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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大唐碎片-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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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隆基一时冲动,杀了自己三个儿子后,心中也有愧疚,大臣们也都反对立寿王李瑁为太子。结果,武惠妃“一场辛苦为谁忙”,倒将忠王李亨送上了太子的宝座。这就是后来的唐肃宗。   
却说武惠妃死后,五十二岁的玄宗终日郁郁不乐。太监高力士想排解一下玄宗的烦忧,于是到江南寻访美女,在福建的莆田县发现了一个兰心蕙质的女孩,她就是江采萍。据传为唐末曹邺所作的《梅妃传》说,江采萍父亲名叫江仲逊,世代为医。小采萍年方九岁,就能诵诗。高力士派人大选秀女时,她才刚刚及笄(古时女子十五岁为及笄之年,可以出嫁了)。唐玄宗一见,极为喜欢,从此专宠她一人,将后宫中其他妃子都“视如尘土”。江采萍性情孤高自许,目无下尘,知书通文,常以东晋时的著名才女谢道韫自比,在穿衣打扮上也是喜欢淡妆素服。她最喜欢品性高洁的梅花,所以她住的宫苑中种了不少梅花,每逢花开之时,常在梅花间苦吟徘徊良久,甚至直到半夜也不忍回室,活脱脱一个唐代林妹妹。唐玄宗因此戏称她为“梅妃”。据说她写有《萧》、《兰》、《梨园》、《梅花》、《凤笛》、《玻杯》、《剪刀》、《绚窗》八篇文赋,但现在都散佚了。   
梅妃江采萍是江南美眉,性子敏感而孤高,常有点小脾气。我们前面说过,像徐惠也是这样,太宗宣她,她有时候耍小脾气不去。梅妃也有过这样的行为。有一次,玄宗和大哥宁王等诸兄弟饮酒欢宴。席间,玄宗让梅妃剥桔子给诸王吃。当时桔子之类的也是稀罕水果,不像现在路边到处堆着,1元钱一斤,随便撮。当梅妃让到宁王面前时,宁王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用脚在梅妃鞋上轻轻地勾了一下。其实就算是有意,也是比较轻微的“性骚扰”。唐代风气开放得很,杨贵妃能把安禄山光着屁股用锦被包起来在宫里抬着玩,玄宗都不介意。这点事恐怕玄宗知道了也不算什么。梅妃却当场一甩脸,回头就走了。皇帝命高力士去唤,梅妃不回来,高力士当着诸王面不好直说,就说梅妃的鞋坏了,换了就来。但过了许久,梅妃也没来,皇帝亲自去唤她,梅妃还是不应,推说胸腹疼痛,坚决不再去应酬了。由此可见梅妃孤高倔强的性格。   
玄宗开始是非常宠梅妃的,梅妃恃宠而娇,也不会过于深责。但“花无千日红,人无百日好”,时间一久,玄宗对梅妃就渐渐疏远了。尤其杨玉环进宫以后,“三千宠爱在一身”,风头正盛,而梅妃正是她的眼中钉。于是,在杨贵妃的挑唆下,梅妃江采萍被赶到冷清寥落的上阳东宫里居住。有一次,她听着外面有驿马驰来,便问可是送梅花来的?梅妃得宠时,各地往往进献梅花。但如今哪里还有人给她送梅花,都是快马加鞭给杨贵妃送荔枝的。梅妃不禁泪湿罗巾。她想起汉朝陈阿娇千金买赋的故事,拿出千金来给高力士,想请高力士找人写赋献于皇上。高力士油滑得很,借口无人写赋,加以推诿。于是,江采萍自己写了一篇《楼东赋》给唐玄宗看,文赋如下:   
玉鉴尘生,凤奁香珍。懒蝉鬓之巧梳,闲缕衣之轻练。苦寂寞于蕙宫,但凝思乎兰殿。信标落之梅花,隔长门而不见。况乃花心飏恨,柳眼弄愁。暖风习习,春鸟啾啾。楼上黄昏兮,听风吹而回首;碧云日暮兮,对素月而凝眸。温泉不到,忆拾翠之旧游;长门深闭,嗟青鸾之信修。忆太液清波,水光荡浮,笙歌赏宴,陪从宸旒。奏舞鸾之妙曲,乘画之仙舟。君情缱绻,深叙绸缪。誓山海而常在,似日月而亡休。奈何嫉色庸庸,妒气冲冲。夺我之爱幸,斥我乎幽宫。思旧欢之莫得,想梦著乎朦陇。度花朝与月夕,羞懒对乎春风。欲相如之奏赋,奈世才之不工。属愁吟之未尽,已响动乎疏钟。空长叹而掩袂,踌躇步于楼东。   
从赋中可见江采萍的文采值是相当高的,比陈阿娇花重金请司马相如写的一点都不差。但是,男人的心一旦变了,再动人的文辞也挽不回来。当然,玄宗看了这篇赋后,还是略微有些触动。但杨贵妃也不是好惹的,脾气一上来也会跑到娘家不理玄宗。玄宗和杨贵妃正在热乎劲上,不敢再理梅妃,只是派人封了珍珠一斛,还不敢让杨贵妃知道,悄悄赏给梅妃。梅妃见了,大为失望,于是写了本篇这首诗,和珍珠一起送还给玄宗。   
诗中“桂叶双眉久不描”,唐妇女盛行阔眉,也称桂叶眉,用黛色淡散晕染,把眉毛画得又短又阔,略呈八字形。从近年来发掘的宁王李宪墓壁画仕女图中,可以看到这种眉的形状,有人不知此意,随手改为“柳叶双眉”,错。梅妃诗中说,在寂寞的冷宫里,她满怀愁绪,无心打扮。是啊,自古来就是“女为悦已者容”,她打扮给谁看呢?她要的不是珍珠宝贝,就是再多的珍宝也无法安慰她寂寞伤感的心。那她要的是什么?诗中没有说,但却比直接说出来更有力。说起来梅妃这首诗还是写得挺好的。但玄宗虽然知道她的心思,却无法给她想要的,只是叹息了几声,随后就继续和杨玉环看他的霓裳羽衣舞去了。   
“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安史之乱中,玄宗也顾不上带上失宠的梅妃。但被他带着的杨玉环也因马嵬兵变被迫缢死。而梅妃,有人说她被安禄山的乱兵杀死,有人说她投井自尽了。垂垂老矣的唐玄宗,看着梅妃的像,往事一幕幕又在他眼前浮过,对着梅妃的画像,他满怀伤痛地写下这样一首诗:   
忆昔娇妃在紫宸,铅华不御得天真。霜绡虽似当时态,争奈娇波不顾人。   
拥有时不珍惜,失去时才怀念。梅妃被他抛弃后死去,辉煌一时的大唐盛世也在他的手中结束。暮年的李隆基,在悔恨和思念中度过,他思念当时被他贬斥的贤相张九龄,思念灵秀过人的梅妃江采萍,思念妩媚如牡丹的杨玉环,更思念那曾经光芒四射的开元盛世。然而,这一切都仿佛是昨天的一场梦。“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这是他自酿的苦酒,但并非他一人在品尝,随他品尝的还有千千万万的大唐百姓。    
285:31:10 2007。5长门尽日无梳洗——冷宫中梅妃的哀怨           
大唐碎片作者:江湖夜雨         
一射百马倒,再射万夫开——裴将军的神威       
大君制六合①,猛将清九垓②。战马若龙虎,腾凌何壮哉。 
将军临八荒,烜赫耀英材。剑舞若游电,随风萦且回。 
登高望天山,白云正崔巍③。入阵破骄虏,威名雄震雷。 
一射百马倒,再射万夫开。匈奴不敢敌,相呼归去来。 
功成报天子,可以画麟台④。   
《赠裴将军》   
此诗为颜真卿所写,颜真卿的名字在书法界可是如雷贯耳,但好多人不知道他的诗也是相当不错的。大家可能会觉得这首诗有点眼熟。呵呵,这首诗在金庸先生的《笑傲江湖》一书中提过,上面说秃笔翁有一套从书法中变化出来的武功,正是来自这首诗。秃笔翁这样说:“我这一套笔法,叫做《裴将军诗》,是从颜真卿所书诗帖中变化出来的,一共二十三字,每字三招至十六招不等,你听好了:‘裴将军!大君制六合,猛将清九垓。战马若龙虎,腾凌何壮哉!’”实际上,我们看这首诗远不止二十三字,不算题目也要有九十字之多。不知为何,秃笔翁只选了前四句。   
这个《裴将军帖》,至今我们还能看得到共有九十三字。颜鲁公一生刚直,这个帖子上无论是诗还是字,都写得大气磅礴,神威凛凛。诗中所写的裴将军,乃是指盛唐之时的一位绝顶高手——裴旻。唐代《独异志》描述说他舞剑时:“走马如飞,左旋右抽,掷剑入云,高数十丈,若电光下射,旻引手执鞘承之,剑透空而下,观者数千人,无不悚怵。”这一手掷剑上天,然后用鞘承接的技巧,说来也非常难办到,如果一不小心,让剑插在自己胳膊上,不免有断手折臂之虞。金庸的《碧血剑》中写有个邪派高手叫玉真子的,可以做到“顺手向后一挥,眼珠也没转上一转,便已将长剑插入了背上的剑鞘”,金大侠说“单是这手功夫,便已说得上惊世骇俗”。这玉真子在书中虽非一流高手,但排个前十名基本上没有问题。由此可见,这裴旻剑上的功夫虽然不一定能达到剑魔独孤求败一般的境界,但起码也是一流好手。   
有人说“裴旻的剑舞只是融合杂技、舞蹈和武术动作的表演,不具有实战的功能”,此乃一派胡言。他们大概以为人家古人的武功像现在的武术表演一样,全是花架子。公孙大娘的剑舞有没有实战功效,不得而知。但裴旻的剑舞绝对不仅仅是“艺术体操”。我们来看《朝野佥载》中的记载:“裴旻与幽州都督孙佺北征,被奚贼所围。旻马上立走,轮刀雷发,箭若星流,应刀而断。贼不敢取,蓬飞而去。”《新唐书》也这样说:“裴将军曾随幽州都督孙佺北伐奚人,为奚人所围,裴将军乃舞刀立马上,飞矢四集,迎刃而断。奚人大惊,遂解围而去”。有道是,大将军不怕千军,只怕寸铁。任你多勇悍的猛将,强弓硬弩雨点般一阵猛射,也得变成个大刺猬。张郃是三国时的猛将,和张飞大战百合,不也被射死在剑门道上?宋时杨再兴英勇无敌,却因马陷小商河被射死。而人家裴旻居然能镇定自若,将一柄长刀舞得风雨不透,敌人的箭雨被他纷纷削掉,落于马前,所以敌人才吓得胆战心惊,远远逃走。这一手比起令狐冲“独孤九剑”中的“破箭式”也不见逊色吧。《笑傲江湖》中这样写过:“独孤九剑‘破箭式’一招击打千百件暗器,千点万点,本有先后之别,但出剑实在太快,便如同时发出一般。这路剑招须得每刺皆中,只稍疏漏了一刺,敌人的暗器便射中了自己。令狐冲这一式本未练熟,但刺人缓缓移近的眼珠,毕竟远较击打纷纷攒落的暗器为易,刺出三十剑,三十剑便刺中了三十只眼睛。”令狐冲没有练熟这一招时,就可以轻松剌瞎江湖上十多位好手的眼睛,人家裴旻能打落胡人强弓射出的利箭,那如果单挑对手,刺瞎对方的眼睛必非难事。所以,唐文宗年间,曾下诏正式将“李白的诗歌、张旭的书法和裴旻的剑术”称为三绝。可惜裴旻的剑术我们现在已无法看到了,但从李白的诗、张旭的字这二绝推想,裴旻的剑术自然也是妙绝通神。   
裴将军不但拔打雕翎非常娴熟,他本人也是赛似李广的神射手。裴旻曾镇守北平。当时北平还有好多老虎,裴旻曾经在一天之内射死过三十一只老虎。所以,颜真卿的诗中诸如“一射百马倒,再射万夫开。匈奴不敢敌,相呼归去来”的句子绝非曲意奉承,胡乱恭维。裴旻当时就是很有名的人物,李白曾向他学过剑,王维也曾赠诗给他:“腰间宝剑七星文,臂上雕弓百战勋。见说云中擒黠虏,始知天上有将军。”王维这首诗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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