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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锋声称自己是个闲散的人,但在接下来的十天。却又去了白衣营几次。
每次他都是在场边背着手绕着,观看辛待机是怎么操练这群骄兵悍将的。
只见辛待机手持一杆令旗,打着旗语,发号施令。
这五十名武士便一个个组成小型的鹤翼、鱼鳞、锋矢、长蛇、雁行、方圆、衡轭、锥行等阵形,在演武场上快速行进着。
白衣营新建,这些人也不是十分认真。显得并不熟练,然而倒也还有些模样可言。
辛待机又让他们或者“闻鼓则进,鸣金则退”,或者集体做出刺击动作,或者捉对厮杀。
看见吴锋津津有味地瞧着他们的操练。等到休息时间,邓三石的婢女袁雪妃不由又直接对着吴锋道:“新任的统领大人哟,你怎么只是干看着呢?是巡视还是偷学啊?”
吴锋微笑不语。
但袁雪妃却是说对了,吴锋之前对于兵事其实没什么了解。如今观看辛待机如何操练军队,也便是学习了。
辛待机不但从小便在邓爱侯身边阅读兵书,也随邓爱侯参加过许多演习,对于兵事还是有些了解的。
而吴锋现今的军事知识,就都来源于书本了,缺乏实践经验。
只不过倘若白衣营这群人对他没有敌意,他自然可以和辛待机一起指挥,装模作样地发号施令,便能掩饰自己对于军事实践知识的缺失。
如今他在这边上巡视,却是被袁雪妃看了出来。她不由露出极为得意的神色。
天一也低头笑道:“哈哈哈……新来的统领,竟然是个连兵事都完全不懂的废物呢……”
凰起道:“是啊,是啊,让一个屁都不懂的小毛孩来领兵,也真是可笑啊……”
这两人当着吴锋的面肆意讽刺,完全无所顾忌。
从羞辱他人中得到快感,是人类的天性中的阴暗一面,而天一、凰起这种鄙陋的二世祖,就越发如此。虽然吴锋是他们的顶头上司,但仗着有邓三石撑腰,他们完全不把吴锋当一回事。
他们更计划着,如果吴锋对他们发号施令,他们就提出交手的要求,然后将吴锋殴打一顿,让吴锋完全失去颜面。然而吴锋一直都只是干看着,所以天一和凰起也只能低着头乱喷口水。
“辛副统领,代我好好训练士兵,我先回去了。”吴锋假装完全没有听到那群人的嘲弄之语,对辛待机道。
辛待机不冷不热地应了一声。
这群人对着吴锋的背影,又是无尽的嘲讽。
“哈哈哈,没能力指挥,还在辛统领面前装腔作势。”天一嘿嘿道。
“我们只认辛统领,不认你这个小屁孩哟。”凰起阴阳怪气。
“当真是莫装逼,装逼早晚遭雷劈啊,嘿嘿。我看这天气真不好呢,阴云密布的……”天一接过话头。
“这小屁孩回去了,又该跑到姓华的那里卖屁股了吧……”凰起又道,神色极为恶心。
辛待机依然只是淡淡地看着他们。
这白衣营乌烟瘴气的,他其实也看不惯。邓爱侯派他当这个副统领,绝不是想看到一个连大烟馆子都不如的白衣营。
吴锋私下里对他说得没错,白衣营,该整治了。
……
宋山内与吴锋相对而坐。
“白衣营那几个混账,还真是不作死就不会死呢。”宋山内冷冷道:“拿舅舅说事,还不止一次……”
“不知死活的人,这天下从来就不缺。”吴锋道:“不过他们也注定是炮灰。你舅舅不是本地人,却在殿里当二把手,很多地头蛇都有意见吧。”
“排外毕竟是通病啊。”宋山内道:“这也是我打算成年之后跳槽的原因之一呢。”
吴锋道:“不过他们这也是逼着外地人抱团,联手对抗他们。如果不是他们说那些鬼话,你舅舅也绝对不会这么轻易地把他暗中组建的密探队借给我们,那么办起事情可就麻烦多了。”
宋山内拍着吴锋的肩头:“嘿,可不轻易呢。亏我又是添油加醋,又是分析利害,他才肯豁出去一次支持你,但也就是借这么几个人而已,本身不管你做成怎么样,可都不会出手的。所以呢,如果指望其他的客卿譬如四大将帮忙,你就别想啦。”
“我明白。”吴锋道:“他的位置决定了他只能效忠于殿主一个,不能参与派系争斗。不过现在缺的只不过是人手,华军师肯借这么几个人,大事就定了。”
“不错。”宋山内道:“你的计划,层层后招,环环相扣,确然称得上是天衣无缝。”他突然露出一丝诡笑:“可是,是不是狠毒了点?看你生得文文静静的,没想到这么大杀气呢。”
吴锋道:“你觉得挺奇怪?”
“哈哈哈哈,哪有,哪有。恨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我是对于这小小岩仓殿里的名利,不当一回事。以后谁如果妨碍我的好处,我可不管三七二十一,不管谁有错谁无辜,杀他个血流成河再说呢。”宋山内道。
吴锋也只是淡笑。
宋山内有能力,这是没得说的。
但和吴锋的不同在于,他也是个比较自私的人,着眼的基本上都是自己的利益。对朋友他会讲义气,但对其他人可能就缺乏底线了。
吴锋这次再度毒计,是因为根据这些天的调查,他想要结果的人,都有其取死之道,并不只是因为与他为难。
收拾掉这些人,是为了给自己立威,挫败邓三石的陷害。然而也是除虫行动,消灭掉这岩仓领内为非作歹的蛀虫。
当断则断,对付这种人,应当如同秋风扫落叶、快刀斩乱麻一样,没有丝毫怜悯。故此,吴锋心中无愧。
对于宋山内的想法,吴锋有不赞同之处。
只不过,水至清则无鱼,人生在世,不可能不和与自己观念不同的人交朋友。必须要有一群有能力的朋友,自己才能越发进步。
何况,只要不像袁曙那样阴阳怪气,如宋山内的自私自利,也可视作真性情的一种。
所谓的“君子之交淡如水”,只不过是理想化的情况罢了。意气和义气,本来就在酒肉之间,在相互帮衬之中。有酒肉未必是兄弟,是兄弟却必定一同喝酒食肉。
第一百四十六章晨曦楼
入夜,华灯初上,岩仓城下繁华的街市中,处处笙歌。
四十年前杨麒覆灭大魏王朝,血洗洛邑京,曾经繁华冠于整个大陆的河南地区遭受重创,加上在这四十年中势力割据、长期混战不休,至今还远未能恢复往日的繁荣。就连最繁华的南阳、孟津等城市,繁荣程度也比不上关中地区的长安,以及汉中地区的南郑。
岩仓更是处于山区,领内总人口也不过几十万而已,只相当于长安城城墙内居住的人口。然而这片街市作为岩仓殿的统治中心,瞧上去还是有些繁茂景象的。
街市里头,规模不小的酒楼颇有几座。每到晚上,都有美貌的歌女在歌台上载歌载舞,吸引酒客。
晨曦楼便是在这街市中仅次于龙骧楼的酒店,因处于街市的东部边缘且门口朝东而得名。这座酒楼的招牌,是以从西方传来的玻璃雕刻而成,每到朝阳升起之时,晨曦射在酒楼招牌上,折射出七彩的霞光,瑰丽无比,招牌上的“晨曦楼”三个硕大金字也如同在梦幻中浮动一般。
但晨曦楼最热闹的时候还是在夜里。这里表演的歌女,不但美貌,而且歌舞技艺精湛,在整个岩仓领地之内都是有名的。
歌女们并非妓女,并不卖身,但如果有客人能够讨好了某位歌女,得到芳心,也可能邀请她春风一度,结下露水姻缘。如果客人足够俊俏,嘴巴足够甜的话,甚至不用花费分文。
晨曦楼不但是酒楼,也做旅舍生意,前边三层楼供客人饮酒吃饭,后面是个双层的大型四合院。分隔成许多小房间,供客人居住,院子后边还有马槽,可以在此安置马匹。
酒楼的三楼上,更有赌场,供游手好闲的浮浪子弟玩乐。
龙骧楼之所以是岩仓城下街市内最大的酒楼。是因为这酒楼本来就是邓家的地盘,楼里的老板和小二,都是邓爱侯的眼线。
但因为邓爱侯生活习惯比较清简的缘故,龙骧楼的风格也比较规矩,不以声色招徕顾客,生意反而比不上晨曦楼。
像天一、凰起这两个二世祖都知道龙骧楼和邓爱侯的关系,当然更不会跑到里头去。
今夜,天一和凰起和几个浮浪的富家子弟又在晨曦楼的一层要了一张桌子,一边喝酒吃肉。一边瞧着台上的表演。
“都是些庸脂俗粉,未免没意思。”凰起道,他和天一一同玩过不少女人,眼界也就慢慢高了起来。
“啐。”天一道:“你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吧。上头那几个虽然不怎么样,但也不是随便就陪睡的。”
“嘿嘿。”凰起道:“跟着天哥,什么女人玩不到呵。”
天一听了这话,似乎颇为受用,嘻嘻一笑。
其实他们几个现在心情都说不上好到哪去。这几位都是从三楼下来的,吃饭前刚赌了一把。输得屁滚尿流。
只是天一、凰起等人虽然嚣张蛮横,但是赌品却是很好的,愿赌服输。毕竟他们家里并不缺那几个钱,也不至于为此便砸掉赌场。
只不过输了之后总是心里憋气,所以才下来看看歌女养养眼睛和耳朵。
“嘿,各位客官听清楚瞧清楚啦。苏姑娘要上来啦……”徐娘半老、风韵犹存的酒店老板娘敞着大嗓门叫道。
一时间,天一、凰起这几个二世祖都瞪直了眼睛。
只见一位身穿湖水绿衣衫,荷叶边曳地长裙的婀娜女子,袅袅婷婷地走上了大厅正前方的歌台。
这女子名叫苏卿怜,说得上是晨曦楼的镇店之宝。生得娇弱秀美,宛若不胜衣一般,一对丹凤眼却又隐含媚意,清纯之中更有一种让人想将她搂进怀中肆意蹂躏的冲动;更兼歌喉婉转,舞姿飘扬,十分动人。
如果只论容貌,这女子远说不上极美,但婉约动人的神态,加上歌舞双绝的本领,足以让天一、凰起这样没见过太大世面的二世祖发痴了。
苏卿怜人称“碧水青莲”,气质也的确如同一朵青莲一般,楚楚动人。
只见她盈盈走上台去,道了一个万福,便惹得台下一片喝彩。
她是一年前出现在龙骧楼的,自称出身孟津苏家,更是当代神堂堂主苏梦枕的远房侄女,只因为神堂内部的斗争失了父母,才不得已逃到这里做了歌女。
这话自然不可信。苏梦枕善于体恤族人,是众所皆知的,他没有亲兄弟,对那些堂兄弟甚至远房的族人都是十分重用,两个堂弟苏牧、苏有光更是被他倚重为左膀右臂,怎么可能杀戮自己的族人,逼得远房的侄女逃到岩仓去?
何况,最近几年也没听说神堂内部发生什么内斗、清洗。
但是对于好事之人来说,这无疑是个极大的噱头。
苏家虽然不是什么顶级名门,甚至家格上还比不上岩仓殿的殿主家族邓家,可是隔得近啊。在神堂里头,苏家是几大执政家族之一,而神堂这些年来,一直压得岩仓喘不过气来。
对于这些富家子弟来说,看着自称苏梦枕堂侄女的这个苏卿怜在台上翩翩起舞,心理就越发畅快,好像孟津苏家果然就不值一提了一样。
倘若能让这姑娘陪自己渡过**,更一定会有一种说不出的征服快感。在二世祖们想来,苏梦枕的女儿号称天下绝色,可惜看都看不到,但如果能玩玩苏梦枕的堂侄女,倒也不错。
只是苏卿怜虽然暗藏媚态,这一年来却从未听说愿意去哪个客人同衾而眠。有好几人曾送了价值上千两纹银的礼物,苏卿怜收也收了,但却甚至不让对方摸摸小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