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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歌摇摇头,但其实她心里知道些的,但不予与他将这个话题进行下去,因此道:“皇上,您还是唤微臣安歌比较好。”
“不管朕为你付出多少,也不能再向你的身边一步。安歌,你真的记恨于朕?因为你是朕的婥儿?”
安歌冷笑,“沈婥早已经死了,皇上莫要听信传闻。”
虽然这次的谈话很简短,但是安歌觉得这一路应该不怎么好过,在队伍休息的间隙,她再次检查了自己的随身物品,除了引魂铃当初给了曹炟之后,曹炟再想还回来,安歌却没有要,直接送给了他当成是定情信物。其他的卦钵、罗盘和乌弋山曾经送给他的鹰型戒子及皇后娘娘姬烨妤给她的虎符,因为潜意识里觉得这两样东西比较重要,因此都贴身带着。
时值六月中旬,经过十一天的长途跋涉,队伍到达了一处看起来很是荒芜的地方,这是一片沙漠,四处有些残垣断壁,风很大,刮起沙子迷住人的眼睛,往远处看,只觉得空气被晒到肉眼可见,形成一道道的波纹,很是虚幻。
她下了马车,走到曹煜的身边,“皇上,这就是目的地吗?”
曹煜点点头,指着前面这条路,“从这里,穿过沙漠,就到了荆洲。而这片沙漠是邾国和东且弥都放弃了的地方,这里不但寸草不生,而且风沙还吃人兽。”
安歌的心怦然跳了下,这意思是她居然到达了一处离曹炟很近的地方?曹炟的队伍可不就一直驻扎在荆洲附近吗?
曹煜竟敏锐地捕捉到她的想法,“你是不是在想,朕的五弟便在沙漠的那边,离我们很近了?”
安歌一下被道中心事,连否定都忘记了,只惊讶地看着曹煜,每次她与曹煜在一起,都有一种被迫透明的感觉。
曹煜轻笑道:“不过,这片沙漠自古至今,从未有人穿过它,这是一片吃人的沙漠。”
其实这十几天来,安歌一直就是很疑惑,到底他们出宫做什么?看到他所带的是御岭军,她多少也猜到了些,这两年,皇帝的御岭军其实就是到处盗墓挖墓的,曹煜为了钱已经连自己的祖宗都不要了。
“皇上,我们这次来这里是做什么?”
“你这么聪明,一定早就想到了。在这个沙漠下,有一个墓。是天烬人最后的大墓。”
做为邾国人,安歌知道天烬人是什么人。在邾国立国之前,这片土地一直由天烬人掌握,他们自称是神的子孙,在以前的上千年里,于这片土地上横行霸道,可能是因为他们过惯了好日子,野心日益膨胀,他们的皇帝开始追求长生不老之术,而他们的皇后则开始研究永保青春貌美之术。
因此他们的皇帝开始食生人脑髓,他们的皇后开始以少女血沐浴,因为术数盛行,国家渐渐地陷入癫狂症状,普通民众多数辛苦度日,稍不注意就有可能牺牲性命,在这样的情况下,有一些清明之士开始反对他们,但是这样的症状仍然持续了二三十年,直到吃人脑髓的皇帝与他以少女血沐浴的皇后双双去世,葬入地下,天烬国才被以曹氏及燕氏为首的队伍击败。
之后,曹氏立国,至到现在,天烬国当时所带来的恶梦,似乎离人们已经非常遥远,变成了传说,真正经历过那样事的人,早已经都到了天国。
但是,安歌经过这些日子对燕氏的研究,犹豫再三,还是向曹煜问道:“据说天烬人精通术数,比如燕行云便是当年天烬皇宫里培养出来的术数高手。”
曹煜点点头,“不错,当年发生讨伐,燕行云倒戈,帮助曹氏。这也是最后燕行云落败的真正原因,因为他曾经背叛过自己的主子,所以,曹氏得了天下,虽然有想与他并肩的想法,然而终究还是不能这样做。你听说过吗?如果有人行了不义之事,就会再三做这种事,所以有言,一日不信,一生不用之说。”
燕行云所布君山大阵及神女庙钥匙之机关,都还让安歌心有余悸。
见到士兵已经在此安营扎寨,安歌道:“皇上是想要盗这天烬人的大墓吗?”
“歌儿,何必说的这样难听?天烬人当初的国政腐败,他们不知道搜刮了多少奇珍异宝,君山大阵中燕行云藏下的,恐怕还不到这里的百分之一,这些珍宝埋在这地下,迟早也是腐朽,不能发生它们的作用。现在朕执掌邾国,这邾国的一切都是朕的,包括地下的,朕只是把它们取出来,让它们发挥自己的作用而已。”
好个冠冕堂皇的说法,安歌马上拒绝,“请皇上恕罪,安歌这次恐怕帮不上忙。”
“这邾国,若是连你都帮不上朕的忙,还有谁能帮得上朕呢?”
“君山大阵已然凶险,看条件这里似乎比君山大阵有过之而无不及,再加上这本来就是一片吃人的沙漠,在沙漠中,迷路、流沙、炎热和风,都可以置人于死地,安歌还不想年级轻轻就失去性命,所以这次帮不了皇上。”
☆、第298章 沙漠两端
“你怕了?”曹煜笑道。
安歌道:“是,我怕了。”
“朕会给你时间考虑,我们也不急着立刻开始。”
第二天来了一拨缠着头巾的当地人,他们穿着很厚重的衣裳,在这样热的天气里,众人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可是这些人说,只有穿着这样的衣裳,才能保护自己不被晒伤,而且晚上的时候可以保暖。
安歌觉得他们说的有道理,厚衣服虽然看起来很热,但是在这样的炎热沙漠里确也可以起到隔热的作用,当下也为自己准备了几套厚衣服。这些当地人,也不只是带来了当地的食物和伙夫,最重要的任务是导游,他们必须引领队伍再向前进行五里,虽然只是五里,若是不熟悉路途的人,依旧危险重重堕。
安歌依旧没有答应这次的探险,曹煜也并不催她。她没事时就骑着骆驼在附近看看风景,这样逛了几天,发觉这里真的是很荒芜,除了曹煜的驻扎队伍,四周几乎没有人烟,除了黄沙就是黄沙,漫漫的黄沙和蓝色的天空,形成一道绝美的风景,也是让人惧怕的风景。
第四天傍晚的时候,安歌看到有一队人从曹煜的营帐里出来,不知道讨论了什么事,具都神色凝重是。
接着曹煜也走了出来,看到她,冲她微微地点下头。
安歌正准备回到帐内,听得曹煜道:“你不好奇吗?刚才那些是派到前线的探子,你不想知道有关战事的消息吗?”
安歌有些懊恼地看着曹煜,他总是不失时机抓住人的心理,她知道安歌很想知道前线的消息,或者说是曹炟的消息。从安阳出发到现在,离开了皇宫,安歌的消息通道不再灵通,她已经很久没有得到曹炟的消息了。
这时候只好道:“皇上如果想说的话……”
曹煜走了过来,指指对面的沙包,“陪朕走走吧。”
安歌的头上围了大围巾,整个人都包得很严实好像是个异域女子,只有在这样近的距离内才能发现她其实是个清秀美貌的江南人。曹煜觉得这样的安歌很漂亮,忍不住多看了几眼,惹得安歌把围巾又拉紧了些,还丢给他一个大白眼。
曹煜又笑道:“和你在一起,显得朕是个很坏的人,总觉得朕会做很坏的事。”
安歌没有多说什么,只问道:“那边,究竟战事如何了?”
“出了一点不好的事情,原本我军是一路胜利的,但是前些天,乌弋山忽然请来了一些术数高手,并且在两军之间布下术数,封锁了我军前往大月氏的唯一道路,这样一来,我军不能与大月氏形成前后夹击之势,而大月氏又绝对不是乌弋山的对手,如此一来,乌弋山必定会在一个月之内,拿到大月氏半壁江山,再用这半壁江山里得来的一切,回头攻打邾国。”
安歌暗忖,早知道乌弋山不会那么轻易的失败,最近这一两年,乌弋山已经有了战争疯子的头衔,也只有他能想出这种不留后路,拼死往前的打法。
曹煜又继续说:“按照一般的战略思维,此时我军应该后退,花十天的时间绕路往大月氏进行助阵。但是这样一来,等于放弃了荆洲,乌弋山随时可撤阵来到荆洲,占住荆洲。”
安歌又道:“那现在呢?”
“荆洲曾被称为皇帝郡,这里不能丢,想必你也清楚。乌弋山正是看中,荆洲乃是我邾国最佳软胁,因此常年在荆游附近游戈,目的也就是为了现在这一个局面而已。”
“齐王殿下一定有办法的吧?”
“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找人破了乌弋山的阵。”
“找到那个人了吗?”
“朕猜五弟第一个想到的人,定然是你。可是他现在应该知道你是在沙漠的这边,与他相隔不过百里而已,只是因着这片沙漠的阻隔,你不能过去。是以他出了告示,寻找这方面的人才,据说已经找到了几个人才,不过乌弋山找来的人,非等闲之辈,恐怕……”
“恐怕等闲之人不是他的对手。”忽然想到,乌弋山此人打仗多年,从未听说他用过术数这一招,这次虽然是被曹炟逼急了,但是又从哪里去找什么设置术阵的人呢?
她忽然想起了那滴血,难道乌弋山并没有战胜巫灵逸,他……
想到这里,她心里忽然有些焦急起来,巫灵逸的术阵她是亲自见过的,其诡异和霸道自是不必说,若他的神思真的被巫灵逸打败,那么这次术阵的布阵人有可能就是乌弋山本人,而他所用的术数当然不是通常所谓的术数,而是巫术,巫灵逸的巫术,某种程度上,比术数奇诡,邪恶,杀伤力更大。
一般的术士,又如何是他的对手?
“歌儿,你也担心,曹炟所找的术数师,根本不是对方的对手是吧?”曹煜如此问。
“与东且弥开战至今,已历三载,劳民伤财,一路行来,路边处处饿孚,皇上,此战应该结束了。此时乌弋山要去大月氏捞民财,反过头来再对付我军,凭的只是一个阵,其实只要破了这个阵,邾国的胜利指日可待,安歌请求,于此转向荆洲,为邾国出一已之力!”说着她跪了下去。
然而曹煜并没有回答她,甚至也没有立刻让她起来,直到她疑惑地抬起头来,才发现他依旧静静地看着她。
“皇上——”安歌轻唤了声。
“歌儿,朕最近听说,曹炟的战事之所以如此顺利,是因为有很多江湖人士在帮他。朕起先很奇怪,江湖人士向来与朝廷势不两立,这次为何居然来帮他?后来经过朕的调查才知道,原来是上次荆洲之战,曹炟大胜乌弋山,迫使他后退百里,缓解战事,使江湖人士对他刮目相看。”
安歌不明白他为何忽然提起此事,道:“不错,那一次的战事也是奇险,若不是齐王殿下机智,难以险中取胜。”
“可朕得来的消息却是,一个姓安的小子,从中起了很大的作用。那个姓安的小子,便是你吧。”
安歌忽然明白他的意思了,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
“果然,你要助他成事。”
安歌骇然看着他,说不出话来。
“沈婥,你恨朕,是以要助他成事吗?”
安歌立刻狠狠地嗑下头去,“安歌是安歌,沈婥是沈婥,皇上莫听奸佞妄言!”
曹煜却狠狠地撂下一句话,“安歌,想帮他,只有一个办法,从这个沙漠穿越过去。你,只有一个月的时间,若是等到乌弋山攻击大月氏归来,就算你已经到了那里,帮助也不大了,因为那时候乌弋山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