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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大的黑帮组织。当然,美国的十大家族除外。
第六十三章 义盖香山白纸扇 (7)
望着左右共十六位拿着长棍一身腱子肉的八尺大汉,单凭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那股气势便让苏杨不敢小视。这群人都是洪门的金牌打手,俗称红棍而非洪棍。洪棍和红棍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两者之间却是天翻地覆的差别。洪棍乃是文职,军师之类的谋士,而红棍,江湖上俗称金牌打手,属于武职。
在最前方的二人的胳膊上,苏杨甚至看到两朵红花的纹身。这种纹身代表着另外一种身份,双花红棍。洪棍之中的精英,顶尖的存在,只有从未一败的高手才能称得上是双花红棍。这不仅仅是你洪门一家的事情,想要获得双花红棍的资格,你就必须要接受华人圈各大黑帮的强者的挑战,只有胜利者,才能称得上这种封号。
古往今来,即便是洪门这种大型帮派,能称得上是红棍的多如牛毛,但是敢封为双花红棍的却少之又少。
虽然苏杨对于自己的身手有几分信心,但是在这个时候却不敢有丝毫大意。
苏杨心中明白,自己面对的是一群什么样的人。
汗水在苏杨额头上不断滴落,苏杨握紧拳头刚要出手,就在这时,三爷抬了抬手。苏杨立刻止住身子退到一边。
“这第三关不比也就罢了。”三爷问,“各位长老,你们说呢?”
吴志强说道:“掌门大哥,这滚钢板、油锅、木人巷乃是纸扇大爷登位必须要闯的三关。滚钢板是考验的是一个人的心性。最近两年不是流行这么一句话吗?男人,要么忍,要么狠。狠者,出人头地,一飞冲天,忍着,默默无闻,庸碌一声。混我们这条道的如果没有几分狠劲,那么还是回家娶老婆抱孩子去吧。省的在这里打酱油了。”
三爷呵呵笑道:“吴长老看来最近学的不少啊,网络上流行的白词你都用上了,看来,最近两年快清闲啊。”
吴志强一愣,连忙说道:“偶然所学,偶然所学罢了。”
见三爷没有怪罪他的意思,吴志强接着说道:“这第二关,油锅,考验的便是一个人的智慧。我洪门成立数百载,号称,洪武门下,英才辈出。洪门自建立以来,英雄可以说是代代辈出,诸如,郑成功,我洪门开山立派宗爷,陈少白,陈老爷子,孙中山,我美国洪门第一代掌门大哥……等等等等。如果没有智慧,只能称的上是匹夫之勇,这种人,难谋大事。至于第三关,便是对纸扇大爷自身能力的考验。只有勇、狠、智、德、才五者兼备者,才有资格做我洪门的纸扇大爷。”
“小四的实力是有目共睹的,大家从今以后都是自家人。不管是哪一方受伤,对于我洪门来说都是极大的损失。持刀之所以刀身向外,是因为刀是用来对付敌人的,而不是自己。吴长老的意思,乔某心中明白,只是,希望吴长老莫要太过苛刻,有时候,规矩是死的,人才是活的。”
第六十三章 义盖香山白纸扇 (8)
吴志强望了一眼三爷,坐回位置上,头向着门外瞥去,双手向着三爷一拱:“既然掌门大哥都这么说了,那么吴某再多说别的也没有意义。”
“吴兄,好了,好了。什么大不了的事情,犯得着这么生气吗?”
赵世雄一脸好人样的站起身来,来到苏杨的身边呵呵笑道。
“脱衣服吧。”苏杨一愣,不知道他要干什么。
苏杨不敢怠慢,将上衣脱下来。赵世雄摸了摸苏杨后背如同蜈蚣一般的刀疤,嘴里打着香舌说道:“哎呀呀,这得吃了多少苦。单凭你这身伤疤就足矣不让纸扇大爷的名号在你身上蒙羞了。”
纹身,没错,他居然给自己纹身。虽说苏杨身上早已经有毒狼的纹身,只是,已经烂成肉泥而愈合的后背早已经看不清以前的纹身了。如果说有,那么刀疤枪伤便是最好的纹身。
义盖香山。
赵世雄给苏杨纹的一不是龙,也不是虎,而是一座红叶飘飞的大山,当年美国洪门掌门大哥中山老先生革命的起源之地,檀香山,同盟会也就是在此建立的。而后来,纸扇大爷便有了一条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纹身必须是义盖香山的图案。标志着精诚团结、清高无上之意。
苏杨咬着牙,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总算是好了。此刻,苏杨已经累得够呛,赵世雄也累得是气喘吁吁的,显然,他已经很多年没干这种事情了。
两把半香被缓缓点燃之后,入门仪式这才结束。
苏杨穿好衣服,跟在三爷身后,从今以后,他小四便是洪门正式一员。
义盖香山,好一个义盖香山,这就是一辈子的枷锁
第六十四章 风波 (1)
“小四,辛苦你了。”
“什么辛苦不辛苦的。”苏杨说,“这一切多亏了三爷的栽培,没有三爷,就没有我小四今天纸扇大爷之名。”
三爷呵呵笑着:“好,好,好。孺子可教,孺子可教。今天是你接任纸扇大爷的大喜之日,三爷没有什么送给你的,在城南有一家戏园子都是地道的名角,算是三爷为你接风吧。”
“对了,你喜欢听戏吗?”三爷问。
“谈不上喜欢,但是听戏也是一种享受。毕竟京剧是咱们国家的国粹。”苏杨如实说道。
苏杨并不是一个戏痴,但是却受了那个男人的影响而爱上了这门老祖宗留下的精魂。没错,在青州的时候,苏杨常常陪着那人去青州戏园子里听戏,几乎三天都会去上一次,而且一听就是四个小时。
那时候,苏杨还年轻,十七八岁,心高气傲,跟一般的年轻人一样,喜欢追逐潮流,也喜欢听那些不知道唱着啥玩意的歌曲。也许是因为被逼无奈,他只能适应自己的生活。
生活就是这样,当你反抗不了的时候,你就应该学会尽量去适应它,享受它。
后来,苏杨迷恋了红歌,迷恋了祖宗留下来的古典的一切。虽说踏入江湖,但是苏杨却没有感觉自己堕落,相反,他已经成了一种异类。即便跟自己同龄的孩子,有代沟,每当看到他们穿的那所谓时髦的东西,苏杨都有些看不过去,便是比他大一点的混混那副人渣样也让苏杨有些看不惯。
二十三四岁的年龄,六十七岁的心智,也许这便是苏杨,不折不扣的四哥。
苏杨一直以来都信奉一句话,人的成功与否不在于年龄,而在于远见。年龄再大又有什么用,只能代表他比人家多吃两年干饭,至于其他的,什么也代表不了。
书归正传,跟着三爷,苏杨来到了他所说的那家私人戏园子。
这里是三爷独家所有,仅仅为三爷唱戏。
偌大个园子之中,仅仅只有两名正式听众。一个是苏杨,一个就是三爷,在二人身后站着一排洪门子弟,他们是负责保护三爷安全的,其身手个个比之美国的眼镜蛇特种部队的成员还要恐怖。因为,他们是真正经历生与死考验才活下来的,身手已经成为他们活着的唯一手段和资本,这是哪个国家的特种部队所不具备的。
身体极限已经不是衡量他们训练的一项指标,而这种苛刻在指标便是生死考验,要么成功,要么就被淘汰,而淘汰的结局只有一个,那就是死亡。
这便是真正的残酷。
三爷问苏杨:“小四,想听些什么?”
“沙家浜。”苏杨想了想,又补了一句,“沙家浜,智斗。”
第六十四章 风波 (2)
智斗这部戏是近代京戏,讲的是抗日年间阿庆嫂与刁德一和鬼子之间的心理战的博弈。这部戏也是苏杨最喜欢的一部。
苏杨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喜欢,因为那个男人喜欢,自己也就不知不觉喜欢上了。也许,这要感谢他,是受了他的熏陶。
而在苏杨的记忆中,戏曲之中,关于这部智斗也是他记得最深刻的一部戏了。
“想当初老子的队伍才开张,拢共才有十几个人、七八条枪。
遇皇军追得我晕头转向,多亏了阿庆嫂,她叫我水缸里面把身藏。她那里提壶续水,面不改色,无事一样,骗走了东洋兵,我才躲过了大难一场。似这样救命之恩终身不忘,俺胡某讲义气终当报偿。
……”
台上的演员都很专业,无论是咬文嚼字还是一举一动都恰到好处,比之电影演的要传神多了。这就是京剧的魅力。这个年代,电影已经成了一种视觉疲惫的东西,有时候去欣赏一些另类的存在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京剧最大的魅力就在传神。
苏杨认真听着,望着台上那扮演刁德一的演员,此人横眉冷水,可以说将刁德一演的是异常传神。
就在苏杨跟三爷因此着迷的时候,突然之间,一道黑影从前方台子上的大幕之中飞了出来,一把手枪反射的光直接刺入苏杨的眼中。
苏杨忍不住打了个哆嗦,暗叫一声不好。
“三爷,小心。”苏杨大叫一声,一把抱住三爷,直接打了个滚,然后拉到桌子,想要让那古典的八仙桌挡住杀手的视野。可惜,苏杨终究是慢了一步。砰地一声,枪声响了起来。那家伙一枪打在苏杨的胳膊上,苏杨咬着牙,不过问疼痛,只是护在三爷的左右。
那群洪门门徒似乎也没有想到会发生这么一幕,一个个赶紧掏出手枪,慌乱之中便向着那杀手开了一阵乱枪。此人也算得上是精明,眼见得已经失手,在再这里呆下去只会白白送了小命,竟然身子一跃,翻过窗户逃走了。
“三爷,您没事吧?”苏杨和三爷从那八仙桌后直起身子。
三爷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冷哼一声:“你们他妈的都是吃干饭的?有人事先在戏园子里布下杀手,居然没有人知道。我看,你们的脑袋是都不想要了。”
众人低着头,不敢多说什么。要知道,三爷现在可在气头上,谁敢拿脑袋往枪口上撞。
“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去将杀手抓回来。”苏杨大喝一声。
那群人这才反应过来,一个个急急忙忙向着外面跑去。
为首负责保卫工作的头目大喝一声:“都跟我来。”
第六十四章 风波 (3)
苏杨扶起三爷,显然,三爷因为此事而受得够呛。以三爷在美国的身份,刺杀一事一旦传出去闹得沸沸扬扬的话,那么影响不言而喻。
三爷拉了拉自己的衣角,被苏杨推着向着外面走去。
就在这时,那保护三爷安全的头目跑了回来。
“人抓到了没有?”三爷问。
“那家伙腿够快的……”
“他妈的,我养你们一群猪是吃干饭的?一个个手里的家伙都他妈是烧火棍啊?”三爷将拐杖重重的砸向那人,大声喝道:“查,给我查。就算是把美国翻个底朝天,也要把杀手给我查出来。我倒要看看,到底是什么人吃了豹子胆了,敢跟我作对!”
苏杨冲着那人挥了挥手,小声说了一句:“还不快去,怎么跟个木头似地。”
那人哦了一声,这才跑开。
接下来的三日,整个美国都已经闹得是沸沸扬扬。三爷遇刺说大不大,说小也不算小了。整个美国大小官员,黑帮大哥先后来此拜会三爷。
名义上是看望,实则不过是猫哭耗子假慈悲。只是大家心知肚明不愿意揭穿罢了。
第六十五章 处世之道 (1)
这几天,三爷的脾气很不好,甚至可以用糟糕来形容,逮到谁就是一阵臭骂。
“四哥,三爷在吗?”洪门大哥护卫队队长于长峰,也就是那个守卫三爷安全工作而漏了岔路的那个倒霉的家伙心虚的走过来,望着苏杨问。
“三爷现在还在气头上,你进去之后好生跟他老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