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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
所以,仅靠诸如“糙哥”魏群以及“糙哥”马拉多纳的“冲冠一怒”是难以维持甲a逐渐淡去的良知的。
在那个糟糕的“意大利之夏”,马拉多纳拒绝与阿翁握手,随手便在“天下第一糙”的路子上一路堕落下去,直到脑满肠肥、灵魂脱窍。
在这个糟糕的“月食之夜”,魏群冲冠一怒为裁判,今后会不会在“甲a第一糙”的路子上一路颓废,直到失魂落魄,每晚出没于玉林小区的某个通宵酒吧里?
铃铛被偷
铃铛被偷。清早出门推车时发现如此不幸——“谁这么缺德”,大骂。
铃铛又被偷。车把光秃秃的就像兔子刚被硬生生割去耳朵——“抓住我剁丫手”,咬牙切齿。
铃铛不可避免再次被偷。你这时已没有大义凛然之感,出离完愤怒之后,浮出阴暗鬼崇,顺手从旁边的自行车上卸下铃铛,以让自己都惊讶的速度安在“坐骑”上——“幸好没人看见”,很高兴地吹着口哨走了。
这是早些年极具代表性的中国市民速写图,典型的“中国式秘密”。从开始只有一个“窃贼”,发展到几乎人人都是“窃贼”。
申思转而未转,凡是第一只铃铛失窃。其实申思的“逃婚事件”只不过像一只铃铛被偷那样令人有些恶心,但问题的严重性在于它引发了自行车们开始普遍地铃铛失窃。
随后便是小王涛,随后便是魏意民,随后还可能有于远伟……
偷铃铛算不上犯罪,这只是道德问题。但中国人普遍缺乏道德约束力,并且可以从“一只铃铛”到“n只铃铛“的沦丧中寻找快感。
“我是受害者,我的损失只能从其他人处得到填补”,这是所有丢失铃铛的人的表白,也是铃铛大面积失窃的根源。
后来聪明的中国人发明了一种金属卡子,可以牢牢地将铃铛卡在车把上不致丢失——这是一种防微杜渐的法则,铃铛果然丢得少了,但那卡子很难看,就像谁不小心套了个“牙箍”。
中国的转会法则上确有漏洞,但转会市场的人们道德上也有漏洞。由于漠视一种社会契约力的存在,致使每个人都可能遭到“铃铛被偷”。
法律条文上根本不可能写上“偷铃铛者视数量多寡判至一至三年的徒刑”,中国足协的转会规则也很难像套个“牙箍”一样写上“转会‘逃婚’者视情节轻重停赛半至一个赛季”,因为这种“牙箍”将使两家俱乐部都蒙受损失。
唯一能做的就是第一个丢失铃铛的人不从别处“找回损失”,这样世界上就永远只有一只铃铛被窃——但这是书生们的解决办法。
当然,你也尽可能用乐观的态度看待——我的朋友,在中国丢失了若干铃铛的美国留学生汤姆一天兴冲冲地跑来告诉我:“李,经过半年的研究,我发现事情没有你想象的那么严重——因为按中国的国情,其实每个人都没丢的铃铛,只不过大家换着用罢了。”怪腔怪调的,我喜欢汤姆的解释。
半裸与全裸
皇帝光了屁股在大街上堂皇地走,人人都说:“吾皇衣服多漂亮呀!”他是皇帝,他们是愚民。
但小孩说:“他根本是全裸啊!”小孩不够愚蠢,众皆哗燃。
这世上需要一种真实的声音,否则我们将被愚民统治。但我以为那小孩子一定会被皇帝追杀,因为他胆敢说“真话”。
用这个故事来套平安vs《足球》并不准确,因为谁也不知道平安六君子是否在“昆明之夜”光了屁股,当然,就不知道那个小孩是否说了真话。
但那个小孩正被“追杀”——皇帝说了:“我明明穿了袜子,你为何说我全裸!”“半裸或大半裸”与“全裸“是存在重大区别的。这是皇帝郑重的声明。
“夜不归宿”就是那双袜子,有了这双袜子就足以把“全裸论”者绳之以法。现在皇帝准备用袜子勒死可恶的小孩。
不过,只穿一双袜子是捂不住“私处”的,世上遮卷层云的只听说过内裤,没听说过袜子。甚至,穿了袜子的“大半裸”更为滑稽,更引人入胜……
因此,皇帝最紧要的是迅速穿上衣裤,并果断处决一干妃嫔太监。何必去苦苦“追杀”小孩呢?当然,我们理解皇帝暴怒的心情,但小孩毕竟没有“凭空污人清白”,惹急了,小孩会反击。
何况,究竟是半裸还是全裸谁也说不清楚,种种传闻都愈发对“袜子论”不利了。中国足球,最重要的是“衣冠整齐”,而不是在“半裸”与“全裸”之间争执。
米罗西昨天说妙语:“衣服脏了,藏在家里洗干净晒了,千万不要把它挂在外面张扬。”聪明人说聪明话,是对“半裸论”者的劝告。
寻找“守宫痣”
“孤男”和“寡妇”,是鸳鸯蝴蝶派的镇笔之宝。
孤男寡妇之间干些什么,想必大家都明白,但人们又愿意揣着明白装糊涂,所以就要“鸳鸯蝴蝶派”来写,张恨水是个中高手,手法委婉曲折,极尽想入非非之道,一时轰动上海滩。
后来鸳鸯蝴蝶派被评论家一通棒打,因为它品位不高,尽缠着闺中私语写,并不触及当时社会的重大事件。
鸳鸯蝴蝶散了,但孤男、寡女不散。这个素材永远可以挠到人们心中的痒痒,所以后来写作者仍然孜孜不倦地写下去,只不过方式进步了。
把孤男寡女故事写到哀艳绝伦又不落俗套的是金庸先生,他的《神雕侠侣》,讲的就是孤男寡女如何独居一室却不决不逾越雷池。
金庸先生设计了一间墓室。一对男女、一根绳索、一套玉女心经以及一颗“守宫痣”。故事是一对男女在一间墓室里每天切磋一套玉女心经,到了晚上(不知道古墓里怎样确定昼夜的)女的便扔一根绳索悬挂空中,然后“和衣而卧”,若干年后仍保持着一颗鲜艳晶莹的“守宫痣”。
虽然姓尹的道士后来恬不知耻地在小龙女身上搞了破坏,但金庸先生给我们指引了一条光明而圣洁的道路,即是君子和淑女的相处之道。有“守宫痣”作证,就连“女魔头”李莫愁也一嗟三叹:问世间情为何物……
因此,这也为所谓“平安六君子”的悬案开了一条道德通道,平安俱乐部与“君子”们一再声称“和衣而卧”——“和衣而卧”,我相信书上写的现实中也存在着。
也许,那个“绿衣女子”不仅是一女球迷,还是一古墓派第n代传人,她与“君子”彻夜长谈,只不过是为了切磋一下“玉女心经”之类的武功,中国足球缺乏内功,这也算是进补。
可以肯定的是,比“白衣女”小龙女做得更优秀的是“绿衣女子”甚至没有动用那根悬在空中的绳索,也就是说:他们只是和衣,“卧”都没有“卧”。君子与淑女就这么和衣而聊,聊呀聊,直到东方出现鱼肚白……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少了一颗“守宫痣”当然从生理学角度我怀疑有这么一种玩意儿存在,但如果有了这颗“痣”,事情不就大白于天下吗?
“绿衣女子”可以高举臂膊,向法庭显示:瞧,这就是证据!那么司法程度就简单了许多,出手之下胜负见。
不知道金大侠现在是否隐居于西子之畔,方便的话,我们可以向他老人家讨教讨教。
老子不干了与老子毙了你
李士林是一粗人,粗人用粗办法。比如枪套子往桌子一撂——“老子不干了!”
这种活法很爽,电影里我们常看见。大凡有些斤两又遭受些委屈的都这么蛮干——从今一拍两散,“人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李老板在京可是个人物。
对中国足协李士林都敢这样,酷呆了!而且他不像王健林、龚锦华只说不练,真去退了机票。可惜的是,“酷呆”的李士林碰上了“酷毙”的中国足协——懂什么叫“酷毙了”吗?就是酷得可以一枪毙了你!
信不信我毙了你,不想混了?
碰了一鼻子的灰的李士林(当然也可能碰上一嘴的蜜),回去以后思来想去,还是要重扛“国安精神”的大旗。
但扛起以后他觉得有些不妥——抬头一看,上面竟豁了几个大窟窿。可恶的“败家子”,“扛旗的”脸面可全靠这面旗了,李士林恶从胆边生。
所以,我们就又看到了电影镜头——把枪从套里一拔,喝:“老子毙了你!”
这个动作虽然不是从“酷毙”的那儿学到的,但显然在“酷毙”的那儿激发了他拔枪的勇气。老子都要混下去,你几个小子还敢乱来!
我们知道,李老板是个粗人,粗人急了连房子都敢烧,何况“毙”个把人。所以这次国安小子们似乎很不妙!
国安是李士林的国安,国安俱乐部是李士林的俱乐部,在国安公司,李老板开个把人还不是爱谁谁;在国安俱乐部,李老板放把凳子让你坐你敢不坐穿?这是常理,所以李士林把“扣薪金”下达到休息室后便扬长而去。
不过我对李老板的果敢行为首先表示了敬意,其次却要表示疑义,最后还要表示畏意。
这是“一个人战斗”,李士林开“足球老板”之先河,是谓敬;这是“与风车的战斗”,李士林会不会被风车甩了出去,是谓疑;这是“无聊的战斗”,李士林能否保证它不会成为一出滑稽剧,从而使“国安精神”由此以钱为准绳,是谓畏。
从“老子不干了”到“老子毙了你”,李士林自始至终很粗放。不过——“老子干不了”最终还得干(事实已证明),“老子毙了你”可能谁也毙不了——这不是我说的,电影里常这样。
是不是学老茂,那一枪老打不出去,只得悻悻然检查枪管:“老子饶了你”——结果“砰”枪走火,伤了自己………
狗咬人的新闻
狗很生气,张嘴就咬人……
狗咬人不是新闻,因为人犯不着咬狗,捡块“板儿砖”就可摆平。狗,原由人从狼驯化而来。
但最近“狗咬人”却成了大大的新闻——因为满城的狗都在咬人,黄狗、黑狗、老狗、小狗,甚至还有洋狗。“狗们”对人们很不满意,说:“这里太黑……”
人很惊诧——狗的视力并不好,怎能看出“太黑”?出于“息事宁狗”,祭出战无不胜“肉包子大法”。
但“狗们”并不后退,咽了包子仍然齐叫:“太黑!太黑!”
一条狗咬人属于个人的过激行为,满城的狗咬人就是对“人狗社会关系”的叛逆行为。狗们撕毁了“人狗契约”——这是新闻。
“狗咬人”成了新闻,这本身就是天大的新闻,城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人有些病心疾首:包子里装的可是我割下来的人肉啊……
但狗们并不买账——人肉?哼,人肉里可有狗肉,狗肉里怕还有些人肉,你哪分得清?何况,这包子原是用来“打”我们的——这可是人话!
满城的狗于是有些群情激昂,这个要“退出”,那个要“斗争”,体格雄壮的甚至还要“冲进”——那可是见过大世面的。
人有些手足无措,这才想起转身抄“板儿砖”,但此举竟遭到“狗们”的嘲笑——晚了!“板儿砖”可打得尽这许多狗。鲁迅早就说过,一个人是打劫,一群人是革命——这道理不止适用于人,狗们也要革命。
人一头雾水地端着“板儿砖”,怔怔想他们说的“革命”二字,“狗们”却顾不得这许多,争先恐后扑将上来……
“狗咬人”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