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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有子-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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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醒芽这女人真是人如其名,一遇上她,他就不得不「咬紧牙」!

五年前是她声称对他一见钟情、两人是天生一对,追缠着他,硬要跟他在一起,终于他接受她、爱上她,跟她发感情,真心想跟她相守,她却忽然闪人了。

害得他自此后,对女人不信任、没好感,只现爱情游戏,不谈承诺跟永远。

五年后,她直接把儿子丢在他家楼下,让他多了个为人父的身分、责任,真过分!当他是好欺负的吗?看来她应该是没见过他铁血又冷酷的一面。

好吧,儿子这项大礼他收下了,但她犯下的爱情重罪,他也得好好惩罚……

第一章

周末夜,夜未央。

灯红酒绿中,多的是外表华丽、内心空虚,或是外表光鲜、欲望火热的男男女女。

座落于巷子里面的PUB享有盛名,在此出入的大多是各界的名流。这也是为何它如此吸引人的原因,因为无论是追逐鲜花还是绿草,在这边出现的目标都格外吸引人。

「嗯,亲爱的,你家还我家?」打扮得入时的女子,眼角含媚,直勾着身旁的伟岸男子,丝毫不愿意放弃任何放电的机会。

人人都说聂承霈是个高级玩家,有格调又性格。瞧他踏出PUB的姿态,身子微微斜摆,眯起眼点燃一根烟,眼底有着距离的淡漠,偏又带着一抹迷蒙的沧桑味,足以勾引出女人心中的母性,幻想着抚平他眼中孤寂。

所以他纵使有诸多往来的女性朋友,却没人因为分手而对他有所抱怨。他给人的距离感非常明显,却又让人忍不住想靠近。对于女人来说,是个如梦似幻的男人典型。

「妳回妳家,我回我家。」深吸了口烟,聂承霈忽然觉得整个人被一波波的厌倦感给淹没。

一个男人有了钱有了地位,有一堆爱慕的女人,却感受不到生活的愉悦,或任何值得期待的波澜,多么无趣!

「你不会是认真的!」女人的花容有点变色,撅着嘴仰头看他。

捻熄手里的烟,他一个跨步往前,伸手招了辆计程车,在她能反应之前,将女人给塞进车子里。

「聂……」女人的嘴巴还嘟着,他已经转身离去。

信步沿着人行道往停车场走,聂承霈并不介意冷风有些刺骨,反而欢迎这样的清新空气。

或许他真的老了。

有时候只想一个人喝点酒安静一下,却到哪里都碰得到熟人,最终他最常待着的地方就是办公室跟家里。

用遥控器打开车锁,俐落的动作带着流畅的美感,人人都说他举手投足尽是优雅与魅力,岂料他只是觉得做一件事必须用最快速、最有效的方式达成,并没有想太多。

房车顺畅地在车流中穿行,虽是冬夜,他依然贪那空气的新鲜而把车窗摇下。不到二十分钟,车子已经滑入他公寓大厦地下停车场。

锁好车子,搭上电梯,他先在一楼大厅停留,拿取信件后才准备上楼回到住所休息。不料才转身,警卫就以一种热情而如释重负的声音喊住他——

「聂先生,你终于回来了!」平日尽忠职守的警卫声音有点激动。

聂承霈讶异地转过头。「有什么事吗?」

「你的访客等了你一晚,我真担心你今晚会不会不回来……」警卫松了一口气说。

「访客?」他更是好奇地扬起眉毛。

「嗯,小访客。」警卫朝聂承霈招招手。

聂承霈探过头去,正好看到蜷曲在柜台后面小沙发上的小人儿。

一个小孩?!

「我不认识他,你搞错了。」聂承霈瞪着眼前的小鬼,眼睛连眨都没眨,像是瞪着小怪物一样。

他怎么会跟小孩扯上关系?他们聂家别说小孩,连个小婴儿都没有,他因此还不时被老妈念到耳朵长茧,恨不得自己是无父无母的孤儿。

「我没有搞错,他确实是说要找你。还有,聂先生,难道你不觉得这可爱的小男生长得跟你很像吗?」警卫有点激动地看着他,仿佛预期着一出父子相认的天伦狗血剧,无奈男主角之一太过冷淡,一点配合的意愿都没有。

「哪里像?」聂承霈连眉头都皱起来了。是不是什么人整他来着?这一招倒是新鲜。

两个男人争论之间,小男孩被吵醒,睡眼惺忪地坐了起来,揉了揉眼睛,然后很自然地朝他喊了声:「爹地!」

聂承霈的眉头锁得更紧了,而一旁的警卫则开始眼泛泪光。

「小乐,恭喜你,终于找到你爸爸了。」警卫激动地拍着小男孩的肩膀。

聂承霈双眼几乎无法离开孩子,这小鬼还见鬼的长得跟他颇像。不管是谁想整他,这次倒是做得挺有模有样的。

「你的母亲叫什么名字?」聂承霈研究地盯着眼前的小孩。

小男孩看着他不善的表情,小脸蛋也跟着沈了下来,倔强的嘴闭得紧紧的,那神情倒是让他觉得很熟悉。

这孩子的母亲他肯定认识。

「聂先生,时间也晚了,小孩子需要休息,你要不要先带他上去?」警卫说话虽然依旧有礼,但眼里却充满了对聂承霈的指责。

有了孩子却让他流落在外,孩子来认爸爸了,居然还能这样无情?

有钱人都是无情无义的家伙,他本以为聂先生是个有格调的生意人,看来他看错人了。

「你自己来的吗?你几岁?」聂承霈想问清楚,好推论出一个可能的答案。

「你不相信你是我爹地,对吧?」小乐抿起嘴问。

聂承霈扶住额头叹了口气。「我问什么你答什么,哪来这么多问题?」

小孩怎么这么难搞?通常他问话,他的手下没一个敢顾左右而言他的,偏偏遇到这小小人儿一点也不把他放在眼里。

压抑着自制力即将脱轨的冲动,他转而面对警卫。「他不可能自己来,谁带他来的,有说什么吗?」

「有个女人带他来的,我听小乐喊她阿姨,然后她问清楚你确实住在这边,就走了。她说小乐的妈拜托她把小孩带来给你,但是赶时间,就没办法留下来等你回家了。」警卫倒是很坦白地回答。

「小鬼,你从哪里来的?」聂承霈转头问孩子。

「我才不是小鬼!」小乐瞪他一眼。「要不是妈妈叫我来跟你住一段时间,我也不想来的!」他以一种「你以为我稀罕」的语气说。

孩子的模样跟说话的样子似乎超过了他年龄该有的,显得有些早熟。聂承霈这下真的觉得头痛了。

「聂先生……」警卫皱起眉头,一脸为难地看着他。

聂承霈只好认了,先把孩子领上楼,再来搞清楚是怎么回事。「走吧!」

于是小乐背着自己的小背包,跟在聂承霈身后。他一看到小鬼的样子,又是皱了下眉头,拎起他的背包。「这对你太重了吧?给我。」

「不要。」小乐退开他的势力范围,躲到电梯一角,一脸敌意地瞪着他。

好,这下好了,他不仅莫名其妙多了个儿子,还是个对他满怀敌意的小子。真是够精采的!

看着孩子明明个子不够却要逞强的样子,莫名让他有点心疼,于是态度也就和缓了不少。不管这是怎么一回事,孩子也算是无辜的,他不该把脾气发在孩子身上。

于是打开家门后,他先安顿小乐洗了个澡,也不管小孩子懂不懂自己洗澡,反正他没当过奶爸,现在更没兴趣帮小鬼洗澡。

好在小乐从浴室出来时,身上看起来倒是挺整齐的。聂承霈弄了些吃的给他。「我这边食物不多,你将就吃些。」

小乐也不再逞强,乖乖坐在餐桌前,一口一口地吃着烩饭。

「现在可以告诉我,你妈咪叫什么名字了吗?还有我连你的名字也不清楚。」聂承霈看着孩子,语气柔和了些。

不料小乐抬头盯着他看了几秒,然后鼻子一红,嘴巴一瘪,眼眶居然就这么红了。他死抿住嘴,硬是不让眼泪掉下来。「你不想要我跟你住!」

孩子倔强又脆弱的模样让他心里一乱,简直想呻吟出声。

「对不起,我实在搞不懂这是怎么一回事,还有,我不习惯跟小鬼相处,不是故意找你麻烦。」他叹了口气。要是让他知道谁将这颗烫手山芋丢给他,他一定先掐死那个人。

「要不是妈咪要我跟你住一段时间,我也不想要来这里。妈咪……是不是不想要我了?」这下子小子终于忍不住,哭了。

聂承霈真的手足无措了。

「小鬼,你别哭,听我说。」他将孩子的脸抬起来。「你妈不是说只住一段时间?那就表示她会回来带你的。」该死的,他真的扮演起保母,安慰起孩子来了。他讨厌小孩的,不是吗?

「真的吗?」小乐吸了吸鼻子。「我知道了,妈咪会来接我的。」他说着跳下了椅子,往客厅找他的背包去。

「你去哪里?小……小乐?」他刚刚好像听警卫这样喊这小鬼。

「妈咪有信给你。」小乐从背包翻找出一封信,递给他。「还有,我叫做姚咸乐,咸丰的咸、快乐的乐。」

「你知道什么咸丰?」这小鬼铁定不满五岁,哪会懂得什么是咸丰。

「那是个皇帝,我妈咪跟我说过,我又不是笨蛋。」小乐抗议着。

「好,你不是笨蛋。等等,你有信干么不早点……」聂承霈接过信。「算了!」他忍住想回头掐死孩子的冲动,他可不想这小子又哭出来。

唉,他就说他讨厌小孩嘛!

姚咸乐?姓姚?

他的脑子忽然浮现一阵不好的预感,拆信的手有点不稳。聂承霈是那种很少为事情大惊小怪的人,在他聪明的脑袋运算下,通常事情都会进行得很顺利,看他的事业之成功就知道了。可是只有一个人老是惹得他失去自制,而不巧那人也姓姚。

他急着打开信,谁想到信的内容只有寥寥数语——

承霈:

我有事出差一段时间,孩子就麻烦你照顾了。

大约一个月后我会去接孩子,先谢你啦!



签名签得乱七八糟,就像她的风格一样。

姚醒芽,他分手五年的前任女友。

刚认识时,他从来不觉得自己会跟这样一个女人谈恋爱。他与她太不同。

他聪明有效率,她却老是干蠢事。他做事的方式有条理,充满了一切科学的方式;而她成天挂在嘴边的,却是什么感觉不感觉的。

她说她的感觉很准,她见到他的瞬间就知道他们属于彼此。

她说她爱他,一见钟情,天雷勾动地火。她用一种火花爆裂似的无畏热情,炸得他平静冷淡的世界一片狼藉。

她用那打不败的热情追求着他,他的冷淡、他的冷眼,他那种看笨蛋的眼神,一点也没伤害到她,更没有赶跑她。

有时候他怀疑她的脑袋真的有问题,一个正常的女人会被男人拒绝了那么多次,还没打退堂鼓吗?

那要多笨才有办法办得到?

他不是不动心,只是觉得她那种乱七八糟的个性老是让他抓狂,若真的跟她谈恋爱,铁定会把他搞疯,他的理智、他的聪明都劝他要把这热情的女人逼退。谁想到她还是撑了快两个月,动不动就从他身边冒出来,拉他去做这个、做那个,让他努力压抑的好感跟欲望一再浮动。

两个人就像在进行一场爱情的意志之争,只是两个月之后,她忽然从他生活中消失了。再也没有惊喜,再也没有一个疯疯的女孩在他面前笑得那样放肆,笑得那样让人无法移开目光。

但是他却慌了。

为了那原本困扰他的身影居然不再出现,害得他整个人失落到一种令他自己讶异的程度。那一刻起,他就知道自己完蛋了。

他惊慌地到处找人,最后在她住所找到一个病了三天的笨蛋。他飞车把人送进医院,像是火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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