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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到坟墓里。我觉得很有道理。尽管我很不安,很唐突,但是我还是决定告诉你,我爱上了你,是想和你结婚的那种。我不是在开玩笑。”
诺丁确实觉得很突兀,他无法想象一个连发育都没有开始的女孩会对他如此告白,他不知所措,他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她,可以让她好受一些,或者可以让他们两个之间的气氛轻松一些,可是他不会开玩笑,他只能老老实实地说:“希望,你还是个孩子,不懂什么是爱,你不了解我,我也不了解你,你喜欢我什么?是因为我弹琴唱歌好听?还是因为我的外表?孩子,等你了解了一个人,你会对一见钟情失望。所以不要说轻易说你爱上了我这样的话。”
诺丁拿起琴,他离开了,带上了门,他忽然想起女孩不喜欢关门,所以他又将门推开了。他说:“抱歉,我先离开了。”
女孩说:“诺丁,你……不喜欢我对吗?”
诺丁有些局促惶恐,他说:“不,希望,你……你还小。等你再大一些就会明白,我不是不喜欢你,我愿意像朋友那样喜欢你和你相处,但是不是那种爱。请原谅我,我不太会说话,但是我真的没有恶意。”
诺丁还是离开了。
女孩早就知道会是这样,她的眼泪落了下来,但是她在苦涩地微笑,她喃喃自语:爸爸,我认识了诺丁,我告诉了他我爱他。但是他拒绝了我。没错,他的外表吸引了我,但是他的内心通过了琴声和歌声传达了出来,他的内在打动了我。
牙膏默默坐在医务室里看着她,她就是阿勇的姐姐。他想安慰一下女孩,可是他不知道说什么。他没有喜欢过一个人,他觉得人之间都是用来防范的。就算是曾经相互帮助过,谁也不知道在将来的某个时候会不会相互伤害。
女孩问:“你是不是也觉得我很可笑,我见了他一面,就爱上了他。”
牙膏说:“我不知道。但是我不会取笑你,因为我没法做到你那样勇敢。”
女孩说:“你喜欢过一个人吗?”
牙膏说:“没有。”
女孩说:“我是真心的。”
牙膏说:“我感觉得到。”
女孩又说:“可他这么匆忙地离开了,他不愿意面对我。”
牙膏说:“我想他是没有做好准备面对你。”
女孩说:“他不会爱我。”
牙膏说:“为什么?也许相处了就会产生爱。”
女孩说:“因为我长得什么样自己很清楚。”
牙膏打量了女孩,她确实没法让人喜欢,没有一点女人的特征。
女孩说:“但是我爱他的心是真诚的。他可以不爱我。”
爸爸说,在心爱的人面前,会感觉到自己是卑微的。她感觉到这种卑微了。
当诺丁婉言拒绝的时候,她觉得心里疼得发慌。
她会跟着爸爸离开,一起流浪,可是诺丁不会。
、Chapter21
张蒙问亨利讨了一根烟,这年头香烟都是不可再生资源,也不知道亨利是从哪里搜刮来的,他抽烟的时候才会觉得人生变得美好了,人类科技的飞速进步,储藏技术得到了空前的发展,这种十年前生产的香烟只要保存得当,完全不会变质,他抽得心旷神怡。
亨利很喜欢孩子,看不出来吧?他这样凶神恶煞那样的大块头居然是个孩子王,他经常和那个叫汤姆克斯的孩子在一起,可以说是他半个爹了,他们常常取笑他,说汤姆是不是他的私生子,亨利也不恼,继续让汤姆骑在他的脖子上。
亨利只要一有空就会和汤姆玩,汤姆才8岁,父亲几个月前因为肝病去世,汤姆有个爷爷60岁了,大家叫他老汤姆,没人知道他的全名,他经常戴着老花眼镜讲故事,艾勇就混在其他几个孩子当中一起听故事,其实总共也就三个孩子,连阿勇算在内,这年头孩子能够幸存下来的少之又少,他们多半都有称职的父亲或者母亲。
亨利对阿勇的印象挺深,他经常摸摸阿勇的头称赞他是个勇敢的孩子,阿勇和他们在一起感觉很开心。虽然说他和牙膏分吃一份食物,但是亨利总是会多给他们一些,其实真正被接纳的时候,他们就像一家人一样。
而张蒙却最讨厌孩子了,这些小孩疯起来让他抓狂,可是为了从亨利那里讨一根烟,他只能忍气吞声地陪这些孩子玩老鹰捉小鸡这种老掉牙的游戏,他做老鹰,亨利做母鸡,孩子们都跟在亨利的身后。
“噢,饶了我吧,队长。”张蒙哀求着,“我宁愿去执勤,也不要和这些小混蛋在一起玩。这有失我威严的形象。我去训练武装队员,我还要装配子弹。”
当然张蒙这次牺牲形象换来了三根烟还是相当值得的,亨利也只有在这个时候会慷慨一些。张蒙抽了一支,剩下的两只分别夹在自己的左耳和右耳上。在执勤之前,他得去看看他的老搭档乔伊,这家伙两天前被植物攻击之后就一直躺在床上。
张蒙拿了烤好的食物敲了敲乔伊的房门。
乔伊虚弱地说:“进来吧,老伙计。”
张蒙从饭盒里拿了一片出来塞进自己的嘴里,含糊着说:“嗯,味道还是很好,乔伊,你起来吃点东西,再躺下去,我觉得都该发霉了。”
乔伊的身体有点浮肿,他的肚子原本就很大,现在更大了,整个人像个气球一样,他说:“得了,老伙计,你别挖苦我了,我很不舒服。一点也不想吃东西。”
张蒙帮乔伊测了体温,39。2°,有点高,他说:“你应该是发烧了,现在药品紧缺你得靠自己熬过去,待会我给你打点凉水,帮你敷一下身体。本来嘛中草药其实是能帮你退烧的,早些年还能找一些,现在满山都是灰烬,找不到植物做药了。”
张蒙扶着他坐了起来,喂他喝了点水,乔伊感到好多了,他说:“老伙计,我觉得我是熬不过去了,要不我们再来赌一盘吧?”
“不是吧?还赌?你都把三天的口粮输给我了,你再输三天,你就直接去见上帝吧,我看上帝都不敢要你,你这赌鬼。”张蒙夹起一块烤好的植物送到乔伊的嘴边。
乔伊紧紧闭着嘴唇,把头让了开去:“老伙计,我是真的不想吃东西,而且我觉得熬不过去了,把剩下的三天都输掉也没关系,一天三顿,还有9次可以做赌注,一天不赌,我浑身难受,你就跟我赌一赌吧,难道你怕输?”
张蒙又夹了一块到自己的嘴里,他说:“赌就赌,你可别后悔。等你明天好起来了,看着我吃东西,可别流口水。我可不会同情你,老伙计。”
事实上乔伊以前也经常输,最多的一次输过5天,他虽然好赌,但是赌品良好,这也是他为数不多的优点之一了,输到5天他就绝对不能再赌了,他饿过5天,只靠喝水,绝不吃一口,哪怕张蒙看不过去,把他的伙食还给他了,他也坚决不吃。按照张蒙的话来说,简直是可歌可泣啊!
于是他们就赌大小,乔伊神采奕奕,仿佛什么都不难受了,直到乔伊又输了2天,张蒙不忍心再赌了,他说:“老弟,你手气太差,逢赌必输,就别继续了,5天没了,你再赌不吃东西就要饿死的,谁叫你言出必行呢,你要是能耍点赖我跟你赌30天都没问题。”
乔伊心里想着也是自己能够快点好起来的,他想了想终于说:“好吧,老伙计,听你一次。”
他自己都觉得奇怪,巡逻的时候他还偷点懒呢,可赌博输掉的他可绝不含糊,不吃就是不吃,饿死也不吃,他觉得自己挺有气节的。
张蒙又帮他躺好,然后他说出去给他打水。
路上碰到了艾成林,他们也没有派人看着他,给他绝对的自由,看住他女儿就行。艾成林去悄悄看望了女儿,艾希望周围有武装人员在暗中看守,看到她在听诺丁弹琴,一脸幸福,不忍打扰,又去悄悄看了阿勇,看到他在做游戏,开心地笑,他的心如灌了铅那样,他忍着咳嗽,慢慢地挪了开去,孩子们喜欢这样的生活,可是……他却竭力阻止,他要破坏他们的幸福,他甚至也想和王阳一样一起做美梦,他们可以战胜一切。可是,他做不到。
他看到了张蒙,停住了脚步。他觉得张蒙是这里唯一一个脑袋还算清醒的男人,当时他提问“艾成林,你是什么人?我们凭什么要相信你的话?”艾成林望着他的眼睛,他就知道,这个男人和其他人不一样,其他的人不是沉浸在这种幸福当中,就是沉浸在自以为是当中,王阳更是听不进去他的话,只有张蒙将他的话听进去了,他才会问他是什么人。
张蒙也看到了艾成林,他拿着脸盆去打水,他们两个人都打量着对方。
张蒙在小镇里正常生活已经有大半年了,所以他的言谈举止都恢复了正常人的从容,而艾成林不同,他们刚刚从吃人的人手中逃出来,所以他的眼中和身体的小动作无一不流露出他的谨慎,以及与人之间的疏离感。
如果在外面相逢,他绝对手里会第一时间握住刀柄。如果他有枪的话,绝对会拔出枪对准他的脑袋,不管他对他们有没有威胁,好在这是在厄瓜多尔小镇,艾成林他们父女两个并没有受到不好的对待。
所以艾成林仅仅只是把手放进裤袋里,这是他的习惯,哪怕裤袋里什么也掏不出来。
张蒙将脸盆放在水井边上,他拿出了一根烟递给他:“抽吗?”
艾成林摇了摇头:“不,谢谢。我会咳嗽。”
张蒙说:“很抱歉,我忘了你会咳嗽。”
艾成林:“没事。”
张蒙本来想点着烟,但是他想了想又夹回到了耳朵后面,他说:“你有话想对我说?”
艾成林看到了他额头上的疤痕问:“你额头的伤怎么来的?”
张蒙感到很诧异,他说:“从来没有人问过我,你是第一个,为什么你想知道?”
艾成林说:“没什么,只是对你感到好奇。你是个不好对付的人。”
张蒙呵呵一笑:“你对我的印象相当——有见地。”
艾成林感到放松了一点,他说:“直觉。”
张蒙说:“这个疤是被一个姑娘砸的,我看到一个妞,她很漂亮,我色心顿起,想要她,结果被她拿石头砸了,她不愿意跟我,也许她以为我想要杀她。”
艾成林忽然咳嗽了起来,仿佛被呛到了。
张蒙毫不介意地说:“你一定觉得我混账透了。”
艾成林忍不住笑了笑,年轻人嘛,更何况是这么乱的世道,他问:“那后来呢?”
张蒙摸了摸额头的疤痕:“血的教训告诉我,想要女人用强不是个好方法,我让她走了,被砸之后,我心里还觉得挺爽,我偷偷跟了她好几天。一直想搭讪,可她很谨慎。后来的事就很悲剧了,她遇到了三个男人,他们有枪,而我没有,她被他们玩了之后就杀了,然后他们吃了她。”张蒙说着沉默了一会,表情有些难受,好像这对他来说是个很糟糕的回忆。
艾成林的笑容渐渐消失了,他看着张蒙的脸,他用双手搓了搓,很无奈。他问:“你亲眼看着她被杀死?”
张蒙说:“对,我亲眼看着,就像他们在杀我一样。”
艾成林:“你没有帮她。”
张蒙:“是的,我没有帮她。你很瞧不起我是吧?”
艾成林:“没有,如果是我,我也不会出去。因为出去会多死一个人。”
张蒙:“对,我当时也这么想。我不认识那个女人,也不知道她叫什么。”
艾成林:“后来你就走了吗?”
张蒙又摸了摸那道疤痕,他说:“我没有走,我跟着那三人三天三夜,在他们去找食物的时候我把他们分别杀了。”
艾成林再次看了看张蒙,他一脸不用崇拜我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