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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部永无宁日 第一章两个女人
第一部永无宁日第一章两个女人
爱的泥沼
第一部永无宁日
第一章两个女人
小云电话打来的时候,我正陪诗逛街。
“喂。”我一边接起电话,一边扫了诗一眼,她的注意力似乎都集中在橱窗里的一件短套裙上。
对方沉默了一会儿,才说:“孙忠仁!你到底什么时候来找我?”声音很冷,仿佛是从冰窑里传出。
“最近,我没有时间。”我极力地声音说道:“诗在我旁边。”
“到底什么时候来找我。”小云不依不饶。
我沉默。
“我想你”,对方的语调大变,开始变得沙哑并带些哭腔。
“嗯”。
“忠仁,你是个没有良心的东西”她说,
我没有作答,但心里是默许的,或许小云说得很好,现代社会人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不停地被刷新,观念这个东西就像我家楼下小摊上摆放的水果,永远都是新鲜的,每个人都是多面的,从某种角度上被评价成“没有良心的东西”自然是很正常。
“我在家等你。”
我说好吧,便匆匆挂断了电话,生怕被诗看见我凝重的脸,露出破绽。
可是诗没有发觉什么。
从步行街逛到百惠商厦一般需要一个半小时,也是我和诗经常走的路线。女人都是如此,溜马路、逛商店好像是每天必须完成的工作,从一家橱窗走到另一个橱窗,卖鞋的、卖手饰的、卖服装的、卖小玩意儿的,全都不放过,这不禁让我联想起了搜查共产党员时乱闯乱撞的鬼子。
累了吗,我们歇歇吧。诗说着,还用她特有的眼神望着我,我说那是她特有的眼睛一点也不过份,这也是我喜欢她的原因之一……
诗的全名叫做夏诗,是我在大学时认识的女朋友,诗和我是一个班的,由于我平时喜欢卖弄一些自己写的小文章,所以老师委派我任宣传委员。其实我知道这真正的原因是谁也不想做这出力不讨好的工作,占用节假日时间,而且要负责板报、班报等,任务相当繁重。招收宣传员的时候,诗是主动报名的,她也是我唯一的部下。
诗很文静,是班上有名的“乖乖女”,她一头如瀑的长发一直垂到肩,用刘德华的广告词说就是“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白析的皮肤,用手一捏就有红印出现,水灵灵的眼睛,让人一见就有一种娇嫩的感觉。诗很温柔,经常用随身的那块手帕擦试我脸上的粉笔沫,那从眼睛里发出的柔和的光线就像晨雾中的第一缕阳光,直接温暖了我冻结了二十年的心,并且借助这光爱钻出了坚硬的泥土,露出稚嫩的小芽。
我开始试着接近诗,但又有种莫名的恐惧,我害怕她拒绝我时的那一幕。
那是第一场雪,我握住了诗冻得紫红的手,装作给她暖和,心紧张得砰砰乱跳,诗并没有抵抗,只是脸上泛出红晕,说了一句“你的手真暖和”,我将她拥入怀中,隔着厚重的衣服,我感到了女性柔软的身体……
我是深爱着诗的,她也爱着我。
她那种含着渴望的眼神,深深地吸引着我,一直窥探到我心里,让我无处躲藏,然后我就被彻底地征服了,按照她的意愿做事,这是不容质疑的,她衣柜里的那些“战利品”就是最好的证明。
不累不累,整天跟你逛,我早就适应了,虽然这么说,但我还服从地是和她一起进了冰品店,坐了下来。
趁诗贪婪地吸吮着“红粉佳人”时,我开始考虑正事,小云刚才的那个电话搅和得我心思烦乱,我突然渴望那种平实的生活,自由自在,无忧无虑。人在烦乱的时候都会这么想吧,或许,我已经活得够平实了,或许……哎,我想到了那个夏天……
刚刚参加工作的我开始还是一腔热情,决心做出一番大事来,不料却被迎头浇了一盆冷水,就像是把烧红的铁,放进冷水里一拔,那种滋味真是说不清楚了。
你说在公司各负其责多好,各挣各的钱,各自发挥才能;各奔自己的远大目标。可有些人非得凭好日子不过,玩儿命搅和!你说要是为了自己往上爬,拉帮结派、勾心斗角也就罢了,可有些人就喜欢“损人不利己”,乐此不疲地做对自己没好处的事,看着别人糟央,心里还津津有味,快活着呢!一天到晚渴望人家出点什么事儿,什么今天这个被上司批,明天那个被降职调去扫厕所啦,心里想着开心,嘴上说着痛快,再找几个“志同道合的人聊上一聊,三天三夜也谈不够”。
想古人云:人生难得一知己,我没这么想。现在时代不同了,人口多了,这样的鸟儿也多了,怎称得上“难得”?
开始我还自以为聪明,与这种人井水不犯河水,咱不惹他们,干好自己的就行。可是,事实证明我太“天真”了,你不和他科同流合污,你就成了他们的敌人,成了他们“玩”的对象,今天你玩我一把,明天他玩我一把,自然而然,我在公司就被排挤掉了。公司裁员,我孙忠仁就顺理成章地“光荣”了。
嘴里骂着“下贱!”可心里倒挺佩服他们的,用“顺子”的话说他们就是“社会经验丰富、吃得开、识时务!”
顺子是我在公司认识的朋友,由于单名顺字,而被我们取了个绰号叫顺子,此名和某著名太监相同,故叫来顺口,鲁迅说过“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这里引用、修改过,成为“世上本没人叫顺子,叫的人多了,也便叫成了顺子”。
顺子与我同岁,但由于参加工作早,社会经验丰富,为人处事圆滑,在公司里混得也是游刃有余。所以,他总是一副惺惺作态的样子对我说道:“忠仁啊,你听着,人在社会上,就象是从明亮的地方一下子被投到了黑影里,什么也看不见,四处碰壁,时间长了碰得多了,也就找出规律适应了。”
顺子的话真他妈的对!
酒过三巡,人说话自然就放得开了,我这一肚子的牢骚,就冲着顺子倾盆倒过去了,求的是一个发泄,顺子心里明白,可嘴上还得安慰两句,说什么天将降大任于世人,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哼哼,这厮……
不过有一句我听得倒中意,顺子建议我四处走走,不能光和女朋友闷在家里,省得闷出病来。
走走,真得走走,所以我选择了去海边,当然不会有曹孟德《观沧海》的雄心壮志,只当是散心吧,把心情的垃圾拿去填海。
走过天泰体育场时,忽然有一个花花绿绿的东西从我面前飞过,我一怔,本能地伸手去抓,不料真抓中了,定睛一看,原来是一个鸡毛健子。
“哦,好身手。”
声音是从我的左侧传来的,我寻声望去,隔着一个不高的铁丝网,站着一个女孩。
我们先说说这个铁丝网,它不同于动物园里圈动物的铁丝网。这里面是一个小型露天运动场,建在天泰体育场的旁边,设施齐全,为的是让锻练队的人训练用的,运动场不对外开放,一般人是进不去的。
再说那女孩,我仔细将她打量了一番,她身着绿色运动背心,黄色运动短裤,身材匀称,皮肤黝黑并且很有光泽,给人一种很健康的感觉,脸长得挺清秀,微笑着露出雪白的牙。
一个标准的运动型。我寻思着,她那双腿引起了我的特别注意,修长、且肌肉布局很匀称,看上去很有矫健之感,富有弹性。
“这是你的吗?”我问。
“是啊!”
女孩声音很清脆,像是个活泼开朗的人,此时,我由心里发出一种奇怪的电波,通过各个神经传入我的大脑中枢,这迅速使我的肾上腺加剧分泌,我下身的小弟弟也跟着紧张起来。
可能这就叫一见钟情。
我把健子高抛了一个弧线扔了进去,她接到后说了声谢谢,准备转身返回了。
事情本应该就这样结束了,但我不准备放弃。
“你是在这里锻炼的吗?”我问。
“是啊”女孩又转过身,这使我感到一切都有了希望。
“那么,你是练哪一个项目的?”
我这么问是完全没有意义的,只是希望能够借此把谈话延续下去,也就是没话找话说,人家要是不配合你,说句“你管得着吗?”之后就没法继续下去了。
“中长跑。”女孩仍然笑,露出雪白的牙齿。
“是吗。”
“不说了,我得回去训练了”。
女孩跑掉了。
望着她轻快离去的背影,我脑子里一片漠然,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在缠绕着我的心。我感到自己像是挣脱了某种束缚,或是本质上发生了脱变,并又有了新的发展,像僵死的人再看到生的希望,或是像黑暗中的草原上点燃了一堆篝火,照亮了周围的一小块儿,我空洞的心得到了一点弥补。
但是,我将如何继续,还是选择放弃。因为,我还有诗……
“忠仁!忠仁!”
诗摇晃着我的手臂,这使我中断了思绪。“红粉佳人”已经被“解决”只剩下一些混浊的液体残留在杯中。
“想什么那,这么投入?”诗瞪大眼睛问我。
“没什么,吃完了?”我赶紧将话题转移开。
“嗯”,满足地微笑。
“还要么?”
诗使劲地摇头。
“那么走吧!”
“好。”
“快六点半了,我要去上班了。”
“我送你。”
说完,我牵起诗的手,把她从座位上拉起来,握着那白析又光滑的手,我感到一阵冰凉,仅此而已,早就没有了那种销魂的感觉了,记得起初刚开始的时候,那双手曾经使我魂不符体,我曾像热爱自己的生命一样热爱着它,仅仅过了一年,感觉上就有这么大差别。
人就是这样,尤其是男人喜欢一样东西时会朝思暮想,那种热情简直就漫步在像撒哈拉大沙漠,让人焦急与渴望,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感觉就会慢慢消逝,从而变成一种平淡,一种永恒。
也许这才是爱的真谛,人永远不可能处于热恋,就像人不能不停地奔跑,白头偕老的夫妻也曾经历过热恋,但最终持续到最后的却是一种平淡,就像水清淡无味,人天天离不了它而酒只能带来短暂的刺激。
所以我确定我是爱着诗的,尽管已经没有了太多的激情。
穿过台东夜市区,很快就将诗送到了单位,那是一家外资的企业驻本市办事处,经营化妆品系列。诗在其中担任文职,跟我不同,诗在单位很吃得开,人缘也很好,我不知道是不是这个社会女人就是比男人有优势。
我没忘了临走前在诗的嘴唇上留下深深的印迹,我有些忧伤,诗也表示极不情愿去上班,我们就象是要生离死别。
之后我再折回去,到吵闹的夜市逛了一圈之后也没有决定去哪,踌躇之际,我想起了小云那妖娆的身体,她家正巧离这儿只有两站的距离,于是我径直地向那边走去。
到达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半,小云的家座落在羽山小区里,这里绿化挺好,道路两边种植了一些法国梧桐,没有熙熙攘攘的人群,所以格外安静。
上楼的时候我还在想,小云这个时候还会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