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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前段时间,秦红颜终于搬家,没再与沈盛年见面,付玲子这才稍稍平静下来。
虽然上次在生日宴会上,沈盛年对她恶语相向,可她仍旧没有放弃。付玲子对沈盛年的感情已经不再是单纯的爱,而是一种逐渐可怕的执念。
她一定要得到沈盛年!
不论是牺牲自己,还是牺牲他人。
付玲子想趁着沈盛年与秦红颜分手的时候趁机而入,于是特意在校门口等着,想要约沈盛年吃饭。
正在仔细用后视镜补妆,付玲子忽地望见了沈盛年的身影,忙开车到他面前,娇声道:“盛年,你晚上没事吧,我发现一家日本料理店,味道很不错,我们一起去吧。”
沈盛年单肩背着书包,头也不回地继续往前走:“晚上我有事,没空。”
“有什么事啊?”付玲子开着车缓慢跟着他在街边行走。
“我要回去等我女朋友。”沈盛年毫不客气地道。
“是那个秦红颜吗?你们不是分手了吗?”付玲子咬牙:“她都搬家了,这么决绝,肯定是心里有了别人,你就放弃吧。”
沈盛年忽地转过头来盯着付玲子,冬季的天黑沉得早,付玲子看不清他的脸,却清楚地感受到沈盛年眼里那股阴郁。
她禁不住浑身颤粟了下。
然而转瞬之间,沈盛年便对她绽开个笑容。那笑容衬着他的玉颜,如三月天里,漫天清丽梨花盛开,那美景直击人心。
付玲子看得呆了。
沈盛年保持着那样美好的笑容,说出的却是最冷的话:“第一,她走多久,我就等多久。第二,我肯定会等到她。第三,就算是等不到她,我也绝对不可能用你这样的来将就。”
说完,他三两步便冲入了街边的小道里,进&入她的跑车驶不进的地方。
付玲子刚从沈盛年给予的惊艳中醒来,便被他恶毒的话语给伤到,气得浑身发抖,眼泪大颗大颗落下。
但,她虽然痛恨沈盛年,却是一种掺杂着爱意的上瘾的痛恨。
一切让人上瘾的东西都是痛苦的,例如毒品,例如辣椒,例如沈盛年。
她已经上瘾,欲罢不能。
付玲子抹去眼泪,继续开着车,跟着沈盛年离去的方向转悠。终于,在一处小巷里,她看见了沈盛年的身影。付玲子犹豫着,却迟迟不敢靠近。然而恰在这时,一辆遮住车牌的面包车飞快地驶去,忽地停在沈盛年的面前。接着,从里面冲出几个壮汉,动作迅速且粗暴地将沈盛年给抓上了车。
这一切都发生在一分钟内,快得像是一场幻觉。
付玲子被一切惊呆了,然而呆愣之中她却发现,那几个壮汉里有她熟悉的面孔,那是时常和奚欢接触的一个男人!
沈盛年觉得自己失策了。
为了躲避付玲子,他来到了偏僻小巷里,没提防竟被人暗算绑架。
那些壮汉对沈盛年很不客气,在车上就拳脚相向一番,看来指使者对他积怨已深。
当沈盛年被踹下车,推进一处偏僻的仓库时,他看见了西装革履文雅静致的奚欢。
“你好,我们又见面了。”奚欢的语气很是礼貌客气,仿佛是在迎接客人。
“你抓我来,可能不是想要叙旧吧。”沈盛年边说边打量着四下。
这里是个废弃荒僻的仓库,周围人烟稀少,就算是把他杀了埋在这也没人知晓。
估计这就是奚欢绑架他的目的。
“我是想请你不要再出现在她的生活里。”奚欢开门见山地道。
他没有说出“她”的名字,但是他们俩都心知肚明。
“好,当然可以。”沈盛年竟一口答应。
然而紧接着,他又做出苦恼的模样:“可是,就算你把我从她生活里剔除,可是我印在她心里的那部分你要怎么剔除呢?”
奚欢浮起笑容:“你不觉得自己太过自信了吗?”
沈盛年也浮起同样的笑容:“我和她的关系,比你想象中更加亲密。不是说,女人会一直记得自己最初的男人吗?”
奚欢笑着摇头:“你在撒谎。”
奚欢太懂秦红颜,懂她的冷清,懂她的专一,懂她身体的每一分气息。
所以他绝对相信秦红颜仍旧是处&子之身。
沈盛年也跟着摇头:“我没有撒谎——除了那一个动作,其余该做的,我们都做了。”
奚欢收住了笑容,他的面上静如沉水,像是在用全部的表情来消化沈盛年的那句话。
时间一如既往地流逝,可是在奚欢整个人情绪的笼罩下,却像是过得异常缓慢,整个仓库死寂得令人胆寒。
终于,他重新笑出了声。
奚欢仿佛听见了天底下最好笑的事,忍俊不禁。那笑声ting大,在空旷的仓库中回响,到最后,那笑声里竟有了“嘶嘶嘶”的音调。
如同吐信的毒蛇。
在这样的笑声中,奚欢开了口:“打。”
他笑着对手下说:“给我往死里打。”
几个壮汉得令,立即卷起袖子露出拳头,刹那间,无数的拳脚都砸在了沈盛年的脸上,小&腹上,双&腿上。仓库里响起了拳头撞&击皮肉的声音,那声音听着便让人头皮紧缩。
沈盛年根本没有反抗,他只是任由他们击打着。他先是站着,之后被打得跪下,再后来变成躺卧的姿势。他没有躲避的动作,甚至于他张开双手任由他们攻击自己的小&腹。
没有惨叫,没有求饶,甚至没有痛苦的表情。这样的人肉沙包让打手们打得意兴阑珊。
终于,奚欢叫了停止。
此刻,沈盛年满脸鲜血,已经分不出那些血是从他哪处伤口流淌出来的。他的整张脸上,五官面目全都辨不清晰,只看得见鲜血以及一个大大的笑容。
一个大大的,诡异的笑容。
“你还想继续吗?”奚欢转动着手腕上的佛珠,问道。
就如同他所说的,佛珠最终会回到自己的手上。
沈盛年缓慢地撑起身子,累累伤痕让他的动作变得异常艰难。每一寸的移动对他的身体而言都应该是痛苦的,可是他的表情却仿佛在享受。
他最终没能成功站起,只是坐在地上,用手从后撑住身子。他从嘴里吐出一口血,缓声用一种阴而低沉的语调道:“我劝你打死我,如果你今天打不死我。那么,我会彻彻底底地,完完整整地,完成那个动作。占有她的身体,夺去她的心。”
沈盛年望着奚欢手腕上的佛珠,用一种必得的眼神。
是的,奚欢再次把佛珠拿回去了,但那只是暂时的。当他再次抢过来时,他会把那佛珠剪断,重新连接。从此,那佛珠便不是旧的佛珠,也不再认旧的主人。
奚欢安静地听着沈盛年的话,每听一个字,他的眼睛便冷一分。
到最后,他的双目仿佛已成了两颗冰珠。
两个壮汉一左一右夹住了沈盛年的胳膊,让他无法动弹。
奚欢取过一截皮绳,一步步向着沈盛年走来。
他那冰珠一样的眼睛,正盯着沈盛年那毫无保护的颈脖。
作者有话要说:1 大侄子在找屎,你差点被捡肥皂啊,壮汉啊大侄子!
2 今天装修屋子,回家晚了,更新稍晚,见谅。妹子们只要没有另外通知便是每晚8点更新,如果有变化会在文案,以及微博通知的。
3 继续求长评,短评,收藏。哈哈哈哈。
、第三章(3)
望着那可怖的,充满死亡气息的皮绳;沈盛年脸上却没有丝毫惧意;反而嘴角勾起了抹嘲讽的笑。
奚欢觉得这笑容格外碍眼;他想要;彻底地;消灭这个笑容。
消灭沈盛年。
奚欢直接来到沈盛年的身后,快速地用皮绳系上了他的颈脖。少年的颈脖纤细白嫩,被狰狞的皮绳一拧便拧出了血印。
“害怕吗?”奚欢问。
沈盛年颈脖被紧紧锢住,无法自由呼吸;因此他的声音沙哑得连自己也认不出:“正在害怕的人……应该是你……你……害怕我把她夺走……”
奚欢从后垂目望着沈盛年;他的眼神仿佛在看一具死物——他面前的人;将不会再有生命。此刻;奚欢身上的文雅全部消失;只剩下可怖的气息,像是凶恶的修罗。
他的双手在用力,青筋暴露,骨节处发出咯咯的响声。而沈盛年的脸逐渐变成猪肝色,他的颈脖疼得像是要裂开,他的xiong腔涨得像是要爆炸,他的大脑因为缺氧发出阵阵的昏眩。
他即将死去,可是嘴角却仍旧挂着那个嘲讽的笑容。
奚欢恨到了极致。
多年以来,他将秦红颜如珍似宝地供着,给她的吃穿用度全是最好的。除了付郁的事情,他未曾让她受过半分委屈。同时他也将她的身子看得很重要,在那件事解决前,他会忍耐。她是他人生中第一个真心对待的女人,也很可能是最后一个。
而现在,面前的这个少年却告诉自己,他亵渎了秦红颜。在奚欢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与她已经做了许多事。
嫉妒像是染油的火,迅速燃烧。奚欢的眼里也是火,两团火牢牢盯住沈盛年,想要将他焚烧殆尽,要他挫骨扬灰。
沈盛年的意识在逐渐消失,听说,人在临死前,过去的一切都会在脑海中浮现。
而在这一刻,沈盛年的脑海里回想起的,却全都是秦红颜的影子。她的一颦一笑,她的喜怒哀乐,她白&皙如羊羔的身体,他们最接近的那个夜晚。
回想起这些,沈盛年的脸上竟有了满足。
奚欢深吸口气,决定做最后一击,他要将这个少年的颈脖给勒断!
就在他双手开始用力时,仓库大门被人打开,一个内敛低沉的声音响起:“奚律师在忙吗?”
那个声音听上去很是闲适,仿佛他看见的并不是奚欢在杀人,而是奚欢在办公。
奚欢转过头,看见了逆光而站的沈昂。
最初的惊讶过去后,有几个壮汉开始向沈昂靠近。他们准备悄悄地将他制住,然后灭口。反正,杀一个,杀两个,都是一样的。
“别徒劳了。”奚欢对着自己的手下道:“沈经理既然敢单独来,肯定是有所准备的。”
沈昂敛目而笑:“不愧是奚律师,什么都能猜到。不错,我来之前便通知了我的一个警察朋友,如果十分钟后我还没有给他打去电话,那么他便会带着人赶来这里。”
奚欢放下了皮绳,仿佛安抚般地mo了mo手腕上的佛珠,问道:“沈经理是来救你侄儿的吧,其实你应该知道,我并不想与你为敌。可惜你的好侄儿太不上道了,随便动了我的东西,我不得不出手。”
皮绳放开,新鲜的空气重新涌入了沈盛年的xiong腔内,他的生命得以延续。
沈昂望了眼沈盛年颈脖上那像是被剜去一圈皮肉的红肿勒痕,目光沉下,可语气仍旧平稳如常:“他小,不懂事,回去后我会好好教育,再不会给奚律师添麻烦。”
奚欢抬眼望向沈昂:“哦,沈昂律师还真的以为我会放他走?而且,就算是今天你能救走他,那明天呢?后天呢?总有一天他会再落在我手里。”
奚欢威胁的语气轻渺,但内容却很重。
沈昂当然清楚,自己不可能时时刻刻都陪在沈盛年身边,也无法次次都及时将他救出,所以他来之前便已经准备了法宝。
沈昂拿出了一个文件袋,道:“我想用这里面的东西交换他的命。”
文件袋被传递到奚欢手中,他漫不经心地打开,取出里面的文件,然而刚看第一眼,便像是被毒蜂蛰了般,表情有瞬间的扭曲。
“我想,这个东西应该比我侄儿的命更重要吧。”沈昂对那份文件的重量xiong有成竹。
奚欢阅读着文件,仿佛很专注的模样。可是看仔细了会发现,他其实根本没有看进去一个字。
所有人都在等待着他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