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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玻璃鞋-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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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逢春失笑。“一般人会以为是艺术品,除非是行家才看得出它的价值。”

    “少来。光是想到你帮我戴上的那一天,一群贵妇名人盯着它看的眼神,现在一想起来还觉得怕怕的。”她一向是个超低调的人,这种会引起注意的东西与她不合。

    “这回妳要我做什么?”

    寇玫瑰看着他好一会儿。“再帮我安排个相亲宴,这回最好是一对一。”

    “妳大姊病才好吧?”而且他满看好她和好友的发展的。

    “这和她病才好没关系。”谁说只有大姊能相亲?

    “那是……”

    “我,我要相亲。”

    “……”

    “怎样?我也不年轻喽!二十六岁交往算正常吧?嗯……如果介绍的人条件不坏,互看顺眼,我这人是不排除闪电结婚的,毕竟有好对象一定要抓牢。”寇玫瑰看了他不太好看的表情一眼。

    脸那么臭干什么?该臭的人是她好吗?

    “你是我的奴隶吧?主人交代的事可别又像上回一样搞砸了,一定要帮我介绍一个最好的。”

    “妳当年认真的心情到哪里去了?”

    “咦?”

    他静静的看着她,目光冷得像在看陌生人。“妳说,遇上了真心喜欢的对象,妳是怕失去而不敢去拥有的。说真的,妳当时小心翼翼的态度,在那时十分令我另眼相看。可现在……”

    “你可以变,为什么我不可以?”

    她倔强、她愤怒!这些原该激起他的怒意,可因为了解她,知道她是个压抑型的女生,没有真的愤怒、极端的生气她不会乱发脾气。

    叶逢春轻柔的说:“我没有变,我一直是当年那个叶逢春,我们一起在公园啃面包、一起去逛街……”

    “我记得你的梨涡。”

    “以后妳会常看到。”

    光一次她就跌入万丈“情渊”,差点爬不出来了!不,一直到现在也还努力的往外爬中。如果以后会常看到,她怕她真会出手当狐狸精!

    “玫瑰?”见她久久没说话,叶逢春唤了她一声。

    她慢慢抬起头,之前的怒气慢慢消褪。“你……真的很喜欢你在美国的那个朋友?”

    “对。”

    “除她之外,你心里容不下任何女人?”

    他笑了。“虽然很不甘心,可我想没有比这更合适的答案了。”

    寇玫瑰深吸了口气,突然问了个奇怪的问题,“叶逢春,你知道我有很好的记忆力吗?”

    虽然不明白她为什么突然这么说,可他还是回答,“我也不差啊!”

    “要比比看吗?”她向他眨眨眼。“以前念书背英文单字,总是一遍一遍重复的念,这样就会记得住、记得牢。不知道对于美好的回忆,这招有没有效?”

    “妳有什么美好的回忆?”

    有啊!可惜都太短了。“我第一次见到你,其实是在你逃进我房间之前,那时你为了救车祸的伤患弄得一身是血,说真的,那时的你真是帅呆了。”

    她下定决心了,不去恨这个男人了!她该感谢他方才的诚实,他的诚实犹如在她不甘心的怒焰里浇下一桶水。

    他都承认心里只有某个女人了,她还生气什么?但她呢?对他而言她算什么?

    她不问了,不是女主角,她也不愿在别人的爱情里当女配角。

    “是吗?”他知道那不会是她第一次见到他,只是却没想到是在这样的情况。

    “该你了,就你对我的记忆,有多少说多少。”

    “在九年前某个月亮很亮的夜,我带着一身掐爆血袋的血逃进妳的住所。接下来……咳咳,要详述吗?”

    “不用不用,那段就跳过了!我想那段记忆到你我白发苍苍都还忘不了。”那种事还能忘了的话,只怕不是丧失记忆,就是老年痴呆了。

    于是两人共同回忆从前的点滴,彼此讶异居然会记得如此仔细,如此深刻。

    “……那家大菠罗起士还真不错,是下午三点左右出炉对吧?每回经过那里的时候若时间对了,我还会走进去买一个吃。不过,后来变成忠实客户的是我的一个朋友,前前后后吃了几年,他的长相越来越适合替大菠罗起士代言了。”

    寇玫瑰笑了出来。“他是每天人家一出炉他就一手全包了吗?”

    “两个,他每天都在吃完中餐后,又抢了两个回来啃。”

    说真的,大菠罗的份量真的不小,她的食量在女生中已经算不小了,一次吃掉一个都会饱的!“你那朋友挺能吃的。”而且中餐还吃了东西。“不过我也曾有过一次吃掉两个的纪录喔。”

    “是吗?”不敢相信。“那种面包很适合在下雪的天气里热热的吃。”

    “我就是在那样的天气里享用了两个的,只可惜面包凉了。”犹豫了一下,她说:“其实……那两个面包其中有一个是买给你的。”

    “什么时候的事?”

    “在我离开美国回台湾的那个平安夜。”

    “我不在啊。”

    “嗯,所以我把那两个大菠罗在公车站的倚子上一并吃了。”寇玫瑰笑了,可心里却是有点酸酸的,为着十七岁那年的失恋吧?收拾了一下情绪,她说:“其实那年的平安夜,我是有点小遗憾的。”

    “遗憾?”

    她横了叶逢春一眼,讪讪道:“我还以为我可以收到你的礼物。”

    他送了,可是送货人员在圣诞节当日送达,东西又给退回,因为无人签收。

    之后他一直等到爱丽丝度完寒假,他才把东西交给她,要她转交给玫瑰。因为她始终不透露玫瑰在哪里,还说她转交东西给她后,若玫瑰愿意给他知道她在哪里,她自己会告诉他。

    很显然的,爱丽丝并没有把东西交到她手上,更别说他后来写的信和卡片了。

    这可恶的巫婆!

    没关系!听说她嫁到台湾来,这几天就会过来,他已经取得她的连络方式,且看看她怎么说。

    既然玫瑰没收到东西,那他有送不也等于没送?“妳想要什么?礼物可以补送吧?”

    “算了,都过那么多年。不过,我的另一个遗憾是……没有和你跳支舞。”

    叶逢春扬眉,做了个邀请的动作。“寇玫瑰小姐,我可以请妳跳支舞吗?”

    “可以,不过国际标准舞例外。”两人很有默契的笑了出来。

    她家大姊就是被秋阳强迫跳国际标准舞给吓晕的。

    寇玫瑰将手交给他,身子慢慢贴向他,步伐随着他缓缓移动。她轻轻闭上眼,想象这是十七岁那年的平安夜……

    叶逢春的心跳平稳而令人安心,可她的心跳得好快!是不是即使她现在二十六了,可在面对叶逢春时,她还是青涩得犹如十七岁那年?

    感觉额头上被吻了一记,今天这样美丽的回忆在另一个九年后,不知道她会记住多少?叶逢春会记住多少?

    以往她讨厌这种没有一定正确答案的问题,可现在留个空间也没什么不好,有些东西说死了就没希望了,就像是……

    可以肯定的,另一个九年后,她和叶逢春不会有机会再像今天这样,回忆着九年前的点滴了。

    九年后啊?那个时候叶逢春想起今晚又是什么感觉?发现她其实是有点情绪化的?先前冷冰冰的拒绝沟通,后来变得凶巴巴的,再来……却又可以话当年,倚在他身上共舞。

    幼年时,她幻想着成为另一个聪明的灰姑娘,可她也是有条件的;她要穿上合脚的、舒适的,而且只专属于她的玻璃鞋。

    而今呢?她看上的玻璃鞋很显然并不合脚。也难怪,那只鞋本来就不是她的,又怎会合脚?

    可她恋上了王子,曾一度忍痛的想将过大的脚塞进鞋里,幸运的是,她还有脑袋,及时醒悟,不适合就是不适合,是别人的就是别人的,这才没做出削足适履的蠢事!

    只不过……适合她的玻璃鞋到底在哪儿?

    欸,王子要迎娶灰姑娘了,她却又要开始灰头土脸的逃亡生涯了。只是这回她应该不会离开太久吧?因为她纯粹只是要避开伤心事而已。

    离开前,先约爱丽丝出来叙叙旧,两人好多年没见面了,见老友的喜悦可以冲淡一些些心里的惆伥吧!

    “我可以知道妳在想什么吗?”叶逢春突然开口。他发现只要她有点心不在焉的时候,就表示她又在暗中计划着什么事。

    他并不认为玫瑰在没有弄清楚她才是他心中的那个人之前,会这样冷静的面对他。他今晚刚来时,她的冷淡和有些不痛快,那种反应才是正常的,而现在……她却可以温柔得像只猫似的依偎在他身上。

    他从来不认为态度的极速改变是好现象。

    玫瑰她一定有所决定,有所计划!

    叶逢春不着痕迹的打量着她,脑海里转过几种可能,最后锁定一个最有可能的计划,他深邃的眸透着一些些的冷意。

    这女人!

    她抬起始终低垂的脸,笑道:“现在才发现一件事呢!”

    “嗯?”

    “今晚的月亮好亮、好圆,很像某个夜里的月亮。”她的手攀上了他的颈项,笑得风情万种,只要是男人应该很难拒绝美女这样的邀请。

    这样的话是勾引,他更加证实心中所推测的了。

    玫瑰不是当狐狸精的料,在言行之间对第三者她也同样无法认同,而今她却在认定他心里另有人的情况下想勾引他?

    她决计不可能以此为筹码,拿来和她认为他喜欢的那个女人谈条件,甚至搞破坏。那唯一的可能就是……

    她想要个纪念,然后又要逃得远远的了!

    一想到她又想离开他,叶逢春一阵恼意,可他隐藏情绪的功力绝对不会亚于寇玫瑰。

    她要纪念品?没问题,小Case!身为大男人若连这样的纪念品都给不起,那就实在太逊了!

    她要他就给,给多少是他的自由吧?!

    寇玫瑰啊寇玫瑰,妳、完、了!

    当年二十五岁的他,给一个年仅十七的未成年少女“盗垒”成功!这件事一直到今天,他都还十分耿耿于怀。

    今天人家自己送上门,此仇岂有不报的理由!

    一阵契合的法式热吻开启了云雨前奏……

    这场云雨会持续多久没有人知道,至于叶逢春究竟给了多少纪念品,想必再另一个九年后,寇玫瑰还会记得巨细靡遗吧?

    七年多没连络的好友呢!

    寇玫瑰一看到多年不见的爱丽丝,彼此先给了个特大号的拥抱。

    爱丽丝变胖了,幸好基本上外观变化还不到认不出来的地步。爱丽丝在美国的时候就曾说过,日本料理是全世界最好吃的美食,因此约见面的地方会选在日本料理店她并不讶异。

    彼此寒暄过后才坐定位置。爱丽丝还忙着打量她。“萝丝,妳还真是没什么变呢!噢!妳们东方人真是得天独厚,想必十年后再见面妳还是这个模样吧!”然后有点哀怨的说:“我比起几年前胖多了吧?”

    寇玫瑰看她气色颇佳,心情似乎很好,无名指上的钻石也不小,便避重就轻的回答,“听人家说,爱情得意的话,体重就会增加。”

    她果然笑哈哈,“我老公就是喜欢我这样有点肉的样子。”说到爱情……“那个……萝丝现在有喜欢的人吗?”

    寇玫瑰怔了一下。她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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