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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汤圣贤有些傲慢的行为李鉴定师心里也是有些生气的,不过在他打开了第一幅画轴的时候,脸色有些凝重了,“快,王经理快把老夏,老魏喊来。”
当另外两个鉴定师也到了会客室时,三幅画都被老李打开了,他们也被桌子上的画吸引了,纷纷从口袋里拿出手套和放大镜,围了上去。
汤圣贤也不打扰他们,站在旁边默默地看着,这三幅画全是他花了大价钱搞来的,其中两幅是一个逃难的富商变卖家产时被汤圣贤一眼看中的,富商怕这些画在逃难路上不好保存,全部换成了钱。第三幅是因为前两幅特意收集的来的,没错,这三幅画全是出自一人之手,便是江南才子唐伯虎唐寅也。
这还是难得的大开本大长卷,差不多可以办一个小型的唐伯虎书画主题拍卖了,汤圣贤,苏富比都知道这三幅画放在一起的效果远超将这些画一幅一幅拍卖的价值。难怪汤圣贤这么有恃无恐了。
“经过我和老夏,老魏的一起鉴定,这三幅画全是唐伯虎真迹无疑,而且这么大,全是罕见的精品,光是三幅画分别估价的总和就超过了一亿美元,到了拍卖场上,好好运作一番,怕是连翻一倍都有可能,钱多了对于一些富豪来说就是一串数字,但古董这种东西可以赏玩,可以提高品位,可以做传家宝留给子子孙孙不用怕家产败光,通货膨胀。他们对这些出自大家名人之手的作品情有独钟,每次有好东西一出世,他们都趋之若鹜。
一个小时后汤圣贤就提着空空的行李箱走出了大楼,唯一的不同就是画和碗都留在了苏富比,他的那张渣打银行的信用卡里多了一千零二万美元(汤圣贤办的是美元卡,一是为了和世界接轨,二是为了装逼。)那对元青花小碗已经归苏富比所有,那三幅画汤圣贤已经和苏富比签了合约,现在寄存在苏富比的“金库”中,在十月四日至八日的为了庆祝苏富比拍卖行扎根亚洲四十年,香港苏富比举办的2013年秋季拍卖会中,这三幅画作将被拍卖。
一千多万美金,这是汤圣贤人生中第一次拥有这么多钱,但汤圣贤知道这样也远远不够,哪怕那三幅画卖出去后拿到上亿美元,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汤圣贤并不想做一个二道古董贩子,现在所做的一切仅仅是为了发展积累起步资金而已,这些钱大部分要用到更有意义的事上去。
汤圣贤走在香港的大街小巷上,既然都来了香港了,又带了个这么大的空行李箱,又赚了这么一大笔钱,买点纪念品回去吧,虽然没有什么亲戚朋友,但纪念品并不是一定要送人的,汤圣贤的理解是给自己留作纪念的,给了没去过那个地方的人纪念品让他纪念什么呢。
说到朋友,汤圣贤还是有一个朋友的,叫黄嘉鑫,是他的高中同学,成绩比他要好,考到了沪市财经大学,现在在亚投行上班,还常常和汤圣贤出来喝酒,因为两个人都是单身狗的原因吧,还是有时间混在一起的。
“好长时间没和他联系了,这次带点好东西给他吧。”
第十四章只有一个朋友
没有血拼,没有嚣张,只是买了自己想买的东西。
汤圣贤最先前往铜锣湾,因为他要买雪茄,买上好的雪茄,更高级的雪茄私人俱乐部他是接触不到了,哪怕他现在是千万身家,但他并没有进入那个上层圈子,他在这些有钱人眼里就是一个暴发户,汤圣贤的确是个暴发户。
还是宅男的汤圣贤并没有觉得自己是个有钱人,也没有想过要进入那个圈子,没有人脉要什么紧,可以用手段啊,这世上多的就是方法,不要在自己困难的时候将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没怎么进入社会的汤圣贤有时候将人性想象的很好,有时候想象的很坏,对于“人脉”,“多个朋友多条路”这种社会上普遍认知的事情汤圣贤是嗤之以鼻的。朋友交一个两个真心的就好了,没必要交那么多普通朋友,酒肉朋友。
汤圣贤看网络小说的时候最怕的就是看到主角有点成就了,他的大学同学,舍友老大,老二,老三,老四,老五,老六,像葫芦娃一样蹦出来了。然后一起吃饭,全都带家属什么的,今天老大家里出事了,主角又掏钱,又跑腿的,明天老二女朋友怀孕了,没钱打胎了,反正帮了一圈忙了,大家都知道主角是有钱人,是好哥们,帮他准没错,最后他们全部成为了主角的左膀右臂。不得不承认这种狗血的剧情生活中也许会发生,但永远不会发生在汤圣贤身上。
汤圣贤也上过大学,虽然只是一个大专,但他的宿舍生活并不完美,没有那么多哥哥弟弟。想当初八个人的宿舍也是和谐的,一起决定要颓废至毕业的,汤圣贤在颓废了一段时间之后就背叛了当初的“诺言”,背叛了这帮“兄弟”,高中的汤圣贤在父母离世的打击下迷茫了,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大一结束,他不想一辈子都沉浸在痛苦中腐烂,他想活的更精彩,哪怕当时他并不知道以后他会得到系统,在他想要向上的那一刻起,他的人生便是精彩的。
原来总在宿舍打游戏的汤圣贤仿佛消失了一般,汤圣贤开始将大一的课程都补了回来,最后将日语修炼到蒙上眼睛,日本人也听不出这是外国人的地步,宿舍里的其他人直到毕业还在醉生梦死之中,毕了业,大部分人都回了老家,留在沪市的也在工作一段时间后看不到希望在哪里也离开了这座城市,在获得系统之前汤圣贤就已经没怎么和他们联系了,自己造的孽,全部要自己还呐!
汤圣贤这次要去的是一家叫雪茄主义的店,听说里面有不少来自古巴的精品,必须买。
看着柜员将几个古巴品牌的雪茄小心地从玻璃保湿房里拿出来,汤圣贤就有一种将这些雪茄全买下来的冲动。
cohibaesplendidos古巴高希霸导师雪茄二十五支木礼盒装要6800港币一盒,一只就是两百多人民币,行,先来个十五盒,什么,一共只有十盒,好吧全来吧,这个cohibasublimsedlimiitada限量版要两万三港币一盒,那来两盒吧,刷卡付钱,因为消费的多还给他办了一张会员卡。就这样汤圣贤将行李箱都装满了雪茄的木质礼盒,这样肯定过不了安检,不过汤圣贤有空间。出了店行李箱就变成空箱子了。
话说汤圣贤为什么会对雪茄这么情有独钟,那可就要谈到高中那段青葱岁月了,那时候的男生女生都喜欢装逼,汤圣贤和好友黄嘉鑫也不例外,他们做了很多人都做过的事情,抽香烟,当然两个人都知道香烟的危害,他们并不是真正的抽烟,他们是为了装逼而抽的,很多人都是为了装逼才抽的烟,但慢慢的都上了瘾,结果到了现在汤圣贤和黄嘉鑫都没有上瘾,他们只是将烟吸到嘴里,再用鼻子喷出来,玩的就是一个格调,要伤身体,他们才不干呢。
现在随着阅历见识的增长汤圣贤知道了还有雪茄这种专为装逼而生的高档产品,雪茄只吸到口,不同于吸烟一吸烟就把烟吸到肺部,但和他们的抽烟方式一样,并不吸到肺里去,抽烟要一根一根点燃,还要要弹烟灰,而抽雪茄一抽就是一个多小时,,而且连烟灰都不要弹,不同于香烟,雪茄只有非常少的烟味,通常是一些发酵过的烟草和其他的味道。抽烟就算汤圣贤不吸进肺里也会因为刺激产生痰液,而好的雪茄烟吸后不生痰,而且还有止咳清痰的作用。所以常吸雪茄的人不会随地吐痰,这是因为他们没有什么痰可吐。好的雪茄烟叶在种植时不允许加入化学肥料,在卷制前烟叶必须经过长时间的堆积发酵以去除烟叶中的杂味和生烟味,烟叶在自燃的醇化过程中,有害成分不断地被分解烟叶变得富有弹性,味道也变得醇厚丰满。此外,好的雪茄烟燃烧温度比纸卷烟低100多度,一般在700度—750度左右,含糖量也比其它烟叶低,所以烟气当中的有害成分远比其它烟低。
因为经济的原因,汤圣贤和黄嘉鑫买的都是十几块钱一只的雪茄,而且也不是天天抽,只有两个人一起出去的时候来两支。这下汤圣贤买了这么多,天天抽一支也不是问题了。
其他的东西,汤圣贤买了一块一万港币的潮表和几身比较小众的品牌的西装,他不喜欢那些大牌子,他认为太俗气,戴百达翡丽穿阿玛尼又能怎么样,反正汤圣贤穿不出个味来。
香港的小吃买了不少,每样尝尝味道就放进了空间,今天一天一共花了大概二十万港币。明天汤圣贤就准备回沪市了,来这里仅仅是为了卖东西,等到苏富比的秋拍结束了,汤圣贤也不会再来了,他会让王经理将钱全部打到那个匿名账户上。大笔金额进国门容易,出国门就难了。
第十五章回沪
清晨汤圣贤就上了飞机,两个小时的飞机很快就到了沪市,汤圣贤还是独自一人,坐上地铁2号线,换乘了几趟终于回到了家中。
今天是周末黄嘉鑫也不上班,正好约他出来玩,“喂,下午出来玩不”“行,还是老地方。”
一直没说汤圣贤的年龄,他毕业已经三年了,已经二十四岁了,黄嘉鑫比他晚一年毕业,在亚投行也工作了两年了,家里有房子,他也就将这两年的工资买了一辆二十多万的车子,比起汤圣贤来已经是有车一族了,不过现在汤圣贤也有买车的打算了,他要买一辆稍微有些装逼的车。
到了约定的时间,汤圣贤来到了两人经常去的那家网咖,手上提了两盒高希霸导师雪茄,这两盒就要差不多一万多人民币了,还没等一会儿,黄嘉鑫就开着他的大众高尔夫出现了。
汤圣贤迎了上去,待车停稳了汤圣贤就坐到了副驾驶位上,将木盒往黄嘉鑫身上一“砸”,“什么好东西?”黄嘉鑫知道汤圣贤出去旅游的事情,他定睛一看,“为,这么好的东西,这不是高希霸导师吗,你哪弄来的。”“什么叫做弄,明明就是我买来的。”“这两盒要一万多的吧,你哪里发财了啊!”“这不是在网上干了一票大的,不然哪有钱出去旅游撒!”
黄嘉鑫也不废话,当即拆了一盒,拿出来两根,带了一盒专门点雪茄的长柄火柴在身上,将这两盒雪茄放到后备箱里用布盖好就和汤圣贤进网咖了。
两人都是这家网咖的会员,和往常一样要了一个双包,两杯冰卡布奇诺,开机,闲聊这些年的寒暑假都是这么过来的,两条单身狗在网咖度过数不清的日日夜夜,在等待开机的这段时间,黄嘉鑫迫不及待地将嘴里的雪茄点燃了,深吸一口在口腔慢慢品味,再轻轻地吐出,那表情要多享受有多享受,这是一种精神上的陶醉,没有烟味,有的就是植物燃烧的芬芳。
看黄嘉鑫在烟雾的包围中********,汤圣贤也点燃了手中的雪茄,表情也是很享受,除了享受这苦中的香味还享受这装逼的格调,两百多一根,逼格确实够高。
钱真是一个好东西,买来了极致的享受,可以每天抽上一根或者几根这样雪茄的人该是多么有钱,以汤圣贤现在的身家是可以做到了,但汤圣贤并没有沉迷于其中,在烟雾朦胧中,汤圣贤的脑袋是空明的,将钱用在正确的地方才是汤圣贤的准则。
黄嘉鑫也似乎缓过神来了,开始登入游戏,两人喜欢在一起打游戏,只打一个游戏,一定有人会说是lol,很可惜这个游戏两个人都不会打,他们只打cf,比起虚幻的剑圣啊魔法什么的,他们更喜欢一枪爆头的快感。第一人称视角总会带来一些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