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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写作生涯是这样的(2)
谢谢你最诚挚的祝愿,我一定会让我的猫和狗,吃饱睡好的!
格斯墨写完这封回信,比较满意自己的文笔,就前前后后看了五次,改了两三个错别字和标点符号。然后他独自吃了一餐丰盛的晚餐,一条烤鱼,两根玉米,两个红烧狮子头,两大碗米饭,还喝了一大碗白菜骨头汤。格斯墨边吃边说,我说的没错吧,我一定会让大家吃饱!睡好!
如你所知,格斯墨根本没有这个写信人的地址。这一封回信还没有寄出去,下一封又紧接着到了格斯墨的手里。这时候格斯墨又有两天忘记写文章了。
来信二
亲爱的格斯墨先生:
上一次我提到了孤独问题。孤独虽然是好东西,但是我却有寂寞之感。这样的寂寞常常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扰乱我的心神,让我不那么快乐。我曾经查阅过一些著名的书籍,书中告诉人们怎样去寻找快乐,我看了好几十本这样的书,书上的东西真是说者容易做时难啊。我照着书上教导的方法,花了很多很多的时间,在寻找快乐这件事上,白天和夜晚,我都陷入了深深的冥思苦想——可惜,我还是认为自己一直不曾接近快乐的一点点小影子,难道快乐真的是那么可遇而不可求的东西吗?由于我长期的寻而不获,这件事情对我来说就成了一件体力和脑力的双重劳动,在这场大劳动中我深感苦恼。我很苦恼。
那么你呢?亲爱的格斯墨。
格斯墨在他的大白本子上这样写着回信——
亲爱的不快乐先生:
你说你一直在寻找一样叫快乐的东西,我告诉你吧,我也经常到处找东西,比如我上次在家里找袜子,找遍了所有的角落,床底下和柜子深处,都还差了三双。但是找东西这个过程真是好玩极了,你说这些东西是不是故意藏起来,好让我们找不到它们呢。越是找不到就越要找。所以我经常有些东西是找不到的,上次我一觉醒来,我的茶壶和杯子还有一些没有洗的碗,就通通不见了。直到现在我都没有找到它们,你说好不好玩呢?也许这些找不到的东西会在某一天突然跳到我们面前,吓我们一大跳!哈哈哈,我想起来都觉得好玩极了。真是太好玩了。
如果你来吃饭,我带你去田野上找青蛙。找青蛙最好玩!
格斯墨写完这一篇,数了数,自己总共已经写了三篇文章了,真是了不起!虽然除了“提琴家”那一篇,另外两篇平均都不超过300字,但是,这已经是一个了不起的开始!
格斯墨坐在书店里,翘着腿,圆珠笔的笔心咬在嘴巴里,以至于现在他的嘴唇和牙齿以及舌头都成了蓝颜色的。蓝颜色嘴巴的男巫又开始幻想了:根据积少成多,水滴石穿的原理——他格斯墨迟早也要写出一本两本有趣的书!万一哪天他那个伊凡爸爸回来了,格斯墨可以像个男人一样坐下来跟他爸爸一起喝酒吹牛,拍桌子吵架。而他将要写的那些书的书名就叫:《格斯墨的日记》,或者《男巫格斯墨的日记》,或者《了不起的男巫格斯墨的日记》……由此引申,以后还可以写《格斯墨的回忆录》、《格斯墨的青春》、《格斯墨是这样长大的》、《格斯墨飘流记》,等等等等。至于书里的内容是些什么,他决定以后再说。格斯墨满脸憧憬咬着笔心,渐渐地他脸上的皮肤也变蓝了。
很蓝很蓝。
格斯墨在陷入幻想的时候,他的书店由里至外焕发着一种蓝莹莹的亮光,十分诱惑而且迷人。
假如刚好这时糕饼店老板或大脸男同学推门进来想跟他聊天,他们会被这道幽蓝的光芒深深震撼,出去之后他们逢人便说:格斯墨最近好像长大懂事了。
那个一直跟格斯墨要变形粉的人在这期间又出现过一次,他从古拉拉大街13号一直寻到书店门口。在这片蓝光闪烁的橱窗外面,他对生活产生了深深的失望,终于明白在这世上但凡他想要的——就是得不到的。
当然那封陌生来信还在继续到来。
这一次信中谈到了人生的问题,信里写道:人生就是遥远的北半球某个草丛中一只叫不上名字的蝴蝶轻轻抖动翅膀时的一场幻梦,中间人世浮沉生老病死,无法掌控。
格斯墨用蓝色圆珠笔这样回着——
亲爱的人生:
今天早晨我醒得太早了,看见了天边还有一颗金色的星星,很大很明亮。我很高兴,因为这颗星星向我预告了一下我的早餐和午餐,以及晚饭,全都丰盛得不得了!一想到有这么多好吃的,我就兴奋得再也睡不着了。真的,今天整个白天,我一个盹都没有打。今天我还卖掉了一本书,那是一本《世界地理》,买书的是一个小男孩子。他告诉我他下个礼拜就要期中考试了。预祝他考试顺利!然后我跟你说,亲爱的人生,今天一天我真的是吃的太高兴了,太高兴了我现在坐在这里给你写信,同时还在打着饱嗝。吃得这么饱以至于我都不好意思告诉你我都吃了些什么,不过悄悄跟你说一下那条来自阿拉斯加深海里的大鳕鱼,还是可以的。因为,唉,唉……它雪白、鲜嫩、清香、肥美得让我一直叹气,唉……亲爱的人生,我太高兴了就会忍不住叹气,这是我的特点之一。
当然我还有很多其他的特点,有些有趣,有些也没什么劲。所以,亲爱的人生,如果你终于来看我,我可以把我这些特点慢慢展示给你。
十八 写作生涯是这样的(3)
今天我一定吃得太兴奋了,到现在我都不想睡觉。给你写完这封信,我准备出去散步三个小时,顺着街道走到河边,走完滨江东路,再走大桥,再走滨江西路,再走……最后回到我12楼的房子里,这条路很长,这里我就不一一跟你说了。我宁愿画个地图!
诚挚地邀请你来玩,欢迎参观!
格斯墨今天一口气写了差不多500个字,写得手心都发烫了。现在格斯墨站起身来,真的准备沿着他的预定路线出去散步三个小时。在他合上自己的日记本的时候,格斯墨再一次变成了蓝色的男巫,他蓝光滢滢地再一次进入幻想:作为一个优秀的写作者,身披羊毛大毯子,嘴含雕花旧烟斗,身上带着呛鼻子的烟草味儿,光脚塞在牛皮大靴子里他格斯墨的写作生涯就是这样,真正地开始了。
在月光下,你将看到一个高大的黑色身影,这个巨型身影后面必定跟着一条狗和一只猫的剪影,猫和狗的顺序忽前忽后,月亮又大又圆的时候他们三个并排走。月亮将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一直长到你的睡梦里。如果格斯墨进入了你的梦境,是绝对不会有坏事发生的,他最多在你的梦里高歌一曲,也没有什么大事他做得了。如果你偶然也睡不着,你可以悄悄地,光着脚丫,踩在地板上,走到窗口拉开窗帘的一角——你将看到跟你一样睡不着的男巫格斯墨,一些碎掉的星星,会刚好落在他的头上,他的头发会随着星星的坠落,飘来飘去,飘来飘去,飘来飘去……很帅的!
说不定他会朝你吹一个蓝色的大烟圈,还跟你招招手呢。
这个故事的结尾
在,有必要交待一些情节。
格斯墨是一个男巫,心血来潮成了一个无所事事的书店店主,在他的书店里平均每个星期卖掉一到两本书,而且多半是教材方面的书籍,关于爱情和侦探小说,格斯墨城的人们只看了一两本之后就摸清了大致的脉络和套路,然后他们就对这一类题材失去了兴趣。格斯墨家的书橱里有一本《弗拉基米尔写给青年朋友的信》,格斯墨某一天晚上失眠,于是他随意打开了这一本他的某个祖父的著作,然后他去头去尾地看了一下,还摘抄了一些不明所以的片断。最后他将自己抄写的这页片断加以修改和删减,还在前面加上:亲爱的格斯墨先生。第二天早晨他将这份摘抄伪装成一封信的样子,他走到城外公路边的一个邮筒,将信件投进去,寄回给他自己。在收到自己的信以后,他再佯装高兴,回信给他自己……
你要相信,格斯墨绝对不是一个癔病患者或者精神分裂者!如果格斯墨真的很高兴做这件事的话,就让他这样做好了。亲爱的你们,又何必拆穿一个人或一个男巫的快乐呢?
请你将这件事情,跟很多很多其他事情一样,只在你的心里悄悄地知道,就像埋藏起一粒种子——就是不要说出来。这是一个秘密。
就让他一直这样高兴吧。
如果你仍然会在早上十点以后去敲男巫的门,你会看见,男巫的房门上贴了新的《敲门须知》:
一、 事出去了,再见!
二、你可以写信给我。
三、我不一定回信的,你要耐心地等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