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喜书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爱你一克拉-第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五岁那年,左名扬牵着她在江边散步,身边的人窃窃私语。九岁那年,左名扬带她去买游泳衣,他还帮她买了粉蓝色的内衣。十二岁那年,夏夜,她初潮来临,醒来摸见满手的血,吓哭了,是左名扬深夜跑去买回一盒卫生巾,并在江风浩浩的窗前,搂住她发抖的身体,跟她说:你长大了,傻丫头。这个梦好像一生那么长。她愿意一直梦下去,她在梦里对自己说。可是,后来,她梦见自己变成了路边的孔雀草,眼睁睁地看着左名扬与一个长发女子在江边散步。他亲昵地用手拂过她那被江风吹乱的长发。她变成了草,可是她还记得他的名字,急切地喊:左名扬!左名扬!
她急醒了,起来喝了一杯水,趴在窗前,浓厚的夜色像是黑色的轻纱,笼罩了江水。寂寞的船家正在拉二胡,居然是《渔舟晚唱》,兰姬将头往窗外尽力探出去,纷纷扬扬的长发被夜风吹得更加纷纷扰扰,洁净如白玉兰的月亮无言地照着那黑得发亮的江水。
窗边靠右,有一排书架,那都是左名扬的书,《诗经》、《史记》、《唐诗三百首》,还有《西厢记》、《第十二夜》、《巴黎圣母院》,也有《人与自然》、《国家地理》、《DISCOVERY》,这些书都是左名扬触摸过的。寂寞的夜里,她会坐在窗台上,将两条腿伸到窗外去,晃悠着,顺便抽一本书来看。
在那本《乱世佳人》里,夹着一张左名扬年轻时的照片,爆炸头,喇叭裤,紧身毛衣,眼神清澈。那大概是左名扬在大学里照的吧。左名扬也曾有过愤世嫉俗的青春吧。那么他也一定痛彻心扉地爱过,恨过。左名扬并非一直不愠不火、不急不徐,好像任何事也无法打乱他。想到这里,兰姬抚摸着这张照片,感到她和左名扬有一种莫名的亲近感。
她在嫉妒他的青春她没能参与的同时,也原谅了他的温和沉静。

第三章 与罗宋汤同桌(1)

罗鑫也不等她回答,就埋头睡觉,醒来时他就开始撕下新发的书本折成纸飞机,朝前方扔去。粗糙而笨拙的纸飞机在教室里飞得跌跌撞撞,惊慌失措,恰如顽劣少年情窦初开而遭受拒绝的心情。
周一的早自习,高一九班的教室。
第一次见到严重秃头的班主任岳老师,大家心里不免失望,特别是女生。班主任在上面讲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兰姬却在下面给苏醒写纸条:周围是铁丝网,中间是溜冰场。苏醒忍不住发笑,在上面横批一句:地中海。然后这纸条又传给梁孜琪,她张大了嘴正愣在那里,纸条再回到苏醒手里时,只见有梁孜琪加的一行字:“隔壁的班主任是一帅哥,刚从大学毕业,而且未婚。我好想换班呀。”
地中海老师刚一离开,教室里便响起了一声尖利的口哨声,然后罗鑫冲上了讲台。
“累得日奥特漫(Ladies and gentlemen)!”他怪声怪气地说着变调的英文。他的头发还是火红色,下身穿一条红色的裤子,上身是一件绿色的T…Shirt,活脱脱一个心里美大萝卜。
“现在,开始拍卖高一九班第一帅哥身旁的座位!”他说着朝最后一排做了一个手势。
原来,罗宋汤三人分别占了最后一排的双人位。
“宋慈身旁的座位拍卖开始,一百元起价。”罗鑫敲一下讲台。
汤喆将三个饭盒并排放在课桌上,用汤勺依次敲着饭盒,好像敲击打击乐器一般。
“一百二十元!”有人一边笑一边喊了个价。
“二百五十元!”梁孜琪也加入了这场闹剧。
“五百元!”那个叫苏殊的女孩也高声喊了个价。
“一千元——泰珠。”兰姬嘲讽地喊,她实在看不下去这出闹剧了。
“哦!兰姬!就是你了!”罗鑫用教棍在讲台上重重地敲下去,幸灾乐祸地朝兰姬笑。
“我说的是……泰……珠!”兰姬反驳。
“反驳无效!”罗鑫重重地敲一下讲台。
不容兰姬分辩,汤喆过来端起兰姬的桌子就走。
兰姬不发一言,起身款款地走过去,施施然地坐下来。
在一片喧哗声中,苏醒转过头去,看见着白衬衣咖啡色布裤的宋慈,坐在靠窗的位子,清晨的阳光打在他的脸上,他的脸一半在浅金色的晨光里,一半在淡灰的阴影里。他神情慵懒地望着台上喧闹的罗鑫,眼里透着厌倦一切的神情。他的窗外是一棵桂树,正布满了细密的浅黄色桂花。风吹过,桂花如雨般轻轻洒落,教室里弥漫着淡淡的桂花香。
说不清到底是桂花香,还是宋慈的眼神,让苏醒陷入了轻微的恍惚,直到自己的头部被一纸飞机砸中,原来,罗鑫也在拍卖自己的座位,因无人喊价,所以,他就用纸飞机掷向谁就是谁。
虽然万般无奈,可是,苏醒的智慧也仅用于书本上,对这类“纯皮革”,她还真不知道如何面对。当罗鑫一把端走她的桌子时,她想,难道他们要报复兰姬和兰姬的朋友吗?
对此遭遇,天真而花痴的梁孜琪却艳羡不已:“唉,这下你们俩都可以跟帅哥亲密接触呢!”
“你说话,怎么也不动动脚趾头!”苏醒用直尺敲她的头。
“是呀,就算你喜欢宠物,也别把猪当宠物呀。”兰姬更是尖刻。
“反正,记得我说的话,我还没有想好喜欢哪一个,在此之前,你们都不准动邪念!”梁孜琪不服气地翻翻白眼。
“邪念?对不起,我只能做到目不斜视。”兰姬说。
第二节课,兰姬和苏醒都收到了罗鑫下达的《罗宋汤同桌守则》:
1。 不得向任何人泄露关于“罗宋汤”的喜怒哀乐。
2。 不得偷拍或偷录“罗宋汤”的言行举止。
3。 不得当叛徒,不得向老师或学校揭露“罗宋汤”的所有“英雄事迹”。
4。 要将“罗宋汤”的功课、值日、打扫等视为己任。
5。 不得打搅“罗宋汤”睡觉,任何时侯都不可以。
切,兰姬才看到一半,就想一撕了之,可是,她想起了左名扬的劝告:要跟同学好好相处。她将《同桌守则》放进了抽屉,“砰”地一下关上抽屉。
午餐时间,学生食堂,苏谦来找苏醒一起吃饭。
“怎么样,习惯吧?”苏谦一边说一边将苏醒碗里的回锅肉用筷子夹走。
“你干嘛呢?”苏醒用筷子反夹住苏谦的筷子。
“吃回锅肉会肥啦。”苏谦温柔地笑。
“我并不胖,一米六五,才九十斤。兰姬说,适当地吃点肥肉,会长得丰满一些啦。”苏醒一边吃一边低声说。
“你!”苏谦慌忙捂住苏醒的嘴,再警惕地看看四周的同学。
苏醒只有在苏谦面前才会变成一个调皮的小女孩。苏醒暗想,以后找男朋友就要找个像哥哥这样的,他纵容她,紧张她,宽容她。
“你们班主任可是名师哦。上一届,他班是全市第一名呢。”
“可是,就是头发太少啦。”苏醒想起班主任的地中海,不禁微笑。
“唉,这跟你的学习有关系吗?”
“当然啦,看见他的地中海发型,会灵魂出壳,分散注意力呀。”
苏谦爱怜地刮一下妹妹的鼻子,再也忍不住地笑起来。
可是,突然又不笑了。苏醒抬起头来,不知何时,一个红衣女子端着饭盒坐在了餐桌对面,用她那明亮而任性的眼神正注视着苏谦。
苏谦如鲠在喉,匆匆地吞完饭,先走了。
看他那表情,苏醒心里突然灵光一闪,明白过来了。
“旦七七?”苏醒问。
“Yes!”旦七七微笑点头。
红色连身裙,卷发,身材玲珑,像混血儿一样鲜明的五官,小巧的鼻子,肌肤雪白半透明,好比去皮的荔枝,最让人过目不忘的是那双眼睛,至黑至亮,像亮晶晶的黑水晶葡萄,眼神明亮而且任性。整个人散发出一种肆无忌惮的、张扬的美。
“呵呵,久闻芳名。”苏醒对她有一种直觉的欣赏,看来百塔中学真乃藏龙卧凤之地哦。传说中的旦七七原来是如此磊落美丽的女子。原以为,兰姬就是她所见过的最美丽的女子,可是没有想到,还有另一种美到极致的女子。
如果说兰姬是盛放在暗夜里的夜来香,迷离、媚惑、神秘。那么旦七七就是怒放在阳光下的太阳花,张扬、放肆、热烈。
“哈哈,希望你听到的,真的只是芳名而已。”旦七七落落大方,含笑作答。
苏醒但笑不语,却转了个话题:“苏谦这人……”
“沉默似金。”
苏醒哑然失笑。原来在家,絮絮叨叨的哥哥早已进入青春期,别人眼里他是这样沉默的一个人。或许,这才是吸引她的地方吗?或者苏谦那长年累月的长袖遮蔽下的秘密吸引了她?无论怎样,哥哥能被这样美丽而大方的女孩喜欢,她觉得是一件乐事。
“很闷吧?”苏醒再问。
“普通人的沉默是沉闷,优秀的人的沉默是金。”旦七七微笑。
苏醒不免抚掌而笑。旦七七却伸出筷子来,以她自己的象牙筷子,夹住了苏醒的筷子以示握手:“Nice to meet you。”
这一点,让苏醒觉得她真是可爱。
“你知道我是谁?”苏醒疑惑地问。
“你以为呢?”旦七七笑着白了她一眼。起身,袅袅娜娜地走了。
哈哈,这么快,就把我调查清楚了?苏醒偷笑。看来有个优秀又英俊的哥哥,自己的知名度一下就高了起来。
晚上,下自习后,女生宿舍。
梁孜琪在上铺晃荡着腿,吹起了口哨。
她还兴奋地问另外两个室友余佩斯和苏殊:“你们穿什么颜色的内裤?”
“我喜欢白色印碎花的内裤。”余佩斯说。
“真是小女儿情态。”梁孜琪瞄一眼苏醒,故作老成地回答。
“我喜欢穿一次性内裤。”苏殊说,“这代表什么?”
“这……等下问问兰姬吧。”梁孜琪哽住了。
兰姬有事出去了。当晚开班会,她也请假了。
梁孜琪在临睡前突然说:“今天晚上,有个人来找岳老师,岳老师就把兰姬也叫去了。”
“梁孜琪,你以后会选择哪个职业?”苏醒问。
“我想当全职太太。”梁孜琪考虑一下回答。
“那太可惜了,大材小用啊。”苏醒仰天长叹。
“真的吗?你觉得我挺有才华?”梁孜琪天真地问。
“你该去当战地玫瑰。”苏醒说。
“战地玫瑰?我不想去打仗呀。”梁孜琪一头雾水。
“哈哈,I真服了you。梁孜琪,我是说你这么八卦,适合去当记者。”苏醒笑着揭开秘底。
“你们知道吗?”梁孜琪郁闷了三分钟之后,又出声了,“听说,宋慈是单亲家庭呢。”
大家又是一阵爆笑。苏醒却陷入了沉思。回想起清晨宋慈的脸,一半在晨光,一半在阴影里,她的心微微一颤。
从梁孜琪所收集的消息得知,原来,“罗宋汤”是本市三大家族的公子。罗鑫家是从事珠宝业的,他的皮带扣都是银制的;宋慈家是经营服饰和园艺业的;汤喆家是做文化产业的,本市的电台他家占了很大的股份。汤喆才十三岁呢,他跳了两级。三人都爱唱歌和跳街舞,于是大家都叫他们‘罗宋汤’男孩。”
而且,更出乎苏醒意料的是,虽然是富家子弟,三人并非是靠关系进的百塔,他们读书都不愚笨,中考分数都是名列前茅。而且,三人还各有业余爱好。汤喆喜欢动物学和侦探类的书。罗鑫虽然粗暴,可是在乐理上很有天赋。而宋慈的爱好涉猎更广,而且,据说,他非常善于数学和推理,曾参加过奥林匹克数学竞赛。
这是个奇特的城市,被一条河分成两半。城那边灯火辉煌,城这边就是一个学校和一个监狱,晚上一到就冷冷清清。到城市那边去,一定要过河的。通往河边的小路铺满鹅卵石,路两旁是高高的白杨树。那白扬树秀挺而且密集,像绿色的围墙矗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