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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王:公子倾国-第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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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注:郑子翻,538年冬出生;高孝珩,539年出生;高长恭和郑尔菡,541年出生。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事有点多,有考试,有比赛,更新有点慢,大家请见谅。
——前文关于长恭穿黑衣的情节大部分已经修改,可能会有漏掉的,我以后慢慢查;另,还有几个关于紫砂壶的情节没有改,因为我没找到= =!我记得滕郢舟出场有写过一次,其余的真没印象了,有印象的姑娘,可以告诉我……囧。




☆、第二章  水宴


风送浅香,晚阳西去,粼粼碧波和光轻漾,如蒙了一层黄金的丝缕。
洛水水面飘了几条初具规模的小舟,悠悠荡漾。临水的河畔摊铺林立,陈列着罕见精致的物件。人流驻足其间,如元日和七巧一般的盛宴。
我着实没想到,一场隐意非常的临水宴,招来的人竟如此之多,男女妇孺,少长咸集。好吧,婚姻乃是大事,似乎想不重视都很难,据说当政者还十分提倡早婚早育来着。

提倡与否,盛宴与否,可我当真是不想来啊,只不过是没有办法不来。
在此之前,我用三天时间计谋了许多,因为担心一招不行忙盘结束,我特地想了许多招。上香祈愿、装病、探亲,甚至是离家出走,似乎是天要亡我的节奏,我想的每一个策略都被聪明却暗暗不语的郑元义识破。
因此,在不得不随着郑子翻一同出发前,我给高长恭写了一封信,托莲洛尽快交给他,信中内容大抵如此——“数日不见,思之甚切。若婚事突遭横变,非吾之力可抗拒。我心可昭日月,望君解矣。”

一场意味甚明,大家心照不宣的临水宴,为什么郑元义和郑子翻想法设法劝说我前去呢?我不是三岁小孩,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年岁。
说是去见尔菡的朋友,女性朋友请到家里聚一聚多简单多实在,没必要大费周章地去参加一场临水宴。如此煞费苦心,我唯一能猜到便是他们让我见的一定是男性朋友,听郑子翻的口气,好像还不止一个。

诚然在绿草破土而出的春花二月时,高孝瑜亲带厚礼前来提亲,做足了嫁娶台面上的礼仪。如此,结亲之日暂且定下。
可我知道,这也仅仅是暂且罢了,成了婚还有休妻和离一说,何况我们还没有成亲。
我觉得既然在成亲之前有这么一出,那一定是郑元义不满意我与高长恭的亲事,欲想方设法从中作梗。
若能在临水宴中遇到一个家室相貌超皆超出他的男子,恰好那人又对我一见钟情么他们就有办法一脚踢掉高长恭,让我另嫁他人。而我又因身在郑家,对自己的亲事没有完全性的发言权,至此,我和他只能被生生拆散。

当无能为力又不知道怎么办时,我能想到的只有一信表心迹。虽然写出这么一封类似遗书的信委实很费脑筋也很不合理,可总比坐以待毙被他们算计要好上许多。
我想,如果能有一个更好的办法让我利用一番,我一定不会选择写信。一来,信件具有误时性,送到他那里估计该发生的事情都发生了;二来,信件具有不安全性,半途湿了、破了、丢了都是极有可能的。

“走吧。”
回过神,郑子翻水绿长袍随风摆动,只身引我朝前面的泊台走去。我慢慢吞吞跟上他,跨出一步,小心翼翼地登上隐在垂柳之后的小舟。
这是一只乌棚窄桨的轻舟,藏在垂柳之后飘来飘去,看上去似乎都有种莫名的孤寂之感。很正常的感觉,若是将它放在光线不足的黑夜中,那一定会被无视掉。

垂柳细长,枝头浸在水中,柳叶弯弯,一片一片摇曳生姿。
瞅了瞅远处同样飘飘浮浮却呈现在一片灯火中的船只,我觉得舟上的人,应该是很的低调人。
越是不喜低调不张扬的人,恐怕越很有内涵。而我深深地知道,有内涵的人往往是我不能招架的,所以我偷偷将发髻上簪子扯下一个,弄得乱一些,又把脸上本就不多的胭脂蹭去不少。
邋邋遢遢,不修边幅的姑娘赫然出现,即便是再有内涵的公子也不会看上我,不看我自然不会横生枝节为我们的婚事添麻烦。我想,如果顺便能把他给吓跑了,那就太完美了!

“小妹……”
“啊?”抬起头,恰好对上郑子翻满含疑惑的视线,我冲他笑了一下,关心道:“哥哥你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啊?如果不舒服……不然小妹这就陪你回去!”
说罢不等郑子翻回答,我便扯住他的胳膊往回走。三步不到,他就翻手躲开,截住我的步子,凌乱道:“……我只是想说,你的发髻乱了。”

我又在脸上抹了一把,不甚在意道:“哦,大概是走得有些急,出汗了。走吧,我们回去梳理一下。”
“小妹!”郑子翻无奈地看着我,又无奈地叹了口气:“你再这么抹下去,这张脸就没办法见人了……”
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我点点头,顺着他的话接下去:“嗯,不然哥哥这就同我回去重新'免费小说'整 理'免费小说'整 理怎么样?”

郑子翻愣了一下,片刻之后终于恍然大悟:“原来如此,你这么急着回去,难道就不想见见他?”
我踢了踢脚下的木板,随口问:“你说的是谁呢?”

郑子翻将视线在棚帘上扫了一圈,随后抬指轻点:“送你酥饼的人,让我将你带来见他的人,以及……你一直惦记的人。”
听到这里,我蓦地错愕了。

…… ^ ^ ……

深色棚帘被掀起的一刹那,我觉得胸口里的心脏几乎跳了出来,瞬间就被提到嗓子中。睁大眼睛,我甚至不敢相信自己自己看到的景象。
乌棚之后遮着一块草席,草席的缝隙投映着夕阳金色的霞光,那个人穿着月白的长袍就坐在矮桌后,黑发未束垂在肩后胸前,襟口半敞,隐约可见如玉的光泽。
矮桌上放着一壶酒、两杯盏、三盘小菜,以及一笼热腾腾的包子。酒壶和一盏置于他的手边,一盏放在对面,盘菜和包子则置在中间,矮桌的一角还燃了盏弱弱的油灯。
在这般破败寒酸的环境里,能有喝酒吃饭雅兴的人着实不多见;而在这么落拓颓然的环境中,能让自身的光芒淡化周围暗淡的人,除了他,世上恐怕也难再找出几个来。
这个本该在邺城或是晋阳中的人,此时此刻就这样出现在我的面前,无声无息神奇得像是虚幻。悄悄掐了自己一下,很疼。原来这一切都是真的,原来他们将我骗出来是来见他的。

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面上含笑,凤眼飞扬,眸中沁着温柔的光芒。
听说皇帝不仅给他加了封邑还升了官,如此一来他必然比以前还要忙,我做梦也想不到就在大婚前两个月的现在,他竟然能赶来荥阳来见我。

想来,他是丢下手中的很多事情,日夜兼程赶来的吧。
心口热热的,连眼底都跟着热起来,我冲他笑了笑。蓦地觉得这样的表情好像并不足以表达自己的高兴之情,可我偏偏又不知如何表达才对贴切,所以想也不想地拎着裙子飞速地向他奔过去。

郑子翻不知何时已经离开,不宽不敞的空间里,只剩下我们两个人。
高长恭依旧坐着,没有起来的意思。我想,如果换做我坐在那里,而他向我跑来,我也不会起来,毕竟坐着比站着舒服许多。况且如此近的距离,他还不及起身我就已跑到他的面前了。

稳稳地站定,我隔着矮桌从上至下将他看着。他的肤色相比寒冬时白了一些,却还是和那时一样瘦,一点肉都没长。
不晓得是不是我把莲洛带走了,没有人照顾他的才会这样。转念一想,发现这个推测很不靠谱,我没离开时莲洛就在照顾我了,他瘦不瘦其实与莲洛没有关系啊。
高长恭略带疑惑地冲我笑了笑:“怎么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见到难道我不高兴么?”

我立刻把脑袋摇成拨浪鼓,怎么可能呢,能见到他,天知道我有多高兴!甚至高兴到开始纠结,不知道如何说如何做才能让他感受到。
盯着他的眼睛往最深处看去,我想将自己对他所有的思念都说出来,可这一刻好像千言万语都凝在喉间化作一句话,两个字:“长恭……”

眼前的这个男子于我来说是世上独一无二的人,他是出身于大族,是齐国的皇室,有封爵、有官位,甚至手握兵户……我觉得在来的路上自己那些想法还真是胡思乱想!
虽然他与皇位不大可能有什么联系,若是这样的出身和背景还被郑元义嫌弃,恐怕就没人知道郑元义想把女儿嫁给怎样的人。

他向我伸出手,慢慢悬到我的胸前,唇边带着柔溺的笑,仿佛有中莫名的力量推使着我将手放在他掌心。就在指尖刚刚触到他掌心,视线随之下移几分时,我看到宽袍大袖露出的地方,登时就拍开了他的手。
高长恭倏然愣住,我已三步并作两步绕过矮桌站在他面前,一把揪住他的衣襟就向中间合对起来,直到将他的衣服扯得皱皱巴巴遮住胸口的大片皮肤才收手。此后,我一屁股坐在矮桌上,与他面对而视。

他眼明手快地将案台上的酒菜盘盏一一挪开,然后握着我的手慢慢收紧,像是要将我的手融进他的掌心中一般,他看着我的眼睛开口:“你不喜欢……下次不会再穿这样的衣服了。”
我垂着头,小声说:“衣服很好看,我也不是不喜欢,就是不想让别的姑娘看到。你应该知道的,今天此处有许多宗族里未出嫁的姑娘,你长得这么好看,她们一定会瞧上你……”我抬起头,斟酌道:“长恭,你说……我是不是很小气呢?”

他含笑望着我,指尖挑过袖口将我藏起来的玉簪拿走,一手稳着我的头,一手帮我挽发:“很正常,一点也不小气。”
我愣愣地低喃:“一听就是在敷衍我……”

他双手捧着我的脸,倾身凑过来轻轻滴在我的唇上印下一吻。
蜻蜓点水般的吻,如绵绵的清泉乍然淌过,带着沁人心脾的甘冽。我睁着眼睛凝望他,就看到他的睫毛颤了颤。
“就算他们瞧上我,我断然也不会正眼瞧她们;若她们争着要嫁我,我亦不会答应,也不可答应。”他顿了顿,左手与我的交缠在一起,郑重而缓慢道:“既已相识,惟倾心于你!”

我彻底呆掉,脸上一阵烧红。不过是不愿意被别的姑娘看到他襟口未掩的皮肤,没想到他竟做了这样的承诺。
承诺太重,我觉得自己受不起。如斯深情,受不起却没办法不受,我用左手紧紧抱住他的脖子,脸颊贴在他的耳廓上,小声道:“我记下了,你可不许抵赖!”

                    
作者有话要说:——不出意外的话,下下章大婚,大婚之后就是洞房……可我还不知道晋江现在能允许怎样的尺度。。。
——长恭从库莫奚带回来的小苍鹰现在长大了,需要有个呆萌的名字,我纠结好几天也没想到,有想法的姑娘可以告诉呀!




☆、第三章  蒹葭(上)


已是夜深人静,更声四起的时分,府中众人大多已经安置。从出去的时候算起来已有三个多时辰,才将我送到府中,郑子翻便拎着街上买来的一包杏子回了家,他说这是带给辛苦怀孕娇妻的吃食。
看着那抹融入夜色的身影,我突然有些想念高长恭,明明才见过,可还是记挂他。

一步一步踩在嵌在土地中的碎石,我想,对他的惦念好像不知不觉就变成一种习惯。这样的感觉是陌生的,过去没有,似乎就在某个瞬间突然萌生了。
有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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