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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之外 作者:马枋-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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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菲的眼睛酸酸涩涩,心潮起起伏伏。一切都犹如梦境般美好,却又比梦境真实。真实的人,真实的情,真实的幸福的体验灯光闪闪,人影绰绰,瞬间都退后为背景,只有POPO的形象和歌声成为主题,成为光亮的部分,成为孟菲生活的华彩乐章当一曲完毕,孟菲情不自禁地起身离座跑到POPO身边,他们旁若无人地拥抱在一起,深情地亲吻着,不顾山高水深,不管地老天荒。

  那一晚是孟菲一生的难忘;那一晚使她再次回到了情人节。在她三十多年的人生中,还从未有人为她这般动情动心地歌唱,还从未有过一支歌这般令她动心动情。是POPO给了她这样的体验,给了她这样的幸福,她想,不管以后会发生什么事情,有了关于今晚的回忆,她就不枉度此生!

  更为美好的时光是他们在海边共同度过的。

  初夏的海滩清新迷人。阳光下的海面有着醉人的幽蓝,浪花更加洁白细腻,天空更为纯净高远。双足踩在沙子上,有了暖暖的知觉;海水也温和起来,只是比皮肤的温度要凉得多。水下的海沙及细小圆润的石子轻轻按摩着足底,令人血脉通畅,心旷神怡。

  POPO和孟菲手拉着手,踏着岸边的细小浪花,尽情享受着大海的呵护。他们将裤管高高挽起,鞋子脱下来拎在手上。他们把海水中的美丽生物互相指给对方看,蓝紫的海星,翠绿的海草,还有沙子上匆匆跑过的小蟹和光洁多姿的贝壳。他们有时像两个孩子一样撩着海水嬉闹,有时又默默无语地牵着手向前走着,将目光投向很远很远的远方,那里,是大海与天空的交合部分,海天相融,无边无界。

  浪花层层涌起,一下一下轻轻拍打着沙滩。孟菲发现,远处的海面平滑如镜,很难看出它是怎样孕育出这无穷无尽的浪涌。大海的激情多么绵久深远啊!

  海浪的迭起令他们想起了那个比喻,那个关于沙滩和海水的比喻。他们相视而笑。POPO说,“我说我是海水吧。又向你扑来了。”孟菲笑着说,“你想不想当一回沙滩呢?”POPO想了想,说,“这样好了。天热的时候,你当沙滩我当海水,天冷的时候就反过来,我等着你来看我,好不好?”孟菲快活地说,好啊。

  他们沿着海岸走呀走呀。初夏的海滩上游人很少,沙滩显得分外辽阔。他们走上一阵,回过头看一看他们留下的脚印,一行很大,一行很小,并行着,相伴着,从远方而来,又延展向新的远方。他们遇见一位满脸沧桑的垂钓者,在沙滩上架起五六根长短不一的渔竿,面向大海而坐。他们走过老者身边,停下脚步,饶有兴致地观望。孟菲悄声问POPO说,“你知道为什么渔竿有长有短吗?”POPO含笑不语。孟菲自作聪明地说,“长的用来钓大鱼,短的嘛,是给小鱼准备的。”垂钓的老人转过脸来看了孟菲一眼,带着一点点嘲讽的口气说,“你以为鱼就那么听话?”POPO和孟菲互相看了一眼,开心地笑了起来。孟菲觉得老人的话很好玩儿,虽然她挨了老人的一番抢白,但她确实觉得很开心。

  走累了,他们就坐在海边的沙子上,用海沙把对方的脚埋起来,并在上面进行沙雕艺术。POPO用湿软的沙子雕出一个远古人类的头颅,说那是玛雅文化。孟菲则建起一座海边的小屋,还在周围画出一个小院子,院子里种着西瓜和桃树。她说,“看,这就是我们的月亮小屋啊!”

  玩得累了,他们就静静地坐在海边,凝望着辽远的海面,说着话或者沉默着。有两位上了年纪的老人相携着从他们眼前走过,他们目送着老人越走越远的背影,他们的心同时被深深打动。他们对视着,许久,POPO悠悠地说,“等我们老了,也要这样牵着手漫步在海边。吹着海风,回忆着从前的故事。”孟菲的眼底潮湿起来,她点着头,握住POPO沾满沙子的大手,什么也说不出来。她希望他们永远也不要变老,她又希望他们立即就老去,老得跟刚才走过的老人一样,他们就可以实现他们共同的心愿,飘着白发牵着手,在海边漫步。

  海边漫步的日子多么快乐啊!那种快乐渗透到身体的每一个细胞,心灵的每一个角落。孟菲发觉,大海已在她心中改变了模样,或者说,与POPO共同拥有的大海,已不再是她心底那片沉浸着痛苦的大海了。她终于从大海留给她的阴影里走了出来,从无边的夜色中走了出来,走到了灿烂的阳光下。她感谢上苍。她充满感激之情地想,也许,若干年前,大海令她失去了珍贵的亲情,许多年后,为了补偿她的苦痛,命运又送给了她一分难得的爱情。她觉得,POPO这个人就是上天所赐。在一片茫茫人海中,在万千虚拟时光里,竟有一个真实的男人、带着一份真实的情感走近了她,走进了她的生命。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缘分啊?

  孟菲动情地拉住POPO的手说,“从今往后,我再看到大海就不会痛苦了,因为,我对大海的记忆已不仅仅是过去的,更是现在的和将来的;现在和将来都与你共有。”POPO舒心地笑了。他说,“就该这样啊。我们就应该共享生命的快乐。”

  不仅要共享,还要把这快乐时光留住。不仅要留在心里,还要把它凝固下来。孟菲从家里拿来相机,为POPO拍了一些以海为背景的照片。孟菲得意地对POPO说,“我就是要把你的鼻子眼睛拍得很大,这样看着才过瘾。”POPO嘿嘿地笑了。后来,他们终于找人帮忙为他们拍了一张合影。照片上,孟菲举着一把细花绸伞,POPO站在她身边,伸出一条手臂轻揽着她的肩膀,远处,是一簇正在腾起的洁白的浪花。拍照时他们没有想到,正是这些照片为他们再次相聚设置了前所未有的障碍。

  终于到了临别的日子。孟菲半开玩笑地问POPO,“是不是想家了?”POPO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却认真地说,“有些想儿子了。”他说,孩子跟他特别亲,一天不见就会问爸爸去了哪里。

  他们买了熟食,买了酒,在宾馆里对饮。

  酒是一种狂热的液体,带着辛辣的烧灼;爱情也是一种狂热的情感,有时甜美有时苦涩。两个即将分别的情人被酒灼伤,为情所痛。他们极尽缠绵,也只能以这样的方式安慰彼此的心。终于,POPO带着浓浓的醉意和深深的爱意沉沉睡去。孟菲搂着POPO的身体,却清醒异常。

  她知道,自己怀中之人是她的深爱,却不是她的男人;不是她的。尽管她爱他,爱得很痴情甚至很疯狂,但他说到底不是她的。他来了,爱了,又要走了;她只有等待,等来了他,爱了他,接下去又是等待。有多少甜蜜就有多少痛苦;有多少等待就有多少酸涩,是的,是酸涩,比苦更加侵蚀骨头的感觉。

  POPO真是个不错的男人啊!孟菲用欣赏的目光打量着身边的POPO。他的四肢那么饱满有力,他的身躯那么强壮坚实,他沉睡的样子看上去像个玩累了的大男孩儿多么可爱啊!难道,他的妻子不这么认为吗?她难道不会为自己拥有这样一个男人而感到欣喜吗?也许,正因为她已经拥有了他,就不觉得他有多么好了。就像红叶说的那样。红叶说,老婆是别人的好,老公也是。真的如此吗?

  夜已很深了。孟菲多么想留下来陪POPO度过整个夜晚,多么想与他在一张床上共同迎来明媚的晨光。但她不能。

  孟菲为POPO盖好被子,悄悄地离开了。

  这一夜,她远远地睡在家中床铺的边缘。

  次日,孟菲送走了POPO。她把POPO送上了开往省城的沃尔沃。这一次,孟菲强作欢颜,不让自己流泪。然而,当巨大的车体淹没在小城的车流中,当POPO再次从她身边远离而去,她感觉自己心的某个部分被瞬间挖空。

  那日黄昏,女画家凌荷行走在海滨小城的街道上,她感到自己正在迷失。

  首先迷失的,是她的灵感,然后就是她自己。

  她寻找不到、等待不来创作的激情。

  画室是空旷的,就像从前的那种样子。她甚至还脱光了衣服,这也像从前一样。当初,她刚刚搬进这里时,整个房间就是一片空旷。后来,就有了那么多出色的作品,而且,那些作品多是她赤裸着身体画出来的。

  凌荷光着身子拿着画笔,站在一片空白的画布前,却怎么也找不到从前的感觉。怎么回事?难道就是因为那时她身边拥有男人、心中拥有爱情?这才是创作的原初动力吗?

  凌荷把画笔狠狠抛开,颇为沮丧地把自己雪白多肉的身体铺平在地板上。

  午后的阳光从窗口斜斜地照射进来,轻拂着她的一寸寸皮肤和一根根汗毛。皮肤被暖意触摸过,变得柔软光洁;身上的毛发也在阳光下金子般地闪亮。女画家觉得很舒适,觉得自己的身体就像一片成熟的麦田。那阳光应该是收割的刀刃吧!她让自己完全敞开着,让阳光进入到生命深处。

  然而,黄昏终于替代了温暖的日光。黄昏过后,夜晚来临。

  小城的夜晚一片灯火辉煌。凌荷却突然觉得,这夜的斑斓色彩是有毒的,就像那些漂亮的蘑菇,好看,耀目,却有毒。她觉得自己已经中毒了。她开始痛恨这座城市。

  女画家漫无目的地在街上游逛。她想寻找,想发现,也想遗忘,想抛弃和摆脱。但她不知道自己还需摆脱掉什么。以往的画作都被大乔拿走了,就连大乔本人也暂时消失在她的生活中:大乔到南方去了,去推销她的那批作品。

  还有什么东西阻塞着她的灵感之源呢?凌荷想不出,说不清。只好漫无目的地在小城游走。

  那日黄昏,她走到一条宽阔的街道上,无意间转了转头,发觉路边有一间又大又明亮的店面,看上去是一间美发厅。美发厅里晃动着一个个色彩缤纷的影子。对色彩有着强烈感觉的女画家,被那些亮丽多姿的头发吸引住了。隔着宽大的玻璃窗,她看见店里的人都是小伙子,且每人都染着艳丽的彩发,差不多是赤橙黄绿青蓝紫样样齐全了。她觉得很有意思,便不知不觉间推门而入。

  一个黄发小伙子接待了她。适应了这些多彩的脑袋之后,凌荷觉得,这个黄发的小伙子看上去是最令人安心的了。

  凌荷恍恍惚惚地被小伙子安置在一把座椅上。小伙子对她讲了很多话,大意是为她选择一个适合的发型,再染一个并不醒目却足见品位的酒红色彩发。她同意了。

  她之所以同意了小伙子的劝说,是因为她发觉那黄发男孩儿的发音令她听上去十分亲切。是的,她听出来了,他一定来自中原的某个省份,甚至是某个地区,因为,多年前,她就是从那里走出去的。

  她说出了那个省份那个地区,黄发小伙子惊喜了一下,然后笑了。凌荷发现,小伙子笑起来的样子很可爱。她注意到了面前的镜子,镜子上贴着两个字,应该是美发师的名字或代码吧!那两个字是,朱朱。

  “那是你的名字吗?”凌荷好奇地问。

  “就算是吧。”黄发小伙子又笑了一下,说,“在这里人们都叫我朱朱。”

  朱朱是个很爱说话的男孩儿,也许这是他们的职业需要吧。可能是因为遇到了老乡,朱朱的话显得特别多。他告诉凌荷,他考了两年大学都没考上,于是三年前离开了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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