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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罗鬼道-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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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修仙者,又岂会在乎世俗的刀剑,随手就是两把金刀幻化而出,迎了上去。

大剑与金刀相撞,没有先前的惨烈对决,影月如断线的风筝被撞飞出去,金刀的攻势只是稍稍一顿,但第二把金刀速度不减,越过第一把金刀继续追杀而去,影月提气上升,稳住下降的身躯,尽量保持与袭来的金刀同一水平线,待到金刀射到面前,又是提剑相迎,飘在空中的身影被撞击的更远。

两击之后,影月已被击飞出去二十余丈,踉跄落地的影月不做丝毫犹豫,转身发力,如离弦之箭拼命远离沈惊尘一干人等。

“贱婢,竟然使诈。”沈惊尘突然醒悟,影月佯装攻击,实则借机逃跑。对着徐泓喝道:“还不带人去追,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沈惊尘自己没有去追的意思,断脉重接的日子不久,几次出手,已是隐隐作痛,更何况欧阳雄业已被擒,沈惊尘现在更关心欧阳雄身上的宝物。

徐泓带着林豹、霍英以及几个黑衣死士追击影月而去,沈惊尘则令人押走公主、欧阳雄和形同废人的公孙朗飞,他要马上得到梦寐以求的异宝。想到一旦获得此宝,自己将得到修仙道路上的大机缘,脸上忍不住露出兴奋的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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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聚魂期一层

天色渐渐亮了,孟秋运转“聚魂”心法,将吸入经脉的点点阴灵气,依照周天顺序在经脉中不断循环聚集,三十六周天后,终于又炼制了一缕细如发丝的黑色灵气,运气将此灵气压入丹田,融入原先聚集的灵气团中,又缓缓运转丹田灵气,待到气团完全融合稳定,这才结束了一夜的修行。

“你已经达到阿修罗真经的第一个境界,聚魂期一层。可以考虑习练第一个法术——鬼索术。”怀中的修罗令在孟秋脑海提醒道。

“这么说,我已经是修仙者了?”

“的确算是入门了,不过不是修仙者,是鬼修者,聚魂期共分九层,对应了修仙者的炼气期九层,每三层为一次功力的升华,所以也可以分为聚魂初期,中期和后期,练到第九层就有了突破到下一境界的机会。”

“下一境界是什么?你传我的功法,除了聚魂期的,后面的我一去想就会头痛欲裂。”

“ 哈哈,我怎么会把全部的《阿修罗真经》现在就教给你,聚魂之后的功法有我设下的精神封印,只有我才能解封。”

孟秋摇摇头不解道:“为何封印起来,到时再费事解封岂不多次一举。”

“你现在刚刚入门,自然不明白我的苦心,你也不必想太多,只管尽力修行就可以。”

孟秋点头,把“鬼索术”的行功方法在心中细细默念几遍,确定每一个细节都没遗漏,便开始催动丹田灵力,按照要求旋转阴灵气,拉扯变形,用神识意念注入数个同样由灵气幻化的艰涩符文,当最后一个符文注入渐渐成形的细长绳索般的鬼索中,便一下亮起邪恶的乌光,如活了一样,充满了生机和力量,这过程看似繁复,其实需要在自身丹田瞬间完成,而这只是顺利使用“鬼索术”的第一步。

反复练习了上百遍,孟秋才算正真成功了一次,其余不是幻化的符文不合标准,就是幻化速度太慢而失败。

终于完整在丹田蓄成一条微型黑色鬼索,孟秋忍住心中喜悦,开始小心催动微型鬼索延经脉冲向右手掌心劳宫穴,眼看孟秋即将获得他修行的第一个鬼道法术。

灵力冲出掌心,细微的黑色灵气瞬间自行变大,粗如拇指的鬼索阴寒之气弥漫,索体表面黑气翻滚,宛如一条握在手中的邪恶毒蛇。

“不知道有多厉害!”

孟秋刚要试试鬼索的威力,看书 网网游kanshu  突感丹田一阵空虚,手中幻化而出的鬼索顿时灵光暗淡,转眼间溃散消失。

忙又盘膝打坐,内视丹田,丹田内的气团消耗了七七八八,没有几个时辰怕是恢复不到先前的水平,看来自己的修为实在太过低下,连一次运用鬼索术攻击的能力都不具备。

从修炼阿修罗真经和惊尘九剑以来,孟秋的人生悄然发生了变化,心底不经意间滋生着争强好胜的意识,加上意外横财的获得,更是让孟秋体会到高居人上的满足,尤其每每看到孟雪可以享受童年的无忧快乐,孟秋感到这才是孟雪应该得到的人生。

从无知到对修罗鬼修之道的逐步了解,孟秋已不在像开始时充满抵触,相反这才明白,阿修罗王带给自己的是天大的机缘,不管怎样,都要变强,强到能让自己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成为神的宠儿。

孟秋的日渐强大,带来了自信心的无限膨胀,修炼阿修罗真经也在潜移默化的不断激发天生的魔性,这是九阴魔体的天性,也注定孟秋的性格必然不可避免的会逐渐改变。

“是该取回属于我的东西了。”孟秋记挂落凤山的珠宝,在心里也是理所当然的认为,这些珠宝本就应该是他的。

秦安镇有专门的马车行,供上门的客人租用,孟秋雇了一辆,他要再进落凤山,把剩余埋在山里的珠宝全部运回来,孟秋刻意雇了个老实的哑巴车夫前往。不放心孟雪一人在家,于是带上了孟雪一同去,只有让妹妹时刻在身边,孟秋才能安心。

给了哑巴车夫一两银子,让他看好车等着,哑巴连连点头,一两银子比哑巴的工钱多得多,哑巴自是满怀欣喜。

孟秋兄妹在落凤山挖了珠宝,装了满满一大布包,要不是孟秋这段时间由于修炼,体力比一般人好,这么大包金银珠宝还真是背不动。

“哥哥,你力气好大哦,怎么会这么厉害?”

“哥哥在修炼一种很厉害的功夫,力气就变大了。”

“就是每天练剑吗,哥哥,你也教我练功夫好不好?”

孟秋每晚修炼聚魂之术,孟雪并不知道,但是白天孟秋练习惊尘九剑孟雪是知道的。孟秋想了想摇头道:“你还是个小孩子,练剑容易伤到自己,再说女孩子整天打打杀杀的也不太好。”

“我要学,教我学舞剑嘛。”

“等你长大了再说吧。”

“不行,我一定要学,你不教我,我就不走了。”孟雪果真蹲在地上不走了。

孟秋笑道:“你不走就不走,我一个人坐马车回去了,不过我可听镇上人说,落凤山有专吃小孩子的野狼。”

孟雪撅着嘴不理孟秋,故意扭头看向侧面一片低矮的灌木丛,对孟秋的话装作没听见,尽管心里不信这里有吃人的野狼,还是有点害怕。忍不住四处偷偷乱看。

“啊。”孟雪惊叫一声,拼命向孟秋跑了过来,边跑边喊道:“救命,狼,有狼。”

难道一说就灵?孟秋忙卸下布包,右手往怀中一探,一柄短剑已暗藏手臂之后。疾跑两步把孟雪挡在身后。

孟秋眼眸陡然升起怒火,才过了几天好日子,就要来惊吓雪儿,终然是只不通人性的野狼,也让孟秋极为愤怒。

“狼在哪里?”孟秋问道。

顺着孟雪手指的方向,孟秋缓缓向一片茂密的灌木丛走去。

小心拨开灌木,孟秋看到了惊吓雪儿的罪魁祸首,一个浑身染血的女子,面色苍白,一片死色。真不知是怎样的伤害,身上多处剑伤和擦伤,估计是从右侧的山峰摔下来的,尤其背部血肉模糊,一片狼藉。

看着女子嘴角尚未完全凝固的血迹,想是摔到这里的时辰并不太长,孟秋剑眉微皱,如何处理这受伤的女子,一时颇觉为难。

雪儿此时也大着胆子跑了过来,见是一个受伤的姐姐,心中觉得这姐姐好可怜,比自己被赖三毒打还要可伶,便劝说孟秋应该救救大姐姐。

……

孟秋这次在落凤山又是被弄得精疲力尽,要让他背着一大包珠宝,再抱个受伤女子,孟秋无能为力。

只得背着珠宝走一段路放下,再回去抱那女子,然后再回去背珠宝……如此反复进行。原本只需半个时辰的山路,足足多用了一个多时辰。

哑巴看到孟秋背了个大包回来,又抱了个不知是生是死的漂亮女人,瞥了一眼后,就去套弄马车去了。

“可以走了。”孟秋吩咐道。

哑巴一扬手中长鞭轻抽马背,马车不急不缓的动了起来。

孟秋看着斜躺着身边的重伤女子,不禁又是皱起眉头,自己大婚在即,现在弄了这样一个女人回去,要是死在家中岂不晦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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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愈肌膏

黎郎中治疗跌打刀伤还是有点名气的,可是躺在床上的女子已是奄奄一息,心道,就算治好了女子的外伤又能怎样,到时还不一样要一命呜呼。 ()

孟秋见请来的郎中半天不说话,忍不住问道:“她的伤怎么样?能治好吗?”

“这位姑娘伤势极重,几乎全身都有伤,老朽家传愈肌膏纵然神效,也只能治她的外伤,对于内伤,老朽无能为力,依我看来,这位姑娘九死一生,孟公子要有心理准备。”

“她的内伤,一点办法都没有?”

捋须沉思片刻,黎郎中道:“我曾经听人说过,年份在八百年以上的人参配上鬼见愁,熬成的汤药有回魂汤的美称,据说可以把濒临死亡的人从鬼门关拉回来,不过这两样药材都不太容易得到。”

“民间百姓传说千年人参得天地精华,可以变化成人,可见上了年份的人参极不易见,至于鬼见愁又是什么药材,倒是没有听说过。”孟秋也是明白要救此女非常不易。

“鬼见愁是一种边疆苦寒之地的一种特产药草,当地不算珍贵,只是因为产地离这里遥远,加上又不是常用的药材,故而比较少见,至于八百年的人参,就算有也早被达官贵人收藏起来,留作日后保命用,一般都是千金不卖的。”

孟秋想了想说:“这样吧,请先生留下愈肌膏,先治好她的外伤,所说人参和鬼见愁的事,也请先生教我熬制汤药的详细方法, 至于能否找到这样珍稀的药材,也只好听天由命,看她的造化了。”

黎姓郎中稍稍犹豫一下,说道:“老朽配置的愈肌膏,所用药材大多亦是珍贵药材,费用也是颇为昂贵,这女子受伤部位如此之多,用起药来可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啊。”

孟秋哪里不明白郎中的意思,摆摆手道:“需要多少银两尽管开口,不会亏待大夫的。”

“要治好令友外伤,至少需要整整两盒愈肌膏,一起需要白银一百两。”

一百两白银对普通百姓来说是无法拿出来的,不过对于如今财大气粗、日渐狂傲的孟秋只是九牛一毛。毫不犹豫取出一叠银票,抽出一张递给黎姓郎中。

黎郎中忙从药看书:网小说kAnshu  箱取出一个巴掌大小的暗红色的精美木匣,客气地递给孟秋道:“老朽随身只带来一盒愈肌膏,另一盒明日中午老朽准时送到府上。”

又向孟秋交代几句使用愈肌膏的注意禁忌,就急冲冲告辞离去,只因愈肌膏成本高,黎郎中家中根本没有存货,现在收了孟秋的银子,当然要去赶制愈肌膏。

送走黎郎中,孟秋摩挲手中的精美木匣,心中这才想到了一件颇为难的事,要治疗受伤女子,必须将愈肌膏均匀涂抹在受伤的肌肤上,可是,一个素未蒙面的女子,要自己在其裸露的玉肌上……毕竟在彦国的百姓思想中,还是存有男女授受不亲的的观念。

雪儿年纪还小,不然这上药的事就交由雪儿做了,孟秋看着几无生机的女子,深吸一口气,走到床前,伸手探到女子的胸前衣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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