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喜书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冰与火之歌5魔龙狂舞-第6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把男孩带过来,”Griff对Lemore说,“看他已经准备好了。”

“照你说的办。”她不快地应道。

就这样吧。他已经喜欢上了Lemore,但那不代表他就需要得到她的同意。她的任务是指引王子信仰的真义,而她已经完成了任务。但依靠众人祷告并不能让王子登上铁王座。那是Griff的任务。他已经辜负了雷加王子一次。他不能辜负王子的儿子,当他依然还活着时。

Haldon带来的马没能让他满意。“这是你能找到最好的马?”他向“半学士”抱怨道。

“是的,”Haldon怒气冲冲地说,“而你最好也不要问它们花了我们多少钱。多斯拉克人渡河后,福隆泰利斯一半的老百姓都决定很快要离开,所以马的价钱一天比一天贵。”

我应该自己去的。赛尔霍利斯之后,他发现很难像从前那样信任Haldon。他让那侏儒用巧舌蒙骗了他。让侏儒独自晃荡进妓院而他像个白痴一样在广场徘徊。妓院主坚持说那个小矮人被个剑士带走了,但是Griff始终不确定他能相信这个说法。小恶魔是足够聪明来密谋自己的逃跑的。妓女们说的那个抓走他的醉汉也很可能是他自己雇来的。我也该感到羞愧,当那侏儒将自己挡在Aegon和石人之间后,我就放松了戒备。我该在第一次见到他时就割了他的喉咙。

“我想它们会做得够好的。”他对Haldon说,“营地往南边只有三里地。”羞涩处女号带他们去那儿会更快,但是他不想让HarryStrickland知道他和王子曾去过哪儿。他也不喜欢游过浅滩然后爬上某个泥泞河滨的情景。那种途径可能适合一个佣兵和他的儿子,但绝不适合一位伟大的领主和他的王子。

当少年与身边的Lemore夫人一起从船舱里出现时,Griff仔细从头到脚地审视他。王子佩带着剑和匕首,穿着擦得锃亮的黑皮靴和一件镶血红缎边的黑色大氅。他的头发洗过剪过并刚染成了深黑的蓝色,他的眼睛看起来同样的蓝。他的喉头系着用黑铁串起的三个巨大方形红宝石,那是来自伊利里欧总督的礼物。红与黑。龙的色彩。那很好。“你看起来正是个王子的样子。”他对男孩说,“你爸爸如果看到你一定会感到自豪。”

年轻的Griff用手指梳理着他的头发。“我觉得这蓝色真恶心。我们应该把它洗掉。”

“很快。”如果头发恢复原样,Griff也会很高兴,虽然他曾经的红发已经变灰。他拍拍少年的肩膀。“我们走了吗?你的军队正在等待你的到来。”

“我喜欢这个说法。我的军队。”一个微笑在他脸上一闪而过,“不过他们是吗?他们是佣兵。尤罗警告过我不能相信任何一个佣兵。”

“那说得有道理。”Griff赞成道。如果还是“黑心”在指挥的话也许就会不一样,但MylesToyne已经死了四年了,而“无家者”HarryStrickland是个完全不同的人。不过他不会告诉男孩这些。侏儒已经在他的小脑袋里种下了足够多的疑虑。“不是任何人都像他看起来的那样,而作为王子特别要小心谨慎……不过过于谨慎的话,疑心也会害了你,会让你忧虑而胆怯。”伊利斯国王就是这么个人。最后,甚至雷加王子都很清楚这一点。“你如果折中的话会做到最好。让人们用忠实的服务赢得你的信任……而当他们这么做时,要慷慨而大度。”

男孩点头:“我会记得的。”

他们给了王子三匹马中最好的那匹,一头大灰骟马,颜色淡得几乎像白色。Griff和Haldon骑着小些的两匹在他左右。去南方的路沿福隆泰利斯的白墙有半里好路。然后他们离开了城市,沿着罗伊达畔弯弯曲曲的路穿过柳树丛和罂粟花地,骑经一座高大的木头磨坊,它的风车叶转动时发出老骨头一样的声响。

太阳西斜时他们到达了黄金勇士团的营地。那是一个连亚瑟?戴恩都会承认的军营——布局紧凑、整齐有序、防御良好。绕着营地挖了一道深壕沟,里面插着锋利的木桩。帐篷分列排开,中间隔着宽阔的大道。公共厕所安置在河边,以便水流冲走废弃物。马棚在北边,而在它们前面,两打大象在河边吃草,用它们的鼻子扯下芦苇。Griff带着赞许的眼光瞥了一眼这些灰色巨兽。维斯特洛没有一匹战马能够对抗它们。

高耸的金布军旗在绕营地边线的长杆上拍打着。在它们下面,武装齐备的哨兵带着矛和十字弓巡逻,查看每一条来路。Griff曾害怕勇士团在HarryStrickland的指挥下会变得松散,他从前看起来更注重广交朋友而不是强迫纪律;但是似乎他的担忧都是多虑了。

在大门口,Haldon对守卫官说了些什么,然后一个人被派跑着去找指挥官。当他回来时,他看上去和Griff上次看到他时一样丑。一个大腹便便、步履蹒跚的大个男人,这个佣兵脸上带着十字缝线的旧伤疤。他的右耳看上去好像被狗嚼过而左耳已然不见踪影。“Flowers,他们升你做指挥官了吗?”Griff说,“我以为黄金勇士团是有标准的。”

“那标准比这还糟,你这小个。”FranklynFlowers说,“他们还封我为骑士。”他用手臂揽过Griff,给了他一个能让人骨折的拥抱。“你看起来真可怕,甚至是一个死了多年的人也不能这么糟。蓝头发,是吗?Harry说你要来的时候,我差点拉裤子里了。然后Haldon,你这冷冰冰的混蛋,也很高兴见到你。你还那么独来独往吗?”他转向年轻的Griff,“然后这个是……”

“我的随从。小伙子,这是FranklynFlowers。”

王子点点头示意知晓。“Flowers是私生子用的姓。你来自河湾地。”

“对喽。我妈是果酒厅的洗衣妇,直到有一天某个老爷的儿子强奸了她。让我成了某种Fossoway家的烂苹果,这是我的看法。”Flowers透过门向他们招手,“跟我进来吧。Strickland已经把所有军官都召进帐篷了。军事会议。该死的瓦伦提斯人正敲着矛质问我们的目的。”

黄金勇士团的人正在他们的帐篷外玩着骰子,喝着酒,并拍赶着苍蝇。Griff想知道他们中有多少人知道他是谁。肯定够少。十二年是很长一段时间。甚至与他并肩骑马的人都不一定能认出他是逃亡的火红胡子JonConnington,如今他是满面皱纹,没有蓄胡而染着蓝发的佣兵Griff。至今大部分人都认为,Connington在偷窃战斗资金后丢脸地被赶出了勇士团,然后在里斯醉酒而死。谎言的耻辱仍在他胃中停留,但是瓦里斯坚持说那是必要的。“我们不想要关于勇敢的放逐者的任何歌谣。”太监用他装腔作势的声音咯咯笑着,“那些英勇死去的人被久久怀念,而小偷、醉鬼和懦夫很快就会被忘却。”

一个太监懂什么男人的名誉?Griff为了那男孩一直按照蜘蛛的计划执行着,但是并不意味着他会喜欢多少。让我活得足够久,能够看到这孩子坐上铁王座,而瓦里斯会为这轻侮付出更多一点。然后我们来看看谁很快就会被忘却。

总指挥的帐篷是用金布做成的,围着一圈插着镀金头颅的长矛。其中一个头颅比其它的都要大,畸形怪状。在它下面是第二个头,大不过孩子的拳头。畸形Maelys和他不知名的兄弟。其他的头颅与他们相同,虽然有几个因为被杀时的击打而碎裂开来,而有一个有着排排尖牙。“哪个是Myles?”Griff发现自己在问。

“那边。最后面。”Flowers指出,“等等。我要通报你的到来。”他钻进帐篷,将Griff留下,注视着自己老友的镀金头颅。MylesToyne活着时如同罪恶一般丑陋。他著名的祖上,歌手们传唱的黑暗勇猛的TerrenceToyne,脸都长得非常漂亮以至于皇后都不能拒绝他;但是Myles是由一对招风耳、一个歪下巴和JonConnington所见过最大的鼻子组合起来的。不过当他向你微笑时,这些都无关紧要了。“黑心”,他的人给了他这个名字,因为他盾牌上的纹章,Myles爱这个名字以及它所暗示的一切。“一个总指挥应该被人畏惧,无论是朋友还是敌人。”他有一次坦白说,“如果人们认为我冷酷无情,那么这样更好。”真相倒不如此。Toyne骨子里就是个士兵,但是他虽然凶猛却也公正,就像父亲一样对他的手下,而且对被放逐的JonConnington大人总是十分慷慨。

死亡夺走了他的双耳,他的鼻子,和他所有的亲切。微笑留了下来,变成了一个金光闪闪的露齿冷笑。所有的头颅都在冷笑,甚至是中央高矛上的Bittersteel。他笑什么?他战败独自而死,一个在异国被击溃的男人。在他的亡床上,AegorRivers爵士著名地下令让他的人煮熟他的头,蘸上金子,将在以后过海重取维斯特洛时将它放在队伍前方。他的继任者也效仿了他的榜样。

JonConnington也许会是那些继任者之一,如果他不这么逃亡了的话。他在勇士团呆了五年,从列兵一路升为Toyne的右手荣位。如果他留下了,他也许会在MylesToyne死后成为他们所追随的对象,而不是HarryStrickland。但Griff不后悔自己选择的路。当我回到维斯特洛,就不会成为另一个长杆上的头颅了。

Flowers走出帐篷:“进来吧。”

他们走进去的时候,黄金勇士团的高级军官们纷纷从营凳折椅上站了起来。老朋友们用微笑与拥抱欢迎Griff,新人们表现得更为正式。不是所有的人都乐于看到我,他们会让我相信这一点的。他感到某些微笑之后的刀子。直到最近,他们大部分人都仍相信JonConnington大人正安安稳稳地躺在他的坟墓里,无疑很多人都觉得这对他——一个偷窃自己战友的人来说是个不错的地方。如果自己是他们,Griff也许会有同样的想法。

Franklyn爵士作了介绍。一些佣兵队长有着私生子的姓氏,就像Flowers一样:Rivers、Hill、Stone。其他人拥有一些在七大王国历史上曾经著名的姓氏;Griff数了数,有两个来自Strong家族、三个来自Peake家族、一个来自Mudd家族、一个来自Mandrake家族、一个来自Lothston家族、以及一对来自Cole家族的。并不都是纯种,他知道。在自由兵团中,一个人可以随心所欲的称呼自己。无论姓什么,佣兵总是以粗俗著称。就像部队中的很多人,都把他们到处征战得来的财富全数挂在身上:镶宝石的剑、雕花的盔甲、沉重的颈环,而好的绸子衣服就算是比较突出的了。而每一个人都戴着的金臂环都来自各位领主老爷的赎金。每个臂环代表着在黄金勇士团服役的一年。MarqMandrake,有着一张满是痘疤的脸,一侧脸颊上还有一个因烧掉奴隶标志而留下的洞,还戴着一串金骷髅。

不是每一个军官都是维斯特洛大陆后裔。BlackBalaq,一名白发的盛夏群岛人,皮肤像煤炭一样黑,指挥勇士团的弓箭手,在“黑心”时代就是如此。他穿着一件绿色和橙色的羽毛大氅,看起来很华丽。形容枯槁的瓦伦提斯人GorysEdoryen接替Strickland成了军资官。一张豹皮从一侧肩膀垂下,血红的头发在肩上油亮打卷,不过他的尖尖的胡子是黑色的。新任情报官Griff并不认识,一个名叫LysonoMaar的里斯人,有着淡紫色的眼睛和白金色的头发,嘴唇会让妓女都感到嫉妒。第一眼看去时,Griff差点把他当成一个女人。他的指甲涂成了紫色,而他的耳环上垂着珍珠和紫水晶。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