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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行?”天机王子问道。
“通海国是敌国!你是风宇国的王子,人家想抓你还抓不到,你居然自投罗网,这……这要是让陛下知道了,就不是一年禁闭,而是全家死光光了。不行,这件事绝对不能依你。”
“我要去的就是通海国,只有到那里去才可能有我表哥的线索,你以为我真是出去玩啊?”天机王子心想,但是这话当然是不能明说的,他于是点点头,“好吧,那你说怎么办?”
“你到了我哥哥的驻地,也就是望风城的时候,你就自己从箱子里爬起来,然后到望风城去找一间叫做罗门宾馆的地方,再到里面去找一个叫做杀情的人,把我的信给他,他就会把你装在货物里,将你偷渡到洛水国。他的商队是一个月一趟,你在洛水国玩上个把月就可以跟着他的商队再回来。”西蒙说着,苦着脸拱手,“我的爷爷,你一定得答应我,玩上个把月,顶多,顶多两个月你就回来,好吗?”
“唉,我也就去尝尝鲜,没准撑不了就像回来呢。”天机王子奸诈地笑着安抚西蒙道。
西蒙想了想,欢喜地笑着点点头道:“有道理,嗯,那就好,你要是想提前回来,你可以去找他,顶多多花点钱。”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你去安排吧。”
“好,我这就去。”西蒙说着,转身就走,走出几步,他走回天机王子的身边,“王子,我突然想起有个事很麻烦,不对,应该是有两件。”
“哪两件?说吧。”
“你要是走了,你爸爸,不对,是陛下他,一定问我你去哪了,那……那我该怎么答?”
天机王子几乎晕倒,“西蒙,从前你说你笨,我以为你是谦虚,现在我才知道你是真笨啊!当然是说不知道了。”
“那陛下要是再问呢?”
“当然还是不知道啊!”
“那……那他要是不信呢?”西蒙又问道。
“总之你死咬着说不知道就是了。你想想看,你一向那么老实,谁都没想过你会说谎啊!再者说了,荷西公爵那个人那么老实本分,谁都不会想到他会成为将我送出流云城的帮手啊。”
“是被动帮手,我父亲是不知情的。”西蒙说道。
“是了,是了,你们父子都是好人,就我是坏人,行了吧?总之你相信我,没人会怀疑你的。你就不要做贼心虚了!说不准父王连问都不问你呢。”
“好吧,我听你的,但是还有一件事,明天车队就走,可是今天不是我当班啊,我怎么帮你出去?”西蒙又问道。
天机王子实在忍不住了,跳起来敲了西蒙的脑袋一下,“你怎么那……么笨啊,要是今天是你当班才糟糕。在你当班的时候我跑掉了,你就要负责任,傻瓜!”
西蒙顿时醒悟过来,“对呵!但是……你怎么跑啊?”
“怎么跑?你以为我真的从来不出宫啊,啊哈哈哈,我都偷跑出去千百回了!”天机王子在心里乐呵呵地想道。
“唉,这个你不要担心,总之我有办法就是了!”
“真的有办法吗?”
“你放心吧,总之你把我出宫之后的接应工作安排就好了。”
“好,那我们就约在……”
接下来,两人就是商量一切出逃的具体细节了。
第二天晚上,当荷西公爵家的车队已经离开流云城近百里之后,王廷卫队长全身流着冷汗出现在了袭莱洛王面前,“陛下,王子殿下不见了。”
“什么?”袭莱洛王忽地一下站了起来。
“需不需要封闭所有都城城门,全城搜索?”修各问道。
袭莱洛王站在烛光之中痴痴地想了好久,最后叹了口气,“天机,你竟然真的去了。”
袭莱洛王在房间里左左右右地踱起步子来,又踱了好一阵之后,他猛地一甩手,“好吧,去吧,去吧,一切都是天意!都是孽!去吧!去吧!随他去吧!随他去吧……”
发狂似的大喊了一阵之后,袭莱洛王颓靡地坐了下来,幽幽地说道:“孩子,但愿你真的可以化解一切孽缘。”
第七集 纵横四野 第十二节 清风妙语
(更新时间:2006…11…5 19:09:00 本章字数:2538)
跟临走的妮娜莎确认了星野凭风的身份之后,云修回到自己的房间,拿起那个竹杯,看到这竹杯上刻着“清风妙语”四个字。
“清风妙语?”云修喃喃自语地念了念这个词,然后想了起来,这种字样自己在洛水曾经见过,是在一间叫做“忘情阁”的酒肆中。这“清风妙语”四个字所指的是该酒肆的一种酒。
难不成这酒杯是星野凭风从洛水国带来的?真是这样的话,要查起来可就难了。
接着,云修转念又记起一件事,这“忘情阁”是洛水国最著名的连锁酒肆之一,这个酒肆以酒的品质好而闻名全国,会不会是业务已经扩展到了这里,在这里也开了分店?
这样想着,云修马上就找到酒店里的侍应生,问道:“璀璨星空这个地方有没有一间叫做‘忘情阁’的酒肆?”
侍应生一听,就说道:“知道,当然知道。那是洛水人开的酒肆,那里的酒的品质很好,只是价格太高,地方装修得又不华丽漂亮。在璀璨星空,喝酒的穷人是真的喜欢喝酒,但是他们买不起那里的酒。有钱人喝酒大都是应酬,那里排场不好,所以也没多少人愿意去,因此生意不大好,听说过不了多久就要关门了。”
“好,谢谢了。”云修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大喜过望,跟侍应生问明地点,就赶紧出门坐马车往那地方赶去。
“忘情阁”酒肆到了之后,云修看了这地点,一不是繁华地段,二不是当街大巷,而是在一个稍微大一点的巷子里。
也没有什么指引路人走到这里来的标志,只在门口斜斜地打出一个“忘情阁”的幌子,一点也没有寻常酒肆那样张灯结彩,热闹非凡的气息。
一般人路过,或许都不知道这“忘情阁”是做什么的。
“怪不得生意不好,原来还是一点没有改掉洛水人清高的脾性。”云修见到这光景,笑着摇摇头,感叹道。
感叹完之后,云修进入酒肆,直往柜台走去。那老板看他衣着不凡,相貌堂堂,便率先问道:“先生,有什么可以为你效劳的吗?”
云修笑着用洛水语回道:“我是隔壁城的,在洛水的时候,就是你们‘忘情阁’的老顾客。昨天晚上听朋友说你们在这里也有开分店,所以就特地赶马车过来了。”
老板听云修说得一口流畅的洛水语,又是老顾客,便马上对手下的伙计们招招手,“给这位先生开个单间!”
说完,笑盈盈地走出柜台,对云修拱手道:“先生贵姓?”
云修拱手回礼道:“姓云名修。”
“云先生,我来这里这么多日子了,难得遇到您这么一位真正好酒的,今天你无论如何得让我敬你几杯。”
这就是洛水人的脾气了,遇到了看不上眼的,鼻子比眼睛还高,遇到对脾气的,二话不说,马上就可以把心肺都掏出来。洛水有句俗话,叫做“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说的就是这个意思了。
“恭敬不如从命!”云修微微一笑,行了一礼,说道。
进了单间之后,云修先是使尽浑身解数,跟这老板诗词歌赋,文史政哲地大侃特侃了一阵,直让那老板把他当做神人,佩服得只差当下里跪下来拜做老师。
云修一看这火候差不多了,于是便从怀里掏出那个杯子,递给那老板,说道:“昨天晚上,我遇到一个朋友,我们虽是第一次见面,但是喝得很投缘,说得也很投缘。只可惜我当时喝醉了,一觉醒来,便不见了他的踪影,只见到这个杯子。人生一世,知己难寻,不知道你能不能帮我看看,看看能不能找出点蛛丝马迹,也好让我有机会跟他再痛饮一次。”
那老板接过这杯子,只看了一眼,便说道:“使这杯子的人不多。”
“哦?”
“‘清风妙语’是我们忘情阁最好的酒,全都是二十年以上的佳酿,品质甘醇,喝完后口齿留香,但是价格不菲,一壶要一万六千奇亚币,不要说寻常人家,就是一般的有钱人也是喝不起的。而这酒杯正是随着这酒奉送的。”
云修眼睛一眨,“你的意思是这种酒很少人买?”
“极少,我们一个月也就买个三四壶而已。”
“那能不能麻烦你帮我想想,最近以来,都有什么样的人卖过这种酒?”
老板笑了笑,“一点也不麻烦,半年以来,买过这种酒的也不超过十个人。大部分都是当地有名气的商人,一看就是买去送礼的。只有一个人,我看他买的样子像是买回去喝的。不过他这个人有点奇怪,每次来买酒都戴着遮面斗笠,从来不见他拿下来。无论什么天,手上都喜欢带着一副白手套,喝酒的时候也不取下来。”
听到这里,云修脱口而出道:“就是他了!”
“就是他?”老板有些惊讶地看着云修。
“对,我……看到他的时候他正是你说的这幅打扮。”云修掩饰道。
老板笑了起来,“这种奇特之士,也只有像云先生这种才高八斗之人才可以折服他啊!”
按照常理,云修这个时候应该说过奖过奖之类的谦虚话,但是这个时候云修没心情谦虚,他直接问道:“冯先生,不知道你说的这位奇特之士他一共来买过几次酒?”
“这个说不准,快则十天,慢则一个月,他就会来买一壶酒。现在想起来,我们这酒肆的‘清风妙语’倒有将近半数是给他一个人买了去。他每次来这里都是买一壶‘清风妙语’,走到单间里喝上三杯,然后其他的带走。啊……说起来,他好像有些日子没来买酒了。”
听完老板的讲述,云修坐着想了一阵,对老板说道:“冯先生,不知道能不能麻烦你一件事?”
“相见投缘就是朋友,不要说什么麻烦不麻烦的,只要能办到的,我自然尽力。”
“好,谢谢了。”云修说着,看了看四周,这‘清风阁’里每个单间里都有笔墨纸张,以便那些有了雅兴的人即兴写点什么。他拿起笔墨,在纸上将自己的酒店和房号写写了下来,递给老板,“如果下次你还遇到这个人来买酒,那就麻烦你把这个酒杯和这张白纸交给他。”
老板接过白纸,笑了笑,“举手之劳。”
“另外……”云修从怀里掏出一张泛大陆银行汇票填上一百万的数额递给老板,“我替我这个朋友买上一百万的酒,以后他再来拿酒,不要收钱,就说是我请的。”
云修的学识广博以及翩翩风度老板都是见识过了的,却没有想到他原来还是这么一位豪富的恩客,顿时惊得呆住了,许久之后,才答道:“能够见识云先生这样的人,冯某真是……真是三生有幸。”
第七集 纵横四野 第十三节 凭风来访
(更新时间:2006…11…6 20:18:00 本章字数:3957)
“我要一壶‘清风妙语’。”一双戴着白手套的手拿着十六张千元奇亚币放在了桌上。
老板都不用抬头看,只听那冰冷的声音,就知道是是来了。
老板从酒柜里拿出一壶“清风妙语”以及附赠的一套酒具摆在桌上,再将那一万六千奇亚币递了回去,“两天前,你有一个朋友在我这里放了一百万,说用来请你喝酒。”
那人没有接钱,只是拿起酒壶,冷冷地说道:“我没有朋友。”
“这个我就不知道,不过,他好像是当你是朋友。”老板说着,将那个竹杯和白纸也拿了出来,“除了请你喝酒,他还叫我把这个给你。”
那人正待转身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