“我的T恤又有什么不对了?”雪芬拉了拉身上的大T恤。“现在不是都流行穿大大的吗?街上一堆跳才hip…pop的不都这么穿?我也是跟著时代潮流在走啊!”
“伶珍不只会挑衣服穿,她穿的衣服绝对没有像你身上那种像被洗衣机搅坏的,你自己说,你这件衣服到底还要穿多久才甘心啊?”
“这衣服还能穿啊!”既然能穿,又有什么好挑的?
“你这种观念就错了!T恤是不可能穿一万年的!已经变形、褪色就该换了,难不成你真以为衣服要破了才能换吗?”阿志实在早就想跟雪芬说了,要不是这话题太“娘”,没经提起他还真不敢开口。
“我……我……节俭啊!”
“小姐,一件T恤也才多少钱,少买几张乐透彩应该都可以买上一件吧!”小庄忍不住开口。“我老婆每天炸鸡排,如果T恤脏了一点她马上就换一件新的,我老婆说过不管是哪个行业,给人家的第一印象最重要,如果我们的店员都穿得脏兮兮的,甚至是破破烂烂的衣服炸鸡排,那客人看了印象也会不好,绝对不能因为我们是在卖鸡排衣服容易染上污渍,就真的老穿那些弄脏的衣服上工。
“现在时代不一样了,大家的卫生习惯也比较好,看老板一身脏是没人敢上门买东西的,要不然台北卖鸡排的人那么多,怎么轮得到我们生意特别好?女孩子也是一样啊!那么多女孩子,为什么偏偏伶珍的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