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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天,熊大爷强忍着割心剖肺的悲痛,为熊大小姐出殡安葬。
死者已矣,入土为安。
熊大小姐的葬礼备极荣哀,除了熊家大院所有的人一律送葬外,熊镇上的居民,不论男女老少,只要能动的,全部跟着去送殡。
送殡的人,无不曦嘘流涕,有的忍不住放声大哭。
一杯黄土,就这样掩埋了豪放爽朗,美艳不可方物,被镇上人誉为“熊镇女神”的熊大小姐!
天何太忍?……
是天妒红颜?……
熊大爷和沈胜衣两人,在殡葬了熊大小姐后,双双病倒了。
熊大爷由于忧虑过度,精神上支持不住而病倒了。
沈胜衣的病比较重,心灵上的创伤,精神和肉体上过度疲累,加上受了风寒,病得十分严重。
他整天昏睡在炕上,不时喃喃自语,发着高烧,有时会唤叫几声“君妹”。亏得熊家大院人手多,加上总管万昌的能干,妥为照顾,延医诊治,终于慢慢好了。
熊大爷在炕上躺了几天,吃了几服药,人已恢复过来,熊家大院要他持理,死去的人要埋葬(包括原家父子和雷莽及原家堡的人),他撑持着衰弱的身体,忍受着丧女之痛,打点料理善后一切。
间中,他还不时探视沈胜衣的病势,沈胜衣在万昌的悉心调理下,身体已好了很多,不过暂时还不能下炕走动。
仍然是风雪漫天。
今天,沈胜衣决定走了,离开这伤心的地方,回到关内。
经过十多天的疗养,沈胜衣终于痊愈复原了,身体硬朗,表面上看来,他和初出关时,初遇熊大小姐时并没有什么两样,只是脸上那种落寞的神色更深重了些,双目中常常泛露着忧郁之色。
其实,有谁知道,他心中的创伤,今生今世也治不愈了!
熊大爷知道挽留不住他,也就不再作挽留。
漫天风雪中,熊大爷一直送沈胜衣至镇外十里处,才停下来。
这还是沈胜衣一再劝说下,熊大爷才不坚持再送。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
熊大爷握着沈胜衣的手,久久不愿放开,目中泪影模糊,一言不发。
沈胜衣也紧紧地握着他的手,两人就那样站着,谁也没有开口说话,任由那雪花飘飞在头上、脸上、身上。
终于,还是熊大爷首先开了口,他惨然地说道:“沈儿!你去吧!但愿你记得我这个孤寂的老人!”
沈胜衣肯定地点了点头:“世伯!风雪很大,你还是请回吧!沈儿想到君妹墓前一拜,向她告别。”
熊大爷目中终于忍不住滴下两滴老泪,点点头,没有开口说话——他怕控制不了自己而哭了起来。
两人慢慢地松开紧握着的手,默然相对了一会儿,沈胜衣毅然道:“你老人家请回,沈儿就此拜别!”
毅然转身,向着埋葬熊大小姐的山岗走出。
熊大爷像尊雪人一样,动也不动,双目望着沈胜衣渐去渐远的身形,眼睫眨也不眨,但眼中却是一片模糊!
落雪将熊大小姐的坟墓覆盖了,连墓碑上的字也模糊了。
沈胜衣蹲跪在墓碑前,小心地将碑上的落雪拂去,“爱女熊帼君之墓”几个大字出现在他眼前。望着这几个触目如血般鲜红的大字,他闭起了眼睛,悲苦地在心里叹息了一声,熊大小姐明艳动人的笑脸在他眼前显现,往事一幕幕在脑中显现。
虽然他和熊大小姐相交日子不多,但熊大小姐的一语一笑,现在回想起来,令他既甜蜜又痛苦,特别是那定情一吻,更令他刻骨难忘,一个少女的纯真爱情,毫无保留地奉献给他,更为了救他而死,怎不令他伤心欲绝?铭感五中?
他口里低呼了声:“君妹——!”
一头扑在墓碑上,将墓碑紧紧搂抱着,在他的感觉中,犹如将熊大小姐搂抱在怀中一样,久久不愿放开。
也不知过了多久,落雪将他和墓碑覆盖在一起,他才抖落了满头满身的落雪,目中泪光闪闪,一手在墓碑上轻抚,手掌抚过碑面字迹,但见石屑与雪花纷落,墓碑上的字已被他暗运内力抚平。
然后他伸出一指,暗运真力,在墓碑上重新工整地刻划上几个字:爱妻熊帼君之墓。下款再刻划上几个小字:沈胜衣泣立。咬破指头,鲜血涌滴,就用指上的鲜血,将碑上的字重新染红。
闭着眼,双手合十,心中默祷着:“君妹吾妻,安息吧!你九泉有知,当不会怪我这样称呼你吧。只要我在世一日,每年今日,定会到你墓前拜祭,就此拜别!”
站起身,恋恋不舍地打量了坟墓一会儿,抬头望天,长啸一声,裂雪穿云,回响不绝。
接着他仰天大叫道:“天心何忍!既让我遇到她,为什么又要让我失去她?”
语声悲怆。
再留恋地打量了坟墓一眼,眼光在墓碑的字上停留,墓碑仿佛又化作熊大小姐那如春风解冻般的笑靥,他不由充满情意地低唤一声:“君妹!”
石碑上用血染红的字,如利刃一样刺痛他的心,墓中躺着他深爱着的人,但已人天永隔,阴阳异路,他不得不又踏上那四海为家的流浪之途。
风吹雪花飘,由熊大小姐的坟墓,朝山岗下伸延出一长串清晰、深深的脚印。
第二十九章 金陵公子除七煞 黑风老怪现江湖
天高云淡,秋阳艳丽。
金风送爽中,大道旁,树梢中露出一面酒旗,在秋风中飘扬招展。
午后时分。
这酒旗招展的野店,只有寥落可数的七个客人——七个青衣汉子。
他们都在喝着酒。
由于生意清淡,野店老板干脆就站在门口,向两边路上打量,看有没有过路的行旅走过,好招呼他们进店歇脚喝酒。
但是,两边大路上空荡荡的,只有艳丽的阳光。
本来,秋高气爽的天气,是出门赶路的好时光,路上应该有很多行旅才是,但却一个也没有,这倒令野店老板感到有点奇怪。
他正在望得眼睛也累了的时候,大路的一头突然传来一阵马铃声,杂着得得的马蹄声。
野店老板立时精神一振,眨了眨眼,转望蹄声铃声传来的路上。
蹄声得得中,那有规律地响起的清脆的铃声分外悦耳。终于,大路的那头缓缓出现了一人一骑。
野店老板目光一亮,立刻迎出去。
他只一眼,就看出来的是个阔客。
单是那匹通体纯白,没有一根杂毛?高大神骏的骏马,就令人对马上的骑者另眼相看。
看真了,更加不得了。
金鞍银镫,七彩丝缰,名贵华丽。
野店老板开业十五年来,还是第一次见到装饰得这样名贵华丽的神骏坐骑。
他差点被骏马金鞍上那射出的金光耀得眼也睁不开。
额镶明珠,彩缰金鞍银镫的骏马一路踩着碎步,来到了野店前。
酒铺老板也看清楚了马上的骑者。
骑者年纪很轻,约莫只有二十五六岁,修眉朗目,悬胆鼻,朱丹唇,束发金冠,身穿一袭紫蓝碎花锦缎长衫,腰悬明珠宝剑,人品俊朗,衣着装饰气派,更是华贵无比,显然是位贵胄公子。
野店老板瞧得眼都有点直了,竟忘了上前招呼这锦衣公子下马歇一歇。
直到那锦衣公子甩镫下马,他才猛然惊觉,急忙抢步上前,哈腰谄笑着说道:“公子爷请到小店歇歇脚,喝杯酒解解渴。”
锦衣公子没有时下公子哥儿的傲慢习气,朝野店老板温和一笑,将七彩丝缰递给他道:“老板,烦劳你将它拴好并料理一下。”
野店老板伸手接过缰绳,一迭声应“是”,将马牵到一棵浓阴匝地的大树下,拴好,然后提来一桶水,让马喝个饱。
锦衣公子没有进入野店内,他就在店门外树阴下的一副座头下坐下来。
老板赶回去招呼时,店小二已招呼妥当。
锦衣公子要了两壶酒,却没有要下酒菜,在优雅闲适的浅斟慢尝。
野店老板很识趣,没有上前巴结罗嗦,因为他知道对这样的贵胄公子,这反而讨不了好只会惹厌。
锦衣公子边喝着酒,边浏览着四周的景物,对于野店内那七个喝酒的青衣汉子,望也不望一眼。
那七个青衣汉子对锦衣公子似是甚为注意,自锦衣公子的人马到后,就偷偷地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并不时窃窃低议。
酒店老板虽然觉得这七个汉子的举动有点可疑,但他只是个生意人,不欲多管闲事。
事实上,他也管不了。
那七个汉子虽然分坐着三张桌子,但行动却很整齐,只不过眨眼间,那七名青衣汉子已跃出店外,围站在锦衣公子四周。
野店老板乍然看到还以为自己眼花,揉揉眼睛,瞧瞧店堂里,瞧瞧外面,才知道是真的,他不禁脸也白了。
但那锦衣公子对于七名青衣汉子眨眼间将他围住,神情却从容自若依然,没有一点惊慌,依旧举杯慢饮。
那七名青衣汉子忽然暴躁了。
其中一名吊眉突眼的青衣汉子嘿嘿一声喝道,“阁下别再装了,咱们兄弟一眼就认出你是金陵公子乐云飞。。
这位锦衣公子原来就是在江湖上名头响亮,风头很健,当今年轻一辈中的杰出高手,金陵公子乐云飞。
金陵公子手上的酒杯没有离开唇边,漫不经意地道:“你们是谁?”
七名青衣汉子傲然挺胸齐道:“青冥七煞!”
金陵公子乐云飞将酒杯放下,神色微微一变,冷冷道:“原来是恶名昭彰,杀人无数的青冥七煞。”
吊眉突眼汉子恶声地道:“咱们兄弟既然杀人无数,也不介意多杀你一个。”
金陵公子乐云飞神色不变,语声冷凝地道:“看来,你们等在这里,就是想截杀本公子的,是不是?”
一名塌鼻汉子冷冷地道:“是又如何?”
乐云飞淡笑道:“这么说,你们是承认了?”
脑门上有块青记的汉子暴声道:“我们兄弟向来是要杀就杀,有什么不敢承认的!”
乐云飞又淡淡地一笑,道:“本公子与你们有过节吗?”
七人一怔,继之摇摇头道:“没有。”
“那,到底是什么人指使你们来截杀本公子的。”乐云飞语气突然——变,沉声问。
“咱们兄弟一向独来独往,谁也指使不了咱们!”
嘴角有颗大黑痣,痣上长了一撮毛的汉子睁眼粗声说。
乐云飞好整以暇地举杯喝了一口酒,缓缓说道:“本公子与你们既没有过节,你们又否认是受人指使收买,那么,你们总了不至于手痒到无端要杀本公子吧?”
青冥七煞不禁无言以对,面面相觑。
乐云飞又道:“能够指使你们?七人截杀本公子的,相信也不是泛泛之辈!”
“你是不是很想知道那人是谁?”马脸汉子阴声问。
“难道你们会对本公子说?”乐云飞喝了一口酒。
“咱不能对你说,但你可以去问一个人。”脸颊上长了一颗拳大肉瘤的青衣汉子奸笑着说。
“问谁?”乐云飞话出口,才知道这是白问。
“阎王老子!”斗鸡眼汉子冷冷道。
“杀——!”吊眉汉子紧紧接着一声暴喝。
在杀字声中,青冥七煞各自出手,攻击乐云飞!
乐云飞坐着不动,握着酒杯的手一挥,接着张口一喷。
酒杯与酒箭散射动疾地击向青冥七煞。
青冥七煞扑击的身形被逼得硬生生顿住,挡避着那蓬酒箭。
“嗖”的一声,端坐着的乐云飞已离坐纵起。
青冥七煞暴喝厉叱声中,身形亦随之拔起,七件不同的兵器,追击乐云飞。
乐云飞伸臂舒掌一抓抓住一根树枝桠,接着一缩腿,七件兵器同时在他脚下击了个空。他身形一个半翻,双脚踏在树枝桠上,借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