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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阿哥的福晋却是腼腆跟于她身后,随她向我行了个半礼。
“两位福晋坐吧。”我也懒得起身回礼,仍是懒懒指了指一边的圆凳,示意凝雪给他们端座。
“元旦次日宫中行礼也未见着嫂子,后来听说却是病了,前几日不得空,今日正好十弟带了福晋来,故与十弟妹一道来看看四嫂。”每次见着董鄂氏,她总是整个人木木的,时而出神,时而哀叹,今日她却率先开口。
年富原本在东首正与墨云下着棋,这会见着皇室女眷进屋来,连忙站起来,过来深深一揖,道,“姑妈这有客人,侄儿便先告退了。”
我微点了点头,他连忙会意,又向九福晋和十福晋行了个单腿礼,三步并作两步,顺着梯子下楼去了。
十福晋不去在意年富,倒是站起身来过去一把握住墨云的手,道,“哟,这就是墨云吧?好福相的姑娘。”
墨云难得腼腆起来,红着小脸一笑,“十福晋吉祥。”
“长得像你姑妈,好看。”十福晋拍了拍她的手背,顺势从自己手指上撸下一个翡翠戒指来,带到墨云指上,“十嫂给你个见面礼。”
墨云推脱了几次,却是推脱不过,便有些不好意思地任由十福晋把翡翠戒指套到了她的无名指上。
“咳咳……”董鄂氏轻咳了两声,偷觑了十福晋一眼,见我发现了,忙又低下头来,一心搓弄着手上的丝绢。
十福晋撒开拽着墨云的手,一挥帕子道,“唉,什么大不了的事,自己就是不敢说。”说着走近来,坐到我歪着的榻侧,冲我笑道,“嫂子,九嫂有个事儿求您。”
“说吧。”
“听说您屋里原来有个丫头,叫春妮的,前些日子不知怎的不懂事冲撞了您,叫您贬去下厨房干粗活了。九嫂想跟您求个情,把那丫头带回自己府里去。您看可好?”十福晋笑问道。
我淡淡一笑,问董鄂氏,“是九爷让你来的吧?”
董鄂氏脸一红,答道,“是爷让我来要的。四嫂您看,那丫头既然招了您生气,那不如您就让我把她带回去,以后您也见不着了,少了您的气恼,也全了我的差事。”
我从榻上直起身子来,下地套了鞋,坐正了说道,“我知道你家九爷看上春妮了,可我也知道春妮已另有了心上人。不如这样吧,我帮你叫她来问问,若她愿意跟你去,不愿在下厨房受苦,那就让她随你回去。若是她不愿意,那我也就没有法子了。”
董鄂氏面有难色,踌躇片刻,刚要开口却被十福晋拦住,十福晋笑道,“那就先叫那丫头来问问吧,难道还真有谁放着九爷的侍妾不愿做,偏爱干那粗活不成?”
我浅浅地一勾唇角,心里想到,这可未必,嘴上却是向宝儿道,“你去叫春妮来。”
“是。”
宝儿快步下了楼,凝雪捧上茶来,敬给两位女眷,我便陪着她们一道闲聊。不过半盏茶的功夫,春妮便由宝儿领着上楼来。
不过不到两月未见,我却已经几乎认不得她了,原来绫罗包裹的水葱一般的美人不知哪里去了。此刻我眼前站着的,却是一个一身灰色粗布短褂脸色蜡黄的憔悴女子,唯一依稀还可看出原来摸样的,便只有那双春日里溪水般清澈的大眼睛。
她默默走进来,轻轻地跪到我跟前,我立刻扭过头去不再看她,压住颤抖的声音问,“春妮,九福晋来求我,要领你走。你愿不愿意去九爷府里?”
董鄂氏也惊愕地瞅着春妮,直愣愣看了一会,才愕然站起来去搀扶她起来,“春姑娘,你看你往日鲜花般的人怎么就……不如跟了我去吧。有爷在,亏不了你的!”
春妮淡然一笑,恭敬地抚开董鄂氏的手,向我磕了个头,坦然道,“回主子的话,奴才不愿意。”
一旁原本微笑陪坐的十福晋竟也大吃一惊,叹道,“春姑娘,你这又是何苦?”
春妮只是默默跪着,半晌,忽然问道,“奴才可否回去了?”
我站起来背对着她,冷冷说道,“去吧!”只听着背后三下闷闷的磕头声,随之便听得凝雪抽泣着领着春妮下了楼。
我打开窗子,看着园子里萧瑟的冬景,说道,“既是如此,两位福晋也请回吧,不必与我客套了。”
她二人见景也并未再多言,默然而去。我只一人呆呆站在窗前,盯着窗下的院子。
作者有话要说:——春在苦逼地看合同,批文件,我不是春,我只是存稿箱。各位支持一下那个可怜的天天看各种字的女人吧!
——春,你快回来,我已经承受不来……
爱要勇敢说出来
故事写到这里很多读者怨愤女主的矫情,她的确是矫情,但是,某春要出来为女主说几句话。
因为四爷党太过强大,所以似乎大家都设定了一个前提,就是四爷喜欢,女主便应该感激涕零,欣然接受,为之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如有违抗,乱棍打死……
年映荷,她的确矫情,她迟迟没有迈出关键的一步,反而转而选择了十四阿哥,以逃离这场宿命的爱情,避免那场撕裂的伤心。
然而,大家似乎都忽略了重要的一点,我们可爱的四爷,到目前为止都没有对他的女主说过一句——我爱你。(当然是某春不让他说)唯一表达感情的一次,还带着愤怒和欲望,事后,还被发现是被下了药的。
也许我们只能叹息,他的碧玺络子来得晚了些,在那天的早上,送出那件东西,的确容易让女主误会成某种施舍和可怜。若是来得早些,也许是一段美好的姻缘。(当然,还是某春不让他早送)
而在这点上,十四阿哥做得很好,“爱你没商量,长在嘴上挂”。
所以,结论就是——爱要勇敢说出来!
那女主此刻能否确定四爷的爱呢?
好,我们来回首看看前面的情节,女主为四爷做过什么?撇去日常作为“人妻”应有的生活照顾,大的事件可以归结为两件:一,从水中救起弘历弘昼;二,因她的存在使年羹尧一系最终靠拢四爷。这两个贡献可以说,对于四爷都是最最重大的。因此,对于老四日常的生活照顾,她受得起,受得心安理得。
换过来,看看我们的四爷为女主做了什么?同样撇去作为“人夫”日常应有的生活照顾。大的时间也可以归结为两件:一,劝说九爷放弃强娶春妮;二,在墨云失踪时痛打弘时。
两下相比较,似乎我们的四爷做得差了一点。
再来比较一下如果留在对方身边所要遭受的痛苦,谁重谁轻?
对于女主,她作为一个现代的女性,骨子里不接受三妻四妾,不接受三宫六院。苛求她为了一个她不确定是否爱自己的男人去忍受这样一种生活,似乎过了一点。若是易地而处,我们又是否可以做到呢?
固然,对他而言,她已嫁他多年,这是一种理所当然的占有;然而,对她而言,她未嫁便已成妃,那是一段人不由己的悲哀。
更何况,在上一次与李氏的小小冲突中,我们的四爷表现真的有点不够好,跑去人家的院子又摔东西又骂人,丝毫不见任何的偏袒。(当然,还是某春让他那么干的)
也许我们只能说女主不会审时度势,学会接受现实。然而,对她来说,当“下药”事件发生以后,与其作为三宫六院中的一位,混迹于妻妾之中,日日盼着那个不爱她的人偶尔的“光顾”;倒真的不如“关起小门成一统,管他春恰与秋冬”。
至少,这样可以避开妻妾之争,可以避开夺嫡的惨烈。现在,她的出身可以保障她的一切,以后,她的封号可以保障她的一切。
对于我们的四爷呢?也许留下女主对他真的没有什么损失,他可以有知音,他可以有如花的美眷,他还可以有她母家的支持,好像是一件稳赚不赔的买卖。
如此看来,女主无法确切感受到四爷的爱。
一个人对于自己最在乎的东西,往往最是患得患失,如果年映荷不爱四爷,那她便不会如此的不自信。不相信眼前自己心仪的男人,也会同样爱着她。
人,只能被在乎的人伤害,那些无关痛痒的人是伤不了你了。正因为她在乎眼前的这个人,正因为深爱,也因为曾经受伤,因此那么惧怕更猛烈的伤害。
四爷的不说,与年映荷的患得患失,就像一条鸿沟,横在了两人的中间。
其实,他们的悲哀,更在于一个是铁血的帝王,一个是权臣的千金。假如,年映荷并非出身权臣,她就不会将四爷对她的好理解成某种政治需要,她也许会欣然接受,倾心想与吧。
咳咳,当然,他们还有一项最大的悲哀,那就是作者是我——某春。
说到这里,大家知道谁是最大的坏人了吧,仰天长笑三声,我闪我躲,臭鸡蛋你打不到我……
☆、第三十九章 阑珊火树鱼龙舞(下)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
宝马雕车香满路,凤萧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
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又是一年元宵佳节,皇子们都上乾清宫赴宴去了,剩下一府邸的女眷在那聚在一起抹骨牌、听小戏。我原本就不太与她们往来,这样的场面我本也不甚喜爱,故而虽乌拉那拉?荣芳请了多次,我还是推脱着没有上前殿去。
倒是爱兰珠偷偷换了衣裳带着白哥,从东角门里溜了进来,鼓捣着我也换了汉装,两人严严实实裹了斗篷悄悄出了角门,往街上去看花灯。
“行了,别在那卖弄了,欺负我这个不通文墨的。”爱兰珠紧了紧大红百花缎底的斗篷,笑得如这漫夜的灯海般灿烂,“你众里寻了千百度的他,现在在西北呢!你就是再回首,也看不见!”
“十四爷……可好?”我犹豫地问道。
爱兰珠哈了口热气在手上,搓了搓手背,笑道,“好着呢!年前皇阿玛招从青海回来复职的延信、楚宗、策旺诺尔布、常授,与议政大臣、九卿等共同商议进藏事宜,结果这帮废物,也不知道打怕了,还是苦怕了,竟是议出四个字来,惟行看守。可贝勒爷早就说了,看着皇阿玛的意思,是一定要打到底的,故而事先跟十四弟那边都通了气的,十四弟早就上疏给皇阿玛明志必战,这下可算是投了皇阿玛的所好。看着吧,过几日便要下旨了,让他呀,从西宁移驻木鲁斯乌苏,管理进藏军务粮饷。”
“康熙五十九年,离他凯旋就只有一年半了,快了。”我喃喃道。
“嗯?你说什么?”爱兰珠刚好转过头去看灯,未听见我的话。
我假意轻松一笑,说道,“没什么。”
爱兰珠接着说道,“老十四这回可算把风头给出足了,在西北呀,跟那些青海蒙古的王爷、台吉几次会盟,还说服了那个什么罗卜藏丹津,恩威并施,搞得那些蒙古王爷都与他歃血为盟,誓与大清共存亡,等化了雪,便要派兵随征啦!”
我点了点头,思虑了片刻,是了;十四阿哥在康熙一朝西北平叛一役中最大的贡献便是发挥了杰出的外交才能,使得青海诸部诚心依附清廷,为西藏战事的胜利赢得了关键条件。
如今,我唯一的心愿,往后没了我的日子,他能一切都好。
“唉,不说那些朝堂上的啰嗦事,映荷,你快看,那个灯好看!”爱兰珠远远指着一个巨大的组灯,兴奋地嚷道。
我顺着她手指着的方向远远看去,人群中心一个巨大的亮点五彩斑斓。原来是一组西王母瑶台宴,扎灯的人可真是心灵手巧,不论是灯顶的王母,还是围绕灯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