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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支爱情-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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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文化气息的人,古典和现代的混合体,经常在脖子上戴一条银链子,是藏饰的,整个打扮很特别。她最后选择了西安,她认为全国也只有西安有这样的文化底蕴,我当时的感觉是激动和自豪。  
吴蕾有时候很奇怪,经常会不经意之间给你一些惊喜,你的心脏如果不好,这样的女孩子还是少接触的好,可我的心脏功能很好,所以除了狂笑外没有感觉到其它不适的感觉。刚认识她的几天,我们还不熟,虽然我心里已经在意了这个女孩子,但碍于种种原因我不敢有其它非分的想法。一天晚上雨过天晴,我从金花南路送她回学校,长乐西路上的路灯连着几个都是坏的,走在前边的我看不清路面的积水,连踩几脚,将一双新买的皮鞋穿成了雨鞋,我心里顿时火冒三丈,暗暗后悔自己多事犯贱,吴蕾在一旁问我怎么样,我说水好凉,现在满鞋都是水,走不动了,离你学校也不远了,你自己回去吧!谁知吴蕾不愿意,说你走不动我背你走,说完就蹲下来要背我,我是有气没处出,只有乖乖地将她送回了学校。  
吴蕾对于点点的存在显然没有当初遇到林苡时那么反应强烈,她清楚地知道点点不会对她造成什么威胁,吴蕾不去钻牛角尖,在这一点上吴蕾明显比我聪明。但她知道林苡的存在预示着什么,其实那个时候林苡早已经对我失去了信心,林苡她在一次和我的谈话中告诉我现在她想找一个再爱我的理由都已经找不到了,虽然有很多时候爱不需要理由。  
但吴蕾并不知道这些,她认为有林苡在,她永远会有危机感,所以每次我要出去或者回来后,她都会问是和谁,我反感这些,开始的时候觉得好玩,慢慢地就觉得有些过分了,这是我们争吵的一个主要因素。  
星期四我和吴蕾去雁塔北路的川菜坞去吃饭,去的时候整个大厅里已经坐满了人,我们好不容易找了位子,吴蕾对于川菜同样热爱,有时候我想她做个美食家或许更好一些。在我们旁边坐的是一对上了年龄的男女,大约有30多岁,吴蕾见我老盯着人家看,问我怎么了,我说一会给你说个事。  
等那两个人走了,我说他们肯定不是夫妻,绝对是出来偷情的。  
“为什么?”吴蕾睁大眼睛看着我。  
“我说三点,你就会明白。第一,他们吃饭不是面对面,而是坐在一边。因为按常理,一般人吃饭都是面对面坐着。第二,整个吃饭过程中他们表现得异常亲热,这和现实中不相符。因为如果他们两个是夫妻,这个年龄就不会有这样的激情,那个男的一直和那个女的卿卿我我,完全不是成熟夫妻关系的表现。第三,你看男的抽的烟,最多一包5块,而他点的菜却很多,两个人根本吃不完。他抽的烟不好说明他平时的生活水平就是这样,而他点这么多菜,只是想在这个女人面前表现一下。还有,走的时候他要将吃饭找的零钱塞给女人,不过人家没要。”  
“完了。”我说完后看吴蕾还愣在那里。  
“你好无聊,整天研究这个。”吴蕾一脸的不高兴。  
“这也是检验一个人的观察分析能力、智商高低的一个方面。”  
“没意思,我不想听这些,我只想问你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说。”我低头吃饭。  
“你说他们不是夫妻,那我们是什么?”  
“这个……你说呢?”  
“我在问你,你说啊?”  
“我们当然不是夫妻了,没结婚证就不算。”  
“那也和他们一样在偷情?在肉体需要的时候满足一下?”吴蕾连连发问。  
我觉得那句话应该是女人一思考,男人就晕倒。  
“你怎么这么说,你觉得我们是那就是,我不想说什么。”我忽然觉得和她讨论这个问题不但无聊,而且容易使自己遇到麻烦。  
“你不想承认我是你女友,对不对,我知道你的想法,不想有人来控制你,一个人多潇洒,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妈的,你是不是有病,你不是我女友能和我住在一起,能和我一起吃饭吗?”  
“是你太无聊,不是我。”  
“吃饭,不吃就走人。”我有点怒了,开始大嗓门说话。  
周围的人都在看我,吴蕾显然有点坐不住了。  
“你别这么大声说话好不好,我不想当泼妇。”吴蕾屈服了。  
有时候声高也未必不是好事。         
透  支  爱  情      
作者:宁虫  
 第44节:命中注定    
周末晚上在家里,我不停地给点点打电话,一遍遍地听着电话已经停机的声音,我心情开始抑郁,几乎绝望了,后来想起来点点医院的电话,打过去,已经没有人接听了,我知道,点点现在是在逃避我,有很多遍,她宿舍里的那个女孩只是礼貌地告诉我,点点很久都没有回来住了,而点点新买的手机号码她也不知道,我知道这个可爱的未曾谋面的女孩已经十分讨厌我的电话了。  
几天里,我一直在等点点的电话,没有,一直没有。周三,我从店里搬过来两箱喜力,一个人坐在屋里听歌,CD里放着永康的《无悔的曾经》,也不知道这是从哪里找到的碟子。  
几天里我发疯似的走遍了曾经和点点走过的所有角落,似乎周围都可以找到以前的影子,我笑自己的可怜,游魂般坐着公交车疯狂地游走于这座千年古城中,我有时候以为点点只是在生我的气,并没有和我分开,可当我意识到自己其实早已经失去了她的时候,我伤心到了极点,边哭喊点点的名字,从南二环一直走到金花路,我哭红了双眼,可点点再也回不来了。  
我决定不在烦她,也就是不再烦自己,我开始明白这份感情其实早已经剩下了回忆,除了那些模糊而遥远的画面外,我几乎已经找不到让自己感动的东西,只是记得自己曾经爱过,或许真的如有人说过的,当若干年后,你仍然爱恋对方,可你会发现自己竟找不到令你最最感动的东西,有的只是习惯。  
我不知道,命运为什么这样对我,为什么要我失去最爱的人,还要我们形同路人。  
凌晨1点,有个多年不见的朋友忽然打电话给我,我仅看了一下电话号码就以为是点点,我迅速地拿起电话,听听不是她的声音我就没了说话的欲望,无味地挂了电话。  
照镜子忽然发觉自己苍老了许多,三天没有刮胡子,嘴巴上早已经有了黑黑的一圈。这几天吴蕾找过我两次,我推说老爸来了,没时间去陪她,让她一个人先去玩,等我有时间就会去看她。  
林苡在一个月后告诉我自己打算结婚,当然男的不会是我,我没有去追问那个幸福的男人是谁,却已经感觉到自己的心痛,这一切的一切又何尝不是我自己行为的结果。林苡说想和我好好谈谈,她希望我们能度过最后一个夜晚,我曾为此闪过一丝冲动,然后却是麻木,我恨自己的绝情和多情,我告诉她我怕自己会在她的面前哭出来,毕竟我们曾经爱过对方,我现在不再为她痴迷,我不能说自己从来没有爱过,那肯定是骗人骗自己的假话。我说了许多,林苡在电话那头开始哭泣,我怕自己控制不住,就说那就这样吧!我其实真的不是一个好人,你不要为我伤心,我曾经努力尝试要自己做个好人,可我最终没有做到。  
我们上大三的时候,林苡对我的许多恶习难以忍受,在她看来这些都是我变坏的基因。她经常会说,“阳子,你能不能做个好人?”而我总会说不可以的,我天生就是做坏人的,然后林苡就噘嘴说我无药可救。  
挂上电话,我知道我已经将自己重新丢弃在了一个无爱无恨的境地,这一切,其实早已经是命中注定。  
我和别人在一起  
心里依然还想你  
没有我在你身边的日子  
你知不知道照顾自己  
虚伪的爱情我经受不起  
曾经我把爱都给了你  
可你却从不在意  
想要告诉你  
我还依恋那段美丽回忆  
你是我无悔的曾经  
———《无悔》  
点点,我要你知道,我爱你,我真的需要你,不管你现在是否依然是以前的点点。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我悄声说道。  
这个时候吴蕾躺在我的身边,她睡得很香,脸上有点甜甜的笑。我睡不着,就在一旁看昨天的环球时报,翻了一遍,其实什么也没有看进去,觉得无聊,我起来从抽屉里拿出上午吴蕾给我买回来的一盒白沙,我从中抽出一根刚点着,吴蕾就被我吵醒了,她问我现在几点了。  
“现在是11点,你再睡会儿。”  
“我睡了几个小时,怎么感觉很久?”  
“嗯,不到8个小时,你再睡会儿。”  
“你也睡觉嘛,你不睡,我睡不着。”  
“不想,我不困,再看看报纸。”  
“别看了,你都看了一天了,就几张报纸还没看完?”“没。”  
“阳子,你又怎么了嘛,抱着我睡觉好不?”  
“我抽完烟就睡,你先闭眼睛。”  
我看吴蕾闭了眼睛,就又去翻报纸  
“我想搬到你这里来住,好不?”  
“为什么,宿舍不是很好么?”  
“可我想和你住在一起啊,好不好?”  
“过几天吧,这几天我还有点事,等忙完了这几天。”  
“为什么,你说啊?”  
“烦不烦啊,我看报纸都不行,不是说了过几天吗!”  
半晌,吴蕾没有吭声,我没搭理,过了一会我忽然觉得不对劲,扭头一看,吴蕾睁着一双大眼睛在看我。  
我忍不住笑了出来,吴蕾却眼睛红红的。  
“你不喜欢我了,以前你不是这样的。”  
“胡说,我以前是什么样子?”  
“以前你会抱着我睡觉的。”  
“我今天不困,困了就睡。”  
“我不信,你一定有心事。”  
“神经病啊,你?我说了没事。”  
“你才有病,整天想什么呢?”  
“想你呢。”  
“感觉不到,真的。”  
“那你摸这里。”  
我拉了吴蕾的手朝身下摸,她大叫我流氓,我说流氓哪是我这样啊,正版的流氓绝对不会和你调情,他会直接进入正题,不过这样也好,节省了许多时间。  
吴蕾在我怀里使劲地拧我的肚皮。         
透  支  爱  情      
作者:宁虫  
 第45节:胃有点不舒服    
到楼下去接吴蕾的时候,她正提着三个大包裹往楼上走,看着她吃力的样子,我想不出来,她是怎么把东西从学校拿出来的,见我站在一旁傻看,吴蕾大喊呆子还不赶快来帮忙。  
“我没有告诉你什么时候我搬东西,就想给你一个惊喜,不想东西越提越重,快到你家了却不行了。”  
“我来提吧!”我不知道这句话以后将意味着什么。  
点点呢,我心爱的点点在哪里?我看着面前的吴蕾问自己。  
有人曾经说过,有女人的屋子才能叫做家,这一点说得不错,不管在成都,还是在北京,不论在上海,还是在广州,心爱的女人在哪里,家就在哪里,我曾经对点点说过,我们在哪里相聚,哪里就是我们的家。  
我开始过一种懒散的生活。白天,我在家里睡觉,吴蕾去雁塔北路的一家计算机公司实习。下午等她回来的时候,我刚刚起床,然后我们去楼下的粥城喝粥。以前的时候点点也喜欢喝粥。常常是吴蕾喝得肚皮都鼓起来了,然后我们再去店里,忙到晚上12点再下班。我常常惊叹于吴蕾的瞌睡少,每天晚上等我们真正的睡觉起码都在1点以后,而她都能在没有闹钟的情况下第二天早上按时起床上班。  
有我在,屋里绝对整齐不起来,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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