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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瑶
又到了这可厌的日子,吃过了晚饭,我闷闷的坐在窗前的椅子里,望著窗外那绵绵密密
的细雨。屋檐下垂著的电线上,挂著一串水珠,晶莹而透明,像一条珍珠项炼。在那围墙旁
边的芭蕉树上,水滴正从那阔大的叶片上滚下来,一滴又一滴,单调而持续的滚落在泥地
上。围墙外面,一盏街灯在细雨里高高的站著,漠然的放射著它那昏黄的光线,那么的孤高
和骄傲,好像全世界上的事与它无关似的。本来嘛,世界上的事与它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叹
了口气,从椅子里站了起来,无论如何,我该去办自己的事了。
“依萍,你还没有去吗?”
妈从厨房里跑了出来,她刚刚洗过碗,手上的水还没有擦干,那条蓝色滚白边的围裙也
还系在她的腰上。
“我就要去了。”我无可奈何的说,在屋角里找寻我的雨伞。“到了‘那边’,不要和
他们起冲突才好,告诉你爸爸,房租不能再拖了,我们已经欠了两个月……”
“我知道,不管用什么方法,我把钱要来就是了!”我说,仍然在找寻我的伞。“你的
伞在壁橱里。”妈说,从壁橱里拿出了我的伞,交给了我,又望了望天,低声的说:“早一
点回来,如果拿到了钱,就坐三轮车回来吧!雨要下大了。”
我拿著伞,走下榻榻米,坐在玄关的地板上,穿上我那双晴雨两用的皮鞋。事实上,我
没有第二双皮鞋,这双皮鞋还是去年我高中毕业时,妈买给我的,到现在已整整穿了一年半
了,巷口那个修皮鞋的老头,不知道帮这双鞋打过多少次掌,缝过多少次线,每次我提著它
去找那老头时,他总会看了看,然后摇摇头说:“还是这双吗?快没有得修了。”现在,这
双鞋的鞋面和鞋底又绽开了线,下雨天一走起路来,泥水全跑了进去,每跨一步就“咕叽”
一声,但我是再也不好意思提了它去找那老头了。好在“那边”的房子是磨石子地的,不需
要脱鞋子,我也可以不必顾虑那双泥脚是否能见人了。妈把我送到大门口,扶著门,站在雨
地里,看著我走远。我走了几步,妈在后面叫:
“依萍!”我回过头去,妈低低的说:
“不要和他们发脾气哦!”
我点点头,继续向前走了一段路,回过头去,妈还站在那儿,瘦瘦小小的身子显得那么
怯弱和孤独,街灯把她那苍白的脸染成了淡黄色。我对她挥了挥手,她转过身子,隐进门里
去了。我看著大门关好,才重新转过头,把大衣的领子竖了起来,在冷风中微微瑟缩了一
下,握紧伞柄,向前面走去。
从家里到“那边”,路并不远,但也不太近,走起来差不多要半小时,因为这段路没有
公共汽车可通,所以我每次都是徒步走去。幸好每个月都只要去一次。当然,这是指顺利的
时候,如果不顺利,去的那天没拿到钱,那也可能要再去两三次。天气很冷,风吹到脸上都
和刀子一样锋利,这条和平东路虽然是柏油路面,但走了没有多远,泥水就都钻进了鞋里,
每踩一步,一股泥水就从鞋缝里跑出来,同时,另一股泥水又钻了进去。冷气从脚心里一直
传到心脏,彷佛整个的人都浸在冷水里一般。一辆汽车从我身边飞驰而过,刚巧路面有一个
大坑,溅起了许多的泥点,在我跳开以前,所有的泥点,都已落在我那条特意换上的,我最
好的那条绿裙子上了。我用手拂了拂头发,雨下大了,伞上有一个小洞,无论我怎样转动伞
柄,雨水不是从洞中漏进我的脖子里,就是滴在我的面颊上。风卷起了我的裙角,雨水逐渐
浸湿了它,于是,它开始安静的贴在我的腿上,沿著我的小腿,把水送进我的鞋子里。我咬
了咬嘴唇,开始计算我该问那个被我称作“父亲”的人索取钱的数目——八百块钱生活费,
一千块钱房租,一共一千八百,干脆再问他多要几百,作为我们母女冬衣的费用,看样子,
我这双鞋子也无法再拖过这个雨季了。
转了一个弯,沿著新生南路走到信义路口,再转一个弯,我停在那两扇红漆大门前面
了。那门是新近油漆的,还带著一股油漆味道,门的两边各有一盏小灯,使门上挂著的“陆
寓”的金色牌子更加醒目。我伸手揿了揿电铃,对那“陆寓”两个字狠狠的看了一眼,陆
寓!这是姓陆的人的家!这是陆振华的家!那么,我该是属于这门内的人呢?还是属于这门
外的人呢?门开了,开门的是下女阿兰,有两个露在嘴唇外面的金门牙,和一对凸出的金鱼
眼睛。她撑著把花阳伞,缩著头,显然对我这雨夜的“访客”不太欢迎,望了望我打湿的衣
服,她一面关门,一面没话找话的说了句:
“雨下大啦!小姐没坐车来?”
废话!哪一次我是坐车来的呢?我皱皱眉问:
“老爷在不在家?”“在!”阿兰点了点头,向里面走去。
我沿著院子中间的水泥路走,这院子相当大,水泥路的两边都种著花,有茶花和台湾特
产的扶桑花,现在正是茶花盛开的时候,一朵朵白色的花朵在夜色中依然显得清晰。一缕淡
淡的花香传了过来。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是桂花!台湾桂花开的季节特别长,妈就最喜欢
桂花,但,在我们家里却只有几棵美人蕉。走到玻璃门外面,我在鞋垫上擦了擦鞋子,收了
雨伞,把伞放在玻璃门外的屋檐下,然后推开门走了进去。一股扑面而来的暖气使我全身酥
松,客厅中正燃著一盆可爱的火,整个房里温暖如春。收音机开得很响,正在播送著美国热
门音乐,那粗犷的乐声里带著几分狂野的热情,在那儿喧嚣著,呼叫著。梦萍——我那异母
的妹妹,雪姨和爸的小女儿——正斜靠在收音机旁的沙发里,她穿著件大红色的套头毛衣,
一条紧而瘦的牛仔裤,使她丰满的身材显得更加引人注目。一件银灰色的短大衣,随随便便
的披在她的肩膀上,满头乱七八糟的短发,蓬松的覆在耳际额前。一副标准的太妹装束,但
是很美,她像她的母亲,也和她母亲一样的充满了诱惑。那对大眼睛和长睫毛全是雪姨的再
版,但那挺直的鼻子却像透了爸。她正舒适的靠在沙发中,两只脚也曲起来放在沙发上,却
用脚趾在打著拍子,两只红缎子的绣花拖鞋,一只在沙发的扶手上,另一只却在收音机上
面。她嘴里嚼著口香糖,膝上放著本美国的电影杂志,摇头晃脑的听著音乐。看到了我,她
不经心的对我点了个头,一面扬著声音对里面喊:
“妈,依萍来了!”我在一只长沙发上坐了下来,小心的把我湿了的裙子拉开,让它不
至于弄湿了椅垫,一面把我湿淋淋的脚藏了一些到椅子背后去。一种微妙的虚荣心理和自尊
心,使我不愿让梦萍她们看出我那种狼狈的情形。但她似乎并不关心我,只专心的倾听著收
音机里的音乐。我整理了一下头发,这才发现我那仅有十岁的小弟弟尔杰正像个幽灵般呆在
墙角里,倚著一辆崭新的兰陵牌脚踏车,一只脚踩在脚踏上,一只手扶著车把,冷冷的望著
我。他那对小而鬼祟的眼睛,把我从头到脚仔细的看了一遍,我那双凄惨的脚当然也不会逃
过他的视线。然后,他抬起眼睛,盯著我的脸看,好像我的脸上有什么让他特别感兴趣的东
西。他并没有和我打招呼,我也不屑于理他。他是雪姨的小儿子,爸五十八岁那年才生了
他,所以,他和梦萍间足足相差了七岁。也由于他是爸爸老年时得的儿子,因此特别的得
宠。但,他却实在不是惹人喜爱的孩子,我记得爸曾经夸过口:“我陆振华的孩子一定个个
漂亮!”
这句话倒是真的,我记忆中的兄弟姐妹,不论哪一个“母亲”生的,倒都真的个个漂
亮。拿妈来说吧。她只生过两个孩子,我和我的姐姐心萍。心萍生来就出奇的美,十五、六
岁就风靡了整个南京城。小时她很得爸爸的宠爱,爸经常称她作“我的小美人儿”,带她出
席大宴会,带她骑马。每次,爸的马车里,她戴著大草帽,爸拿著马鞭,从南京的大马路上
呼叱而过,总引得路人全体驻足注视。可是,她却并不长寿,十七岁那年死于肺病。死后听
说还有个青年军官,每天到她坟上去献一束花,直到我们离开南京,那军官还没有停止献
花。这是一个很罗曼蒂克的故事,我记得我小时很被这个故事所感动。一直幻想我死的时
候,也有这么个青年军官来为我献花。心萍死的那一年,我才只有十岁。后来,虽然有许多
人抚著我的头对妈说:
“你瞧,依萍越长越像她姐姐了,又是一个美人胎子。”
但,我却深深明白,我是没有办法和心萍媲美的。心萍的美丽,还不止于她的外表,她
举止安详,待人温柔婉转,决不像我这样毛焦火辣。在我的记忆中,心萍该算姐妹里最美的
一个——这是指我所知道的兄弟姐妹中,因为,爸爸到底有过多少女人,是谁也无法测知
的。因此,他到底有多少儿女,恐怕连他自己都弄不清楚。——除了心萍,像留在大陆的若
萍、念萍、又萍、爱萍也都是著名的美,兄弟里该以五哥尔康最漂亮,现在在美国,听说已
经娶了个黄头发的妻子,而且有了三个孩子了。至于雪姨所生的四个孩子,老大尔豪,虽然
赶不上尔康,却也相差无几。第二个如萍,比我大四岁,今年已经廿四岁,虽谈不上美丽,
但也过得去。十七岁的梦萍,又是被公认的小美人,只是美得有一点野气。至于我这小弟弟
尔杰呢?我真不知道怎么描写他好?他并不是很丑,只是天生给人一种不愉快感。眼睛细
小,眼皮浮肿,眼光阴沉。人中和下巴都很短,显得脸也特别短。嘴唇原长得很好,他却经
常喜欢用舌头抵住上嘴唇,彷佛他缺了两个门牙,而必须用舌头去掩饰似的。加上他的皮肤
反常的白,看起来很像一个肺病第三期的小老头,可是他的精力却非常旺盛。在这个家里,
仗著父母的宠爱,他一直是个小霸王。
收音机里,一个歌曲播送完了,接著是个播音员的声音。他报告了一个英文歌名,然后
又报出一连串点唱的人名,什么“××街××号××先生点给××小姐”之类。梦萍把头靠
在椅背上,小心的倾听著。尔杰在他的角落里,对他的姐姐很发生兴趣的望了一眼,接著又
悄悄的翻了翻白眼,开始把脚踏车上的铃按得叮铃叮铃的响,一面拚命踏著脚踏,让车轮不
住的发出“嚓嚓”的声音。梦萍一唬的把杂志摔到地下,大声的对尔杰嚷著说:烟雨朦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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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捣蛋鬼,把车子推到后面去,再弄出声音来,小心我揍你!”尔杰对他姐姐伸
了伸舌头,满不在乎的按著车铃说:
“你敢!男朋友没有点歌给你听,你就找我发脾气!呸!不要脸!你敢碰我,我告诉爸
爸去!”
“你再按铃,看我敢不敢打你!”梦萍叫著说,示威的看著她弟弟,一面从地下捡起那
本杂志,把它卷成一卷捏在手上,作势要丢过去打尔杰。尔杰再度翻白眼,把头抬得高高
的,怡然自得的用舌头去舔他的鼻子,可惜舌头太短,始终在嘴唇上面打著圈儿。一面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