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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这个够古怪吧!”
“铮!”
折叠弓张开,在阳光下闪着耀眼的金芒。
所有人全看呆了眼。
龙鹰以最迅快的手法将折迭弓还原,送回袍内,微笑道:“最古怪的武器,正是龙某。”
说时身体朝前倾侧,在对方完全掌握他要干何事前,双脚缩撑,冲天而上,越过众人,炮弹般朝他们后方的野林投去。
本修阿那等本能地转头看他,只见他没入林巅,迅又再弹出来,逢树过树的几个起落,变成了个小点,朝极可能是大沙海最动人的大湖投去。
※※※
龙鹰确迷失了路途。
他所到之处,叫鹿望野,位处孔雀河东岸,受到孔雀河支流的灌溉,还成就了聚居在野原游牧民族白鲁人的圣湖。平顶山名屏岭,更是大沙海著名的圣山。
鹿望野离西面的孔雀河三十余里,其支流小孔雀河从这里的岩地冒出地面,形成腰带状自西而东的绿洲原野,最宽处二十多里,长达四十里,成为强大白鲁族的乐土。
白鲁族本属蒲昌海其中一个游牧民族,三、四代前从蒲昌海迁徙过来,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亦会与蒲昌海和高昌人进行以物易物的交易。
近数十年来,白鲁族日趋兴盛,人数超逾一万人,不论男女,均习骑射,主要的敌人正是薛延陀马贼。其可战之士达三千之众,且倚屏岭立寨,有强大的防御工事,故边遨虽多次率贼来犯,都是无功而回。
可是时势变化,边遨得突厥全力支持后,不住坐大,连独解支亦不放在眼内,何况是白鲁族。故而近几年来,白鲁族是在惶恐里度日。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从天山族处得知有龙鹰这个救星。
龙鹰甫抵大沙海,立即重挫边遨,又将突厥人逐出贞女绿洲,辉煌的战果早经天山族人传入他们耳内。
现在竟迎得龙鹰到鹿望野来,怎教他们不欢欣如狂,奔走相告。
当龙鹰只穿一条短裤,湿漉漉从湖水冒出来时,湖岸已挤得水泄不通,男女老幼数千人,人人瞪大眼睛看他,弄得他不知多么尴尬,心忖幸好没有脱个精光。
雪儿比他自然多了,根本不怕被围睹,悠然自得择湖边嫩草大快朵颐。
比对起旅途的艰困辛苦,现在等若到了仙境福地。
本修阿那伴着个戴着鹿皮制帽子、衣饰鲜艳,自有一股领袖威严的中年女人,来到岸旁,只看人人尊敬让道的样子,便知她即使非是本修阿那口中的祭司,也该是族内身份尊崇的人物。
本修阿那向龙鹰招手,中年女子则含笑静候。
龙鹰暗骂自己不够机警,刚才有机会开溜却舍不得离开湖水,弄得此刻不得不以半裸的身体示众。
再潜入水里去,在水底施展弹射,下一刻已傲立岸缘一块石上。
两个携着彩布的年轻白鲁族姑娘兴高采烈的从本修阿那和中年女子后面奔出来,用彩布将他包裹起来,几乎是紧包着他地爱不释手为他抹干身体。
龙鹰得此盛情款待,立告不知人间何世。
白鲁族数千人同时发出震湖欢呼,女儿们还忘形的唱歌起舞。
龙鹰的感觉便如置身梦域。
第六章识途老马
当夜白鲁族举行盛大的野火会招待龙鹰,鹿望野喜气洋洋,族人在圣湖四周燃起数百篝火,烧烤鹿腿和羊腿,肉香四溢。
除女祭司珍楚外,龙鹰这野火席人数多达三十二人,围成两个大圈,当然是族内最有地位的族长、长老和出色的战士,本修阿那只能陪坐外圈。
他们的一席设在湖东,不但可尽览湖岸美景,还对着宏伟巍峨的圣山屏岭,确另有一番身处异域的感受。
龙鹰为安他们的心,以回报热情的款待,将今次与敌人交锋的多场战事,绘影绘声、活灵活现的娓娓道出,又于关键处卖卖关子,不论老少,都听得动魄惊心,甚乎难以置信,当说到他掉过头来反击追杀他的人时,四周挤了逾百人,令龙鹰品尝到当一个受欢迎的说书者的滋味。
白鲁族懂汉语的人不多,但大多通晓吐蕃语,所以在沟通上没有问题。
“呵哟!一个人怎应付这么多人呵!”
外围处忽传来年轻女子忘情的说话,登时惹起一阵哄笑声。
龙鹰笑道:“姑娘不用担心,我肯定死不了,否则就不能在这里说故事。哈!”
又是另一阵笑声,人人情绪高涨。
龙鹰特别留心其中一个叫桑槐的中年男子,此人坐在内圈,介绍后没有说过话,其反应亦与其他人不同,会在一些关键的地方露出深思的神色。更重要是龙鹰看出他是白鲁族的第一高手。此人更说得一口流利汉语。
大族长施达支司含笑道:“结果呢?”
龙鹰道:“结果是我宰掉他们近二十人。”
说罢向桑槐道:“桑槐兄怎么看?”
桑槐微微一怔,用神审视龙鹰,道:“不论是参师禅、戈征,又或拔贺野,都是踩踩脚能摇动大戈壁的高手,何况还有数十位千中挑一的好手,这个险是否值得冒呢?”
龙鹰道:“问得好!如在正常情况下,我是等于自投罗网,但因着三个原因,我是不得不冒此险。首先,任我溜多远,始终要走回头路,那主动权将落入敌人手里,所以长痛不如短痛。其次,是不论天时、地利均在我手,我是以逸待劳,而对方已成疲军。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便是我惯了以奇制胜,亦是我今次敢凭一支千人部队,到大戈壁来取边遨和遮弩两人首级的凭借。”
数百人全静下来,只余篝火的木柴仍烧得“噼啪”作响。
珍楚叹道:“龙鹰不愧是龙鹰。”
桑槐沉声道:“参师禅、戈征和拔贺野三人有伤亡吗?”
龙鹰淡淡道:“尚未轮到他们,我的战略是避强取弱,灭他们的志气威风。要到天山之北的山南驿,我才拿他们来开刀。”
没人说得出话来,只呆瞪着他。
另一长老道:“我曾到过山南驿,是座碉堡式的建筑物。”
珍楚不解道:“鹰爷因何须孤身到天山之北去呢?”
龙鹰想起秘女,双目魔芒大盛,道:“我是为找一个人,此人对我们今次的行动,能起决定性的作用。”
又一长老皱眉道:“一个人能起何作用?”
龙鹰目光移往桑槐,道:“在某些情况下,这个人的识见和专长,胜过千军万马。像本人目前的情况,只要有人能领我避过敌人耳目,神鬼不晓的到约定处与我的兄弟会合,那到天山的行军,便成功了一半。”
大族长施达支司义无反顾地道:“勿说一个人,要我们举族为龙兄弟而战,我们绝不皱半下眉头,山神可做见证。”
龙鹰喜道:“那剩下来另一半的成功,已握在我的手心之内。我们会取道到这里来,再沿孔雀河北上,边遨绝不容我们进入高昌和龟兹人的势力范围,所以必全力来攻,我们就在鹿望野倚圣山反击,将薛延陀马贼连根拔起。”
珍楚微笑道:“原来鹰爷早有定计。”
桑槐道:“我会为龙兄弟当这个领路人,何时起程?”
龙鹰道:“立即起程!”
众皆愕然。
※※※
龙鹰将雪儿留在鹿望野,与桑槐各乘一驼,于午夜时分离开草原,朝东南方急行。
经过这次迷路后,龙鹰对任何能在荒漠区认路者,他都心存敬意。而桑槐显然在这方面有特殊的本领,识途老马般领着他高高低低地横过草原西南面广阔的丘陵地带,再走了一段沙原的路后,临天明前忽然勒停骆驼,还到地面仔细检查。
龙鹰下驼来到他身边,道:“不久前该有大队商旅途经此处,赶在大风雪来临前回南方去,这是经常有人走的路线吗?”
桑槐站起来,闭上眼睛,用力地嗅吸,又朝前走了十多步,转过来面向龙鹰,道:“我嗅到一个阴谋。”
龙鹰大讶道:“桑槐兄的鼻子真厉害。”
桑槐道:“一个骆驼队在两天前曾路经这里,再朝东南走。他们表面看该无异于一般驼商队,事实上却是由热魅人伪装的。”
龙鹰一怔道:“热魅人?”
当年他们护送天石的队伍通过死亡之海的绿色捷道,在抵达尽端出口前,热魅人冒雷雨来袭,被他们凭地势击退,致对热魅人的悍勇仍是记忆如新。
桑槐道:“马贼擅长伪装以接近被抢掠的目标,然后骤然发难,边遨亦善于玩这类把戏。如此看,敌人不但清楚我们的兄弟正于鬼洞山等待龙兄弟去会合,还猜到我们会改采西行到孔雀河的路线,遂于路上等待我们去上当。”
龙鹰道:“敌人何不趁我未到之际,到鬼洞山去呢?”
桑槐道:“鬼洞山位于荒漠区,没有商旅会到那里去的。”
龙鹰叹道:“桑槐兄真了得,用鼻子嗅几下,竟真的嗅出个阴谋来。”
桑槐好整以暇地道:“不同的族群有不同的生活习惯,热魅人酷爱一种叫‘忘忧’的香草,不但爱晒干后切丝卷烟来吸,还爱在生火时加入火堆里,遗留下来的气味,历久不散。”
东面地平现出一线曙色,代表着炎热的开始。比起以前在沙漠的日子,昨夜不但没起风,且不算太寒冷,或许是因地近孔雀河,西北风将温暖和湿润的气流带到这区域来。
龙鹰道:“桑槐兄对热魅人肯定下过一番工夫。”
桑槐捋起衣袖,让他看手臂,从手肘至手腕的一截,密密麻麻布着指甲般长的伤痕。桑槐没表情道:“每杀一个热魅人,我用刀锋划一下来记着。”
龙鹰愕然道:“原来桑槐兄杀了一百二十一个热魅人,那是惊人的成绩。”
今次轮到桑槐惊异地看他,难以相信地道:“连我自己都数不清楚划下多少疤痕,只是心中记着,现在仍是天色昏暗,龙兄弟看一眼后竟数得一清二楚,这是不可能的。”
龙鹰心忖“小事小事”,道:“你老兄该与他们有深仇大恨。”
桑槐道:“我两个兄长都是丧命于他们手上,只要有一口气在,我绝不放过他们。现在机会又来了,我们再赶一段路,正午前可抵千鸟坑,补充食水和休息,更可让骆驼喂饱肚子。”
※※※
沙漠极可能是龙鹰唯一的克星,他情愿在高原上变幻莫测的羌塘走上一年,也不会选择在沙漠半个月。
沙漠虽然有突然而来的沙暴,但大多数时间都没有任何变化,重复单调至令人烦厌,最违反龙鹰魔种爱变爱奇的特性。
当你失去对时间的观念,被炎热和干旱彻底打倒,会变得麻木不仁,失去对周遭环境的兴趣,往任何一方走,都似有无尽和艰困的旅程恭候大驾,都要花大量所余无几的力气,而逃离的希望会被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人的地域气候,摧残至一滴无存。
当火毒的太阳升至头顶,正午的恶魔又再出来作祟。那种感觉仿如将生命抵押了给荒漠,有水没水,甚至所有骆驼都跌倒沙面站不起来,都似不关自己的事,只知颠簸起伏的坐在驼峰间不住深进。
桑槐领他越过一片沙石平原,前方的地形终于出现变化,看清楚是一列由黑色和紫色板状石头堆成的大小山丘。
龙鹰跟着桑槐从一个山口穿过山丘群,走到山口最高处,桑槐停下来。
龙鹰来到他旁,在驼背上俯瞰下方。
他们脚下是大片废弃了的盐田,中间有个水井似的设置,上盖石板,比起一路走过来荒芜不毛的沙石地,眼前被砂岩围起的区域算是生机盎然,零星地散布着各种沙漠植物,还有小片的草地。
驼儿发出欢嘶。
桑槐道:“这处曾是千鸟聚居之所,不过戈壁是变化最大的地方,十多天可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