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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送你。”沈赫边说边随着宋晓君站起身。
门口玻璃影壁转角处还有源源不断的新客,十二点一过酒吧的生意才刚是个起头。金金诧异道:“这么早就要走了?”
沈赫望了他一眼说:“人家是正经学生。家里管教很严格的。都像你似的成天野在外面没人管那还了得了。”
金金听了这话倒也不生气,冲沈赫做了个鬼脸,故意搭拉着宋晓君说道:“像我这样的家伙自然是没人疼没人爱的了,野在外面死了都没有管。你是个好福气的,晚回家了还有人作‘护花使者’。告诉我,上哪儿找来这么个懂得‘怜香惜玉’的好人作哥哥,改天也帮我寻一个吧。”
宋晓君明知他指桑骂槐,话里话外都是冲着沈赫去的,但是脸上仍不免有些尴尬。
沈赫拉起宋晓君,轻声耳语道:“别理他,我们走吧。”回头对段哥告辞:“下次再要有什么好玩的叫上我。我带我弟弟一起来捧场。”
“好啊。路上当心。”
两人到了门外拦下一辆出租车。司机翻倒记价器,踩下油门。汽车飞快开动起来。
沈赫笑着问道:“段哥说你和我长得像。你觉得像吗?”
宋晓君看了一眼身边的沈赫,想了想,答道:“不像。你笑起来的时候有酒窝,我没有。眼睛也不像,虽然都是双眼皮,但你的是内双。整个脸架的形状差别也挺大的……”
还要往下说,却发觉沈赫笑而不答,好像压根也没打算比较有什么具体的不同,只是随口一问,哪想到他就有板有眼地作答起来,不禁莞尔。于是宋晓君笑了笑便也止住了。
汽车的收音频率正播放着电台夜间的点歌节目。声音有点茫然。 路灯飞晃,宋晓君无意中瞥见沈赫的脸颊上有一道红印,像是被什么利器拉出的伤痕,便问:“你的脸怎么了?”
沈赫侧过头,隐在黑暗里,回答说:“没什么。”
宋晓君禁不住好奇,接着问:“像是个伤口,被什么东西划开的吧?”
沈赫低沉着嗓音,仍是一句:“没什么。”
宋晓君不好再问下去,转回头,眼睛望向窗外,视网膜上还有刚才灯红酒绿的残印。耳朵里喧躁的声响也似断未断。
不一会儿声与色就都消散了。灯酒霓虹最终化成了一缕清风,合眠在晨曦未明的露水里,静如旷野。
旃罗含 第四章(1)
每一段不同的生活都有一首独特的“背景音乐”。
大街小巷的音像店里耳熟能详的旋律被反复播放,有些歌今天唱完明天就忘了,有些歌曲传唱了一段时间,终究还是被锁进了仓库。曾几何时在耳畔嘴边进进出出的曲调,能够回想起来的究竟还有多少?
偶尔撞入心里的小小一截歌词被真正体会到的人收藏在了记忆里,从此不再愿意与人分享。
当一首歌成为“背景音乐”的时候,就会在做着什么认真细致工作的同时,不知怎地就把它哼了出来,唱完之后还不觉得,等意识到怎么又在唱这首歌的时候,才有些许的惆怅。
流行音乐的新旧替换总是让人感到应接不暇。宋晓君有一段日子迷上了“羽·泉”的《彩虹》,空闲下来就一遍遍地听,不知疲倦。
“爱了就别伪装,迷失了也别彷徨。不管未来怎样,你都要保持坚强……”
临近暑期结束,宋晓君就要去大学报到了。
他手揣着录取通知书,坐在公交车上一路向城市的东北角驶去。车厢外壳装裹着的是NBA篮球赛的广告宣传口号。
“I love this game!”
时节已过立秋,天气依然燥热难当。校门前宽阔的马路上,有两排绵延而去不见尽头的银杏树。夏尽未秋是她们最美的季节,暖风乍归,一身嫩绿换作翠黄,十分招摇而欢快地舞动着。
宋晓君深吸了一口校园里的清新空气,四处的景致透着说不出的新鲜惬意,周围擦肩往来的全是一张张青春的面庞。
暗红色的香樟树叶间或飘落在脚跟边,宋晓君忽然有种熟悉的感觉。是不是所有的故事其实都有过预演?草稿合格以后便接受一次彻底的洗脑,然后集体重来。每迈出一步都经历了无数次的彩排,可是却没有任何改过的机会,错了的依然还会再错。
倘若真是这样,那么每个人只需踏着自己既定的道路,心如沉石,目无暇给,一路前行就可以了。不用在意身边太多的枝蔓波劫。
然而宋晓君毕竟还是不太确定自己现在走的路是不是自己真的必须要走的路,所以困惑在所难免。他可以选择,但却不能比较。
有的时候近在咫尺的东西反而看不清。一定要等走远了,错过了,回头了,才跌足叹道:“哎呀,原来是这样。”
校园里人群熙熙攘攘,不时还有车辆过境。
正走着听见后面有个声音喊叫:“宋晓君!”
宋晓君回头搜索,不知是谁在叫自己的名字。
嗓音加大了分贝:“宋晓君!”
人头攒动,一只手掌在跳跃挥舞,宋晓君定睛一看,只见一头金光灿灿的黄发在太阳底下格外显眼。
是金金正推着一辆轻型摩托车向这边走来。
“你也是我们学校的学生吗?”金金还未走近,就已经喜形于色,开口问道。
“是啊。大一的新生,今天是报到的第一天。”
金金把摩托车定住,撑脚架放在地上,兴高采烈地说:“真好。那以后就是校友了。”
宋晓君见金金这么热情便也面带微笑与他攀谈起来。宋晓君仔细看时,发觉金金笑的时候嘴里露出一对伶俐娇小的虎牙,衬着浅粉红的嘴唇、太阳底下稍稍泛白的脸颊、金光灿灿的头发,一笑起来倒也十分可爱。他把视线从金金的牙齿上移开,问道:“你这是要往哪里去?”
“你们‘新人’一到,我们这些‘老人’就都要搬家了。这是赶着去换寝室楼呢。”
“学校真大。你们熟门熟路的到哪里都方便。我这初来乍到的,就怕一个不小心迷了路。”
金金扬动眉毛:“你要往哪里去,告诉我,我来带你。”
“不用了,今天事都办得差不多。我这就要回家去了。”宋晓君惦念着姐姐晚上不回来烧饭,自己得早些回去亲自下厨。
“也好。等开学了再见,那时我再细细地带你转两处好玩的地方。”金金一边道别一边发动摩托,跨腿翻身骑了上去。
一回头湮没在人群里,一点金黄转了两个弯就从视线中消失了。
校园广播开始播放点播歌曲的节目。男主持的声音青涩甘嫩,却故作老成地说道:“盛夏时节即将结束,度过一个漫长的暑假,我们再次回到校园。新的一个学期又要开始。今天先送上我们电台的第一道祝福。这首点播歌曲是由文学院的匿名男生送给同班女生冯颖颖的。他在信里这样写道‘我想你应该猜得出我是谁,听到这首歌希望你能明白我想对你说的话’。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欣赏这首庾澄庆的《情非得已》。”
一阵切换音过后,歌声便如水波般荡漾开。金金脚下的车轮转动着昏然欲睡的韵律。歌曲唱的是一见钟情的故事。
“难以忘记,初次见你,一双迷人的眼睛。在我脑海里,你的身影,挥散不去。”
金金的眼睛被太阳照迷了,车子怎么也骑不快。歌里的意思飞入脑海,却半点不能引起他的共鸣。金金从来不会对感情有这种如痴如醉的状态。他是个含着金汤匙长大的男孩,爸爸是政府机关的要员,从小锦衣玉食,把他一路培养到进大学。生活上的养尊处优让他对任何东西都提不起精神来,没有什么是超出他意料之外可以让他感到惊喜的。包括爱情。别人历尽波折才能得到的东西,他总是唾手就能获得。因此他的眼里所有事情都应该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他的“司空见惯”比起沈赫来少了一分冷漠,更多的是一种玩世不恭。
旃罗含 第四章(2)
在金金看来,和喜欢的人在一起,目的仅仅是为了快乐。除此之外,其他都是可有可无的东西。所以他一直都觉得,情侣之间感情的投入是一件费力不讨好的事情。合则聚,不合就散。在他而言,只有游戏的心态和快乐的感觉是最重要的,其他怎么样都无所谓。
这就是他对爱情的全部理解。
这种想法由来已久,不知道根源起头在哪里。
也许事情可以追溯到和他第一个上过床的男人。
如果从头想起的话,其实已经记不清那个男人的脸了。
然而要是稍稍多用一点时间,金金仍能大约回想起整件事的来龙去脉。那是他高中一年级时候的事情。
那时金金的家里虽然有钱,但爸爸教育子女却很有原则,从小不让他胡乱花钱。
金金看中了一双名牌的运动鞋,好说歹说也劝不动爸爸帮他付帐,索性只能从自己早饭点心的钱里扣存。可是悬殊实在太大,无论如何也凑不满买鞋所要的数目。
放在别的孩子身上说不定也就算了,可偏偏金金打小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混世魔王。父母不给就自己去赚。什么没听过的事都敢做。
也记不起是通过什么途径碰巧打听到一个五十多岁的老Gay想要找人做伴,金金费尽曲折搞定了中间牵线抽成的人,便去与那老Gay谈起了价钱。老Gay看到金金之后出的价位是五百。还没上床,先谈条件。什么1、0、69、打飞机、口活,稀里糊涂一大堆。当时的金金也听不太懂老Gay讲的那些术语,只晓得胡乱地点头摇头。至于应允了什么否决掉什么一概不知。
让他印象最深的是,他人生当中这第一次和男人上床,其实并没有做爱。
那老Gay一上手便知道金金对该做的事情其实一窍不通,于是嘴里嘟嘟囔囔抱怨不休。然后手把手地教他该怎么做。整个过程金金一直想笑。那老Gay一把抓起金金的手,有些生气地问:“会不会帮我打飞机?”
金金摇头。老Gay不由分说,把金金的手拉到自己的下体,上下揉搓,说道:“就像这样,把我弄到舒服了为止。”金金既觉得好奇,又有些害怕,照着他的意思,先是轻手轻脚地摩擦,接着又加大了力气,两个眼睛死死地看着那个东西。
左手酸了便换右手,右手酸了又换左手。
房间里黑漆漆地拉着窗帘,也不知过了多久。
金金实在累得不行了想要问他:“舒服了没有?”
可这时身边却传来了阵阵鼾声,金金停下手仔细一看,这精光身子的老Gay竟然不知不觉已经睡着了。
金金忍着笑,穿好衣服。翻了翻那人的衣裤口袋,不多不少找出五百块钱。
一溜烟,走人。
之后好不容易拼凑钞票买来的那双鞋没几天就不喜欢了,穿过几回便扔在床底不再留意,但是这件事情直到今天讲起来还是依然觉得好笑。还好只此一次。回过头来想想也有些后怕,万一遇上的是个坏人,被他弄死了也不知道。
金金坐在酒吧里与人搭讪,喜欢用各种各样稀奇罕闻的事情来与人套近乎。他肚子里的故事也确实多。总是讲也讲不完,过个两三天便不知又从哪里搜刮出些有趣新奇的事来说嘴。每每总能应着“时事景地人”讲出别人没听过的趣闻。
他的故事没有人去考证,也从来没有人反驳,真里有假,假中又有真。
他也时常拿自己开涮,讲说些自己在圈里圈外亲身遇到的事情。其中关于这则“飞机打到睡死猪”的“典故”他最常提起。每回谈讲起来,他总是说书一般,眉飞色舞,起承转合,一张一弛,让人听得心神俱欢。
九月的一个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