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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先和鲜卑人交手的是太史慈,由于在兵卒的人数、体力上都处在劣势,太史慈打得十分艰难,很快就被鲜卑骑兵团团包围起来,情况岌岌可危。不是太史慈不想等到赵云和高览来了再动手,但太史慈能等,人家鲜卑人可不是傻子,能让一万大军杀到眼皮底下还无动于衷吗?
另外太史慈也不敢可以减慢行军的速度,如果高览和赵云等人先到了,迟迟得不到自己的支援,到时候自己有什么面目去见别人。
在李重的军中,太史慈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人,不给别人做出榜样来,马上就回有人取而代之。好胜心极强的太史慈自然不会容忍这种情况发生,实际上武将也没有几个好胜心不强的。
赵云和高览二人也是这类人,二人也想先到达单汗山,和鲜卑人交手,但很可惜,两个人在黑夜中走了弯路了。等到高览到达单汗山的时候,太史慈和鲜卑人已经厮杀了半个时辰。
高览的援兵堪堪稳定住战局,但却不能给鲜卑人造成决定性伤害,李重在兵力方面的优势并不绝对。
又过了一个时辰,赵云这才带着一万骑兵赶到战场,一见到双方混战的惨烈景象,赵云就知道自己来晚了,羞愧、恼怒、懊悔、各种负面情绪涌上心头,所以赵云连想都没想,就策马就冲入敌阵,同时口中高呼:“裴元绍,后面交给你了……”
不得不说,这种方法是极端错误的,如果赵云是一员智将,此时此刻一定会先仔细观察战场,看看敌军的薄弱之处在哪里,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战术。但很可惜,赵云现在还没有那个能力,心性也没锻炼的那么成熟。
但有一点是可以保证的,赵云还是有着万夫不当之勇,就算蛮横无理一些,横冲直撞,也能击破鲜卑骑兵的阵型。更何况现在鲜卑骑兵还处在下风,根本分不出兵力来对付赵云。
还好赵云的副将裴元绍是智慧型人才,急忙指挥着一万骑兵分成十队,十队骑兵拧成一股绳,如同翻滚狰狞的巨龙,轰然冲进鲜卑骑兵之中,所到之处人仰马翻,断臂残肢四处乱飞。
足足经过两个时辰的鏖战,太史慈三人才杀散鲜卑骑兵,耀武扬威的冲进鲜卑部落。
对于已经杀红眼的兵卒来说,心中很笨就没有是可为之这四个字,凡是出现在他们眼前的人,只有死路一条。单汗山的十来万居民,几乎被三人屠戮一空,杀的单汗山血流成河,哀声遍地。
留下了一些妇女作为奴隶,三个人开始盘点收获,作为一个大型的鲜卑部落,单汗山囤积了不少粮食,牛羊马匹等牲畜也不在少数,三个人商议了一下,高览带着这些物资先行回到并州,给饥荒遍地的河北输血。
能养活十万鲜卑人的物资,自然也能养活十万中原人,这一次抢劫行动可以说是收获丰富,物超所值。
死去的战马正好用来给兵卒炖着吃、补充体力,可如何给战马补充体力就让三个人挠头了。
战马的体力消耗很大,要驮着兵卒奔驰,需要充足的营养补充。单靠青草是肯定不够的,一般来说,在处于战争时期,战马都是需要吃一些豆类、麦子的。
但李重现在人都吃不饱,哪还有粮食喂养战马呢!
所以,三个人商议了一下,决定在草料中加上一些肉末,代替麦子豆类。三个狼心狗肺之徒根本就不害怕没有肉可吃,人吃战马,战马也可以吃人的嘛!单汗山有十万居民,足够战马享用了。
吃光了单汗山的鲜卑人,在吃别的部落就是了。对于心已经不能再黑的太史慈三人来说,吃人……没压力!当然,吃的一定是鲜卑人、匈奴人才是,这不是三个人太过残忍。实际上,在中国古代,异族人从来就没把汉族人当过人,而汉族人也从来就没把异族人当作同类。
吃人在古代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特别是这些少数民族,有些时候,他们吃人不单单是为了果腹,而是为了享受,比如石勒,就非常喜欢吃人。
在天灾之下,一切温情脉脉的面纱全被撕裂,弱肉强食的自然规律显露的淋漓尽致。
在单汗山休养了三天,赵云和太史慈等着高览归来,同时高览也会在河北补充一些兵卒,以便保证远征军的战斗力。
三个人的下一个战略目标是狼居胥山(今乌兰巴托附近),也就是汉代名将霍去病远征的终点,霍去病也就是在这里留下封狼居胥的美名,为后世的文臣武将所顶礼膜拜。
第二百七十四章 武将的终极目标
作为一名武将,赵云、太史慈、高览对于霍去病的崇拜是无容置疑的,别看赵云在历史上更为人熟知,白马银枪,纵横不败,但在真实的历史地位上,他拍马都赶不上霍去病。
更别提太史慈和高览了!
那么,三个人没有理由不追随先辈的步伐,征服那茫茫的大草原,留名青史,供后人瞻仰。
最近草原上流行这样一个传说,说长生天为了惩罚不敬神灵的世人,降下三个灾星祸害草原,这三个灾星各自带领一万地狱中逃出来的魔鬼,杀掉沿途之中所有的生灵,最后还把人的尸体吃掉。
此事是真是假,自有累累白骨作证。
据说这三个灾星的名字叫太史慈、赵云、高览。
这也是得到证实的,草原人也不傻,虽然有些人会相信谣传,但还是有人记得这三个人的名字的,原因无他,三个人经常来草原抢劫。
三个人在草原上的行动可以用一个游戏来形容,贪吃蛇!吃掉沿途所能看到的一切,不管是能动的,还是不能动的。
残忍而又获利丰厚的抢劫行动一直持续到七月末,草原上的青草慢慢变的枯黄起来,天气也逐渐转凉,北风渐起、秋雁南飞。
经过一个月的跋涉,太史慈三人也带着兵卒来到狼居胥山。
狼居胥山处于达克鲁伦河(额尔古纳河)和图拉河上游,水草丰美,牛羊遍地,是古代匈奴人的主要聚集地。在鲜卑人强势崛起之后,匈奴人被驱逐到河套以西,狼居胥山也就被鲜卑人所占据。
(关于狼居胥山的具体位置至今为止也没有确切说法,但蜘蛛认为,现在人不知道是因为史料缺失的缘故,而作为汉代人,赵云和太史慈要是不知道狼居胥山在哪里就贻笑大方了。)
这一次三个人约定好了,一定要一起动手,所以临到狼居胥山附近,三个人就开始派遣斥候相互联系,约定行军路线,行军时间。
在三个人的密切配合下,三个人终于在建安六年七月二十九望见狼居胥山。
遥望着远方的皑皑雪山,蓝天白云,山麓的松林水草,三个人的心神顿时激荡起来。要说不激动那是不可能的,就像我们现在看到抗日英雄的遗迹一样激动,一样的热血沸腾。
强行按捺下心神,三个人立即下令全军休息,凑到一起商讨战术。
按照三个人的估计,狼居胥山最少有三万鲜卑骑兵,这不是一个小数目。虽然,三个人认为三万鲜卑骑兵绝对不是李重三万精骑的对手,但一阵厮杀下来,李重的三万大军也不会剩下什么,惨胜是要不得的。
三个人大约一个时辰,什么分割包围,凿穿战术,诱敌深入等等等等方法都拿出来商讨了一遍,却发现这些办法要么风险太大,要么耗时良久,实在算不上什么良方妙计。
到了最后,还是裴元绍一语道破天机:“三位将军,咱么就是来抢劫的,杀人放火,一把火烧了狼居胥山不就完了。鲜卑人的三万大军能跑,可鲜卑牧民没地方跑吧,没有了牧民给军队提供根基,三万大军又能在这草原上存活多长时间,他们总不能学我们,吃……吧。”
裴元绍特意避过吃人两个字,不用他说太史慈几个人也明白什么意思。别看三个人一路上烧杀抢掠,用人肉喂战马,但那只局限在草原上,如果换做中原的百姓,三个人也下不去这个手。
同样的道理,别看塞外异族生性残暴,吃人肉喝人血,但让他们吃自己人,他们也是做不出来的。当然,石勒那样的人除外,他已经进化到畜生这个级别了。
其实三人手下的兵卒也有吃人肉的,太史慈他们也知道,但他们也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吃自己人就好了。
“不错,那就放火烧山吧!”太史慈第一个点头答应道。
“秋高气爽,正适合用火计对敌!”高览接着说道。
赵云回答的更为干脆:“我去放火!”
“过了今天,封狼居胥就会成为传说了!”赵云看着远方白雪皑皑的山巅,扔出手中的火把。
“轰……的一声”数百名兵卒一起扔出手中的火把,大草原上很快就出现一条蜿蜒的火线。赵云防火的位置距离狼居胥山至少有二三十里,但草原上防火就有一点好处,火势蔓延极快,简直可以媲美人跑的速度了。
还有一点也很重要,就是草原上没有什么抗烧的木材,野火烧的快,灭的也快,赵云他们可以跟着野火前进,斩杀漏网之鱼。
当然,赵云肯定是不会选择吹北风的时候放火的。
三万骑兵紧跟着火线向狼居胥山靠近,每个人都神情肃穆,杀气迸发,眼睛通红通红的,就像伺机而动的饿狼一样,闪烁着幽暗凶残的光芒。
就在刚才,太史慈等人已经非常严肃的告诉他们,此次大战,众人没有任何退路可以走。如果不能以雷霆万钧之势扫平狼居胥山,马上就会被留守的鲜卑骑兵缠住,那么依照几个人在草原的名声,等待他们的就是无穷无尽的鲜卑援军了。
在生死存亡之际,不是光华夏人有勇气抗争,同仇敌忾,鲜卑人,匈奴人,甚至岛国人都不缺乏这种血性,唯一例外的就是棒子人。
而且,这些病足也是有父母妻儿的,李重虽然还能让这些军人吃饱,但绝对照顾不到他们的父母了,可以这么说,这些兵卒的家眷也在生死线上挣扎,也饿着肚子吃草根,吃树皮,说不定哪天,他们就会饿的一命呜呼。
晓之以理,诱之以利,太史慈很明确的告诉这些兵卒,如果抢到了粮食,一定会优先供应他们的亲属。
这无可或非,谁都不是圣人,这些兵卒也是一样的,他们拿命来拼也是为了家人能过上好日子。
想想看,这样一来李重的三万骑兵不拼命才怪,鲜卑人还有逃跑的可能,他们已经连退路都没有了,这是一场不成功便成仁的战斗。是衣锦还乡,还是埋骨他乡,马上就能见分晓了。
第二百七十五章 血腥大屠杀
草原上经常发生火灾,所以牧民看到远方的烟火,并不慌乱,而是招呼人手,有条不紊的砍刀杂草,以防止火势蔓延到部落之中。
这也是草原人对付火灾的常用方法,但这显然不适合对付人为的放火。
太史慈三人领着兵卒制造出一条十余里长的火带,还不住的在后面增加火势,没事就扔点油脂什么的,导致火势越来越大,简直有席卷天地的气势。
在这种情况下,任何的救火努力都是无用之功。
鲜卑营地开始发出慌乱的呼喊声,战马的嘶鸣声,小孩的哭泣声……隐约还能看见跑到河畔取水的人影。
太史慈冷笑一声,命令兵卒取出弓箭,准备射杀前来救火的鲜卑人。此是鲜卑人也发现了李重军队的身影,但他们却没办法把注意力放到厮杀上面,首先要躲避的是吞噬一切的烈焰。
现在鲜卑将领很后悔,他们不是不知道太史慈等人的行军路线,没有上前迎击李重的军队,无外乎就是想要以逸待劳而已。但无论什么时候,都别想光站便宜不吃亏,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