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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第1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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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必须考虑这件奇案的犯罪动机了。为了达到这一点,我首先要搞清在阿克顿先生家发生的头一件盗窃案的起因。从上校告诉我们的某些事情里,我了解到,阿克顿先生,你和坎宁安家正打着一场官司。当然,我立即想到,他们闯到你书房里去,一定是想偷取有关此案的某个重要文件。”

“一点也不错,”阿克顿先生说道,“毫无疑问,他们是想这样干的。我完全有权要求获得他们现有财产的一半。可是如果他们能找到我那一纸证据,他们就一定能够胜诉,不过,幸运得很,我已经把这张证据放在我律师的保险箱里了。”

“你看怎么样,”福尔摩斯微笑着说,“这是一次危险而鲁莽的尝试,我似乎觉得这是亚历克做的。他们找不到什么,就故布疑阵,顺手牵羊地拿走一些东西,使人把它当做一件普通的盗窃案。这一点是再清楚不过了,但是还有不少地方仍然模糊不清。首先,我要找到被撕走的那半张纸条。我确信它是亚历克从死者手中撕下的,也确信他一定把它塞进了睡衣的口袋里。不然,他能把它放到别的什么地方呢?唯一的问题是,它是否还在衣袋里。这是很值得下功夫去把它找到的。为了这个目的,我们大家一同到他们家里去了。

“你们大概还记得,坎宁安父子是在厨房门外跟我们碰上的。当然,头等重要的是,不能在他们面前提及这张纸的事,否则他们就会毫不迟延地把它毁掉。在警官正要把我们对这张纸的重视告诉他们时,我装做突然发病晕倒在地,才把话题岔开。”

“哎呀!”上校笑着喊道,“你是说,我们大家都白为你着急了,你突然发病原来是装的?”

“从职业观点上说,这一手做得太漂亮了,”我大声地说道,一边惊奇地望着这位经常运用变幻莫测的手法把我搞得晕头转向的人。

“这是一种艺术,经常用得着的,”福尔摩斯说道,“我恢复常态以后,便又略施小计,让老坎宁安写上了‘twelve’[英文的十二。英文十一点三刻,写为差一刻十二点。福尔摩斯故意将时间写为差一刻一点,以使坎宁安于更正时留下他的笔迹。——译者注]这个字,这样,我就可以和写在密约信上的‘twelve’进行对比了。”

“哎呀,我是多么蠢笨啊!”我喊叫道。

“我可以看出,你出时对我的身体虚弱很同情,”福尔摩斯微笑着说道,“我知道你当时一定感到非常着急,我很过意不去。后来我们一同上楼。我进了那间屋子,看到睡衣挂在门后,便有意弄翻了一张桌子,设法吸引住他们的注意力,然后溜回去检查那件睡衣的口袋。我刚刚拿到那张纸——它不出我所料,在他们当中的一个人的睡衣兜里——坎宁安父子二人就扑到我身上,我相信,如果不是你们及时来救我,他们就一定会当场把我弄死的。事实上,我感到那个年轻人已经掐住我的喉咙,他父亲把我的手腕扭过去,要从我手里夺回那张纸。你瞧,他们知道我已经了解了事情的全部真相,他们原来觉得绝对保险,可是一下子完全陷入了绝境,于是就铤而走险了。

“后来,我跟老坎宁安谈了几句,问他的犯罪动机是什么。他很老实,他儿子却是一个十足的恶棍,如果他拿到了他那把手枪,他就会把他自己或别的人打死。坎宁安看到案情对他十分不利,便完全失去信心,把一切都坦白交待了。看来,那天晚上,当威廉的两个主人突然闯入阿克顿的住宅时,威廉悄悄地跟上了他们。威廉这样了解了他们的隐私,就要挟着要揭发他们,开始对他们进行敲诈勒索。然而,亚历克先生是一个惯于玩这类把戏的危险人物。他天才地看出震惊全乡的盗窃案是一个可以干掉他所畏惧的人的机会。他们把威廉诱骗出来,将他击毙了。他们只要把那张完整的纸条弄到手,并对他们同谋作案的细节稍稍加以注意,就很可能不会引起别人怀疑了。”

“可是那张纸条呢?”

歇洛克·福尔摩斯把这张撕走的纸条放在我们面前。

(密约信译为—如果你在十一点三刻到东门口,你将得知一件极为意外、对你和安妮·莫里森都有极大好处的事。但不要将这件事告诉任何人。)

“这正是我所希望得到的那个东西,”福尔摩斯说道,“当然,我们还不知道在亚历克·坎宁安、威廉·柯万和安妮·莫里森之间有什么关系。从事情的结局可以看出,这个圈套是安排得异常巧妙的。我相信,当你们发现那些“p”和“g”的尾端都具有相同的特点时,你们一定会感到很高兴的。那老人写‘i”字不点上面那一点,也是很独特的。华生,我认为我们在乡间安静地休养收到了显著的成效,明天我回到贝克街一定会精力充沛了。”

回忆录 第五章 马斯格雷夫礼典

我的朋友歇洛克·福尔摩斯的性格有一点与众不同的地方,经常使我烦恼。虽然他的思想方法敏锐过人,有条有理,着装朴素而整洁,可是他的生活习惯却杂乱无章,使同住的人感到心烦。我自己在这方面也并不是无可指责的。我在阿富汗时那种乱糟糟的工作,还有放荡不羁的性情,已使我相当马虎,不是一个医生应有的样子。但对我来说总是有个限度。当我看到一个人把烟卷放在煤斗里,把烟叶放在波斯拖鞋顶部,而一些尚未答复的信件却被他用一把大折刀插在木制壁炉台正中时,我便开始觉得自己还怪不错的呢。此外,我总认为,手枪练习显然应当是一种户外消遣,而福尔摩斯一时兴之所至,便坐在一把扶手椅中,用他那手枪和一百匣子弹,以维多利亚女王的爱国主义精神,用弹痕把对面墙上装饰得星罗棋布,我深深感到,这既不能改善我们室内的气氛,又不能改善房屋的外观。

我们的房里经常塞满了化学药品和罪犯的遗物,而这些东西经常放在意料不到的地方,有时突然在黄油盘里,或甚至在更不令人注意的地方出现,可是他的文件却是我最大的难题。他最不喜欢销毁文件,特别是那些与他过去办案有关的文件,他每一两年只有一次集中精力去归纳处理它们。因为,正如我在这些支离破碎的回忆录里有些地方曾经提到的一样,当他建立了卓越的功勋因而扬名时,他才会有这种精力。但这种热情旋即消失,随之而来的是反映异常冷漠,在此期间,他每日与小提琴和书籍为伍,除了从沙发到桌旁以外几乎一动也不动。这样月复一月,他的文件越积越多,屋里每个角落都堆放着一捆捆的手稿,他决不肯烧毁,而且除了他本人外,谁也不准把它们挪动一寸。

有一年冬季的夜晚,我们一起坐在炉旁,我冒然向他提出,等他把摘要抄进备忘录以后,用两小时整理房间,搞得稍稍适于居住一些。他无法反驳我这正当的要求,面有愠色,走进寝室,一会儿就返回,身后拖着一只铁皮大箱子。他把箱子放在地板当中,拿个小凳蹲坐大箱子前面,打开箱盖。我见箱内已有三分之一装进了文件,都是用红带子绑成的小捆。

“华生,这里有很多案件,”福尔摩斯调皮地望着我说道,“我想,如果你知道我这箱子里装的都是什么,那么你就会要我把已装进去的拿出来,而不要我把没有装的装进去了。”

“这么说,这都是你早期办案的记载了?”我问道,“我总想对这些案件做些札记呢。”

“是的,我的朋友,这都是在我没成名以前办的案子。”福尔摩斯轻轻而又爱惜地拿出一捆捆的文件。“这些并不都是成功的记录,华生,”他说道,“可是其中也有许多很有趣。这是塔尔顿凶杀案报告,这是范贝里酒商案,俄国老妇人历险案,还有铝制拐杖奇案以及跛足的里科里特和他可恶妻子的案件。还有这一件,啊,这才真是一桩有点儿新奇的案件呢。”

他把手伸进箱子,从箱底取出一个小木匣,匣盖可以活动,活象儿童玩具盒子。福尔摩斯从匣内取出一张揉皱了的纸,一把老式铜钥匙,一只缠着线球的木钉和三个生锈的旧金属圆板。

“喂,我的朋友,你猜这些东西是怎么回事?”福尔摩斯看到我脸上的表情,笑容满面地问道。

“这简直是一些稀奇古怪的收藏品。”

“非常稀奇古怪,而围绕它们发生的故事,更会使你感到惊奇不迭呢。”

“那么,这些遗物还有一段历史吗?”

“不仅有历史,而且它们本身就是历史啊。”

“这是什么意思呢?”

歇洛克·福尔摩斯把它们一件一件拿出来,沿桌边摆成一行,然后又坐到椅子上打量着这些东西,两眼露出满意的神情。

“这些,”他说道,“都是我留下来以便回忆马斯格雷夫礼典一案的。”

我曾经听他不止一次提到这件案子,可是始终未能探悉详情。“如果你详细讲给我听,”我说道,“那我真是太高兴了。”

“那么这些杂乱东西还照原样不动了?”福尔摩斯调皮地大声说道,“你的整洁又不能如愿了,华生。可是我很高兴在你的案例记载中,能把这件案子增加进去。因为这件案子不仅在国内犯罪记载中非常独特,而且我相信,在国外也极为罕见。如果搜集我那些微不足道的成就,却不记载这件离奇的案子,那就很不完备了。

“你当然记得‘格洛里亚斯科特’号帆船事件,我向你讲了那个不幸的人的遭遇,我和他的谈话,第一次使我想到职业问题,而后来侦探果然成了我的终身职业。现在你看我已经名扬四海了,无论是公众,还是警方都普遍把我当作疑难案件的最高上诉法院。甚至当你和我初交之际,即我正进行着你后来追记为‘血字的研究’一案的时候,虽然我业务并非十分兴隆,但已有了很多主顾了。你很难想象,开始我是多么困难,我经历了多么长久的努力才得到了成功。

“当初我来到伦敦,住在大英博物馆附近的蒙塔格街,闲居无事,便专心研究各门科学,以便将来有所成就。那时不断有人求我破案,主要都是通过我一些老同学介绍的。因为我在大学的后几年,人们经常议论我和我的思想方法。我破的第三个案件就是马斯格雷夫礼典案。而那使我兴致昂然的一系列奇异事件以及后来证明是事关重大的办案结局,使我向从事今天这一职业迈出了第一步。

“雷金纳德·马斯格雷夫和我在同一个学校学习,我和他有一面之交。因为他看上去很骄傲,所以在大学生中是不怎么受欢迎的。但我总觉得他的骄傲,实际上是力图掩盖他那天生的羞怯的表现。他有一副极为典型的贵族子弟的相貌,瘦身形,高鼻子,大眼睛,慢条斯理,温文尔雅。事实上他确是大英帝国一家最古老贵族的后裔。可是在十六世纪时,他们这一支(次子的后裔)就从北方的马斯格雷夫家族中分出来,定居在苏塞克斯西部,而赫尔斯通庄园或许是这一地区至今还有人居住的最古老的建筑了。他出生地苏塞克斯一带的事物看来对他影响很大,我每次看到他那苍白而机灵的面孔或他那头部的姿态,就不免联想起那些灰色的拱道、直棂的窗户以及封建古堡的一切遗迹。有一两次我们不知不觉地攀谈起来,我还记得他不止一次说他对我的观察和推理方法感兴趣。

“我们有四年没有见面了,一天早晨他到蒙塔格街来找我。他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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