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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丰军-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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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末尤甚,各地义军疯起,流民逃离自己的土地,四处游荡,给社会治安造成很大的隐患。

余阙坐镇安庆,自然知道安庆地利位置的重要,更不敢擅自放流民入城。

郝十三想进城,就必须弄到进城的路引。

路引也好弄,在大路上安排几个手下,问过往的行人“借”,毕竟郝十三是干这个出身,自从第一次蹩脚的拦路剪径,被一个妇人一板砖拍晕后,一直没有机会从操就业。

路引倒是弄到了,可惜只有一张,郝十三与手下兄弟争论了一番,这唯一的机会,和唯一的危险,自然落在他自己的手上。

别人转述的东西,自然没有自己亲眼看见的真实。

郝十三换了一身行头,身份是商人,路引上没有照片信息,蒙混过关很容易,郝十三顺利的进了安庆城。

安庆城是安庆路的治所,地处长江咽喉,过往船只,何其繁多,街道上车水马龙,从未遭遇破城的安庆,周边遭遇战火的富户,多来安庆避难。

就繁华程度上来说,郝十三的庐州、寿州,跟这安庆没法可比性。

庐州城虽大,毕竟是内陆城市,经过左君弼的两起兵火,两次鏖兵,富户多被掳掠,破败不堪。寿州虽然没有遭遇兵火,毕竟是偏僻的山地小城,不是彼时袁术称帝时候的寿春,也不是彼时大楚国的都城郢都。

“这个安庆城若是在我手中……”郝十三忍不住的擦了一下嘴角的口水,真个对安庆城垂涎三尺。

想要,和得到,是两码事儿。

军力方面,安庆城外有半军事话的屯垦军民,闲时屯垦,战时打仗,蒙元的赤马探,以及就地招募的军队,七八万之众,新近又从长江上游,来了个叫杨通贯,被朝廷赐名杨完者,率领号称十洞飞山的“飞山蛮”,安庆城的兵力,在二十万以上。

防守器械方面,投石车,弩车,火炮,塞满城墙。

等这一切被郝十三看在眼里之后,郝十三得出一个结论:

以这样的军事实力,余阙不来庐州揍他,就算是念佛了,自己的万把军队若来安庆,分明就是拿鸡蛋往石头上碰。

撤!回庐州,先屯垦屯粮再说,若图谋安庆,必须有水军,还得从长计议。

“十三叔!”郝十三挤在人群准备出城,忽然听见一个稚嫩的声音喊他,他本能的回头。

“安安?”郝十三回头,看见了余阙五岁的小女儿安安,刚刚漏出一丝善意的微笑,马上发现事情严重,浑身像触电一样的震了一下。

“陌生人呼喊名字,千万不要回头,人体有三盏灯……”小说都白看了?郝十三这是着了哪般的魔?他此时想死的心都有。

安安的母亲蒋氏倒没什么可怕的,关键是,余阙一双虎目如同电一般,将他穿了一个透心凉,还有余阙身后,二十个精壮的带刀侍卫。

在大街上撞见这一家子,不是要命了?这可是人家的地盘。

单挑余阙,郝十三都没有完全的胜算,余阙在庐州的勇猛,郝十三也是见过的,身先士卒,而且还有二十多个侍卫,又是在安庆的城墙之内。

郝十三若不回头,余阙只当是孩童安安说的疯话,郝十三一扭头,那穿在丝质长袍的高大身躯,化成灰余阙也认得,他大公子余德臣,还在郝十三的手中呢。还有那双具有蛊惑孩童妇女的眼眼睛,看着就让人恨不得把他抠出来。

好一个郝十三,吃了雄心豹子胆了?

好一个郝十三,敢到我的安庆城撒野?

好一个郝十三,穿上长袍我照样认识你!

好一个郝十三,让你知道,什么叫瓮中捉鳖!

“十三叔还有事儿,抽空陪你玩!”郝十三丢下一句没咸没淡的话给小安安,似乎还想保留一下自己的几分薄面,不至于让安安眼中高大上的十三叔,沦落为像被狗撵的偷鸡贼。

可郝十三的脚下,就像是生了风一般,拔腿夺路就跑。

恨,大地不能裂开一条缝隙,让他躲避,怨,爹妈没有给他插上一双翅膀,让他逃离这个绝境。

不作死,不会死,郝十三自己给自己配了一副作死的良药,如今“良药”已经初见成效。

余阙抽出腰刀,大手一挥:“逮活的”,日,跟老子抢亲情。

二十个带刀侍卫,如同扑向猎物的鹰犬,冲向郝十三。

第五十章 公子落难

刺探,是将锋利的物体,插入未知的物体内,拔出来,能带出不明物体内部的信息。

郝十三,贸然的进安庆城刺探情报,安庆的城防情况是刺探到了,结果在大街上撞见余阙,他是刺的进去,却探不出不来。

被二十几个人紧追不放,亏了他身高腿长,又没有着甲,侍卫们聒噪而来,却奈何负重二三十斤铠甲,怎么呢个跑过郝十三呢?

追不上,却能堵着着他!

郝十三第一感觉,就是冲出城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夺路而逃,所以他直奔城门。

城门下两队精干的城门护卫,自然也不是傻子,看见一个大汉落荒而来,身后还有余阙大人的卫队追赶,哪能让郝十三就这样出门?

拒马的鹿岩被横在城门下,挡住了郝十三的去路,郝十三想去过去,直奔城门,可是,一丈多长的长枪,簇拥的像刺猬一般,郝十三没有披甲,这样贸然的冲过去,身上必然会多出来几个血窟窿。

郝十三听着城门“吱吱嘎嘎”的响声,五内俱焚,顿足长叹,最后,城门“咣当”一声,轰然关闭,郝十三最后的一丝希望,被彻底的浇灭——此路不通。

城门已经关闭,郝十三感觉到,自己与瓮中之鳖的区别,无非就是比鳖速度快一点而已。

他就像是无痛的苍蝇,沿着街道乱跑,跑过路口,发现围堵的兵丁又扑过来,只能掉头,往另外的街道跑,跑过去,又是这般被堵了回来,怎一个狼狈了得。

任凭他郝十三再天生力气大,扛着个十二岁的小孩走路不费劲,也能跟常大拔河拔个平手,但他就这样无头的乱跑,体力也有耗尽的时候。

渐渐地,郝十三感觉自己的身体,不如先前那么的灵便了。

郝十三累了,他迫切想停下休息,可是追兵不给他休息的时间。

郝十三渴了,口干舌燥,嗓子冒烟,浑身的水分,早就变成汗水,从气孔中挥发。

郝十三热了,身体水分流失,把散热的水箱里的水,耗尽了。

这样高强度的玩命跑,早晚能跑死人。

只要一息尚在,绝对不能发下抗争的刀剑,也不能低下高傲的头颅。

就算是被余阙逮着又能怎样?像芝麻李李二一样,被朝廷一片肉,一片肉的活剐了?还是用余阙的公子余德臣换回自己?

活剐了倒无妨,用余德臣换自己,那可是太丢人了,别说自己心里过不去,颍州的群雄怎么看?天下的英雄怎么看?

一息尚存,战斗不止,宁可跑死,绝对不能受辱!

也不知道这样没头没脑了跑了多久,也不知道余阙究竟出动了多少的军队,郝十三似乎将安庆城得每条街道都跑过了。遇见强翻过,遇见水趟过,遇见人推到。

郝十三感觉自己的体力在一点一点的流失,脚下的步伐越发的沉重,眼前的视线越发的模糊,身体似乎不受控制的开始摇晃。

不能再跑了!跑不死,力竭,还不是被生拿活捉?干脆跟他们拼了!

郝十三摸像怀中,怀中的菜刀已经不再,为了入城没有麻烦,他没有带菜刀。

那还是继续跑吧!

人死球朝上,大不了,这一百多斤,就扔这安庆城了,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但求不要再在工地上搬砖。

人家公子落难,都有后花园的小姐搭救,怎么到我这,就不灵光了呢?

哦,我也不是什么公子,我只是元末的一个草根,卑贱的连名字都不配取。

可惜了,来到这乱糟糟的元末走一回,连个姑娘的手都没拉过,就这样子,玩到这游戏结束了?

……

郝十三的头脑混乱,意识开始模糊,最后大脑一片空白,双耳发出不明的耳鸣声,只是一双脚,还步履蹒跚的跑着,跑着……

“扑通”一声,郝十三栽倒在地。

还是这华夏的壮美河山,倒下去,都是这般的熨帖。眼前一片漆黑,世界也开始安静,静谧的,如同天堂。

……

“死了,我一定是死了”郝十三醒来的第一想法。

郝十三一骨碌从床榻上爬起来,眼前的一切,让他断定自己死了。

室内一片昏暗,昏黄的油灯,照着一个黑衣的老妇人,不正是奈何桥上的孟婆吗?

那老妇人,一身的黑衣,脸上的皮肤又老又黄,没有一点的血色,而且褶皱堆积,仿佛是开裂的枯树皮,目测,没有八十也有九十,那面皮的丑陋程度,三分像人,七分像鬼。

尤其是那服饰,郝十三却是从未见过的。

当时郝十三攻占寿州的时候,达鲁花赤网罗的各色美女,他都有见过的,汉、蒙、回、高丽、东瀛的美女都被达鲁花赤网罗在府邸内,虽然郝十三没有碰他们,但是,最起码的元末服饰,郝十三也算是科普扫盲了。

这老妇的衣着,却是稀奇,一身黑衣,上面缀满了银饰,还有那帽子上的装饰,垂到下颌,也是银子装扮。

“阿爹,他醒了!”那老妇见郝十三醒来,对对一旁灯下的长者道,声音却是非常好听。

说罢,一晚温水,已经送到郝十三嘴边。

郝十三碰触到一双温软的小手,白皙细腻,无论如何,也不能将这双小手,与那形容枯槁的老妇联系在一起,若是将那老妇的面容遮住,单是那一双小手,就已经足够迷(倒)无数男儿。

郝十三无心品评“孟婆”的小手,也无心考虑她如何保养一双这般漂亮的手,管他什么孟婆汤?如今口渴的紧,就当是饮鸩止渴吧!

再看灯下的那被喊做“阿爹”的老汉,年纪绝对不会超过五十,古铜色皮肤,也是一身黑衣,面皮上的褶皱,都没有那老妇人浓重,只是眼角的鱼尾,多少留下一点岁月的沧桑。

不过从相貌上看,那个婆婆,给这个老汉当妈都绰绰有余了。

这是什么鬼?老妇如此衰老,一双小手为何保养的这般好呢?声音又是那般的好听,难道是天生畸形?

被那么老的老妇喊做阿爹的老者,修炼什么功夫,容颜保持的如此之好呢?看上去却那般年轻?

“这位壮士,为何被官府追的如此狼狈?”那个老者开口问道。

额?那个,没死?那这两位老者又是哪一个室外高人?

“恩,那个,他们污蔑我偷鸡……切……”郝十三白眼一翻,信口胡诌,好想他有多么的高尚一般。

眼看着是这一双老者救了自己的性命,有的时候,善意的谎言还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好十三个想错了,这样蹩脚的桥段,骗傻子傻子都不一定信。

就算是偷一只鸡,本山大叔偷鸡都是放狗撵的,他郝十三偷的又不是飞鸡,犯得上调动全城的军队缉捕吗?

老者忠厚的脸上满是遗憾,他轻轻打摇了摇头,示意郝十三说实话,郝十三知道这样撒谎不能过关。

说什么?说我是余阙追捕的要犯?说我是红巾军的总管郝十三吗?还不得给我送余阙那,让余阙羞辱。

咣——咣——

窗外一阵锣声,巡夜的汉子高喊:“各里各坊,有红巾贼郝十三混入城内,务必缉拿,私藏着,全家连坐。”

咣——咣——

“贼人高八尺有余,腿长,臂长,擅长蛊惑妇孺,百姓务要信其谣,从速报官。”

日,这不是给我做肖像描写呢吗?

第五十一章 错拔他毛

对于救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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