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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我们可能面对父母亲人家族等一系列的问题,但不管出现什么样的情况,我绝不会再放开你。”
“因为我一直认为,这世上不户再有人,爱你胜过我爱你。”
“我不知道如今你是怎么想,因为这阵子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你一直很沉默。我想你应该不知道,在你们离婚之前,纪南方和我见过一次面。我一直以为他会威胁我,或者会用其他手段给我施压。结果他只对我说了一句话,你知道他对我说了什么吗?他说,这三年来,守守一直在等i,他不容易,请你以后好好对他。”
“我一直觉得,我会让你最幸福,因为这世上,我最爱你。但他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我就明白,这世上,也许我并不是最爱你的那个人,起码,我不会是唯一的一个。”
“前几天我一直想问你,你是不是真的下定决心,跟我去美国。但是我害怕你给出答案,我自认为不是个怯弱的人,而且人之所以怯弱,是因为明知道不会赢。我考虑过家族的压力,亲人的压力,当我在接受调查,被限制出境的时候,其实我是最冷静的时候。我一直想,这没什么大不了,是我意料之中的事情。没有任何人,没有任何事,可以拆散我们,因为我知道,你会信任我,等着我。所以我自信坦然,即使是牢狱之灾,也不能分开我们。我把我们可能面临的问题都考虑过一遍,我把所有阻止我们的可能都猜测了一遍,我觉得我准备好了
所有对策,我觉得我胸有成竹。我唯独没有想过,如果你,如果你爱上了别人,那该怎么办。”
“你坚持了三年,我从来没有怀疑过。但也许只是一秒钟,你就已经变了。以前你看着我的时候。我在你的眼睛里,只能看到我自己,现在我看着你的时候,我看到更多的是彷徨和犹豫,我甚至觉得你是在逼迫你自己。起码,你自己已经不知道了,你到底是爱我,还是爱纪南方。”
她看着他,只是看着他:“长宁。。”
他竖起食指在嘴边:“听我说完。”
“当初我选择离开你,是我这一生所作的最愚蠢的决定。我寄希望于后来,我甚至觉得,我们还有机会,重新开始,尤其是在三年后,见到你的时候,但有很多事情,不是一厢情愿的。我当初一厢情愿地认为,我离开是对你我最好的安排,结果给你造成那样的痛苦。后来我又一厢情愿的觉得,我们可以重新再来,但却把你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现在你一厢情愿的觉得,跟我去美国是最好的选择,守守,你有没有真的问过自己,你有没有在刚刚醒来的一刹那,问过自己。这是你想要的吗?你真的决定了吗?”
“如果你没有一丝犹豫,如果你没有一丝彷徨,今天我会非常高兴的握着你的手,在飞机降落后,马上直奔去教堂结婚,但我现在不敢这样肯定了,你第一次让我觉得怯弱。这么多年啦,在工作中,在生意场上,在生活中,我都觉得怯弱是可耻的,当一个人开始怯弱的时候,他基本上已经输定了。”
“我们还有十几个小时的飞行时间,在这十几个小时里,我希望你好好想一想,然后再做决定。”
“因为我爱你,所以我希望你做出最正确的,最顺从你自己心的决定。不管你怎么样选择,我都会觉得高兴。因为不管你怎么样选择,我爱你,我希望你比我过得幸福。你要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不是唯有纪南方可以做到,我爱你。”
守守看着他,他的眼睛明亮,就像天上最亮的星光,浮着碎的影,与她的脸,也许她又哭了,也没有并没有。他说了这么多话,与他平常说话的样子没什么两样,但她知道,这一切,于他,于她,是如何艰难又困惑。
他曾经那样爱过她,她曾经那样爱过他,他们一直以为,对方是今生今世,唯一与自己契合的那一半,不可离弃,不可抗拒,历经千辛万苦,终究会在一起。
而如今,如今,她看着他的眼睛,那样秀气浓密的长睫毛,像是湖边丛生的杉林,含着微澜的迷茫水汽。
没有人知道,她自己也不知道,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是怎么样发生的。
他也许说得多,他也许说的不对,因为她的心是乱的,所以她没办法反驳,一辈子这样久,将来也许是段很漫长的时光,他要跟她在一起,所以他需要她知道,她到底是怎么样的决定。“如果你真的考虑好了,下了飞机之后,我们就立刻去注册。如果你有别的决定,下了飞机之后,你搭最快的航班回来。”
她只觉得哽咽:“我不知道。”
“你一定要知道。”他鼓励似的笑了笑:“守守,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你一定要知道。”
她真的不知道,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她啜泣的样子令他觉得心疼,他揽住她的肩,亲吻她的额头,动作轻柔。
“我爱你。”
THE END
比我幸福。
“守守今天走了。”
等了一会儿,没听到电话那端有回音,叶慎宽又说:“我本来还指望你追到机场去呢。以前我觉得我够傻了,现在有你垫底了。”
纪南方沉默了一会儿,笑起来,:“是吗?我还是觉得你比我傻。”
叶慎宽也笑起来,但只笑了一声,就说:“日子总得过,南方,忘了吧。”
挂掉电话后,纪南方只觉得叶慎守真的比自己还傻,因为之前他明明说过:“原来我以为这世上最容易的一件事,就是忘记。后来我总算明白了,原来这世上最难的事,才是忘记。”
他自己都做不到,为什么以为他就能做得到?
纪南方没有回家去,而是回了公寓。其实自从守守走后,他一直没回来过这里,仿佛有点害怕,总觉得她就在这里,自己还会看到她。其实屋子里空荡荡,一如既往的一尘不染,花瓶里插着新换的鲜花,良好的公寓管理令一切似乎永远整洁干净。他站在门厅里看了看,仿佛松了一口气,没有任何痕迹,他想将来要是不行的话,就把整堂的家具换掉,或者重新装修,但此刻只觉得疲倦。
他泡了一个澡,结果因为太累,水温又舒适,终于在浴缸里睡着了。醒来的时候水已经冰冷,冻得他直发抖,起来重新冲了个热水澡,把头发吹干,才回睡房去。
他犹豫了一会儿,终于在床上坐下来。动作很小心,仿佛怕惊动什么。
在那短短的几天来,他曾经在每一个夜晚坐在这里,小心翼翼,怕她会哭着醒来。
她哭的时候很多,让人心疼,整宿整宿他一直想,这样自私地留住她,不若放手,让她快乐。
床虽然大,但不是很软,守守说过不喜欢这床,她说过的每一句话,他竟然都记得。站起来,走到窗前去,窗外就是阴沉沉的苍穹,雨还沙沙地下着,但隔着双层加厚的玻璃,听不到雨声。
抽完了烟,更加觉得无所事事,重新躺回床上去,枕头上却有若有若无的香气,是洗调剂的味道,他强迫自己睡着,但只睡了一小会儿,就醒了。
他爬起来,决定出去吃晚饭,于是打开衣帽间,心不在焉地找衣服。有些衣服刚从洗衣店送回来,私人管家打理得极好,分门别类早已经挂好。成打成打的衬衣,西服,长短大衣,礼服,一扇门打开来,都不是。
抽屉拉开,全是挂得整齐的西裤和领带。小抽屉里则是一格格的袖口和领带夹,会员微章,看上去五花八门,就是没有他要找的东西。
打开最后一扇柜门,这一格全挂着睡衣。底下的抽屉卡住了,他很用了一点力气才拉开,原来咋这里。那套格子小熊睡衣,很粉嫩的浅蓝色,领子里面绣着三个小小字母YSS。这还是他在寄宿学校时养成的习惯,所有的衣服,包括内衣,总会要绣上自己名字的英文字母缩写,所以后来她的衣服上,都绣着这三个字母。她在这儿住了那几天,什么都没有留下,就只这套睡衣当时送去洗了,等衣服店送回来,她已经走了。
他看着这套睡衣,拿起来,睡衣底下还放着条丝巾。黑底子白色的图案,非常漂亮,这么多年,一点颜色也没有褪。因为真丝非常不好染,所以当时他查了很多资料,也试过很多办法。最后打电话请教自己念硕士时的导师,老教授给他出了不少主意,最后染出来效果非常漂亮,如同印色一样。他不愿意那去工厂制版所以自己动手。
他还记得,跟守守订婚后正是初春,窗外桃花刚刚开了,一树轻红。他坐在窗前绘样,一个心,再一个心,无数颗心形。画得不好,推翻了重来,再重来。。
这么多年他从来没有这样专心过,心里只是在想,如果送给她,她一定明白。
他在抽屉前面弓着身子太久,膝盖渐渐发酸,站不住。
腿骨上的裂缝,就像心上的那道伤,这么久,一直到了这么久,还疼。
过了一会儿,找了个纸袋,把衣服和丝巾都胡乱塞进去,然后领着纸袋进了厨房,把纸袋整个儿塞进了垃圾桶。
他靠在厨房的料理台上,又点了一支烟,谁知第一口就呛住了,咳得停不了,只好把烟又掐熄了。他蹲下去把垃圾桶打开,一边咳嗽一边把纸袋拿出来,然后把那套揉得皱巴巴的睡衣和丝巾都掏出来。
他回到睡房去,仔细地把睡衣平摊在床上,把丝巾也一点点地抚平,指端仿佛还有温柔的触感,一如她的香气,总带 了一点点甜。然后他又坐了一会,终于吧自己的睡衣拿过来,套在那套小熊格子睡衣的外头,然后,把那条丝巾,放在两套衣服最里面,因为,那上面每一颗心,都是他亲手绘的。
他知道这举动毫无意义,但两件衣服套在一起,就像一个人怀抱着另一个人,亲昵无间,其实他几乎从来没有这样抱过她,因为她不喜欢。
两年前李安的《断背山》全球公映,国内看不到,正好他有事要去香港,于是她跟着过去,只为看这部电影。
看到Ennis抱着Jack的衣服时,她哭得稀里哗啦,他在一边给她递纸巾,只觉得好笑:“至于吗?”她擦了擦哭红的眼睛,狠狠瞪了他一眼:“你懂什么?”
其实他懂得,即使她永远也不会相信他懂得。
因为不可以,只好用这样的方式,如此卑微,如此谨慎,就像两个人可以一直在一起,就像两个人真的在一起。若同最绝望的念想,其实是根本无法得偿的奢望。
今生今世,永不分离。
番外,
董少君笑着说:“看看,戚总又装糊涂了吧,还有哪个纪南方?就这纪三公子,只要他一句话,我包管你一帆风顺。”
戚非凡只有意摇头:“难,难于上青天,怎么走得到他名下?”董少君大约真是喝高了,一双眯缝眼里净是血丝,手里玩着那岫玉筷架,嘴里就说:“兄弟,这就是运气了。我告诉你,纪南方的路子,旁人等闲是走不到的。”戚非凡听出他话里的意味,连连拱手:“董哥,你要是肯拉兄弟这一把,我就是粉身碎骨肝脑涂地,也记着哥哥的恩德。”
董少君哈哈一笑,有意的卖关子:“你倒是猜一猜,这纪南方最喜欢什么?
戚非凡脱口问:“钱?”
董少君头摇得拨浪鼓似的:“他哪里缺钱了?”戚非凡又猜了几样:“古董?字画?”董少君只是摇头,神秘兮兮的直盯着戚非凡,问:“你知不知道为什么这纪三公子老爱待在咱这地儿?”
戚非凡一头雾水,董少君嘿嘿的笑着,低声说:“因为他有样最心爱的东西搁在这儿——他在景棉山庄有套别墅,嘿,那才是本城之最,房子倒罢了。这别墅的女主人,啧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