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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咱们家的佃户还成,听说有别人家的地都要绝收了,到如今苗还没有咱们家的一半高,若是再旱下去……”沉默然没说的是久旱成荒年,怕要有灾变了。
沉思齐和吴怡表情都沉重了起来,沉思齐是真知道大灾年是什么样,朝廷虽有赈抚依旧免不了平民百姓卖儿卖女,逃荒过灾年,这还是在比较抗旱的玉米普及了之后的事,如今大齐朝有海运,有海外贸易,朝廷富足,百姓们日子也好过,灾年才是这样,前明亡时,最惨的地方易子而食也不是没有。
吴怡则是看过无数的资料也影视剧,也知道这样怕是要有大事,“不知外省情形如何。”
“听说直隶比咱们这里还要惨,山西略强些也好不到哪里去。”沉默然说道。
“若是无有飞蝗,地方官员稍有点良心,今年这个情形应该没有大事,若是起了飞蝗……”沉思齐没说的是,起了飞蝗,再有良心都没用了,一场大灾就在眼前。
吴怡也没什么办法,这要是在现代,自然几个观察点在实时查看飞蝗,飞蝗飞不起来,真飞起来了用飞机喷农药,也不会有什么大事,这古代真的是全然的靠天吃饭。
“提起飞蝗,我家老爷在此地做官时,曾经吃过炸蝗虫,据说挺好吃的,我家太太就是不肯吃。”吴怡说道。
一帮人被她这么一说,稍微散了些烦闷,“炸蝗虫我也吃过,还有人用烤的,我尝了一个就吐了。”沉思齐笑道,“这边晒,咱们到庄子里去吧。”
收租子的别庄本来就是给前来收帐的东家或者是管事住的,只是三间的院子,院墙修得比别人家高些罢了,吴怡和沉思齐在这样的庄子里,倒也自在,自有佃户杀了鸡,放了本地的板粟,一起煮了,虽不是什么大厨,原汁原味的别用一番风味,吴怡也吃到了煮青玉米。
“确实是好吃,比……”比她上大学时买的煮玉米好吃多了,真正的纯天然绿色食品,“比起山珍海味来,我倒喜欢这个甜味。”
“就知道你会喜欢。”沉思齐拿帕子给吴怡擦了擦脸,“脸上沾上了。”
“这啃玉米啊,确实是不雅得很,也难怪京里的人都是偷着吃。”吴怡笑道,“等小山子再大些,就把他也抱出来,这乡下比咱们家凉快。”
“他出门的时候多着呢。”沉思齐使了个眼色,沉默然连带着一群下人,都慢慢退了出去,他往吴怡的身边坐了坐,搂了搂她,“咱们啊,就做一对农人夫妻也是好的。”
吴怡靠在他怀里不停的笑,所谓归隐田园,从陶渊明那时候起就是中国古代士人的梦,不过梦就是梦,她拉过了沉思齐的手,上看下看,除了握笔的地方有薄茧,半个茧子都没有,“瞧你这手啊,就不是做活的手。”
沉思齐的手指修长,每根手指的指床都是圆润饱满,带着淡淡的粉色,手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在现代也是保养极好的手,离做活远得很,吴怡看见几根略长的黑汗毛,伸手就要去揪,“把这汗毛去了,倒比我的手还要好看。”
沉思齐赶紧抓了她的手,“我哪里敢跟二奶奶比手好看啊。”沉思齐握着吴怡的手往自己嘴里放,“看起来皮冻似的,白得很。”
“才吃完饭就要吃人……”吴怡自由的那只手掐了掐沉思齐的脸,“二爷好狠的心。”
“二奶奶下手才是真狠呢。”沉思齐摸着被掐疼的脸半真半假的说道,他半抱着吴怡起来,到了院子里的躺椅上,两个人相依相偎,抬头仰望星空,“这乡下的星星,倒比咱们在京里时好看。”
“京里面还没看见边际呢,就看见屋檐了。”吴怡靠着他,两人十指相扣,“更不用说咱们俩人这样失仪,明天太太就要有话说了。”
“咱们夫妻恩爱,太太高兴还来不及呢,咱们若是生个十个八个的,太太要乐死了。”
“生,生,赶情疼得不是你。”吴怡点了点沉思齐的额头。
“小山子半夜哭,起来查看的可是我。”沉思齐也真的是年岁渐长了,原来保成小的时候,半夜哭了,不放心查问奶娘的多半是吴怡,这回沉思齐起来的比吴怡还快。
“也不知道他在家怎么样了,这回是我头一回离开他。”
“有奶娘在,应是无事的。”两个人又都不说话了,想到了沈岱,也就想起了沈崇,“过了中秋我就写信回去,把保成接来。”
“就怕太太不肯。”吴怡也知道肖氏怕是不肯对保成放手,这又不是现代,从山东到北京,几个小时的火车也就到了,坐飞机也就是眨眼的功夫,千里迢迢的,哪里那么容易探望,这边沈岱又小,她这个做母亲的也离不了。
“太太原是怕长生养不活,听大妹妹说长生这孩子虽说身子弱,可是人机灵着呢,才这么小就能背熟三字经了。”
吴怡点了点头,“你就写信吧。”
两个人慢慢聊着,渐渐的吴怡睡着了,睡到半夜的时候忽然坐了起来,把已经睡着的沉思齐吓了一跳,“你可是睡迷了?”
“我知道怎么防飞蝗又能解荒灾了。”
沉思齐揉了揉眼睛,“难不成是神仙托梦?”
“不是,我有一个……”吴怡差点说出来,她有一个朋友,父亲是学农的,那年内蒙因为过度捕猎狐狸导致鼠患成灾,结果她父亲的朋友的朋友去了一趟内蒙,办了个食品加工厂,专收草原鼠,加工成罐头,结果没两年草原鼠患就解了,草原鼠也从成灾成了濒危。“我有个主意。”
“什么主意?”
“吃蝗虫啊。”吴怡说道,“咱们请了好厨子,从省城开始开异食馆,专卖蝗虫、青虫,只要做得好吃,就有人吃,有人吃就有人跟风,没准啊,这虫患就解了。”
“能成吗?”
“不能成也无非是扔了百把两银子进去听了响,成了就是功德一件。”
沉思齐打了个呵欠,“好吧,明天再说,这外面睡着冷得很,二奶奶还是进屋给小生暖床吧。”他说着抱起吴怡就进了屋……
吴怡回了沈家老宅,把这事真的当成了一回事做,找了对地面熟悉的管事庄头一说,他们虽觉得这事不靠谱,可是吴怡摆明了不差钱,也不怕赔钱,有钱又不怕赔,生意当然好做,这先是孟安县的百姓,后来又是周边百姓,听说了有人收蝗虫,价格还不低,全都行动了起来,开始捕蝗。
吴怡的异食馆就开在大明府,先是有刘家的人去捧场,再有就是沉思齐的朋友等等,一来二去的,做得也确实是好吃,中国人的传统就是民以食为天,好吃什么都有人敢吃,不到两个月的工夫,这异食馆就不再是独一份了,吃虫也慢慢从酒楼成了普通百姓追捧的时尚,连直隶、山西都有人收蝗虫,可怜那蝗虫,飞都没飞起来,就成了盘中之餐,没人知道吴怡有没有解了可能的蝗灾,她本来打算是把钱打了水漂也无所谓,竟然赚了钱。
沉思齐本来把异食馆当成吴怡突发奇想闲闷无聊想出来的事,也没真觉得能做成什么事,关于直隶、山东、山西可能有旱情的事,他早早的写信回了京,吴宪虽说是在家丁忧,官场上听吴宪话的人却不知道有多少,早有人奏报到了洪宣帝那里,朝廷也早早的筹了两湖,两广的粮食备荒,这一场荒年,就这么慢悠悠的渡了过去,虽也有百姓破产,却终究未成大灾。
就在这一年的中秋,从京里来了个熟人——曹淳奉着母亲,回乡修坟,回程到了沈家。
作者有话要说:
古人吃蝗虫早有历史,只不过都是在灾后吃蝗虫,吴怡这也算是新型的生物防灾了。
164、恩怨两清 沈晏的成长
如果不是曹淳奉母亲回乡,他连沈家的大门都进不去,无论是沉思齐还是吴怡,都不想跟他有过多的牵扯,就算是为了大局,为了太子,为了冯家,为了整个局中站在太子一边的能得到最大的利益,必须有人去出卖沉思齐,这个人也不能是曹淳。
无论是沈家还是吴家,都对曹淳有恩,结果曹淳毫不犹豫的就背叛了恩情。
可是这次是以宁氏的身份来探望吴怡,沈家关着门不让进去,就太过失礼了。
吴怡在二门里迎进了宁氏,沉思齐却没有迎曹淳,曹淳也知道自己不受欢迎,却像是没有觉察到整个沈家摆出来的对他无视抗拒的态度似的,自顾自的提着一个食盒到了沉思齐的书房外。
八两双手环胸站在书房外:“我说曹大人,我家二爷有事无暇招待您,这句话您是哪个字没听懂啊。”
“我和你家二爷的事,容不下你这个下人插嘴。”曹淳说道,这次事早就在曹淳的意料之中。
“你和我家二爷?早没你和我家二爷了吧,拿块肉去喂狗,狗还知道摇尾巴,下次见到你至少不会咬,可这人啊,你拿多少肉去喂他,下次见到你,该从背后下口,还是会从背后下口。”八两说道。
“让开。”
“不让!”
“好狗不拦路。”
“我是人不是狗!”
“八两,让他进来。”沉思齐现在算是最了解曹淳的人了,他这人自尊心极强,被这么骂还不肯走,怕是不会走了。
沉思齐在山东的书房比京里的书房小得多,布置却是差不多的,曹淳一进屋,竟觉得有些恍如隔世,沉思齐看起来没变却也变了很多,而他自己呢?曹淳不用照镜子就知道自己是完全的变了,无论是嘴角还是眉心,都有了深深的法令纹,旁人说他冷峻依旧,只有他自己知道,他脸上的面具已经跟皮肉联在了一起,摘也摘不下来了。
在这个世上,有资本保留自己本真的,也只有沉思齐这样的世家子了,家族亲人替他打造了一个完美的温室,让他不必经历过多风雨,而打破这间温室的,就是他曹淳。
只是他从头到尾都没有低估这些世家,他们又用无比的毅力,悄悄的用温室把沉思齐围了起来,沉思齐——是个命好的让人嫉妒的人。
比起屋外自己经历风雨的松柏,人们显然更欣赏在温室里长大的牡丹。
他为自己用花朵来形容沉思齐,暗暗的觉得有些失笑。
“你是来这里发呆的?”沉思齐合上自己刚才在看的书,慢慢的整理归位书桌上的东西。
“我要死了。”曹淳坐了下来,抛出一个重镑炸弹。
“哦?”
“人若是不知道自己的死期,就那么浑浑噩噩的活着,也是幸事。”曹淳总算明白了恪王为什么要告诉自己,如果洪宣帝架崩,新皇登基,他必死无疑的原因,那种日夜煎熬,明明知道自己掉落悬崖,手里握着的救命的藤蔓正一点一点的被坚利的石头磨断,脚下就是万丈深渊,而自己却什么都不能做,这种感觉实在太磨人了。
他现在就是冯家跟皇上手里的一把刀,就算是他想收手,想要给自己留余地都已经留不了了,刀——是没有自主权的。
冯家的脏活,皇上的脏活,一股脑的全交给他做,在恪王死去之后,他像是迷途的旅人一般,他累了,他想放手,他想要退,可他退不出来,他早已经泥足深陷,抽不出腿,却要左右为难,像是永王,皇上想要永王活,冯家想要永王死,皇上想要就此罢手,不要把更多更脏的东西挖出来,冯家想要斩草除根。他应付的疲惫,一不小就就要死期提前。
他现在无比的想念少年时的那段时光,他跟沉思齐在老师坐下读书,沉思齐跑去骚扰萧驸马,他就在旁边偷偷的出着主意,如今呢——一切都变了。
“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圣上驾崩太子登基之日,就是我曹淳毙命之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