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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梦-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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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他们的这一段时间,我开始学着自己一个人去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其实也不是我一个人,吴寒非常照顾我,我也渐渐想得开了,过去那么美好,将来也那么美好,现在痛苦一点没什么的。过了的就过了,不必再去提它,只是麻烦的又来了。
和方巧分开后,他们俩也形同陌路,虽然两个人都还想做朋友,但在面子的面前谁也开不了口。方巧给我看叶铭毅写给她的信,看得我特别惆怅——为什么总是在可以珍惜的时候不去珍惜,到最后失去了更多。
这个叶铭毅同志在学校是特别招女生喜欢的,长的虽然够不上太帅的档次,但也隔三岔五地收到情书什么的。偶尔有写得经典的,他就会拿给我提炼些好词好句,写作文的时候搬两句上去肯定拿高分。尽管这样挺好玩的,但我也不免担心他是不是受了什么刺激。
有一天放学后,我仍然和吴寒一起回家,我却看见了令我很惊讶的一幕——叶铭毅的车后面带了一个女孩儿。又是什么都不告诉我,怪不得最近他很少跟我讲话了。我再仔细看了看,那女孩是我们班的。
“江淑怡?”吴寒也看见了。
“真是她吗?”我挺怀疑的。
“应该没错吧。”
江淑怡以前也追我二哥哥,但我二哥哥一直没怎么理她,因为那时候他还和方巧在一起。后来她又想做他妹妹,估计也没成——这好像就是传说中的用亲情套爱情吧?可没想到这神不知鬼不觉地,他俩啥时候又变得那么好了?我问吴寒,他也挺纳闷的,他也不知道。不过下午我就明白了,而且没有动用一点点人际关系,是江淑怡亲口告诉我的。
有一次她看叶铭毅心情不好,就提出晚上一起出去玩,他也同意了。于是晚上他们就去酒吧喝酒,虽然谁也没有喝醉,但酒精总是会发挥一些效应的,两个人都说了一些平时没有说出口的话,江淑怡再次对叶铭毅说喜欢他,而他也就那么默认了。之后就是我见到的那一幕——他们在一起。叶铭毅什么也没有跟我讲,我也就什么都没问他,或许他也不想让我知道。而为什么江淑怡会亲自来告诉我这些,我更不知道。可能她只是希望我叫她一声“二嫂”,也可能是想要借我转告方巧,让她死心。对于前者,我可以理解,但对于后者,我就想不通了,何必嘛?追方巧的男生一大堆,好马是不吃回头草的。
那天下午以后,叶铭毅不再跟我讲话了,打他的电话也已经被他设为了拒听,我觉得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无奈,一声不响地,他也离开了我,甚至是没有任何理由。四个哥哥中,两个最疼爱我的,都和我产生了一层隔膜,而且都是因为另外那些不相干的人,一个还和我吵了一架,另一个,居然一点理由也没有。我也不愿意和张潇、刘辉在一起,因为他们几个总是在一起的,我会很尴尬,而吴寒也是,除了送我回家,在学校我们几乎不说话了。
我说过,有些事情是注定要发生的,再怎么避免,尴尬的事还是发生了,其实很多人都希望我们和好,我们自己也希望,但为了面子,谁也不肯说第一句话。我和高奇第一次讲话的时候也是这样,我要统计我们年级进入学生会的名单,那时我对他们的名字都还不熟,于是我就很活泼可爱地蹦到他面前,霸道地问他:“你叫什么名字?”“高奇。”我正找笔记名字,看见他手上有一支笔,我顺手就拿了过来,我看见他很生气,但又不好和我一个女生计较。我就知道会这样,怎么招吧?我就这风格,看他拿我有什么办法?
经常回忆起这些事,总觉得曾经很幸福,真的就像生活在一个童话世界里一样。只是现在,童话里也会出现噩梦,而这个梦何时终止,没人知道。我觉得我和他们就像我和杰杰一样,总有曲终人散的时候,留下的仅是回忆和惋惜。当大家都察觉到应该珍惜的时候,却已经没有了机会珍惜,爱情是这样,亲情也如此。
终于期末考了,做学生最大的矛盾莫过与此,既怕考又想快点考,既接受不了分数又期待放假。最期待放假人群中我肯定是最积极的,因为上次不幸得了第三,虽然失去了一个绝好的机会,但也“因祸得福”,主办方为了大力宣传加之“弥补”我们,组了个团要带我们去香港溜一圈,听说那边有一个什么音乐交流会,要去半个月,说是去学习学习,其实也就是去香港玩半个月。
除了我,方巧也激动,而陈冬娜刚一听说这事儿,就把想要我帮她买回来的东西列了个清单,我看了一下,除了帮她搬栋房子回来,什么都齐了。说她两句,她还告诉我,香港是购物者的天堂,当然得多买点儿。相比之下,方巧属于天生贤惠型的,刚考完试就来帮我收拾东西,我看她差不多走出叶铭毅的阴影了,两人又恢复了朋友的关系,我觉得这样真好,至少我不会内疚,不管怎么说他也是我哥哥,对不起方巧的是他。
走的那天,飞机场特别闹腾,一个团三十多个人,每个人几乎都有相当于一个团的人来送,那场面用宋丹丹的话说就是相当壮观。来送我的人,不用想都知道是哪些——方巧、陈冬娜、林子臣、张潇、刘辉、吴寒等等等等。其实吴寒那天不是专程来送我的,他要去欧洲旅游,也刚好是那天的飞机。听说他家什么亲戚在德国,这个家伙比我都潇洒,我才是去个小香港,他给我去欧洲了。下次我要去德国我可要拉上他一起去,很多问题就不用我操心了。这次他只去十天,比我早回来,所以我们说好了,我回来的时候他要来接我,而且要把他从欧洲带给我的礼物一起带来。
而令我没想到的还有三个人——杰杰、高奇和叶铭毅。杰杰是陈冬娜叫来的,这我能理解,另外两个是哪儿来的我就不知道了。我问方巧,她说是吴寒打电话让他们来的,送我的同时也送他,他希望我去玩可以开开心心的,所以在这边最好把所有事情都解决了。我很感动有这样的朋友,同时也为这样的场面感到尴尬。
方巧生拉活拽把我拉到他们俩面前,说:“你们三个该解决的快解决,都闹了一个月了还不够啊?”
其实我很想解释,我和叶铭毅还没有闹够一个月,还差十多天呢!但我没说话,他们也沉默……
“你们说说话行吗?什么大不了的事,值得这样吗?平时一个比一个能说,今天怎么都不说啦?”今天是方巧最能说。
我们还是沉默,我觉得这样面对他们很痛苦,就走到林子臣旁边,表示出我的无奈。无助的时候,我总躲到他身后,因为我知道他可以帮我解决所有的事情,在他身后,我什么也不用怕。
“你别为难他们了,说实在的,你让他们说什么好啊?”林子臣终于说话了,他这样对方巧讲,方巧也就不再逼我们了。其实没有人逼过我们,这都是我们自己造成的。
该登机了,由于是出境(我一直没有弄明白,香港都回归那么久了,为什么还要算出境?),所以检查比较严格,手续也比较麻烦。我告诉他们我要走了,但不是不回来了,所以别难过,可每个人每天都要要记得想我。刚刚要走,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逸雪!”我转过头去,是高奇,“玩得开心!”
“对,还有我们的礼物,别忘了!”叶铭毅也接话。
“知道了!”我笑得有点勉强,但是心里却很开心,不知道这一次的旅行是不是真的可以化解我们兄妹之间所有不开心的事,让我们回到过去。
上了飞机我就开始睡觉,有饭吃了,我就吃,吃完了我又接着睡,飞了两个多小时,终于到香港了。我看看那飞机场,真够漂亮的,很干净,而且繁华得并不俗气。出了机场大厅,我真正接触到了香港潮湿的空气,空气里明显带有海水的腥味,周围的一切景物和港片里的都一样。在那辆我们不熟悉的右方向大客车上,并不习惯用空调的我们不停地在要求司机将我们的空调关小一些,司机和导游都很郁闷,他们是闷得不行了,我们居然是怕空调把我们吹出肩肘炎。那个普通话讲得比我都好的香港导游,在跟我们一一介绍香港的概况,我突然想起头天晚上方巧交代了我好几遍的——过马路先看右边再看左边,而在大陆是先看左边再看右边。这一左一右的,越来越把我搅糊涂了,到底先看哪边啊?不过,香港的确够漂亮,现代人工装点的美,是我在任何一个城市都没有见过的。用一句话说就是:见过高楼,没见过这么多这么高的楼。
当我开始呼吸这个城市的空气的时候,我就喜欢上这里了。许多人追寻平静的生活,追逐平凡,不喜欢这种华丽。而我不是,我觉得繁忙的生活会显得更充实。可以说我爱慕虚荣,可是繁忙中难得的闲暇那才显得珍贵。何况那里是香港,我喜欢那里的夜空,看不见星星却在高楼的灯光下衬托出一份浪漫。
我们是下午到香港的,去的第一个地方是浅水湾。传说中那里住的人非富即贵,有政界高官也有商界名流,说是那里风水特别好。我喜欢大海,站在沙滩上,海水冲在我身上,柔软又很温暖。我们在海边打闹,说着我们的大陆方言,别人听不懂却也不惊奇。我们到是在做梦,听说在香港可以常常见到明星,我们一个个眼睛就跟雷达似的,全在搜索明星的身影,在海边玩水都不安分。特别是女生们,满眼找的都是陈冠稀,遗憾的是我们并不够幸运,像我们这么疯疯癫癫的,有明星也被吓跑了。没一会儿,海边上的人已经走得差不多了,也不知道是不是被我们吓到了,反正我们来了,他们就走了。
在海边的时间并不长,我还没玩够导游就把我们招回去了,说要去太平山顶看香港的全景,我就在想了,这天都快黑了,去看个啥呀?这海边上多好啊。
不知为什么,香港的司机总把车开得很快,哪怕是山路那速度也够惊人的。我坐窗子边,看那旁边的路是飞过来飞过去的——头晕。但也由于那车速快得可怕,没多一会儿就到山顶了,我一看表,都八点多了,从飞机上下来,我还什么都没吃呢!
在山顶看香港,又是另一种感觉。城市里的热闹和灯火辉煌,顺着山上的每一寸泥土从山顶的地下浸了出来。黑夜中,到处灯光闪烁,全部是耀眼的颜色——红色、蓝色。还有放礼花的,虽然在大陆也见过,而且那里的礼花也不比我们这边的漂亮多少,但在那样的夜景之下却显得格外相配。我发觉,我开始从喜欢变得慢慢爱上这个城市,爱上它的繁华,爱上它romantic的夜景,爱上这里潮湿的空气。用相机拍下的那些景色都很是美丽,现代人已经开始想要回归自然,可在这个人工造就出来的地方,你会觉得它比自然的东西更有吸引力。
从山顶下来,已经九点多了,饿死我们了,饿得我胃疼。不过我们还是不能吃饭,还得去一个地方——会展中心。那里临海,大紫荆花在晚上也格外显眼,不时地还是有一股海腥味扑面而来,海水拍打着周围石灰和砖铸造的海岸,海中间不停地有游轮在行使。那些游轮都很漂亮,以前老在电视上看到那些富商们在游轮上聚会,就老想上去,就算躲在哪个角落里,光看看也行啊,不然我总觉得自己很土,什么都没见过。
吃饭时是晚上十点多了,饿过了胃也就不疼了,那时候有饭吃了。也没吃多少,那是我在香港的第一顿饭,我本来对这个城市影响特好,对第一顿饭也很期待,我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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