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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只为平民服务——当然,也不会拒绝富人和贵族进场就是了。所以他们选择了在城区中部更靠近平民区的市民剧场表演,而不是在富人云集的行政区内星罗棋布的各种高级剧院。
老板是个首都人,但却在银月大学就学,学习音乐和表演。毕业之后,家境富裕的他没多久便成立了自己的剧团,游走于北地各处,作巡回表演,十余年过去了,名气越来越大。
当然,对于叶孤云和弗兰克来说,辉煌剧团究竟如何一点都不重要,他们不是为今晚的表演而来,而是为进行表演的其中一位演员。
也许纯粹是因为艺术上的偌大名气,也许更多是因为“越抗拒越吸引”的古怪心理,声称只为平民服务的辉煌剧团的表演竟吸引了大批的富人前来观看——好吧,这没什么,艺术的欣赏本来不该区分阶级。但。。。。。。看到某些油腻的胖脸上硬挤出的的有若朝圣般的虔诚表情,听到一大串似是而非的高谈阔论。。。。。。你很难不产生呕吐或者殴打的冲动。
富人们的到来自必然会带来许多马车,幸亏城区中部总算是相对宽敞,往两边的道路不断铺开,倒不至于无处停放。不过,到来的马车虽多,每一辆也各尽心思极尽奢华,但到头来如何也比不上弗兰克乘坐的这辆周身萦绕在一片魔幻光华之中的马车,甫一出现,便抢尽了余者的风头,夺走了众人的目光。事实上,魔幻光华不是重点(有钱人谁不能添上几具魔法风灯?),造型不是重点(毕竟是临时修整,马车的造型最多只能算是不难看),一些别致的细节也不是重点,重点是,所有东西加起来不多不少恰恰好非常协调地共同营造出的一种格调突破天际的氛围!尤其是,一身燕尾服的弗兰克从车厢中从容走落的时候,这种氛围更是瞬间达到顶峰!
啪啪啪~!
不知是谁,竟引领着剧院外的围观群众鼓起了掌,接着,口哨声和欢呼声响成一片,一些大胆的女士已经开始朝弗兰克抛送飞吻和秋波了。弗兰克倒也淡定,依着叶孤云的教导,优雅地摘下帽子,抵于胸前,略略欠身,朝周围施礼致意,这一举动顿时又让欢呼声变得更响亮些。
叶孤云不想打搅弗兰克享受此刻的尊荣,默默地将马车驱开,径自寻找泊位去了。
当叶孤云停好马车返回剧院门口之时,却发现弗兰克仍然还没进去,他一脸无奈地枯站着,身旁是一名穿着一身华服的老者,老者正围着弗兰克来回绕圈,左左右右前前后后一脸好奇地反复观瞻,像是在打量动物园中珍奇异兽。。。。。。
华服老者不是别人,正是弗兰克的老师,奥斯玛大法师。
“嘿!大法师先生,你怎么会在这里?”
叶孤云扬声招呼,奥斯玛闻声扭头,好吧,总算是将弗兰克从窘迫中拯救出来。
“噢!是你,萨菲厄斯!”大法师报以一个灿烂的笑,“我当然是来观看演出的啊!”
叶孤云这才省起,奥斯玛是一名作风“奇葩”的法师,一点都不典型,他可不是死宅,虽酷爱研究,但更酷爱生活,相比于其他大法师全是一票的醉心于法术钻研的研究狂人,他更像是一名耽于享受的贵族老爷。所以,对他来说,静极思动,偶尔出来观看一场戏剧演出并不是什么值得惊讶的事情。
“对了。”奥斯玛笑吟吟看着叶孤云,“听说,这套衣服是你和你的女人们发明及制作的?”
“嗯,有什么问题?”
“必须给我做一套!”奥斯玛攥紧了双拳,无意识地上下挥舞着,在表达着最强烈的要求,“啊!多漂亮的衣服啊!高贵!庄重!简约!优雅!卓尔不凡!别有风范!简直天生就是为潇洒睿智的法师而设的!它有什么名字吗?”
“呃,燕尾服。。。。。。”叶孤云对奥斯玛的狂热姿态很是不解,“想要的话,自行去店里订做便是。。。。。。”
“燕尾服?噢!这名字很形象!但是。。。。。。店?订做?”奥斯玛一脸疑惑。
“苏珊娜的秘密!找到那家店去,你会得偿所愿的。”叶孤云答道,想了想,接着又道,“法师真的适合穿着燕尾服吗?”
“为什么不合适?在我看来燕尾服就是完美的法师服饰!”奥斯玛指着弗兰克大声叫道,“法杖可以融于勾型的简约手杖之中,必不可少的各种魔法饰品,也可以伪装在帽子、领结、方巾、腰带里头,至于护具,哈哈,偌大的衣服随随便便就能布置得神乎其神极尽完备!瞧!法师的所有要求都不耽误!与此同时,我们得到了一个最完美的外形!”
「最后一点才是最重要的吧?」叶孤云和弗兰克都在暗自腹诽。
奥斯玛越说越兴奋,末了,捶了下手掌,双眼放光地说道:“我决定了!从此以后燕尾服便是我奥斯玛学派的指定服装!每一名传承者,在所有公开的半公开的场合,都得穿上这种服装!它将成为奥斯玛学派的标志!”
顿时,弗兰克扪首无语,而叶孤云则大感疑惑。
“哪来的奥斯玛学派?”
第一四零章 弗兰克的悲催一夜(二)
“哪来的奥斯玛学派?”
叶孤云的这个问题让奥斯玛完全提起了兴致。
“嘿!当然是我伟大的奥斯玛创建的学派!”奥斯玛指着自己,得意得连胡子都翘了起来,“哈哈!你知道吗?我对远古石蚓的研究已经取得了重大的进展!要不了多少时间,我就能开始撰写一部关于远古石蚓的最详尽著述!这是一个史无前例的学术成就!而我也将因此获得相应的崇高地位!我的理论我的思想我的著述将流传下去!我的所有传承者将冠以奥斯玛学派的名号!啊!我的朋友,萨菲厄斯,多亏有你。。。。。。”
“等等!”叶孤云打断了奥斯玛越演越烈的自嗨,他面色严肃,神情森然,“你的时间全花在那头怪物身上了?那么,我委托你代为研发的急需的几样材料呢?亟待改进的几样物质的制备工艺呢?”
奥斯玛一怔,神色开始变得扭捏起来:“那些事,哪有研究远古石蚓重要嘛。。。。。。这可是著书立说。。。。。。”
“嘿!不重要?那可是关系着一堆又一堆能够把你砸死千百万遍的巨额金钱!”叶孤云暴躁地申斥道,其“神勇”的姿态,直接让弗兰克看傻了,他何曾见过自己的老师被当面喷得瑟瑟缩缩像只鹌鹑?叶孤云又道:“别忘了你现在还在接受爱希伦家族的供养,你的所有研究,都是在他们的资助下完成的!难道你不觉得自己应为他们分担点什么吗?”
“可、可。。。。。。”奥斯玛的老脸挤成一团,“那根本不应该是大法师干的活啊!制酸、制碱,研发耐高温材料。。。。。。都是普通匠人就能干的活啊!”
“呵!原来你竟是看不起这些活。。。。。。”
“难道不是吗?制酸有什么难?早就能大规模配置了!满大街都是强酸瓶!”奥斯玛梗着脖子大声抗辩。
“我要的不是你们用作武器的生物酸混合酸!我要的是单一的无机酸!盐酸!硫酸!硝酸!。。。。。。算了!谅你也不知道它们是什么。你只需知道,它们很重要!备齐了我让你设法制作的各种酸碱醇,我能让一个普通人都能具备凌驾于你们法师之上的巨大破坏力!”
“真有那么厉害?”奥斯玛虽则脸带狐疑,但双眼已忍不住放出光来。
“虽然我不打算这么做。”
开玩笑,别说炸药了,叶孤云连火药都不想弄出来。
看到奥斯玛还是将信将疑的神情,叶孤云只好又道:“相信我!那些任务真的很重要,请务必在它们上多花心思!唉!你是法师,本应对各个领域的本源都怀有极大的好奇才是,所以我极不明白,为什么你会舍弃一份明明更靠近于物质的本源的研究工作,转而去鼓捣一具丑陋破败的怪虫的尸体。。。。。。”
“听起来像是那么回事。。。。。。”奥斯玛似乎有被说服的迹象,“物质的本源?果真?”
“如果你足够细心,做完那些研究,至少能够总结出一些物质变化的基本规律。”说这话时,叶孤云一点都不心虚,他可没有糊弄奥斯玛,要知道,那些项目全都属于化学方向的研究,而物质的变化规律本来就是化学的主要研究范畴之一。至于成果,那所谓的规律,说实话,若是有人将酸碱醇都弄出来了,却还不能总结出几条基本的化学公式,那才是最不科学的呢!
“仅仅是一些规律吗?”奥斯玛显得有些失望。
“睿智如你,想必也不会认为完成这区区几个小项目就能探清物质的本源吧?嘿!那是多大的一个命题啊!”叶孤云答道。
“也对。。。。。。”
“那些项目只是一个起点,完成它们也只能收获一些基础的规律,然而当你充分了解了那些基础的规律后,你会发现自己的所知是如此浅薄,你会变得惶恐,你会觉得震惊,你会迫不及待地在这项名为‘化学’的研究物质本源的学科上进行更深入的研究。”也不管有没有夸张,有没有错漏,叶孤云只管竭力引诱。
“呃?唔。。。。。。不!不不!”揪着胡子反复沉吟,奥斯玛突然连连摆手,“差点被你糊弄了!”他瞪了叶孤云一眼,“听你的话,就知道你已经在。。。。。。唔,‘化学’上大有涉猎,至少,已经有了一定造诣!既如此,为何还要鼓动我做那些你已经知道结果的基础研究?”
“。。。。。。”叶孤云扪首无语,很是苦恼,这些聪明人呐,太难忽悠了,叹口气,他开始直说根由,“我只是知道化学,但我并不精擅于化学!。。。。。。这么说吧,我的家乡,是一个知识爆炸的世界!有成千上百的学科门类等候着学生们研习!普通人能在一个学科上有所成就已经是非常了不起的事情了!而我,主修的是艺术,是乐器的演奏,不是化学——尽管作为基础学科之一,我确实曾学习过它最基础的一部分。但那不够,远远不够!”
叶孤云看着奥斯玛,神色很是认真。
“更重要的是,这里不是我的家乡,这里是另外的世界,我所知道的那点基本规律未必在此适用,所以,最好的做法是从头再来。那么,这项工作该由谁做呢?不会是我,我不具备研究者的心态,而且我也已经够忙的了!而是由你——本世界的著名学者,亲手地独立地完成。这当然更具意义。最后,并非自夸,我得说,在我的帮助之下,你必将少走许多弯路,你很快便能得到成体系的理论,很快便能有关于‘物质本源’的详尽著述,而这些,都将署以你的名字!——嘿!你不觉得这比那什么鬼远古石蚓的著述强太多了吗?你不觉得,以‘物质本源’的相关理论为代表的奥斯玛学派,才是真正的伟大的奥斯玛学派吗?”
叶孤云似乎是命中了死穴,这会儿,不仅是奥斯玛,连旁边的弗兰克,也都早就开始脸色潮红呼吸急促了。前者勉力压下心中的亢奋,装模作样地说道:“好吧!你说服我了!我保证,将郑重对待你提出的几个研究项目。。。。。。但现在,我得去看表演!”
看到其不断闪烁来回游移的眼神,叶孤云就知道,所谓的“看表演”,不过是故作矜持的说辞,这老头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悄悄溜回自己的法师塔里开始研究去了,也难怪,他画下的画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