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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与岚》
作者:孤岑
内容简介:
一个倒霉鬼情圣的二次穿越;一个武林高手乱入奇幻世界的故事。
嗯,大概就是这样。
第一章 异界之门
朔风呼号,黄草漫天。一根根黄透了的枯草从衰败的地表腾空而起,随着肃杀的寒风逶迤飘舞。这是秋末初冬时节北地里广袤的草原上惯常见到的景象。
每当凛冬之月临近,生活在此处的人民,十天倒有八天不得不面对这种枯草不时爬上脑袋的尴尬状况。
然而处在大陆最北端的冰峰谷内却能完全免除这种状况的困扰。因为这个地方的东、北两个方向,有着高大挺耸的冰尖峰山脉包围着,阻断着,朔风至此,难免失去了劲道。甚至连来自极北冰原那严酷到足以噬人的寒流,翻过高山后也变得没那么可怖了。
山脉两端是两个世界,外面是茫茫冰原风雪连天,而谷内却常年保持着一片盎然的绿色,尽管无论是什么时节这里的气温都是偏低的。
由是这个缘故,除了草甸外,冰峰谷内的绿色皆由耐寒的针叶类植物组成,其中数量最多的当是北地常见的阴顶古松。
阴顶古松自有风骨。根系虬结硬朗,树干高大笔挺,针叶绿得深沉,木质致密却不失轻盈,耐腐且又防蛀,这种别名为“硬汉树”的植物,其木材是大陆公认的上佳造船材料,得益于此,北地为数众多的伐木场共同组成了一个兴旺的产业,培育了一堆的贵族和富商,也顺带养活了更大一堆的平民木工。
硬汉之名,绝非是附会而来的,所有你能想到的能够用来夸赞树木坚强品质的词语,刚劲、顽强、不屈、坚韧。。。通通可以加诸这种高大植物的身上。每一个亲身站到这种树木跟前的人,都不得不仰起头来,竖起拇指,衷心赞一声“果真雄壮!”
而一行行、一列列错落有致的古松密林本就是北地最著名的景观之一,那肃杀萧瑟的模样,恍如由一群百战精锐组成的一方阵列,笔挺的树干,就是士兵昂扬的身躯,直指蓝天的树顶,是手里拄着的永不妥协的枪尖。
此刻,冰峰谷内,这种硬气的树木却成片成片地倒下——这是遭受殃及的缘故,一场激烈的战斗正在进行。
说是激烈,倒也不太准确。你可以用它来形容交战双方的某些动作、对周遭环境的影响等,但却不能用以形容确切的战况。实际上,这是一场不对称的战斗,交战双方的战力极不均衡,其中某方超出太多,几与碾压无异。
极尽肆虐的是一只怪物,可怖的怪物。从土中钻出,人立而起。其形如蚓,如蛇——当然,是体量超巨型的。身体看上去似乎是一节一节的,盖因包覆在外表的是一块块串在一起的巨硕岩块,若是tc来客见之,必定会联想起幼时馋过的糖葫芦来。这些巨石发灰发黄,一眼便知绝非是普通的花岗岩,但就表现出来的碰撞效果而言,硬度却犹有过之。
除了坚硬粗粝的表皮之外,另一个让人恐惧的地方则是巨大的口器。周围是六根对称生长的粗壮的带刃触须,内里则是一个布满一圈圈利齿恍如吸盘般的圆形血吻,观其样子,切金碎玉对它来说大概也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
怪物名唤远古石蚓,整个躯体就由这起结的身体和巨大的口器组成,除此之外,你再也不能从它身上找到任何的器官了。具体的形态?你可以把它想象做长了个珊瑚虫脑袋的蛇,或者是躯体起节但却没毛的沙蚕,嗯,都必须是躯体巨大化面目狰狞化的。
至于确切的体型数据?对不起,那可真是无人知晓。原因?因为极少有人能在见过远古石蚓之后还能活下命来。
仗着口吻之利,远古石蚓在地底下是穿行无阻的,因此它习惯于从地底突然蹿出,先手偷袭目标,若是一击不成,随后便像毒蛇般立起躯体,利用身体之坚与爪牙之利,横扫,冲撞,噬咬,抽击。。。。。。一套不行,就再来一套,如此循环反复。
出类拔萃的防御能力,狠辣刚猛的攻击手段(无怪乎谷中那英挺的“硬汉树”成片成片的倒下),呵,某种程度上,远古石蚓比巨龙还要难缠。
因而,博学的你或许会听说过很多玄奇瑰丽的屠龙故事,但却可能从来未曾听说过哪怕一个的捕杀远古石蚓的传说,即使从浩如烟海的艰深典籍里寻找,恐怕也绝难找到有关远古石蚓的只鳞片抓。
而正遭受这种神秘怪物摧残的是两个人,人类,其一是一名剑士,身披锁甲,头戴铁盔,护臂胫甲齐全,一手持剑,一手持盾,标准的剑士护卫着装;另一位是一名法师。
与一般印象中长袍斗篷尖兜帽枯木杖的阴沉形象不同,这位年轻的人类法师打扮的相当阳光时尚,没有那种能够盖住大半张脸的宽大兜帽,露出一头栗色的三七分直发和俊秀的面容,脖间围着的一条不知道是用什么毛绒织就的斗篷,厚实的毛面上零星但非常讲究的点缀着几颗闪耀着神秘辉光的宝石,整体织工极为优秀,花纹简约却掩藏不住其华贵的气息,不长,只能掩盖半身,所以没有丝毫累赘的感觉,相反,还显得颇为潇洒飘逸。斗篷内是与其同种风格的袍服与长靴。袍服同样不长,只及膝上,与其说是长袍,或许称之为外套更合适些。而直抵膝下的皮质长靴在厚实的同时也非常雅致,尖头,带有许多繁复的折面,色泽鲜明,像件摆在橱窗的奢侈品多过像一件穿在脚上爬山涉水四处冒险的旅行靴。
这身装扮,根本找不到哪怕一分的冒险者的气质,倒像个趁着春光明媚呼朋唤友到郊外踏青悠游的贵族公子。
事实上,这位名唤弗兰克·爱希伦的年轻施法者还真是个货真价实的贵族公子,他的父亲,瑟曼·爱希伦,约瑟芬大公,是格雷特斯共和国北地地区两大自治领之一新月城自治领的执政官,谈不上权势滔天,但绝对算是一位统领一方的大土豪。
不过弗兰克并不是大家想象中的那种以败家为己任二世祖纨绔子——作为一位大法师的学生,他基本没有什么空余的时间去干些恶少该干的事情。得益于良好的教育以及出众的天赋,现在的弗兰克不仅是一位合格的绅士,还是一位前途远大的年轻法师。
24岁,能够熟练的施放中级法术,并且已隐隐地接触到了魔网的高层,对一位人类法师来说,绝对是一件非常了得的事情了。
至于扮相上的些许奢华,唔,没办法,完全是家庭的因素,有钱就是任性,人家连老师都是经过精心挑选后高薪聘请的,又怎么会在装备这点事上有所吝惜呢?
最后,问题来了,一位贵公子为何不在领地内安享荣华,反倒跋涉在荒郊野外,身边护卫寥寥,以至于被神秘怪物袭击,都没有足够的力量自保,随时都有丧命的可能。
若是弗兰克真的听到了这个问题,他肯定会大声喊冤,“我也不想的啊!都是意外啊!我、我这是倒了大霉了哇!”
原来,一周之前,弗兰克的老师奥斯玛大法师决定动身前往冰峰谷,去找寻好几种某个法术实验所急需的特殊材料。旅程不长,是一次很好的学习历练机会,所以弗兰克一道随行了。一同前去的,还有爱希伦家族的护卫队队长沃卡尔,就是此刻仍在前方拼命的那个中年剑士。
一位大法师,一位中阶法师,再加上一位精英剑士,即使北地地区的郊外从来都不怎么平靖,但也没有什么角落是不敢去的。事实也正是如此,沿途的麻烦都被奥斯玛大法师三两下解决了,搞得兴致勃勃想要一试身手的弗兰克好生无趣,这种情况,直到抵达洛蒙威尔小镇之后,才得以转变。
奥斯玛大法师访客去了,洛蒙威尔小镇以东的群山中,隐居着一位他的经年好基友,许久未见,大法师的思念病犯了,于是,采集材料的任务顺理成章的落到了弗兰克头上。
弗兰克高兴的带着沃卡尔上路了,他不认为后续的旅程有什么危险,奥斯玛大法师同样也是这么认为的。
冰峰谷算是一个情况比较明了的探险地点,无论是地形还是几种较为危险的动植物的特点,俱已被络绎不绝的探险者探明,基本上,只要不作死,中阶法师能够轻松的趟过这个地方。更何况,这又不是弗兰克第一次的冰峰谷之旅,以前他已有过几次成功的经历,虽然都是在有老师的陪伴的情况下。
就在弗兰克信心满满的以为此次任务将轻松完成,自己的第一次独立冒险将以一个完美的结局结束的时候,意外发生了。
一只只在图鉴中略约见过的,传说中极度恐怖的远古石蚓突然从地底冒出,若不是久经杀阵的沃卡尔对危险有着足够灵敏的嗅觉,现在两人恐怕已成了远古石蚓的腹中养料。
诸神在上,这、这是什么道理啊?有谁第一次独立冒险就要遭遇魔王级生物的?就算有,那也不应该是这个时间,这个地点,让我遇上啊!谁他喵的可以告诉我,为何冰峰谷的地底会有远古石蚓的存在?还有,这种生物不是生活在数十尺的地底下,轻易不会突上地面的吗?不是长期休眠,数年间只有几个月的活跃时间的吗?
怎么都让我一次赶上了?!
厄运女神呐,我不记得曾经得罪过您的啊?!为什么要这样惦记我?!
好吧,不管弗兰克的怨念有多重,其身份又有多么的高贵,倒了大霉的当下,所有不满也只有和血吞,想要活命,就得拿出全部的本事努力挣扎。
战斗已经进行了十来分钟,“硬汉树”被推倒了一堆,而地面也东一个西一个到处都是孔洞,远古石蚓的破坏力着实惊人,说真的,直到此刻还没被怪物吞进肚子,已算是两人足够走运的了。
弗兰克从来没有像现在这般讨厌过岩石这种大自然里随处可见平日里却毫不起眼的物事,特别是大块大块的特别坚硬的那种,大多数法术都对这种老顽固没有太好的效果,无论是火焰、冰霜、闪电还是力场。并且,这混账总爱“仗势欺人”,非逼着你以力碰力不可,然而通常情况下,碰撞之后被崩掉的却只会是你自己。
作为一名法师,本应该运用自己的智慧优雅地解决掉敌人的法师,对于这种有力无处使的状况自然是深恶痛绝的,只是在厌恶之余,弗兰克也有着自知之明,或许会有某个天才同行能够干掉这该死的远古石蚓,但却绝不会是自己,他只盼着自己能够找到靠谱的逃跑方法。
方法不是说有就有的,需要经过一个缜密的思考过程,弗兰克拼命的让自己冷静下来。老师说过,冷静是一个法师战斗时需要具备的最基本素质。
他再度盘点起己方的本钱。
我们拥有什么呢?两个人。
沃卡尔叔叔?这位忠诚的护卫队队长绝对是一个技艺精湛的剑术高手,按照最新推行的等级认证制度划分的结果,甚至比自己还要强些,只是,这会儿却不比一个召唤元素管用——无关实力,风格相克而已。
三尺长剑又怎能与坚硬的巨石相对抗呢?
至于自己?呵呵。。。。。。
弗兰克心里一阵苦笑,自身的状况当然自身最清楚,一名中阶法师,会的法术的确足够多了,可面对披着一层岩石甲胄的远古石蚓,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