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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们老板有老婆了,以前有个女人带着孩子来过,不过后来又走了。”
陆则灵脑海里晃过老板娘那张美丽而精致的脸,有点难过。
小仙见她不说话,好心提醒她:“反正你离他们都远点。”
“为什么?”
小仙想说什么,最终什么也没说:“没什么,睡吧。”
陆则灵当时并没有想通小仙话里要表达的意思,直到发生那件事,她才明白所谓的“离远点”是什么意思。
那天陆则灵感冒了,清晨四点下班,她破例没有留下来练琴,而是直接回了寝室。因为节日将近,下班后老板娘做主请所有的员工喝早茶,所以她回寝室时,寝室里空无一人。
她吃了药,躺在床上睡得迷迷糊糊的,听到钥匙扭动锁孔带动锁芯的声音,她以为是小仙回来了,也就没去注意。
房门被推开,一道人影轻手轻脚的进来,陆则灵懒懒的翻了个身,一睁眼,老板那张肥油粉面的脸出现在她眼前,她吓得倏地睁开了眼睛,慌忙的从床上坐了起来。
她结结巴巴的问:“您……您怎么来了?”
陆则灵不知道自己身上的睡裙睡得有些凌乱,白皙的肩膀也露出了大半。工作以后她认识了许多新的朋友,心情好了很多,也长胖了一些,看上去凹凸有致,更加秀色可餐。
男人贪婪的看着陆则灵,眼底有令人作呕的汹涌欲望。
陆则灵就是再傻也知道他想干什么。一下子从床上跳了起来,夺步就要逃。肥硕的男人眼疾手快的从背后抱住了陆则灵。一把将她压在墙上,嘴唇压在她的肩颈,因为他的触碰,她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
她拼命的挣扎,可惜男人和女人的力气悬殊,她越挣扎他却抱得越紧。
“放开我!”陆则灵尖叫着救命:“她们只是去吃早茶!很快就会回来的!”
男人已经被欲望湮灭,不管不顾的把陆则灵压在床里,三下五除二的剥开陆则灵的衣服,贪婪的手指揉捏着她的肌肤。
作呕的感觉一阵一阵上涌,感冒的头晕眼花就已经让陆则灵非常不适,此刻她已经挣扎得快要没有力气了,用手拼命的推开那令人作呕的脑袋。男人死死的压着陆则灵的手,高高的举在她头顶,将她的身体扭曲成一个方便他动作的奇异姿势。
她从来没有觉得男女性事是会让人感觉快乐的,从前在盛业琛身边便是。什么灵肉合一什么水□融,那都只是小说里写着骗骗年轻女孩子的。
可是她从来不知道,原来这事对象不对是会让人这么恶心,这么心念俱灰。
男人的身躯太重,她实在敌不过力气,他不断的在她身上肆虐,她挣扎着,大喊着,却没有任何人来救她。
原来,这才是生活原本的面目,那么丑恶,丑恶的她除了闭上眼睛,什么都做不了。
就在她以为自己怎么都难逃一劫的时候,房门砰——的一声被人砸开了。
陆则灵还没来得及看清什么,身上的男人突然“哎哟”了一声,抱着脑袋滚下了狭窄的单人床。
陆则灵整个人傻了,瞪大了眼睛看着血从他的头顶直往外冒。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小仙已经把她从床上拉了起来。
她光着脚跟着小仙一起逃跑。小仙脱了外套裹住了陆则灵,两人疯了一般的逃跑,一直跑一直跑,连头都不敢回一下。
她们都知道,如果被抓到意味着什么。这世上没有什么公平,她们没有钱也就等于没有尊严,只能任人鱼肉,哪怕今天陆则灵真的被强奸了,除了认倒霉,她又能怎么样呢?
冷冷的风透过口腔灌进她的肺部,胸口和喉咙都是那么干涩,干涩的陆则灵连哭都哭不出来。
原来没有什么新生,没有什么平静,这一切都是报应。
如果没有所谓的爱情,没有盛业琛,她又怎么会落到今天这分田地。
恨吗?恨又能怎么样?她只能恨她自己而已。
24、第二十四章
她们最后在人来人往的广场上停了下来,她们也不知道到底跑了多远,直到实在跑不动。
陆则灵一直在瑟瑟发抖,她身上只有一条已经被撕得破布烂衫的睡裙,套着小仙的外套,也就堪堪遮住大腿,天气才刚立春,行人身上还穿着夹袄,她却连双腿都这么裸露在外,使她在人群中显得格外另类。
大家都用打量探寻的眼光看着她,想必一千人眼里有一千种想象,只是这些想象,多半都是不好的。
陆则灵缩着身子坐在台阶上,死死的抱着自己的双腿和膝盖,明明很冷,明明全身都起了鸡皮疙瘩,她却好像什么都感觉不到了,只觉得麻木。
小仙也还在心悸,手上行凶的武器都忘了丢掉,一个沾着血的闹钟就那么紧紧的握在手里。她坐在陆则灵身边,半晌才不忍的说:“别哭了。”
陆则灵这才发现膝盖上落满了眼泪,一滴一滴晶莹透亮,她抬手在脸上一抹,满手潮湿。
她倔强的摇了摇头:“我没事。”
小仙轻吐了一口气,终于把那闹钟扔在了地上,过了一会儿又去捡了起来,她讪笑着说:“不知道他死了没有,要是死了,这就是凶器了。”
用那样轻松的口气,可是两个人却都这意味着什么。她们都清楚的记得逃跑的时候,老板脸上流了多少血。
“对不起。”陆则灵觉得难受:“是我连累了你。”
小仙摇了摇头:“不,这是我一直想做的。”她叹了一口气:“我只是不想你和我一样,每晚都做噩梦。”
陆则灵惊恐的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的看着小仙,不敢相信她所理解的一切。
“小仙……”
“哈哈!”小仙明明笑着,可是那笑容却是那么苦涩:“找不到工作,没有钱,我妈又一直要治病,我不能失去工作,受了欺负不敢说,偷偷的告诉老板娘,她只是跟我说,对不起。”她仰着头,努力的抑制着眼泪:“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善恶有报,我早看清了。。”
陆则灵心中一痛,伸手去抱住了小仙,不住的抚摸着她的背脊:“对不起,对不起小仙,别再说了,什么都别说了,我什么都懂。”
在社会底层生活的人能有什么自尊?忍辱负重换来的不是扬眉吐气,而是任人欺凌。女人是天生的弱者,陆则灵从前不懂,是因为她没有经历真正的苦难。
她们最终还是没有逃脱,被警察抓到的时候,她们都没有太意外。严苛的审讯,明明她们说的是真话,却没有人相信她们。
财大气粗的老板还住在医院里,脑袋包的像个粽子,他的妻儿情绪都很激动,要求她们赔偿到底。警察那边的备案也写的很刺眼。
陆则灵为了钱勾引他,然后要小姐妹拍艳照想勒索,事情不成就伤人。
真荒谬,跟写小说似的,而那些警察竟然也本能的信了,理由是小仙的妈妈得了重病,需要几十万的费用。
她们在世人眼里,就是出卖身体出卖灵魂出卖尊严的打工妹。不值得被任何人尊重。
不论她们怎么否认,怎么解释,都没有人相信她们。直到最后,老板“大发慈悲”,推翻了之前的证供,和警察说可能是有些误会,他同意和解,只要求赔偿。
他的“宽宏大度”让陆则灵恶心透了,可她又能怎么样?她只能接受他的说辞,这一切是你情我愿的肉体关系,其中有些误会,小姐妹才误伤。陆则灵屈辱的签下赔偿调解书,看着上面连同营养费一共两万多元的赔偿金,她除了叹息,什么都做不了。
她一直都是明白的,这个世界上,从来不是对的人赢,而是赢的人对。
从警局放出来的时候,她已经整整被拘留了24小时,也不是很久,只是那压抑和桎梏让她疯狂的渴望自由。她不能不屈服,因为她真的不能失去自由。
从警局出来后,她一个人坐在警局外面的树下发呆。两万多的赔偿金不是小数目,两个穷疯了的打工妹上哪筹集这么多的钱?
陆则灵的手放在小仙外套的口袋里,摸到了两个滑锁袋,是警察给她的,她进去之前被扣下的物品。
里面一个是陆则灵在二手市场淘来的最旧款的手机,买的时候只值一百,想必卖就更不值钱了。而另一个,里面装着一个血色的翡翠镯子。
陆则灵把装镯子的袋子拿了出来,在眼前晃了晃,时间弥久的翡翠颜色温润,沉淀的刚刚好,一点点杂色并不影响它的美丽。
这是她离开后唯一带走的贵重物品,是奶奶送给她的,她走的时候怎么都舍不得,就带出来了。这个镯子对她的意义任何人都不能理解,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去卖镯子,哪怕她在街上流浪的时候,她都无比虔诚的抱着镯子入眠。
可是此刻,她别无他想,她必须卖了这个镯子,不然小仙就会被告伤害而去坐牢。她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什么是尊严?当她走进典当行的时候,她把那虚无缥缈的东西和镯子一起典当了。
拿着热腾腾的两万五千块钱,陆则灵恋恋不舍的看着老板把镯子收进抽屉。她不知道这个镯子值多少钱,老板开了这个数,她算下来够了,就答应了。她想离开,可她怎么都移不动脚,最后她捧着钱又回到柜台,认真的对老板说:“请您别买把这个镯子卖了,我一定会回来买的。”
那老板看着陆则灵的样子,有些好笑,不屑的说:“每个来卖东西的都这么说,最后有几个来买的?只有三个月,不来买我就卖掉了!”
陆则灵郑重其事的说:“不,我是真的会回来的,卖血我也会把它买回来的!”
老板嗤鼻一笑,上下打量着陆则灵,最后轻蔑的说:“你的血可卖不到这么多钱。”
陆则灵没有说话,她眼里充满了笃定,无论如何她一定会把镯子买回来的,无论用怎样的方法,她一定要挣到钱把镯子赎回来。
典当镯子的两万多块钱最后都入了那肥头大耳老板的口袋。他明明不缺钱,却要置她们于死地。交光了所有的钱,小仙获得了自由。可是自由的背后,更可怕的事是,她们该如何生存?
小仙只有19岁,高中没毕业就出来打工,一直当服务员,除了这个她什么都不会。而陆则灵,大学肄业,在学校里学的又是中文,这专业大部分的学生都当了老师,考各种证照来就业,而她,什么都没有。
两人收拾了行李,明明走投无路了,却还是只能往下走。
出事以后一直避而不见的“老板娘”在她们要离开的时候出现在了员工宿舍。
看着两人的行李,什么都没有说,塞了一把钱在陆则灵的口袋里,。
她的眼神有些凄凉,颇无力的说:“我得赶紧走,最近那贱人的老婆来查得紧,我们不能碰面。我只有这几千块钱,贱人把他给我的卡都停了!”
陆则灵的手紧紧的握着口袋里的钱,眉头皱的紧紧的,半晌才忍不住问她:“为什么?”
为什么要助纣为虐?为什么明知小仙受了欺负却哑忍无声?为什么明知他是这样的人,却纵容他把爪牙伸向酒吧的年轻女孩?
漂亮年轻的老板娘急匆匆的要走,她裹紧了自己的衣领,丝巾将她妆容精致的脸遮了一半,她的眼神复杂而又绝望,半晌,她只是一字一顿的说:“自己都顾不上,怎么顾别人?什么是人性?多少钱一斤?有人卖吗?”
……
有时候时间就是这么没心没肺,一转眼一年半过去了。
陆则灵还是会时常想起老板娘最后和她说的那几句话。
当一个人饭都吃不上的什么,不论是谁给的嗟来之食,哪怕是馊的,她也会狼吞虎咽的吃下去。谁叫她饿呢?
考上大学的时候。陆则灵从来没有想过,未来有一天她会在酒店里当服务员,用弹了十几年琴的手去传菜,用谄媚的笑脸去逢迎各型各色的客人,隐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