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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到荼蘼-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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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怎么知道?”我不服气。

    “你通常穿几个颜色?”他忽然问。

    “浅蓝与白。”

    “是不是?你可以在这里买白衣服,然后到别处去买淡蓝色。”他托一托眼镜架子。

    我只好摇摇头,“我不跑两家店。”

    “你这个人太特别。”他说,“一般女人起码有十家八家相熟的时装店。”

    我耸耸肩。

    这时候姬娜走过来,她惊异地说:“左文思,你已认识韵娜了?”

    左文思站起来,“刚刚自我介绍。”

    姬娜笑,“你都不请我,是我自己摸上门来,又带了她。”

    “我今天请的是同行及报界人士,下星期才请朋友。”

    我一愕,抬起头。

    左文思朝我眨眨眼。

    姬娜反嗔为笑,“那我下星期再来。”

    “一定一定。”左文思客气地说。

    姬娜又到别处交际去。

    我讶异问:“你便是店主?”我太唐突了。

    “是。”

    “为什么不一早告诉我?”我问。

    “你没问,我以为你知道,没想到我名气不如我想象中远矣。”他笑。

    我问:“你干吗穿条粗布裤子?今天是你的大日子。”

    “我两个经理穿全套西装正在招呼客人,我情愿做幕后人员,光管设计及制作。”

    他非常谦虚,有艺术家的敏感,看得出是个工作至上的人。

    我说:“很高兴认识你。”我站起来。

    “怎么,你要走了?”他颇为失望。

    我侧侧头,想不出应说什么。

    “是不是我令你尴尬?”他赔小心。

    “没有没有。”我说,“改天来看你的衣服。”我退后两步,继而挤入人群。

    我找到姬娜,央求她,“走了。”

    她正谈得兴高采烈,见我催她走,十分不愿意,不过终于说:“多么迁就你,因怕你回纽约。”

    我有点儿惭愧。

    她挽起我的手臂,“来,走吧。”

    在归途上她问:“是你主动向左文思攀谈?”

    “我不晓得他便是店主。”

    “他在本地很出名,但他不是爱出名的那种人。”

    我笑笑。

    “你怎么忽然之间要走?是他反应太快?”

    “快?不,我们不过交换了姓名。”

    姬娜点点头,“我也认为你不应怕难为情,听说这几年来你在纽约的生活节奏快得不可思议。”

    我看着车窗外,不出声。

    “我说错了?”姬娜问。

    “不,没有,没有错。”我忽然觉得很疲倦。

    姬娜说:“到了,我不送你上去。”

    “不用客气。”我说。

    “韵,你必须忘记过去。”她说。

    我问:“我怎能忘记?你们不断地一声声提醒我,叫我怎么忘记?”我又生气了。

    姬娜瞪着我一会儿,一声不响开走车子。
第二章
    这一走起码半个月不会再理我。

    我知道,做好人是难的,他们都太关心我,寸寸盯着我不肯放,没有一个人肯忘记过去的事,没有人肯把我当个普通人。

    我回来错了?

    但也应该给自己多一点时间,以及给他们多一点时间。

    我躺在床上,用枕头枕住下巴。

    给自己多些时间……

    我禁不住打电话到姬娜那里去。

    她听到我的声音有点意外。

    “没有得罪你吧?”我向她道歉。

    世人都是吃软不吃硬的居多,她立刻松下来,“你这人……也难怪,我是太心急一些。”

    “你一生气,我就要面壁,”我说,“成日在家可吃不消。”

    “你以前死不肯说对不起,有次把我一只发夹弄坏,逼着姑妈四处去配只同样的,还不就是怕道歉。”

    “那年我才十三岁。”

    “韵,咱们的交情,也实在不用说对不起。”

    “再告诉你一件事,好叫你心死,我三岁时你一岁,奶奶自你出世后就不那么疼我,我一直暗暗恨你,趁大人不觉,抓住你足趾狂咬,你大哭,妈妈叫我跟舅母道歉,我死也不肯,而且半年没上你们家。”

    姬娜倒吸一口气,“有这种事?你这坏人,咬哪只脚?怎么没人告诉我这件事?”

    我哈哈大笑。

    姬娜说:“我真应考虑同你绝交。”

    “你想想清楚吧。”我挂电话。

    母亲探头进来,“什么事这么好笑?”

    “同姬娜说起孩提时的趣事。”我说,“妈,我想同你商量。”

    “又是什么?”她有点心惊肉跳的。

    “我想搬出去住。”

    她别转面孔,“我最不要听这种话,父母碍着你什么?刚回来就要搬出去,那还不如不回来。”

    “你听呀,等我找到工作才搬出去,现在也没有钱。”

    “不许搬。”

    “妈妈,”我看着她,“姬娜都一个人住。”

    她叹口气,“你嫌爹妈什么呢?”

    “每天进出都要交代,每天睡前要道晚安,每天要表示确爱父母,你说是不是惨无人道。”

    母亲悻悻然,“这是什么话?我听不懂。”

    “我们稍微商量一下,再作决定。”我说。

    “你们所谓商量,是早已决定,例牌通知一声老家伙,已属仁至义尽的好子女,一不高兴,一句话没有就孤意而行的也有……”

    “妈妈,吃饭的时候到了,看看有什么菜。”我换一个花样。

    “对,”她说,“我得去瞧瞧她把那只茄子塞肉弄得怎么样了。”

    一阵风似的把妈妈扇出房间去。

    我已不习惯同其他人住,即使这其他人是父母。

    我喜欢独自占据一间公寓,浴后用一块毛巾包着身子良久不穿衣服也不要紧。

    我又喜欢深夜独自看电视中之旧片,还吃芝士喝白酒。

    妈妈其实是明白的,只不过她们一惯不肯放松子女。

    无奈家中即使再好吃好住,也留不住成年的孩子。

    晚饭桌上只见碗筷响。

    父亲终于说:“要搬出去的话,现在找房子倒是时候,房租便宜得多。”

    我大喜,“谢谢父亲大人。”

    “不过一星期起码得回来报到一次。”

    “是是是。”我一叠声应。

    母亲不出声,眼睛露出深深的寂寞,我假装看不见。

    姬娜便说他们够体贴。

    我一门心思地找工作,自动降低要求,往工业区找发展,终于在一爿制衣厂担任会计。

    厂是老厂,以前管账的是厂长的舅爷,私相授受,鬼鬼祟祟。老板过身,太子爷上场,誓言要革命维新,见我去上工,一拍即合。

    我花了足足十天才把账簿看出一个眉目来,错是没有错,假也假不了,只是乱。要从头替他建立一个制度,如造万里长城,并且旧人手底下那班重臣也未必肯听我,麻烦不止一点点。

    我同年轻的老板说了我的意见。

    他叫我放胆去做,把尚方宝剑递给我,准我先斩后奏。

    这分明是借刀杀人。

    他自己要做红脸,便找我做白脸,我要是争气,便成为他新王朝的开国功臣,我要是做得不妥,他便把责任卸在我肩膊上。

    真奸诈。

    为一点点薪水,我实在犯不着如此尽忠报国。

    心中犹疑起来,精神反而有寄托,只把这件事翻来覆去地想,也不闹搬家了。

    照说这是个好机会,战败可以引咎辞职,作一次政治牺牲品,一旦跑出冷门来胜一仗,以后便一帆风顺可做重臣。

    在这个当儿,天渐渐凉了。

    我拉杂成堆,把旧衣服与姬娜借我的行头夹在一起穿,并提不起兴趣来买新衣服。

    装扮是极花心思时间的一件事,以前我也是其中高手,近年来简直没有兴趣。

    现在工厂区上班,衣着并不是那么计较,我也乐得名士派头,西装裤毛衣,加件姬娜的长直身大衣,竖起翻领,冒着细细毛毛雨,踩一脚的泥泞。

    姬娜说:“不打伞,这件凯丝咪大衣一下子就淋坏了。”

    我不经意答:“衣服总会坏,人总会死。”

    她狠狠白我一眼。

    我喜欢这种天气,令我想起初到纽约,空气中也有一股萧杀。

    第五街那么热闹,我都没有投入,车如流水马如龙,我只是一个陌生城里的陌生人,活着是一个人,死也是一个人,至多在街上乱闯,到累了,找个小地方喝杯咖啡。

    那是我一生中的转挟点。以往我太年轻,不懂得如何生活,现在可知道了。

    街角上小贩卖熟食,一大堆女工围上去,兴高采烈地说起昨夜与男友去看的一场电影,我呆呆地做观光客,看她们面孔上洋溢的幸福。

    大概是穿不够衣服,大概是吃饭盒子过饱,我觉得疲倦不堪,回到写字楼,关上房门,伏在桌子上小睡。

    真没料到会睡得着。

    朦胧间进入梦境,来到一个陌生的荒地。

    “这是什么地方?”我问。

    有人说:“这是喜马拉雅山山麓。”

    在梦中我诧异,来这种地方干什么?

    我忽然间看见明晃晃的刀,刀用力砍在人的背脊上,肌肉连皮下脂肪翻卷起来,露出白森森的骨头,血如泉涌。

    我受惊,大声狂呼。

    抬起头,一手扫开,桌上的玻璃杯子落地摔个粉碎。

    我喘气。

    这个梦太熟悉了,这七年我日夜与它共同生存,已经成习惯。

    我取出手帕抹去额角的汗,斟一杯热水喝下去,灵魂又回归躯体。

    喜马拉雅山麓!我哑然失笑,做梦什么样的背景都有。

    下班时分,我开始有不祥的预兆,迟迟不肯离开公司。

    小老板过来,“还不下班?你面色好差。”

    我勉强笑说:“今天向会计科同人慷慨激昂地陈词十五分钟,说得他们面孔一阵青红皂白,我自己也元气大伤,不过很奇怪,他们并没有什么对我不利的言行举止。”

    小老板有点得意,“放心去做,建立你的制度,相信我,许多人为虎作伥,自有其不得已之处,说穿了还不是为饭碗,基于同样的理由,他们也会拥护你。”

    我笑了。

    小老板也许不是理想的经理人才,但无异他是心理学专家。

    我与他一起下班,他硬要送我一程,我只说有约会,不与他顺路,他很明白,向我扬手道别。

    我的心越来越不安定,加紧步伐向大马路走去,预备叫车子。

    泥泞斑斑的路上塞满各式各样的交通工具,蓦然抬头,我知道为什么会心惊肉跳一整天,这不是他是谁?

    化了灰了也认得他。

    终于碰见他了。

    我连忙缩进一条小巷,苍白着脸,偷偷探出一边面孔去看动静,他已经不见了,什么也没看到。

    我浑身因惊怕而颤抖。到底是幻是真?

    真是滕海圻?抑或魔由心生,全是我的想象?

    一晃眼他怎么忽然不见了?

    那明明是他,灰色西装与同色领带,斑白的鬓脚,英俊的面孔……不过他到这个地区来干什么?

    我闭上眼睛,是我眼花吧,我实在太紧张了。

    我算真的面对面碰上了,也应淡淡地看他一眼,然后若无其事地走开,假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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