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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故作轻松的说:「我啊,算好运喽!只有四肢受伤,头上除了一个大包外没哈大碍,哈哈,这叫大难不死!呃?!」身体冷不防被环抱住,她一怔,暴发户熟悉的味道不断的钻入她的鼻间,连之后的话也被打断了。
「你……」他的心跳得好快……但她其实有点分不清,到底是他的心跳,还是她的?
「我、我真的很担心……」
唐海泱原本想挣开他,然而他语气中的担忧使得她的心软了,安静的待在他怀里,试着开口安慰他,「我很好,扭伤而已。」
「医院打电话来说你撞到了头,我去接你的时候,沿途不断的在想,如果……如果你看到我,却认不出我,我该怎么办?」
怪不得,那时他到医院接她时,那双眼小心翼翼的像在探索什么……
「我……很怕,很怕在我的空白记忆中慢慢的、一点一滴填满的人把我忘了,阿旺伯走了,如果连你也忘了我,感觉上我就像是无足轻重似的,随时随地可以被丢掉、被遗忘……可在被遗忘的同时,我却没有法子也忘了对方,那种感觉真的很无助。」
他的话说得她的心好痛。他……很寂寞吧?因为寂寞,在别人忘了他的时候,他才会如此无助;因为寂寞,在他记住一个忘了他的人的时候,他才会这么孤单。
心揪得好紧,她轻轻的叹了一口气,原本僵直的身子放松,靠到他身上,不自觉的多嗅了几口他身上属于大海和阳光的味道。「如果有一天,我真的忘了你呢?」
他搂着她的手臂紧了紧,「这样你太卑鄙了,塞给我一堆记忆后才把我忘了,感觉就像是有人寄放了一堆东西在我这儿,可再也没有回来领回过。面对那些东西,我留也不是,丢也不是,最可恶的是,我每看那些东西一次,就忍不住想起那个人一回。」
他说的凤觉她都懂,因为她也曾经……不,该说是直到现在都还是这样,这样的承受如此的折磨。
沉默了好久,他才又再开口说道:「可是……可是如果,真的如果有一天你把我忘了,那也无妨,我会在你空白的记忆中,慢慢慢慢的值一下属于我的记忆,就算是重新认识,我想有一天你还是会记得我。
「不过,这一次,我不要再叫暴发户了,我会为自己取一个好听的名字。」他促狭的说:「然后我会给你一个可怕的名字,例如唐庸医、尊豕古大夫、凶婆娘……之类的,谁叫你忘了我!」
唐海泱闻言笑了出来,方才的那股愁绪也因这笑声冲淡不少。「喂,我说暴发户,我现在『 头好壮壮』 ,也没把你忘了,你现在可以放开我了吧?」
暴发户这才想起自己还抱着她呢,连忙把手放开。
两人看着太阳一点一滴的没入海平面,暴发户从刚刚的对话中想到另一个问题,「喂,如果有一天我恢复了记忆,我会忘了我在这一段时间遇到的人、发生的事吗?」
「有可能。」医学虽然发达,但丧失记忆能否恢复,要花多少时间能恢复,恢复后有无后遗症,会记起哪些、忘记哪些,这些都不是精密仪器能预测的。
「那怎么办?」他愁苦的说。
她斜睨他一眼,「凉拌!」
「我是很认真的。」
「我也回答得很认真呐!」如果他真的恢复记忆?那又是一个……大震荡了吧!「搞不好你恢复记忆后,也许你还不屑跟我以及渔村的人打交道呢!」她话中有话的道。
「恢复记忆后,不管我会不会忘了你,你要记得来找我!」暴发户看着她,等着她的回答。
她摇摇头,「如果你忘了,我就不去找你了。」
「不行,就因为我忘了,你更要来找我!」
「为什么?」
「因为你要替我记住这段期间发生的一切,我遇上谁、发生了什么事,一些尴尬的、好笑的、生气的、有趣的事,一些我希望能记得一辈子的人,比如阿旺伯、唐伯伯、阿福伯、村长伯,鱼市的朋友,一起跑船的渔工……」他看着她,黑眸深深的凝视着她,「还有,唐庸医。」
「你现在有这份心就好了。」她笑得有些无奈。现在当然这样说,可若有一天真的恢复记忆了,他还会这么想吗?
「我现在的快乐是你给的,你救了我,把我带来渔村,最起码,我希望我会记得你。」
「傻瓜!快乐是自己找的,你的心境没办法转,到哪里都不会快乐。」
反正她的意思就是说,他如果忘了富足渔村的一切,她也不会来找他喽?他有些气闷的道:「……看来靠你很不可靠。」但无论如何,他都不想忘记这里的一切。
唐海泱在心中一叹,「记得我……有什么好?」
「记得你是没什么好……」可是,他知道,不记得,他会很不好。
「那就忘了吧。」太阳已没入海平面了,她该走了。「时间不早了,我们回家吧!」
第七章
唐海泱在家养伤的这段时间,误打误撞的见证到了堪称富足渔港的奇迹上一回暴发户和渔村的一些「名厨」,将富足渔港的美食结合当季的海鲜,研发出几样小吃后,引起广大回响。
小吃先在鱼市限量试卖成功,接着又在农渔业产品联展上大大露脸,甚至有着名的冷冻食品公司的品管经理,在吃过富足渔港的摊位后,打算让其中几样商品量产上市。
透过农渔业产品联展和美食展,拜美食记者之赐,目前「富足渔港美食」是很多网友会上网搜寻的关键词。
透过网络的营销,慷慨的附赠「试吃品J ,除了鱼饼、鱼丸、花枝丸、鱼板之外,连带的也带动宅配鲜鱼的热卖。
连着几个月开红盘的销售业绩,富足渔村的村民每个人脸上都笑呵呵的,就连来鱼市的人也爆增,村民们都说,暴发户是富足渔村的「吉祥物」!
在家休养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唐海泱也没得闲,虽然暴发户说她手脚受伤,什么都不让她做,但要她一整天躺在床上当废人,简直是要她的命,于是她就上网帮忙处理一些订单。
看着富足渔港在暴发户「金头脑」的策划下,慢慢打响了名号,她心中五味杂陈,默默看着他展现高明的生意手腕,近来,他更打铁趁热的把头脑动到一家知名的五星级大饭店业者身上。
大饭店厨子用的食材比起一般餐饮业者较不在乎成本,重视的是食材质量。暴发户花了一个礼拜的时间送企划,又花了半个月免费送食材让对方试用,终于,么口作案有点眉目了。
饭店看中的是富足渔港新鲜、质量一流的海鲜,以及最近媒体争相报导的新闻话题性;暴发户看中的是大饭店的金字招牌,一日一签下长约,富足渔港的海鲜就如同镀了层金。
不过这些策略虽是他的构思,然而去谈的人却是村长或唐丰德,他觉得,让一辈子生活在渔村,有故事的人去推销渔村,能更吸引人的认同,当然,暴发户在行前会完全传达了他的想法和几项要坚持的事。此外,他好像下意识就很抗拒媒体,会出锋头的事完全别想要他出面。
这也就是没人发现富足渔村最近火红、幕后「翻云覆雨」手是个年轻小伙子的原因。
这让唐海泱松了一大口气。
渔村的人也体谅他,当然,这跟他们怀疑他是「偷渡客」也有一点关系。
大饭店要的鱼货是每天渔船进港就要马上挑选,然后打冰急送过去给大厨验货。在唐海泱的伤势好了差不多,回到医院工作后,这送货到大饭店的工作变成由暴发户全权负责。
送渔货一方面他可以到外头走走,如果时间刚好,而唐海泱在医院的工作又不忙的话,他们可以一起吃个饭,而通常,他送渔货的时间都很「刚好」。
只是今天暴发户送渔货的时间就很不凑巧,他原以为可以见到唐海泱,没想到她说她一个朋友快结婚了,她要陪她去挑婚纱,于是他们见面的机会没了。
暴发户只好算了,打道回府,可原路好像发生交通事故,车子堵得厉害,他索性改换路线,开了一段路后,他发现来到唐海泱之前带他去的那个夜市附近。
他想起那间好吃的酒香乌骨鸡和麻油酒鸡的美味,心想既然来了就吃过再回去吧,只是时间还早,不见得开店了就是。把车停好之后,他来到那家店,一看,太好了,已经有客人了。
他找了个位置坐下来。「老板,来盘酒香乌骨鸡和麻油酒鸡,外加一碗白饭,大的。」
老板看了他一眼。「叹,帅哥,今天你女朋友没来?」
「她……」暴发户知道他指谁,笑得有点尴尬。「那个……她不是我女朋友啦!」
老板却调侃道:「不是都快订婚了,还说不是你女朋友?啊现在年轻人还这么闭俗喔?」
「呃,订婚?」他搔搔头。老板会不会认错人了?「你确定是我吗?」
老板把东西端过来。「废话,像你这样的帅哥没几个父母生得出来的啦!」又仔细看了他一眼,「只是你真的是晒得有够黑,干你们这一行的还可以晒成这样,你是被派到海岛去,还是被丢到衣索比亚啊?哈哈,一定是后者,好久没看到你了。」
暴发户听得一头雾水。老板的话是什么意思?他想多聊一些,可有客人进来,老板过去招呼没时间多聊了。
吃完了东西付了帐,他离开时不意听老板对着一对刚走进来的男女说:「厚,好久不见了,带女朋友来啊?」
「老板,这是我家最小的妹妹,说了三次了,你老是记不住,你会害我被我女朋友宰了!」
「你女朋友?长头发的那个?」
「老板,我没带过长头发的女生来过,我女朋友是短发的。」
「哈哈哈……是这样喔!」
暴发户怔了一下,不由得笑了出来。钦。老板的记性原来这么糟啊?真是的,害他方才那份酒香乌骨鸡吃得食不知味的。原来,太在意一个人,旁人的话不管是真是假都会变得很有杀伤力。
看到夜市里陆续摆出来的摊子,他忍不住嘴馋的又吃了几摊,逛着逛着,他想到之前觉得熟悉的路径。
唔……这条巷子内真的没有一家叫「原轩」的店吗?
他好奇的再走一次,结果由巷子口走到巷子尾,还真的没有这样一家店,是他记忆有误吗?只是,平白无故的,他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记忆?而且脑海中还浮现莫名其妙的对话,到底是怎么回事?
没找到那家店他有点失望,毕竟那可能是一条帮他恢复记忆的线索。
这时看到一个中年妇人转进巷子,他突然灵机一动。或许曾有过那家店,只是搬家了,他可以问人看看。「不好意思,请问一下,这条巷子里,以前是不是有家店的名字叫原轩?」
「以前?现在还是叫原轩啊。」
「真的有这家店?」
没有这家店他问干哈?奇怪的人。妇人打量了一下他的穿着,好心的提醒,「那家店消费很贵的,供中晚餐,每餐只接受五桌订席,每日只限定接受十桌的客人,即使有钱也得花时间等。」
「请问,这家店在哪里?」
「就在那里。」伸手指向不远处的一家店面看来不起眼、门口种着一株樱花树的木屋。
「谢谢。」暴发户朝着木屋走过去,一探究竟。
「暴发户,你方才为什么没接电话?」
「方才?你有打吗?」
「打了好多通!算了,你现在还在市区吗?」唐海泱的心情似乎很不错,甜甜的嗓音中有着藏不住的好心情。
暴发户其实已经在回渔村的路上了,但光是听她开心的声音,让他很想亲眼看看她的笑容。「还在市区,不过,路上有点塞。」他不想说实话的争取一些把车子掉头的时间,就怕她让他直接回渔村去。
「你早一点时不是打电话要找我吃饭?」这不知是从何时培养出来的习惯,他们平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