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刚见面时。就被她用铁锁链给绑了起来,以为她要谋财害命,但,其实。她只是需要一个说话解闷的伴儿。
这个谜一般的欢乐街,谜一般的建筑物,谜一般的女人啊!
尾关听慈贞述说了两个晚上的故事,凭自己的本能,感觉慈贞不是一个坏人,但是,谜团缠绕,百思不解。
这时,“呼噜噜……”有鼾声微微响起。慈贞睡态可掬,在这个只见过两次面的陌生人面前沉沉睡去。
尾关不知接下来该如何是好。是离开这里。回到父母的故乡山梨,一边耕田种地、打打零工,一边将大兰抚养成人呢?还是留在东京,像以前那样,不停地找工作工作失业再找工作。做一个城市打工仔、富裕国度里的贫民、现实社会的边缘人呢?他犹豫不决。
犹豫不决,是他自小性格上的弱点。他永远没有自己的主见和看法,总是跟随着命运的导向飘到这里,浮到那里。原本,他想在听完故事后,和慈贞谈谈自己的事情,请她拿拿主意。替自己下个决断的。可是,现在慈贞呼呼睡去,大概要到明天上午才会醒来。他脑子一片空白,陷入手忙脚乱之中。
慈贞的故事还没有讲完,他对故事的结尾充满了兴趣,所以。他不打算马上离开这里。但是,一想起父母、大兰还在焦急等待着他,心里就有点着急。本来打算白天给家里打个电话报个平安的,没想到睡了一整天,傍晚。慈贞来到后,忙于和她应酬,又把打电话这事给忘得干干净净,现在深更半夜的,更不适合打电话,不能把老人家吵醒,那太于心不忍了啊。
尾关走到窗前,呆看了一会儿夜色。
都说,东京是没有夜色的。因为这个城市终日喧嚣忙碌,它在二十四小时高速运转,除了歌舞伎町一番街因为是欢乐街,到了晚上灯火辉煌以外,很多大公司集中地区,也是不折不扣的不夜城,人们在夜以继日地拼命工作。
灿烂的灯光把东京的夜空映照得如同白昼,高楼大厦遮蔽了天空的星星和月亮。东京是一座没有夜色的城市,是一座浮华、悲哀的城市。
由于睡了一个白天,他现在神清气爽睡意全无。慈贞正在甜甜酣睡,自然不能打开电视收看节目。找遍整间屋子,没有看到一本书、一张带字的纸。尾关觉得无聊透顶,漫漫长夜不知如何打发。
百无聊赖,鬼使神差之下,他决定去那条暗道看个究竟。
他走到墙边,寻找开关。
看慈贞的时候,她是一下子就找到开关的,可是尾关找了半天却总也找不到。他用肉眼上下左右观察许久,没看出墙上哪处有异样。他就用两只手去摸,摸了好一阵,手心沾上墙粉都变白了,才被他摸到一个纽扣大小的开关。
这个开关的设计、制作十分精巧,它的颜色和墙壁的颜色完全一样,都是白色的,即使用放大镜仔细查看,也只不过是墙面有点高低不平而已,如果不是曾经亲眼看见慈贞打开过,谁也想象不到这里还暗藏着机关。
尾关再看一眼慈贞,她依然在呼呼大睡,全无知觉。于是,他下定决心,在按钮上按了一下。“嘎吱嘎吱”,白色的墙壁在尾关眼前慢慢向两边打开,像极了某些反特电影里的画面,给人一种极不真实的感觉。。
墙壁完全打开后,露出了那只摆满各种美酒的食品柜。尾关犹豫一下后,猛吸一口气,奋然低头钻了进去。
里面黑咕隆咚,伸手不见五指,尾关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朝前腾挪,他的心脏在剧烈跳动。一怕声音太响,会惊动慈贞,没经过她同意就进来,也许会遭她一顿臭骂;二怕自己看不清脚下状况,会摔一个狗爬,鼻青脸肿很难看。
就这样屏住呼吸,压住心跳,尾关在里面一步一挪走了十几步,渐渐眼睛适应过来,能模糊看清一些景物。这是一个夹层墙壁,呈长方形,宽约零点五米。长约四、五米。
尾关想,一定有通向外面的开关。他又在墙上上下左右乱摸一气。这次运气不错,没多久就被他找到了开关。“嘎吱嘎吱”外层的墙壁和刚才一样被打开了,向两旁慢慢敞开。
尾关走出去一看。这里是五楼尽头,连接外墙的是一座自上而下的螺旋式铁楼梯。
出于消防法,每栋建筑物除了备有电梯外,必须建一个楼梯。一般来说,不遇上地震和火灾,使用楼梯的人很少。看一下这个楼梯就知道了,上面布满了灰尘、落叶和纸屑,一定很久没有人使用了。楼梯的积尘上赫然印着几个清晰的脚印,那一定是慈贞最晚留下的杰作。在转角处,叠放着一些瓶瓶罐罐和几摞书报杂志。
从这里望过去。远远能看见歌舞伎町一番街高楼上霓虹灯的反射,隐隐有音乐声传入耳中。
楼前的小道,空无一人,干净笔直,两旁栽种着高大茂密的榉树。这就是尾关和慈贞初次相遇的地方。是他俩故事开始的场景。
尾关一屁股坐在积满灰尘的肮脏楼梯上,任晚风吹拂起他凌乱的鬓发,他凝望着脚下层层叠叠森林般密麻的楼房,心里忽然变得如水一般宁静。
“广和,你在这儿呀?发什么呆呢?还不快进来,别着凉了。”慈贞不知什么时候从夹层墙壁里钻了出来,她睡眼惺忪。眼睛布满血丝。
“姐,这个房子怎么会有夹层墙壁呀?”尾关问慈贞。
“嘿,你别看这是一栋老掉牙的房子,从前,可是东京最高档时尚的楼房之一,住的都是高官显贵。当时社会治安很不好。他们不敢把钱存入银行,就把它们存放在夹层里。”
“姐,就冲这个地段,这里的房租也不便宜吧?您说您是一个流浪者,前夫也没有给您留下多少财产。您怎么会有钱租得起这么贵的房子呢?”尾关又问。
“这不是我的房子,是我一个朋友的,他让我替他照看。你瞧,这些瓶瓶罐罐和书报杂志,都是我捡的,存放在这里。”
“您的故事虽然还没有讲完,但是,我知道您是一位作风正派的好女人。为什么您要拉男人喝酒,并且,刚见到我时,要把我用铁锁链绑起来呢?”
“因为我仇恨移情别恋的男子,我要替天行道给他们一点教训。把你绑起来,是因为我毕竟是一个女人,不得不有防范意识。虽然我打架很厉害,一般男人不是我对手,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
“可是,您对您前夫的事,不是已经放下了吗?”
“对前夫的感情是放下了,但是,对移情别恋寻花问柳的男人,我还没有放下。我要为天下受苦的女子出一口气。。”
“在我之前,您捕获了很多男人吗?”
“惭愧啊!实话告诉你,不多。首先,这里是居住区,远离歌舞伎町一番街的中心区域,特意跑到这里找女人喝酒的人寥寥无几。其次,我年纪不轻了,对男人没什么魅力了。再次,一般男人就是再有色心,也具备起码的防范意识,要让他们上钩不容易。当然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茫茫人海不乏傻瓜呀。”
“我就是傻瓜之一吧?”
“你难道没听说过‘傻人有傻福’这句话吗?你傻了一下,但是交到了一位以心换心的好朋友。前天晚上,我突然无来由地感到寂寞,想抓个男人说说话,陪我一起喝喝酒,就撞上你啦。”
“原来是这么回事呀。看来我们也算是有缘千里来相会啦。”
尾关和慈贞哈哈大笑起来。他们的笑声随着徐徐晚风,被送出好远好远。
、第二百二十九章 人生的最佳位置(一)
慈贞在尾关身边的楼梯上一屁股坐下来。
他们并肩而坐,仰望月明星稀的夜空,一股惺惺相惜,心灵相通,彼此理解的豪情在心中油然升起。
尾关问:“慈贞姐,我可以问您一个问题吗?”
慈贞答:“你和我还客气什么呀。有什么问题就直截了当地问吧!”
“您说过,您不属于白天……”
““怎么?你怀疑我是鬼神呀?”
“不瞒您说,我还真这么想过。”
“那么,现在不这么想了?”
“嗯。”
“那天,我觉得和你谈得来,不想你走,所以说鬼话吓你。没想到你那么老实认真,真被我的鬼话给吓住了,还真没走。”
“我是有点信你的话,不过,没走的真正原因,还是因为对你的故事感兴趣了。”
“那我继续说,你继续听?”
“好呀。”
四周安静地连苍蝇飞过的声音都清晰可闻,这是一个讲故事的好地点、好时候。
话说,我在流浪世界里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每个人在这个世界上都有自己的位置,如果,没有找到或没有找准的话,就会坐立不安、情绪烦躁。能早一点找到这个位置,幸福的到来也就早。
年轻的时候,很多人眼空心大,看不上这个,瞧不起那个,恨不得美国总统让位,让我来发挥一番,让世界在我手里改变模样。似乎只要愿意,就可以成为总统、名医、科学家、大老板、文学家、金牌主持人、演艺界明星……
也有一些人抱怨自己前世没修好,今生没能投胎在一个大富大贵的钟鼎之家,他们以为只要拥有好爹好妈,就可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好工作、好对象随我挑选,美好人生等我去享用。
还有一些人觉得自己是由于家族遗传因子不好,没有生成一个美女或美男。否则,就可以像周迅、陈坤那样,只要去拍几部电影,电视剧。马上可以一举成名天下扬,滚滚财富天上来。
我年轻时也许也是这么想过来的,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我们既然来到这个世界,一定都是上帝的宠儿,上帝一定赋予了我们生活下去的才能和命运,我们没必要人人争做天山上的雪莲,而忽略了捧取身边默默无闻小花的机会。每一朵花都有她的美丽和芳香,都是一个精彩的生命。认清自己是雪莲、牡丹、玫瑰、康乃馨还是苔花、蒲公英、紫花地丁、狗尾巴草很重要。蒲公英不安分,硬要做雪莲的话。连蒲公英都做不成,那样的生命是可悲的。
如果我是一个医生,我就一门心思钻研好业务,即使不闻达于天下,只开一间小诊所。但只要能尽心尽力为患者服务,并被患者所信赖所拥戴的话,那么,我的一辈子也足够自豪和骄傲的了。这个小诊所,它就是我人生的最佳位置。
我觉得流浪最适合我。我天性随心所欲,不喜被人管束,对物质生活没有过高要求。追求心灵自由,你说,还有比流浪更适合我的生活方式吗?这,就是我人生的最佳位置。
尤其是见到托马斯后,我更坚定了这一想法。
有段时间,我常跟踪他。但是,他和我不一样,流浪不适合他,他的最佳位置在别处。
他不是一个单纯的流浪者。他和我们在一起时,也穿陈旧落伍的衣衫。也一起大碗喝酒大口吃肉,但是,这只是他的一个侧面,而不是全部,他是个有秘密的人。
他和我一样,有自己的储存柜。不过,我们档次不同,我的储存柜在仓库,他的储存柜在银行,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小银行,是全世界最大的三菱东京ufj银行。去银行前,他一般会在一家会所换衣服,那家会所面对高端顾客,只有资产上10亿(折合成人民币为6000万)的人才能厕身其中。从会所出来时,他改头换面像变了一个人,头发整齐,衣冠楚楚,名衣名包傍身。然后,他去四星级以上的大酒店、私家厨房等名餐馆吃饭。
我想,他一定是个富家公子,拥有亿万身家。虽然他天性浪漫,喜欢过无拘无束的流浪生活,对穿和住也不挑剔,但是,却是一个极力追求口腹之欲的人,他什么都可以委屈,唯独不能委屈自己的一张嘴。
我还发现,除我之外,还有其他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