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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夫影帝李小龙-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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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他当时的情景,这般神吹海夸,谁会相信?
这成为好莱坞一则不见经传的笑料。
功夫影帝李小龙……第十二章印度之行山重水复疑无路
第十二章印度之行山重水复疑无路
生不逢时,在好莱坞的岁月,正是影业陷入深重危机的时期。在电影方面的发展很不顺,决定从沉沦中崛起,与朋友策划一部《无声笛》的影片。他们去印度勘外景,大失所望,拍摄计划被迫取消。曾有主演电视连续剧《功夫》的希望,他又一次幻想成功,最终发现又是水月镜花。他愤怒且绝望:我在好莱坞还有呆下去的必要吗?
60年代,是好莱坞电影业空前危机的时代。
由于电视的竞争,电影观众人数急剧减少,迫使影片的产量也随之减少。1944年——1951年间,美国故事片的年产量在350部——450部之间;到1958年下跌为258部,1960年跌至历史最低点,为151部;以后略有回升,维持在年产200部的线上。
面临这种境况,电影不得不低下高贵的头颅,出卖影片版权给电视网,为电视网制作电视片,向电视网出租摄影棚及制片设备。到1968年,来自电视的收入已占好莱坞收入的1/3。
阴影笼罩着好莱坞电影业的演职人员。别说是新手,就是资深演员都面临失业的危机。作为国际影城的好莱坞素来瞧不起电视,但在电视的威逼下,陷入生存危机的演职人员不得不屈服,暂时转向电视剧的摄制。
这就是李小龙在好莱坞能多次串演电视剧,却难得在银幕上露脸的主要原因。
李小龙在电影中扮的角色远不及他在电视中那样“显著”。那是真正跑龙套,挥拳蹬脚,匆匆而过,既未在字幕上留下名字,也末在观众中留下印象。
唯一值得一提的是,李小龙在影片《丑闻喋血》中扮演一名中国移民的黑社会杀手。主角神探马劳是由李小龙的功夫弟子詹姆斯·加纳担当。李小龙的戏不多,他所饰的杀手受一犯罪组织的派遣,去袭击神探马劳。马劳讽刺他是个同性恋者,使得他暴跳如雷,疯狂扑向马劳。在与马劳的生死搏斗中,他跌出窗外,坠地而死,血溅街头。
此片由米高梅公司出品,摄于1969年。也就是说,李小龙在好莱坞苦盼死守了5年,才守到一个“带有丑闻”的角色。这是李小龙在好莱坞唯一上镜较多的影片。
李小龙在香港所饰的所有角色皆是在影片中出现,拍电影是他的夙愿,在赴美后定的另一大事业目标是做个电影明星。拍这部影片,对李小龙来说是痛苦的,他喜欢饰英雄,即便是歹徒,也应是鲁悍骁勇的硬汉。可他饰的角色,是一个阴阳怪气的同性恋者。这种性错位行为,深为中国武师所不齿。但李小龙还是接受了这个角色,可见李小龙演电影的愿望有多么迫切——已到饥不择食的地步。
这部影片反响一般,这个同性恋杀手末给李小龙带来任何光彩。因为在美国,绝大部分人是鄙夷这种人的,而不是李小龙演技不行。
李小龙更崇拜电影,投资浩大的电影是鸿作巨制,而小打小闹的电视只能算“小儿科”。
李小龙在好莱坞的发展,电视小有成就而电影前景黯淡。
在60年代,电影公司均被财政困难搅得焦头烂额。为了生存,派拉蒙电影公司成了石油托拉斯海湾及西部工业公司的子公司;联美电影公司屈尊加盟跟电影毫不搭界的全美公司集团;环球电影公司成了美国音乐公司的一员;华纳电影公司卖给了加拿大的控股公司;20世纪福斯电影公司落入大通——曼哈顿银行的控制之下;米高梅电影公司被迫将部分地产押给拉斯维加斯赌场的老板。剩下的哥伦比亚电影公司等少数几家惨淡经营,维持着摇摇欲坠的自主权。
好莱坞外表依然煊赫,游人和影迷潮水般地涌来,掩饰了影业的萧条。
60年代,好莱坞较少推出新人和新类型的电影。这必须以强大的经济为后盾,并且要冒赔血本的风险。手头拮据的电影公司是不敢轻举妄动的。而李小龙,他所能主演的影片是功夫片(这是好莱坞不曾有的),他还是个美国影坛的无名小辈。就这两点,李小龙作为“包装明星”被推出的机遇几乎等于零。
然而,困境中的电影公司又无不在绞尽脑汁,企盼着推出新人和新的类型电影而再现辉煌。因为电影观众久之必定会厌倦老面孔和老模式,渴望看到新奇的东西。故而电影公司在谨小慎微的同时,又会孤注一掷冒冒风险,以盼出现奇迹。那么,无人问津的李小龙,作为“包装明星”的可能性仍是有的。
施里芬恰恰看准了这一点。
施里芬的构想跟李小龙不谋而合。
不过,李小龙“要主演一部功夫片”的构思,绝不象施里芬那样是基于周密思考之上的。施里芬熟悉好莱坞的运作机制和财政状况,对电影观众及电影市场作过研究和预测。压抑中的李小龙想的只是自我张扬:“我要成功,我一定会成功!”
这是60年代后期。其时,萧条十多年的好莱坞影业开始复苏,影片的数量在上升,被电视夺走的观众慢慢回到影院。
这个时候,各电影公司都急于推出新人、新片、新题材、新类型……
施里芬认为这个时候推出东方的功夫片条件基本成熟。由于李小龙多年坚持不懈的功夫推广表演,由于他所拍的电视剧及传播媒介的宣传,功夫热已开始在全美的范围里慢慢掀起。广大的功夫迷,自然愿意在电影银幕上亲睹一下这位东方功夫大师祖的风采。
考虑到白人观众“顽固不化”的欣赏趣味(他们只崇拜白人英雄),还考虑到好莱坞的首脑决策的惯性,施里芬拟定:在这部东方色彩的功夫片中增加一个洋人,并且他在其中的位置与中国武师不相上下——以求平衡,弥补白人观众看电影时所产生的遗憾(这种做法在美国职业篮球界尤甚,篮球是黑人的一统天下,但所有的球队,都有球技略逊一筹的白人球员掺杂其中)。
他俩自然而然想到该由詹姆斯·高宾饰演片中的洋人。
詹姆斯·高宾是李小龙的功夫学生,还是李小龙从事影视表演的顾问。詹姆斯·高宾是好莱坞资深演员,主演的片子一直很卖座。单就这一点考虑,拍摄计划容易在好莱坞高层中审核通过。
况且,他和李小龙是挚友,未来的合作会十分愉快。
他俩把意图一讲,詹姆斯·高宾猛一击掌,叫:“你们跟我想一块了!我早想跟布鲁斯·李联合搞一部东方功夫片!”
真是心有灵犀,不谋而合!
原先,施里芬认为李小龙由演电视剧配角而想演主角是一步登天。现在,只在好莱坞电影跑龙套的李小龙要领衔主演一部全新的功夫片,那才真是一步登天了!为慎重起见,三人慎密策划:
*这是一部带探索性质的商业片,形式是李小龙的截拳道,内涵则是有千年之悠久历史的中国武道哲学。
*事先不声张,待拿出脚本再跟电影公司的要员接触洽谈。因为口说无凭,只有高质量的脚本,才能使要员们怦然心动,投资拍片。
*脚本创作采用好莱坞特有的模式(这是一种类似工业生产流水线式的作业方式,根据每位作者的擅长分工合作,一人搭故事框架,一人完善人物,一个配对白,一个添打斗,最后由一人润饰统稿。其中的环节有三道甚至十道,这种作业方式扼杀了写作者的思维和灵气,故有写作机器之称。但这种方式,却比较适宜模式化的商业片制作)。
*故事梗概是:一个中国武师(由李小龙饰),一个西洋拳师(由詹姆斯·高宾饰),开始势不两立,经常发生纠纷格斗。最后握手言欢,成为挚友(这是好莱坞商业片常见的皆大欢喜、大团圆式的结尾模式)。
他们确定脚本由三人完成,第一位写故事,第二位写人物及对白,最后由施里芬润饰统稿。故事基本按好莱坞商业片模式,但要有所创新。施里芬和詹姆斯出资1。2万美元,请一位来好莱坞发展的作家写第一稿。
但是,这位作家却把功夫片写成了科幻片,“满嘴胡言乱,语”,“荒诞不经,令人不知所云,如坠五里雾中”。他对中国功夫及西洋拳术均很陌生,尽管有李小龙三人做他的技术指导,他却不愿虚心请教。要命的是,他自我感觉特别良好,他说:“在我看来,中国武士就跟天外来客一样神秘和高超。”
第一稿显然不能用,于是,施里芬请他的侄子来操刀。他侄子也是一位作家,来好莱坞做雇佣写手才两年,却参加了一百多部脚本的写作(这种流水线式的写作流程出来的脚本,只有少数拍成电影,大部分库存)。他应该谙知好莱坞的脚本该怎样写,他参与的西部片、警匪片的脚本有变成电影的,而这两类片子,跟功夫片有较多相通之处。
然而,好莱坞写作流水线已完全窒息了他的想象力(这是施里芬未曾料到的,他从事这种写作时间短暂,平时言谈仍灵气毕露),加之他受前一稿作家失败教训的影响,他竟然把功夫片写成了科教片!片中两位东西方武师,满嘴东西方武道的哲理箴言。他“创作”的练功打斗场面,几乎是原封不动地照抄施里芬他们所提供的武术拳术书面资料。施里芬三人看后,大失所望,哭笑不得。
他们只得自己来创作脚本,由施里芬执笔。
施里芬是一位独立的职业剧本作家,偶尔也客串好莱坞写作程序的写作,把守最后一关(这一关的作家是所有流程中地位最高、报酬最高的)。施里芬创作的脚本质量很高,虽然有些因不合商业片的要求而难为制片人所接受,却一致受到行家的好评。好莱坞的著名影片《月黑风高杀人夜》、《海神号遇险记》、《冲天大火灾》等皆出自他的手笔。
他们商定,每周一、三、五的下午4时到6时汇合,不得有误,把此事置工作和家庭之上,全力以赴,直至脚本杀青。施里芬在作一个大胆的尝试,让李小龙和詹姆斯设身参与人物的活动中,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商讨之后,施里芬综合大家的意见,晚上把这一节梗概写出交第二天讨论。这样反复循环,不断完善。
李小龙和詹姆斯十分投入,并很快进入角色,在各自的遐想天地里跟对手斗智斗法,比武比勇。他们常常争得脸红耳赤,并且磨拳擦掌,到草坪上为未来的镜头打一遍,让施里芬在写作中有个直观的感觉。
按最初的总体构想,詹姆斯·高宾饰的西洋拳师只在片头列为第一号角色,在片中,则要让位给李小龙饰的年青的中国武师,因为这是中国的功夫片。
总体构想,后来有很大的变动。詹姆斯竭力为自己所饰的角色争戏,他说不是为自己,而是为剧作能否通过,能否为代表美国的白人所接受,因此,不能把第一号角色置于无足轻重的位置。
詹姆斯的话很有道理,施里芬采纳了他的建议,增加了西洋拳师的戏。最后故事情节也有很大的变动,这位年青的中国功夫弟子,拜师求艺,苦练不辍,成为一位武功高强、武德高尚的人。片中有一段台词,堪称全片“戏眼”,形象地刻画出一位探求武道真话者的迷悯渴知心态:
“我甚至不知道我经历过什么样的路——也不知道我怎么走过来的。我还有怀疑,疑窦多多……我怎么能不经过更多的挣扎而将疑难解决呢?”
片名的中文译名叫《无声笛》,寓意深远,是李小龙从老子的“大音稀声”、“大巧若拙”的含义中化来的。
为了增加李小龙在影片中的份量,施里芬打算让李小龙同时饰演另四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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