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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One day(中文版)-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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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 大卫·尼克尔斯


第一部分 1988年7月15日(1)

    星期五

    爱丁堡兰基勒街

    未来

    “我想最关键的,就是要有所改变,”她说,“你知道,切实地改变。”

    “你是说要‘改变世界’?”

    “不是整个世界。你周遭的小世界而已。”

    两人交缠着躺在单人床上,沉默片刻后又一同笑了出来。笑声低沉,如同破晓前的微光。“我怎么说出这么一句,”她沉吟道,“透着点滥俗,是吗?”

    “是有一点俗套。”

    “我只是想鼓舞你的斗志,托起你卑琐的灵魂,准备好迎接未来,迎接精彩的征程。”她转身面对他,“也许我多此一举。估计你对未来早有漂亮的规划,谢天谢地。多半连流程图都画好了吧。”

    “没有啊。”

    “那你会做点什么?有什么宏伟计划吗?”

    “哦,我爸妈会来搬走我的行李,放回家里,然后我去伦敦,在他们的公寓住两天,会几个朋友。然后去法国—”

    “非常好。”

    “下一站也许是中国,去见识见识,接下来也许是印度,到处瞧瞧。”

    “旅行,”她叹了口气,“太没创意了。”

    “旅行有什么不好的?”

    “恐怕更像是逃避现实。”

    “人们把现实看得过重了。”他觉得这样的回答可能会显得深沉而有魅力。

    她嗤之以鼻,“大概吧,我琢磨着,只要你付得起费用……那为何不干脆说‘我要度假两年’?不是一回事儿吗?”

    “因为旅行能开阔心胸。”他说着单肘支起身子作势吻她。

    “哦,我认为你现在恐怕是心胸太宽了些。”她说着扭头避开—至少在那一刻。他们再次躺下。“我不是问你下个月要去做什么,我是问将来,等到你,让我想想……”她顿了顿,似乎在凭空幻想着什么,比如第五维空间。“四十岁,你四十岁的时候希望成为什么样的人?”

    “四十?”对这个字眼他似乎也颇感陌生,努力想象着,“不知道。我可不可以说要做个‘富人’。”

    “这太—浅薄了。”

    “好好好,那就做个‘名人’,”他开始用鼻子蹭她的脖颈,“有点病态,是不是?”

    “不,应该算是……振奋。”

    “振奋!”他开始模仿她说话,故意让那柔软的约克郡口音显得又痴又笨。这一套她见得多了:时髦少年故作滑稽地学人说话,似乎方言口音是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她又一次对他心生厌恶,身子向后一缩,背脊直贴到凉丝丝的墙上。

    “是啊,振奋。咱们本来就该振作精神,是吧?大把机会就在眼前,像校长说的,‘一扇扇机遇的大门,已经为你们敞开。’”

    “‘你们的名字,将出现在明天的报纸上……’”

    “得了吧。”

    “那你在振奋什么?”

    “我?天哪,没有啊,我在挥霍光阴呢。”

    “我也一样……”他突然转身,伸手够床边地上的一包烟,似乎是想平复一下情绪。“四十岁。四十。去他妈的。”

    她笑他的焦灼,决定火上浇油:“好吧,你四十岁的时候会在干什么?”

    他若有所思地点燃香烟:“哦,这个事儿吧,爱姆……”

    “爱姆?谁是爱姆?”

    “大家叫你爱姆的。我听到过。”

    “是啊,朋友们叫我爱姆。”

    “那我能这么叫你吗?”

    “好吧,德克斯。”

    “所有同成长、老去相关的问题,我思考后得出的结论都是,我乐意维持眼下的状态。”

    德克斯特·梅休。她透过自己刘海的缝隙窥视着他,只见他脑袋向后一靠,倚上了廉价的塑料床头板;不戴眼镜她都能瞧出来他多么乐于维持现状—闭着眼睛,嘴里松松叼着的烟贴着下唇,一侧脸颊被隔着红窗帘透进来的淡淡晨曦抹上一层暖色。他熟谙摆姿势的要领,似乎随时都能供人拍摄。爱玛·莫利一向认为“英俊”是十九世纪的无聊词语,然而若要形容他,又实在找不出更贴切的词了,再不然,或许可以称他为“俊美”吧—面颊的轮廓能让人感觉出皮下的骨架,似乎单那副头骨就叫人羡爱。精致的鼻子上皮脂泛着微光,眼眶下的皮肤颜色暗沉,像是有淤伤,其实是抽烟熬夜打牌又故意输给女生的荣誉标志。他的模样带着些猫科动物的特征:眉毛浓密,双唇饱满、不自然地撅着,唇色暗淡,干涩而皲裂,又因保加利亚红酒留下的痕迹而殷红点点。令人窃喜的是,那发型很不像样:后面和两侧剃得很短,额前却蓄着难看的一小绺—看不出用了何种发胶,总之早就失效,因而这一绺蓬松而突兀,像顶滑稽的帽子。

第一部分 1988年7月15日(2)

    他依旧闭着双眼,鼻孔里喷出烟雾。他显然知道自己正被盯着看,因为他刻意把一只手掖在另一侧腋窝下,隆起了胸肌和肱二头肌。这肌肉是怎么来的?显然不是运动练就的,除非把裸体泡浴和打台球也算作锻炼。这副好身板大约同股票证券和名贵家具一样,也承袭自他的家族。就是这样一位英俊,甚至俊美的主儿,在她四年大学时光结束之际,不知怎的就来到了她租住的小屋,躺在了她的单人床上,涡纹图案的拳击短裤还低低地扯到髋骨上。英俊!她寻思着,算了,你以为自己是谁啊,简·爱?老大不小了,清醒点儿,别被他弄得神魂颠倒。

    她把烟从他嘴里取下。“我能想象你四十岁的样子,”语气里透出一丝邪劲儿,“我现在就能描绘出那个场面。”

    他依旧闭着眼睛,浅笑着,“说说看。”

    “好吧,”她挪动身子,将羽绒被夹在腋下,“你开着一辆敞篷跑车,行驶在肯辛顿的公路上,也可能是切尔西之类的地方,惊人的是跑车没有噪音,因为到那时所有的汽车都是静音的了,那已经是……我想想,哦,二○○六年了吧?”

    他眨着眼睛计算,“二○○四年了……”

    “跑车悬空六英寸顺着英皇大道飞驰。你的小肚腩垫在皮革方向盘下,像一个小枕头似的。手上戴着露手背的手套,头发稀疏,下巴的线条全无。你的身坯在小车里显得硕大,皮肤晒成棕褐色,好像涂了油的烤火鸡……”

    “好了,咱们换个话题,行吗?”

    “你身边还坐着一个女人,戴着太阳镜。她是你的第二,哦不,第三,不,第四任太太,非常美,是位模特,哦不,曾经是模特,二十三岁,是在一场奈斯车展上做模特时和你相遇的,当时她正在一辆名车的前盖上摆着姿势,光芒四射,艳色撩人。”

    “哟,真不错。我有孩子吗?”

    “没孩子,离过三次婚,当时是七月的一个周五,你们正赶往乡下的一处房子。悬浮车的后备箱里放着网球拍和门球球棒,你还带上了满满一篮子上等葡萄酒和南非葡萄、可怜的小鹌鹑,还有芦笋。挡风玻璃外风声呼啸,你的心情非常非常愉快。第三任,不,第四任太太对你微笑着,露出满嘴闪亮的雪白牙齿。你也冲她微笑,同时暗暗努力回避一桩事实:你们俩之间没有,完全、绝对没有共同语言。”

    她瞬间安静下来。你真是说疯话,她心想,快别那么荒唐了吧。“不过老天如果垂怜,这一天到来之前你我便早已死于某一场核战争了。”她欢快地说道,然而他还是对她蹙着眉头。

    “也许我该走了。如果我真的这么浅薄,这么堕落……”

    “不,别走,”她忙不迭说道,“现在是凌晨四点。”

    他挪动身子凑近她,直到面面相对,相距只有几英寸。“我不知道你怎么会这么想我,你还压根儿不了解我呢。”

    “我了解你这种类型。”

    “类型?”

    “我见过你这样的,转些时髦词语,互相叫嚣,组织些正装晚餐会之类的活动……”

    “正装?我连条黑领带也没有。而且我肯定不会‘叫嚣’。”

    “长假期间驾着游艇闲游地中海,哗,哗,哗……”

    “我要是有这么恶心……”他说着把手放在她的臀部。

    “你本来就是。”

    “……那你为什么还和我睡觉?”他的手掌移到了她温软的大腿上。

    “实际上我不觉得我和你睡过,睡过么?”

    “那就要看……”他倾下头去吻她,“你如何定义这个词了。”他的手又移到了她脊椎的底部,一条腿也在她的双腿间滑动。

第一部分 1988年7月15日(3)

    “哦,对了……”她喃喃着,吻了吻他的唇。

    “什么?”他感觉到她的一条腿缠住了自己的腿,将他钩得更近了。

    “你该刷牙了。”

    “要是你不介意,我也不介意。”

    “实在太难闻了,”她笑出声,“你一嘴的烟酒味儿。”

    “好吧,无所谓。你不也一样嘛。”

    她把脑袋猛地一闪,中断了亲吻,“我也是吗?”

    “我不介意,我喜欢烟和酒。”

    “等我一下。”她把羽绒被掀开,翻盖在他身上。

    “你要去那儿?”他伸手搭在她赤裸的后背上。

    “就去一下‘厕所’。”她说着从一摞书上取过眼镜—又大又黑的镜框,国民医疗中心发售的标准样式。

    “厕所,厕所……对不起,还没听习惯……”

    她站起来,一条胳膊挡在胸前,小心地背对着他。“别走。”她边说边拖拖拉拉地出了房间,两根手指伸进内裤的松紧带,将它退到大腿上。“我不在的时候你可别自慰啊。”

    他用鼻子喷了口气,在床上挪了挪身子,端详起眼前的简陋小屋。到处都是艺术明信片和愤青戏剧的海报,他确信其中必定有纳尔逊·曼德拉的肖像—如同一位梦中的理想男友。过去的四年里,这样的卧室他见得多了,它们犹如一处处罪案现场,星罗棋布在城市各处。环顾房间六英尺之内你一定找得到妮娜·西蒙的专辑。尽管雷同的房间他从未见过,但对其中的一切都再熟悉不过:烧坏的夜灯灯泡,凋零的盆栽,散发出洗衣粉味道的大小不合的廉价床单。她也怀有文艺女青年对蒙太奇照片的热情—大学同学和亲人们的快照同夏加尔、维梅尔、康定斯基的作品以及切·格瓦拉、伍迪·艾伦、萨缪尔·贝克特的肖像拼接在一起。这个地方没有中立的元素,一切都在宣示某个信念,表达某种立场。房间就是一道宣言,德克斯特读懂了它的寓意:对她这种女孩而言,“中产阶级”这样的词汇是一种侮辱。他不由叹了口气,他可以理解“法西斯”为何是个贬义词,却喜欢“中产阶级”这个词从内涵到外延的一切。有保障的生活、旅游美食、良好的教养、勃勃雄心,莫非他还要为拥有这些而抱歉?

    他望着嘴里吐出的缭绕烟圈,伸手去摸烟灰缸,却在床边发现了一本书。《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情色”部分的书脊处已折出了皱痕。这些激烈的个人主义女青年的共同症结就在于,她们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还有一本书,《错把妻子当帽子》。蠢透了的傻瓜,他想着,确信这样的错误自己决不会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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