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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哲凑过来,在我耳边暧昧地吹气,“哪止这点共同爱好,要是按钱钟书的说法,我和他算是同情者呢。”
共同跟一个先生念的叫“同师兄弟”,共同在一个学校的叫“同学”,共同拥有一个情人的叫“同情者”——《围城》里的诙谐幽默,偏被李哲记得这么清楚。
我斜睨着李哲,索性跨坐在他腿上,作咬牙恨恨状,“讨厌,不许再记着以前!”
李哲不吭声,渲染着初春明亮色彩的眼睛,戏谑地望过来,看得我心跳加速。
天相处这么久,我居然对他的邀请还是没有免疫力。于是在他挑起我的下巴,印上一个深吻时,我只能顺应心的方向,婉转缠绵地应和着。
“噢……”不知什么时候,小家伙睡醒了,开始抗议爸爸妈妈把他丢在一边。
我急忙起身,把小家伙抱出来,他就张着小嘴咕噜咕噜地说着什么,还欢快地挥舞着肥嘟嘟的小胳膊小腿,似乎在一边唱歌一边打拳。
“他在对我笑。”李哲得意地向我炫耀。
我随手把宝宝送到他怀里,重新坐下,半眯着眼睛送礼。这些天虽然有月嫂、婆婆和老妈帮忙,可坚持母乳喂养再加上杂志的事,实在是对体力和脑力的双重考验。
“他的额头和眉毛像你,眼睛像我”
这李哲都说过一百遍了,不过我爱听。
“不知道他说话的时候,会先叫谁,我想肯定是先叫爸爸。”李哲转过脸,很认真地和我研究。
我抿嘴笑,这个问题,我们讨论过无数次了,答案是什么,看来只有宝宝才知道。
小家伙忽而小眉毛一抬,很拽地瞥了我一眼,仿佛在说:“HI,美女,一起去喝杯咖啡怎样。”那样子,一看就知道长大后是个花花帅哥。
我不由得瞥了眼李哲,“你看他,这么小就会眉目传情,跟你一个德行。”
“你不喜欢吗?”李哲笑吟吟地扯我过去,来个左拥右抱。
初春时节,太阳也像个BABY,黄澄澄的目光散溢着甜丝丝的奶得。风,收起冬晶的凛冽气势,将隐约透出桃花的窗纱吹得婀娜生姿 ,仿佛它们是晴空下最妖娆的舞娘。
我懒散地倚着李哲的肩头,不想说话。就这样到天荒地老多好。
李哲把小家伙放在腿上,轻轻拉起他的小手,带着他一举一放开始做保健操。小家伙也很兴奋,快活地跟着爸爸做伸展运动。
我安静地看着,悄悄从婴儿车下面的篮子里拿出DV机,从取景框里欣赏他们。选个最清晰的角度,慢慢拉近,特写——李哲温柔的脸,宝宝顽皮的笑颜,和煦的阳光,缤纷的花草,琳琅满目的玩具……
一会儿,我仔细在椅边挑了个位置把DV机放好,加入他们父子的欢乐游戏中。
这些日子,李哲一直住在家里,请了护士二十四小时照看,只是隔天去医院做检查。他时常和那些专家碰面,或者在网上认真讨论着什么。那些术语我虽听不懂,可也猜到十之八九。就算病情每况愈下,他也必定不甘心放弃自己的。
不知不觉中,我也多了一个习惯,就是拍DV。不管李哲有没有觉察,我就是喜欢在一边偷偷拍他。脉脉深情时,骄傲扬眉时,独自深思时,开怀大笑时,调侃逗乐时,抿唇忍受没完没了的检查时……每一时每一刻,不同的他,在每个美好影像中成为永恒。
保健操做完,小家伙大大地打了个哈欠,腻在我怀里,把我的手指头当玩具,懒洋洋地摸来摸去。
“小薇,上辈子你一定欠了我很多钱。”好一会儿,李哲望着宝宝,悠悠然说了句。
是啊,固执地爱着一个人是为什么呢?一定是我上辈子欠了他很多钱,而且是高利贷的那种,所以才会怎么还也还不清,所以无论他做什么我都不会计较,不会埋怨,所以就算未来时光屈指可数,我也放开他的手。
“什么我欠你的,你别忘了,你才是以身相许来报恩的。”我努力微笑着,很流氓地摸了一把李哲的脸。
“最多这样,这辈子我的大恩大德你报不完,下辈子记得加倍还给我,怎么样?”如果真有来生,就让我提前预订吧。
李哲轻轻笑了,唇线抿起,弧度优美。
春的绿,清新的嫩,淡淡浸染了他纯白的毛衣。周围有一种安详,幽幽散发着怡静宜人的气息,在身周飘荡蔓延开来。慵懒惬意的味道,熏人欲醉。
“爸……抱……”怀里,小家伙奶声奶气地咕哝着,仿佛是天籁。
我又惊又喜。宝宝第一次说话,如李哲所料,真的是先叫他的呢。
然而我身畔的那个人,却无声无息。
李哲长长的睫毛如疲惫已极的蝴蝶,在轻舞飞扬地越过千山万水后,渐渐低垂了羽翼,静静地覆下。
缕缕目光透过树荫,细细碎碎地洒在他身上,光影斑驳。空气一瞬间变得滞重,沉寂得骇人,丝丝伤感意地涌上来。
“抱……”宝宝丢下我的手指,小手在空中抓了两下,不高兴地嘟着嘴。
“爸爸睡着了,我们别吵他,好不好?”搂紧怀里小小的温暖,我竭力保持温柔的语调,又飞快地拿出随身携带的对讲机,让护士赶紧过来。
小家伙睁着乌溜溜的大眼睛,懵懂地望着李哲,小脑袋在我臂弯里蹭了半天,终于叭嗒了几个嘴巴,眯眼睡着了。
氤氲水汽 ,如冬日薄雾升起,模糊了我的视线。
童话里的睡美人,得到王子深情的一吻就会醒过来,我的王子,却终将沉沉睡去吗?
仰起脸,我看到满眼醉人的绿。那样的绿,涉世未深的清亮,像个调皮的孩童,什么欢快的心情都藏不住。昨夜雨过,今日天晴,一切又是明丽。天似乎更加蔚蓝澄净,大地洋溢着生机盎然,阳光仿佛也是透明的,骄傲地映照着蠢的明媚底色。
微笑着,坚定不移,一切都会这样好。
永远有多远。
――我们的永远,还很漫长。
'完'
爱一个人可以爱多久(王维东番外)
“白色代表纯净、神圣、青春和坦诚,我喜欢它明亮得一尘不染的感觉,你呢?”相辉堂前,小薇歪在我身畔,仰脸天真的问。我揉了她的头发笑:“小丫头,白色太单调了。”一转眼,我瞥到她洁白的连衣裙,忍不住调侃了一句:“你有洁癖?”
小薇不乐意的扁扁嘴,抱了本台湾当代小说二十年开始翻看。我带了耳机,懒洋洋的躺在绿茵茵的大草坪上,随口哼唱着。
我知道,她必定是有点郁闷。可即便如此,我也不想撒谎。
白色,是小薇最钟爱的颜色,不是我的。
在此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小薇一如既往的偏爱白色。
她说:“维东,我一生只会爱一次。”“一次?可初恋往往是最盲目的,如果最后发现不合适怎么办?”我故意说。
“所以在爱之前我会仔细想清楚,一旦开始了,就要从头到尾、一生一世,除非……发生意外。”
“什么意外?”
她无声的笑,娇气的偏头倚上我的肩。
“还好我捷足先登。”我伸臂揽过她。
背叛!她想说却没说的一定是“背叛”这两个字。真是个爱胡思乱想的小傻瓜呀,我不由想笑。
那个在初夏金色阳光下、勇敢大声说“我喜欢你,我要做你的女朋友”的小丫头,那个我心里最美的女孩子,一早满满占据了我的视线。我怎么会背叛?
“小丫头,我会变得优秀!我不会再让人有理由分开我们!”——我说过的,对她的承诺,我一生一世都不会忘记。
没有人能分开我们,就算是我们自己,也不可以。
十年。
或许是隔得太久,十年后的今天,我居然记不起第一次见小薇是何时何地。每每回想最初的日子,总是那小丫头扎着高高的马尾辫,蹦蹦跳跳的跟着我和辰超的可爱模样。
仿佛,我们本来就认识。
仿佛,她本来就在我身边,在我一转眼就能看到的地方。
小薇曾问我,在金庸小说里最喜欢哪个女子,我说“小龙女、黄蓉、小昭、双儿……都喜欢”。她就嘲笑我“滥情”,一定要我选个最喜欢的,我笑答“最喜欢的……当然只有你”。
——是的,在我心里她永远是NO。1,最好的那个。只有她,无论我贫穷还是富足、无论周围环境是好是坏、无论我生病还是健康,都会微笑着站在我身旁。
有时清晨一睁眼,看她象只小猫一样枕着我的胳膊酣睡,我会有种美妙的错觉。如果不是她那句“我才不要象周瑾那样,刚毕业就做个已婚妇女”,我们现在已是新婚燕尔的夫妻了吧。
“王太”,很好听的称呼,配我的小丫头再合适不过。
可我怎么也没想到,这个称呼,尚未变成惬意的事实,就将无声无息的成为历史。
也许,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有那么一两件事,做的时候觉得无所谓,事后才发现它影响巨大,足以改变许多事。
如同亚马逊流域的一只蝴蝶扇动翅膀,会掀起密西西比河流域的一场风暴;这样的“蝴蝶效益”,居然也发生在我身上。
遇见傅聪颖,是偶然。和她多聊了几句,也是偶然。得知她父亲病重急需钱做手术,给她钱解燃眉之急,还是偶然。一切的一切,纯粹是偶然,我如是对自己说。
可无数个偶然,渐渐演绎成一个理所当然的局面。
看一个青春漂亮的女孩子用崇拜的眼光望着自己,是一种满足。看她那样楚楚可人、柔弱温婉,全心全意想尽方法讨自己欢心,无条件的百分百顺从,也是一种满足。
很多时候,小薇也会称赞我,以我为骄傲,可不是这样的仰视。
自律,还是放纵?
卡布奇诺,和黑咖,带来不同的愉悦。
以往,我和小薇也有过N次大大小小的争执,最终,只需轻轻的一个拥吻就能融化一切不快。只有这次,我不懂,小薇何以会有这样激烈的反应,甚至提出分手。
记忆里,我曾经偶尔的逢场作戏,收拾干净后回家,小薇都没有说什么。我以为,她是默许的。现在想来,莫非从前她根本就没有疑心过、没有觉察到,所以才会毫无反应?
我承认,与傅聪颖是相处得久了些。可终究,她只会是一个匆匆过客。就象那些逢场作戏的对象,她们有自知之明,会遵守游戏规则。这种事,在周围早司空见惯,再正常不过;而且我自认比起陈瀚生他们,已经好太多了。事实和环境都是这样,我真不明白,小薇又何必自寻烦恼、何必苦苦追究?
也许,他们说的有点道理。一直以来,我希望小薇看到最美好最纯洁的一切,一路把她保护得太好,也太疼惜她,让她沉醉在孩子气的白色梦想里太久了。
这个世界没有她要的完美杨过,我唯一能做的,只是用我的方式爱她。
“维东,你应该知道有个词叫——覆水难收。”在避风塘茶坊里,小薇转头看向窗外,完全不理会我的诚意,语气决绝而平静。
她粉色的唇漠然的抿着,翘翘的睫毛却在不停轻颤,泄漏了某种引人怜惜的脆弱。
“再信我一次……”我握紧她的手。
十年,我们倾了十年的时间和心力去爱对方,她怎能这样绝情的放弃?如果她真的那么生气,那么厌恶我碰别的女人,我会尽量迁就她。
我相信,假以时日,她会通情达理、会明白我的。
我一直以为,就算小薇一时间大动肝火,我还是能寻回从前的甜蜜。因为她说过,这一生只会爱一次。没想到,我错了,而且大错特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