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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吃饭吧,不然菜就凉了。”他平静地说话,然后松开手,在转身的时候,却是我拉住了他。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排骨的?苏少?”
“叫我见蹊。”
“好的,见蹊。”
***
“那个故事的结果是什么?”
“什么故事?”
“就是《破城》,我拿到的打印稿只写到郑王的辞世,然后呢?”
“那是一个没有结果的故事。”
“然后呢?”我看着对面的女孩。她对残卷有进一步的研究,而我首次有了想知道结局的欲望。
“然后,你可以自己想象。周离可以生存,也可以死去。他可以在破城之日自杀,也可以投降封王。我曾经推测过一个结局,周离跳下了城墙,不过龙泱救了他,然后他们互相误会了十年,最后龙泱放弃了王位,他们在永嘉再次相遇了。你喜欢这个结局吗?”
“我不知道。”
“那你喜欢这个故事吗?”
“见蹊,你为什么会写这个故事呢?”
“因为楚空对我讲了那个时代,而我为之着迷。”
见蹊和楚空的话一样,我根本无法分辨真假,或者说无须分辨。
***
忽然之间家里面多了一个同居人,生活开始变得有一些细微的不同。有的时候天晚了,等我回到屋子里会看见亮着一盏灯,一个安静的少年聚精会神地坐在计算机前面,液晶显示屏闪动的光照在他的脸上。有的时候他会回过头和我打一个招呼,然后笑着说,“菜都在烤箱里面,米饭没有盛出来。”
晚上的时候我也不能像原先那样无所顾忌地看碟,打游戏或者是抽烟。苏见蹊的课程非常紧张,他每天上午都有课,而这个学期的课程很快颁布了下来,要忙着把教授的讲义全部看完,还要看课外补充阅读资料,然后和一个小组的同学讨论作业题目,几乎天天都要深夜才能睡。而我则在一旁整理自己的简历,然后到处寻找工作机会,从网络或者是报纸。的
“小离,为什么你不想留在这里?”
我已经告诉了他,再过一段日子我就要离开远大,到另外一个城市。少年原本坐在桌前的椅子上,说完话来到我的床前,我把自己面前摊开的那些纸张都收拾好,给他留了一个位置,让他坐在那里。
“想换一个地方,一个地方住久了总有些腻。我从读大学本科就在这里了,在这里窝了这些年,都快和外面的世界脱节了。”
他的手指似乎无意识地拉动着床单,我按住了他的手。
“怎么不等我毕业再去呢?”
我笑了笑。他是新生,我在这里需要多久,他也一样。
“嗯……”他的眼睛转了转,“那么你有没有考虑过苏氏企业呢?”
我并没有回答他的话,“见蹊,为什么你会对我有兴趣?是不是我很像你以前的朋友,所以让你有熟悉的感觉。”
“不是。”少年的眼神很坚定,“你就是你,不像任何人。”
忽然有雨点打到窗子上的声音,我从床上爬了起来,去关窗子,合上玻璃的时候看见楼下停着一辆黑色的轿车,几个保镖一样的人规矩站着。
“你饿吗,我去做些吃的。”见蹊说,他也要从床上站起来。
“嗯,你再看会书吧,我去煮面,晚上吃的太硬对胃不好。”我来开了窗台,拍掉手上的灰,想着也许应该进行一场大扫除了。
***
两个星期后,我收到了永嘉一家公司的录用通知,匆忙上路之后,只能给楚空寄过去一封辞职信,并且告诉他,等我在那里一切安顿好之后,会在毕业典礼的时候回来的。
十月之后的永嘉经常下一些小雨,古城之中的旧石板路有些湿滑,风斜着吹过来,撑起的伞根本挡不住,我看到路旁有房檐,瓦片上还滴着水,不过屋檐下面的方砖确是干的。收起伞,我躲了进去。忽然电话响,手忙脚乱地把东西交到单手,从口袋中拿出手机,刚打开折盖,就听见苏见蹊的声音叫了起来,“怎么这么慢,你现在在哪里?”
我觉得好奇怪,一年前,当我回到永嘉,办理好所有的手续,拿着自己的行李走到公司分配的公寓间的时候,我一打开门就看见苏见蹊站在日光灯下面。他的身边甚至还放着一个行李包。我当时就笑了,在外人面前几乎都是贵公子样子的苏家少爷此时相当滑稽,白色的休闲服上甚至还有灰尘和油渍。
“我只是走的有些匆忙,过几个星期后我会回去的,见蹊你忘了吗,我的行李都没有收拾。恩,如果你还住在我的房间里,应该知道的。”
他抓住我的手臂,我感觉他在发抖。
“见蹊,为什么会是我,我们只是刚见面的朋友。”
他什么都没有说,直接拥住了我。
“……周离,周离,你还在吗?”
“哦,在。”我连忙回答,“我在永嘉古城中,这里下雨了,外面很难走。我一会就回家,到家我再给你打电话好了。”
那以后,他又回到了远东大学,只是在假期的时候会到我这里来住几天。听说他现在选修了三年需要的所有课程,他渴望提前毕业,不过我认为他有些疯狂并且带着一些妄想。可是楚空似乎很喜欢这个学生,他把当时游说我的劲头又拿了出来去说服苏见蹊,要他继续留在远东大学研究一些只有他感兴趣的东西,不过见蹊也拒绝了。
“算了,我就说两句话,我现在就在永嘉的火车站,你站在那里别动,我马上就到永嘉古城。”
“见蹊,不用……”
我还没有说完,他就挂断了电话。其实他很自立,他来永嘉我甚至不用去接他,因为没有人会怀疑苏家的办事能力,就像无论何时在他身边总是有挥之不去的保镖。
快到五点的时候,天就暗了下来,被雨水淋湿衣服不能挡寒,我甚至有些瑟瑟发抖,我不得不来回走来走去,忽然旁边一个声音说,“年轻人,喝点酒吧,这样可以御寒。”我扭头一看,是一位老婆婆,自己坐在一个小马扎上,面前是一个矮圆桌,上面摆着一海碗面,一个茶杯,旁边还有一个酒壶,一个酒盅。
“谢谢您,我不喝酒的。”我拒绝了。
“年轻人尝一点吧,这可是好东西,是永嘉有名的特产呢。是我儿子根据古方子酿的,这水是从后山专门背回的水。”
“是吗。”我笑着蹲了下去,对她说,“那是您老人家的福气,有这样孝顺的孩子。所以,您还是自己喝,您要是喜欢了,您的孩子也高兴呢。”
“不碍的,你喝一点吧,这个酒虽然清冽,不过也御寒。这可是永嘉千年前的名酒……”
“周离……”身后是见蹊的声音,我看见他撑了一把伞走过来,鞋子还有裤角都沾上了雨水。
那个老婆婆泼了茶水,用酒壶倒满了茶杯还有酒盅。
她对我们说,“怪可怜的,都湿了,喝点吧,这个可比什么感冒药要好的多了。”
见蹊皱起眉,“这是什么?”
我接过两杯酒,递在他手中一杯。
“老人家说,这是依照古法酿造的酒,尝一下吧……”
轻冽的酒样在他的薄唇上,夕阳的光线为见蹊的脸染上了瑰色。
我似乎被什么蛊惑了,抬起头,在他的嘴唇上点了一下;就在我想退缩的时候,腰间被他的手臂揽住。
“永离,我等你的回答。”
永离,似乎是个很遥远的名字,甚至在睡梦中都不曾有人这样称呼我,然而由他唤起,却是如此的合适与熟悉。
我笑了,看了他深黑色的眼睛:“见蹊,我答应你:永远不离开,不过不要再叫我永离。”
“为什么?”
“因为那是别人的名字,不是我的。”
—完—
后记
哇,撒花,终于写完了破城这个长长的故事,也终于等到了它的出版,所以要感谢倍乐的小编还有总管槐槐。小编好敬业,好专业的说,而槐槐,呵呵,她保留了原版破城的全部故事。
《破城》是郑传整个故事中的最后一环,是一个我自己幻想中的王朝的最后时刻,当然还有末日爱情。当时选择这样的背景和故事,主要也是想给爱情的产生和伸展设置一个稍微复杂和艰难一些的背景。
小说的第一主角周离是一个比较暧昧的人,他可能并不具备大家喜欢的那种性格,比如很热情,很善良,很纯真,他比较懒惰,而且既不善良,也不真。其实他比较不成熟,性格方面的缺陷也很明显,不过优点很多,而且很多优点我特意把它们增强,造成一种传奇效果。
故事的最开始构想,是我喜欢的一个作家笔下的一个故事中的配角。
那是十年前,凌力出版了一个系列的故事,共三本,从时间顺序上排是《倾国倾城》,《少年天子》,《暮鼓晨钟》。作为清史研究专家,她的拳头作品是描写顺治皇帝的《少年天子》,而且这本书在当时还获得了茅盾文学奖,不过因为我个人的恶趣味,我比较喜欢明末时期的故事《倾国倾城》,极至繁华落尽后的缠绵。
其实《倾》这个故事的第一主角是一个很符合主流价值观的一个人,忠诚,有担当,有能力甚至信仰基督教而不纳小,不过这样的人总是让我感觉比较诡异,认为没有故事性。我喜欢的那个是这个故事中的配角,也是第一男主角的上司和背景靠山。
他的名字是周延儒,常州宜兴人,典型的江南才子。弱冠状元,三十六岁内阁首辅大臣,名列崇祯朝奸臣榜。据说这个人非常美型,而且性格绵软多欲,为人有些跋扈,也许因为他三十年的宦海生涯过于志得意满。
总是感觉这样的人比较有传奇性。
所以在写周离的时候沿用了周这个姓氏,呵呵,其实也有另外的想法,一说‘周’家,总让我想到出身名门,又做辅政大臣的人。
郑传系列的所有故事都是架空的,不过写到现在体系正在逐渐成型。已经构想好的是开国后的一个初始时代,然后就是破城这个末日王朝,至于开国之战还有真正的王朝兴盛都只是随便想了一下,还没有构想后。然后这几个大部头之后的那些故事,都是一些风花雪月了,呵呵。
破城完结于去年5月前后,所以到那个时候为止,郑传还是很中国味道的。从今年开始,我给郑传加了一些比较狗血的传奇元素,比如会有十字军一类的人出现,还会出现一些铸剑师和大祭司。
对郑传的地理位置也仔细构想了一下。
郑朝的都城雍京就是北京,那条运河到雍京的终点就是很多年前朝阳门外面的码头。不过雍京城外的镐水成了西安外面的镐水。
记得几年前到西安,第一次看见镐水是在一个山庄上,曾经是一个有钱人的别墅,后来成了干休所,在后来,又成为旅游景点。山庄环境非常好,从某一个角度看远方就可以和终南山面对面,山下就是九曲镐水,不过已经很弱了。
至于新州,它就是山东蓬莱,不过我想,在蓬莱外面不是海水,而是还有一片陆地,封国就在那里。其实有的时候,有些故事把辽东和封国重叠了,所以封的具体位置,应该是辽东,然后渤海,黄海。有海水的地方,就把陆地向外扩一下,把海水推的远一些,在海上为封国开一些陆地出来。
哦,还有,郑王的家族姓氏,是姬,一般我说他们的名字都是姬子蹊,姬和苏之类的,不过在故事里他们都是王,所以换一个比较有气势的轩辕。
另外,呵呵,我的ID是姬泱,因为我写这个文的时候比较喜欢龙泱,所以换了他的名字。不过,子蹊是按照我心中的白马王子的形象写的,周离嘛,小受一只,和我无关。
最后,希望大家喜欢这个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