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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我带你离开这里。”李洵经过了复杂的思想斗争,然后做出了这个决定,这是一个陌生的女人,连她叫什么他都不知道,唯一知道的是,就在一个小时之后,她才失去了孩子。
程初夏微微诧异,没想到他竟然会答应她,苍白的脸色露出一抹极浅的笑靥,说道:“我叫程初夏,谢谢你愿意帮助我。”
李洵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看着她苍白的容颜,眉心微不可见地蹙了一下,说道:“你暂时可以住在我家里,因为我经常出海,不会影响到我的生活。”
“等我的身体好一些,我会去找工作,然后付给你生活费。”程初夏一脸认真地说道。
“这个,到时候再说吧!”李洵笑了笑。
程初夏决定了要离开,这一次,她连小磊都放弃了,有些事情终究是忘不掉的,就好像冷玄澈对她的感情,就好像江馨儿对冷玄澈的感觉,那几乎是一种病态的执着。
这不是她想要的结局,可是她别无选择。
窗外,一缕阳光透过玻璃窗照射进来,暮夏的午后阳光灿烂的几乎耀人的眼睛。
她身上这一套干净衣服是李洵帮她从附近的商场买回来的,很简单的休闲装,让她看起来整个人都很清爽,唯独脸色苍白了一些。离开之前,她去重症监护室看了一眼冷玄澈,他依旧静静地躺在病床上,医生说,他很有可能会这样躺一辈子,也就是俗称的植物人,他有呼吸,他也活着,可是不能说话,不能进食,也不能有任何的思考,这样的活着比死了还要痛苦。
“他是我的朋友,曾经,他就像是一缕阳光照进了我毫无生气的生命里,可是如今,他却因为我躺在这里,我什么都做不了,除了离开,别无选择。”
程初夏侧过脸,看了一眼自始至终都沉默着的李洵,他虽然什么都没有说,可是她知道,这个男人一直都在安静地听她说话。
他们离开了圣光医院,连出院手续都没有办,就像是凭空消失了一样,她想,从今以后这个世上再也没有程初夏了,她要重新再来一次,没有痛苦地活着,不去想着自己亏欠他们,也不去想,曾经她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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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大结局(11)
“你真的想好了?”李洵问她。
一个人想要放弃过去曾经活一次,那需要一种勇气,一种舍得放下的勇气。
佛曰,人生有八苦,生,老,病,死,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放不下。
这一次,她想要放下,放弃过去的种种,重新活过一次。
程初夏一脸认真地望着近在咫尺的男子,在他的身上有一种豁达包容的情感,让她感觉到心里平静。程初夏朝着他微微一笑,深吸了一口气,说道:“我想好了,重新活过一次,放弃原来的所有。”
包括曾经她爱过的人,爱她的人,她最重要的人,还有将她视为宝的人……很抱歉,我要离开了,没有我的存在,也许你们都会过得很好。
小磊,妈咪去很远的地方了,对不起,妈咪不能带你一起走。
“好。”李洵没有说什么,对于她的决定,他在看见她眼底的那一抹坚毅的时候,就知道了,这个女人有着自己的主张,她的命运是由她自己主宰的,而不是别人。
曾经听过这样一个故事:
国王亚瑟被俘,本应该被处死刑,但对方国王见他年轻乐观,十分欣赏,于是就要求亚瑟回答一个十分难的问题,如果答出来就可以得到自由。这个问题就是:“女人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亚瑟开始向身边的每个人征求答案:公主、牧师、智者……结果,却没有一个人能够给他满意的回答。
有人告诉亚瑟,郊外的阴森城堡里住着一个老女巫,据说她无所不知,但收费高昂,且要求离奇。
期限很快就到了,亚瑟别无选择,只好去找女巫,女巫答应回答他的问题,但条件是,要和亚瑟最后高贵的圆桌武士之一,他最亲近的朋友加温结婚。亚瑟惊骇极了,他看着女巫,驼背、丑陋不堪、只有一颗牙齿,身上散发着臭水沟难闻的气味……而加温 高大英俊、诚实善良,是最勇敢的武士。
亚瑟说:“不,我不能为了自己强迫我的朋友娶你这样的女人,否则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的。”
加温知道这个消息后,对亚瑟说:“我愿意娶她,为了你和我们的国家。”
于是,婚礼被公诸于世。
女巫回答了这个问题:“女人真正想要的,是主宰自己的命运。”
婚礼上女巫用手抓东西吃、打嗝、说脏话,令所有的人都感到恶心,亚瑟也在极度痛苦中哭泣,加温却一如既往地谦和。
新婚之夜,加温不顾众人劝阻坚持走进新房,准备面对一切,然而一个从未见面的绝世美女却躺在他的床上,女巫说:“我在一天的时间,一般是丑陋的女巫,一半是倾城的美女,加温,你想我白天变成美女还是晚上变成美女?”
这是一个如此残酷的问题,加温应该怎么去选择,当时他看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一时也蒙住了,脑子里在想着应该是选美女还是女巫。
加温最后回答道:“既然你说女人真正想要的是主宰自己的命运,那么就由你自己决定吧!”
女巫热泪盈眶:“我选择白天和夜晚都是美丽的女人,因为你懂得真正尊重我!”
李洵有些若有所思地看了一眼程初夏,是什么原因让一个女人做出这样的决定?如果说,只是一次流产就让她决定放弃所有的一切的话,那么他根本就不会相信。这个女人表面上看起来有些柔弱,可是看着她的那一双清亮的眸子,就知道她的坚毅和独立,她绝对是一个不甘心一辈子平庸的女人。
这是李洵对初夏初见时候的印象,很久以后,当他了解她的时候,她才知道,这个女人远比他看到的还要多。
“程小姐,我觉得我有必要提醒你一句,放弃原来的一切,就代表放弃了之前的亲人,放弃了你的回忆,放弃了跟你有关系的一切,你真的能做到这些吗?又或者说,自始至终你都是孤身一人。”
程初夏静静地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目光移向窗外,透过玻璃窗,她看到街道上行走着匆忙的行人,那一阵阵陌生的脸孔几乎让她觉得窒息,她突然迷茫了,不知道自己是谁,一个名字,一个身份,那只能代表她的一小部分,却不能完全带她,二十六年的记忆在她的脑海里一幕幕地掠过,很慢,就像是慢镜头的电影一样,一幕幕的,那么清晰,仿佛就是发生在昨天一样。
她自己很多的事情,有时候她甚至厌恶自己有这么好的记忆,如果记忆差一点,那么那些不愉快的事情一定会被她彻底的忘记掉,不会再想起。
车窗上映了一张苍白消瘦的脸庞,她缓缓地勾起自己的唇角,拿着那一张影子,轻轻地笑了笑。
“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有些东西是割舍不下的,放在心里就行……”
小磊,是她生命中的一半,不过她相信,冷玄夜一定会照顾好小磊的,看得出来,他们父子很投缘,对于小磊的教育问题,她一点都不需要操心。
程初夏忽又想起什么,连忙说道:“你叫我初夏就可以,以后就是你的房客了,等我身体好一些,我会出去工作的。”
李洵愣了一下,眼角的余光落在她的脸上,想说什么,嘴角蠕动了一下,好一会儿,才说道:“这个,我并不介意,你就当是给我看房子了,我每年都会有一半的时间在海上,房间一直都是空着的,每个月清洁阿姨会上去大嫂两次,如果有你在的话,那以后打扫卫生的事情就只好交给你了。”
“没问题,这个我在行。”程初夏微微笑道。
然后,彼此再无话,李洵开着的是一辆三十多万的越野车,速度不是很快,随着车流缓缓地向前移动。着别生脸。
一直朝着城郊开去,笔直的道路,车辆很少,道路两旁是大片大片的凤凰木,一片火红的颜色,一眼望过去入目的全都是如火如荼般的美艳。
“这是凤凰木,暮夏也是它开花的季节,像火一样,很耀眼。”李洵见到她沉迷的目光,嘴角勾起一抹优雅的笑意,淡淡地解释道。
李洵并没有告诉她,他曾经的爱人最喜欢的就是这一片凤凰木,这也是他为什么会选择在这里买房的原因。
“很美。”程初夏由衷地说道,她所有的目光都被那一片火红的凤凰花吸引了,就像是一团燃烧着的火焰一样,美得令人舍不得闭上眼睛。
“我住的地方离这里不远,晚饭后你可以来这里散步,大概也就十来分钟的样子。”李洵笑着说道,目光落在她的侧脸,她分明有满肚子的心事,却被她压抑着。
程初夏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她索性将车窗摇了下来,车辆从种满了凤凰木的小道上行驶,风过,花落,从枝头凋零的凤凰木红得耀眼。
她伸手接了一朵,火红的花朵映入她的眼帘,小心翼翼地将那一朵花收了起来,她想着回去之后将它夹在一本厚厚的书里。
“李洵,你为什么要选择住在这里?”程初夏几乎是下意识地问道。
一个男人对这种花的喜爱一定是有某个原因的,而他,不管从哪里看,程初夏都觉得这个男人曾经有过故事,也只有经历过故事的男人才会有这样沉稳细密的心思。
李洵愣了一下,眸中一闪而逝的诧异,是他隐藏的不够好吗?还是她的洞察能力太强了,总之,在一瞬间,李洵的脑海里闪过无数的念头。
程初夏意识到他的迟疑,嘴角露出一抹浅浅的笑容,说道:“如果不方便说的话,就别说了,我只是突然好奇才问问的。”
李洵如释负重,笑了笑,说道:“前面就是我住的地方,十一层,三室一厅,房间里的东西都很齐全。”
“谢谢你!”程初夏感激道。
车辆一路开过去,将一排排的凤凰木全都甩在了后面,那一片火红的颜色在午后的阳光下显得格外的耀眼。
这是她以后要生活的地方,至少半年的时间,她都会待在这里,她学的是设计,完全可以在网络上接一些任务维持温饱问题。
“叮——”电 梯 门缓缓地打开,门口占了一对老夫妻,七八十岁的样子,白发苍苍,彼此挽着彼此的手臂,程初夏站在门口处,有一瞬间的失神,她想,这也许就是我们常说的白头偕老吧!如果有一天,她也这么老了,会是谁站在她的身边,扶着她跟她一起散步。
“小洵子,这是你女朋友吧?真漂亮,就是……脸色苍白了一点。”老妇人笑吟吟地说道,露出一口镶金的牙齿。
程初夏的脸色顿时有些尴尬,没想到自己还没有住进来就被人误会了,她刚想说什么的时候,却听到李洵笑着说:“姜大娘,您误会了,这位小姐是我捡回来的,暂时寄居在这里,我这种天天不着家的男人有谁敢嫁啊!”
“谁说的,你这么好的男人要是没有人敢嫁,那是她们没长眼睛呢!”姜大娘完全维护李洵,又多看了一眼程初夏,“不错,不错,李先生啊!你可要加油了,这好女人可不多,少一个就没了一个。”
程初夏听这姜大娘一说,脸颊掠过一抹红晕,有些讪讪地笑了笑,心道:这大娘真有意思。
“大娘,您别操心,对了,您也别继续给我介绍女朋友了,我可吃不消了。”李洵笑得有些无奈,他在家的这几个月,几乎没有都有相亲,今天在咖啡厅也是为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